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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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源头防腐与财政管理模式的创新(1)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思想上筑劳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财政管理模式的创新,既是改善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探索和寻求源头防腐的有效途径。浙江省在这方面的改革创新,较为典型的有:金华的“会计核算中心”模式、嘉兴“四统一”模式、义乌“综合财政预算”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推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和绩效预算等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一、金华“会计核算中心”模式

金华市的“会计核算中心”,是从浙江省实际出发,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运转等单位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具有浙江特色的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创新。

(一)“会计核算中心”产生的背景和改革过程

1999年9月,金华市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实施了支出集中支付、账务统一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模式。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的产生,源于当时深层次的反腐倡廉的宏观政治背景和微观财政管理改革需求。

首先,从反腐倡廉的宏观政治背景看,当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面临着整顿社会经济环境、破解源头防腐的艰巨任务。从国际环境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市场经济转型国家或仍保持独裁专制的国家,腐败都是各国政府最大的敌人。如何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是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任务。就国内而言,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计划经济制度下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国统一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又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市场各主体的市场行为及企业行为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约束。因而新旧体制、机制、制度之间的碰撞、摩擦和冲突时有发生,不可避免地在制度和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使得腐败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用人”与“用钱”领域的腐败现象在当时既普遍又突出。从“用钱”领域看,其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其一,各预算部门、单位财务行为紊乱,乱摊派、乱收费、集团消费、滥发钱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就金华市当时预算单位财务而言,其行为也十分紊乱。据金华市数年的财务检查结果显示,金华市当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着诸多财务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建账而不建账,或者有意无意造成账目混乱;二是账外设账,或者假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隐瞒真实的财务收支状况;三是违反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随意提高开支标准;四是多头开户,截留、转移财政收入,逃避预算外资金集中统管,偷逃国家税款。紊乱的财务行为为