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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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浙江公共财政理财思想(2)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内控管理。从2000年起,省财政厅把分散在各职能处室核算管理的账户、资金,按照“统一管理、规范操作、有效制约”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原则,由厅国库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拨付,做到一个口子进出。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的过程控制,健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并落实资金管理与核算各个岗位的职责,对不相容职责,实行严格分离和控制,严控资金拨付的审签制度手续,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4.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

中央非常关注和重视农民负担的减轻问题。浙江省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浙江实际,立足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此,浙江省采取了“减调改稳”的方针措施,取消乡统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改革和规范村提留,征收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的负担数额;稳定农业税,按现有的负担水平和征收管理办法继续稳定。浙江省的改革方案,体现了中央精神,充分考虑了浙江省的实际,与安徽等省份相比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改革方案,产生了以下几方面的效果:一是规范了农村的收费行为,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将乡村干部从繁重的收费收款任务中解脱出来,极大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可以改善村民议事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是节减改革成本,减少社会矛盾,实现平稳过渡;五是保证了村级政权开支,推动了农村的各项体制配套改革。

5.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节约财政资金

浙江省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对政府采购进行试点,到1999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以5号文件公布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在浙江省的全面展开。经过三年多的推广,全省11个地级市和大部分县(市、区)相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组织,为浙江省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浙江省政府采购无论是采购的项目还是采购的数量都已初具规模,取得了显着成效,牢固树立了“依法采购、廉政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这四个理念。1999年到2005年,全省累计完成政府采购合同资金475.96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71.56亿元,平均节余率为13%。

政府采购工作在浙江省虽然起步晚,但是起点高、进展快,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政府采购制度的迅速推广不但节约采购资金、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还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增强了财政的调控能力。

三、解放思想,创新财政管理体制的理财思想

财政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正确处理财政分配过程中各方利益关系的法律依据。好的财政体制,既要体现公平,又要有效率,更要有良性循环的内部运行机制,这样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浙江省财政体制的一个显着特点是省财政直接对县财政,即省管县财政体制。省财政不是与县(市)财政直接发生联系,而是与市(地)财政直接联系,市(地)财政再与县财政发生联系。因此,浙江省与其他省市相比,县(市)财政具有更大的理财自主权。

浙江之所以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这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状况,坚持“解放思想,创新财政管理体制”的理财思想做出的选择。这是因为:(1)浙江是一个人口大省,人口高度密集,但除杭州、宁波等少数几个较大城市外,其余的市规模并不大,人口主要分布在县(市)域内。(2)由于历史的原因,浙江的生产力布局比较分散,中心城市不仅数量少、规模小,且辐射和带动作用也不明显。相反,县(市)经济却十分活跃,增长速度很快,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十分明显,尤其是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原萧山市、余杭市和绍兴县、乐清市、瑞安市、余姚市、慈溪市、桐乡市、海宁市等一大批县(市)的快速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3)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其对财政的贡献率也逐年提高,但非公有制经济如民营企业、私人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主要分布在县(市)域内,像宁波的杉杉、雅戈尔、华茂三大公司都在原鄞县,着名的万向集团在原萧山市,正泰集团在乐清市。这些企业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财源。(4)从财政收入构成看,除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本级财政收入占本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外,其余各市本级财政收入占本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较低,而县(市)财政收入所占比例却较大。这表明,浙江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在县(市),地方财政的基础也在县(市)。(5)我国的政权结构是从1980年代后开始实行市领导县(市)体制的,浙江虽然也在名义上实行市领导县(市)的体制,但除宁波市(计划单列市)外,其他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仍由省直接管理。而且,浙江相对地域面积较小,省对县(市)的直接管理也较为方便,县(市)和省的联系一直较为密切,而和市的联系并不十分紧密(或许主观上县(市)也不十分情愿接受市的领导,使自己又多了一个“婆婆”和“分餐者”)。因此,浙江并没有普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市领导县的体制。正是在这样的经济社会背景和财政状况下,浙江财政才坚持了省管县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

在全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中央集中了相当一部分原属地方政府的财力,以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与此同时,许多省和地级辖区也对所属县级辖区集中财力,处于基层的县级财政成为层层集中财力的对象,在支出责任没有减轻的前提下,财政实力大为削弱,基本的支出需求难以保证。因此,分税制以后,由于中央财政收入比例提高,再加上除中央之外的其他县以上财政对县财政集中了部分财力,使得县级财政的自给能力大大下降。浙江省由于是省直接对县,减少了地级辖区这一级次,从而减轻了一定的财政负担。这样的制度安排,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是可以充分调动县级财政的理财积极性;第二,可以增强省财政直接对县财政的调控能力和调控余地。

实践证明,浙江财政坚持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在体制上是一个大胆的创新和积极的探索,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成功的。

一是大大提高了县市经济的实力。省管县财政体制有利于县市经济的发展,壮大了地方财政的实力。实行省管县实质上是对公共行政权力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从根本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省管县后县级财政留成比例增加,可使县集中财力发展各种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县市经济的发展在全国引人注目,2008年浙江省有27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连续几年雄踞“百强县”榜首,全省58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均超过了亿元,其中24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县域经济在浙江省GDP中占80%。

二是减少了财政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由于减少了市(地)的中间环节,县(市)级财政的自主性更强,预算更透明,对预期收入心中有数,更有利于县(市)财政统筹安排预算。同时,减少了各级财政的工作量,减少了文件和人员往来,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财源建设和加强财政管理,使财政分配关系更加顺.,形成了高效有序的财政运行机制。

三是促进了全省财政收入快速、稳定增长,财政综合实力显着增强。

2007年浙江省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3240亿元和1650亿元,全省财政总收入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约17.5%。

浙江省持续多年的改革示范效应,带动了其他地区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自2002年以来,先后有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江苏、福建、湖南、河北等省份,将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省管县”。国家也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浙江省始终坚持的省管县财政体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到2007年,全国有22个省和直辖市实行了“省管县”财政体制。

四、“四两拨千斤”,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的理财思想

经济与财政的辩证关系阐述了财政对经济的反作用,由于财政在满足公共支出后可用于经济建设上的资金很有限,因而如何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是财政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职能的体现。

(一)“四两拨千斤”理财思想的内涵和意义

“四两拨千斤”的内涵就是利用财政资金的无偿性和引导性特点,使得民间资本被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财政资金使用的无偿性使得积极争取资金的企业非常多,传统的财政资金在使用上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无偿性,因而资金在使用后产生的效益很有限。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财思想的基础上,浙江省积极探索出一条以有限的财政资金带动无限的民间资本的思路,充分发挥了财政在经济建设上的杠杆作用,使得浙江省的经济在财政资金的带动下不断增长。

“四两拨千斤”的理财思路不仅用有限资金引导了民间资本投入,而且还拨动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特点来挖掘市场更大的资金量。特别是在投资、消费需求均不足的情况下,无疑是一剂良药。在整顿财经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下取消了财政周转金后,政府由过去直接干预经济向间接引导经济转变,“四两拨千斤”理财思路的优越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分体现。

(二)“四两拨千斤”理财思想的具体实践

1.推进城市化建设

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推进城市化建设是浙江省的新思路,随着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进一步推广,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对土地出让方式进行改革,从原来简单的土地批租方式逐步向综合开发和改造土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和完善出让土地的招标拍卖方式转变。“九五”时期浙江省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中的土地出让金为74.28亿元,占14.6%,其市场化运作受到全国各地的借鉴学习。

2.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制度创新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银行贷款运用财政贴息政策,给予3%-5%的财政贴息补助,运用“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原理充分发挥财政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引导作用,用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银行资金流向,变直接投资为间接推动与协调引导。1998-2000的三年中,浙江省各级财政共安排贴息资金25.2亿元,直接带动银行贷款500亿和几百亿的社会资金。

经过几年的改革和实践,结合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民间资本比较活跃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实行了政府统一规划,拓宽了政府理财思路,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市场化运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浙江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浙江省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九五时期,我省非公有投资达5900亿元,占同期全社会投资的63.8%,居全国之首。

3.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

1998-2001年,浙江省地方财政累计投入财政技改贴息(补助)资金21.95亿元,拉动企业技改投资总额548.7亿元,其杠杆作用比达1:25的程度。财政贴息的投向由单一的企业技术改造朝重点支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升级改造、支持企业自主研究开发及技术创新等方面拓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财政贴息资金也为大中企业扭亏、脱困的重要手段之一。

4.扶持“三农”

为“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浙江省各级财政努力从财政预算内外及各种渠道筹措财政支农资金,加大支农力度。同时引导社会各方投入农业,努力营造农业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九五时期浙江省共落实预算内财政支农资金117.13亿,年均增长15.1%;预算外财政专项资金共筹集农业发展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造地改田资金达50亿元。通过运用财政补助、财政配套、财政贴息等政策,吸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各方资本投入农业。此外,还激发了民间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积极性。2000年,浙江省有3460家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农业结构调整,投资总额达106亿元,占浙江省农业总产值的10%,超过当年浙江省财政对农业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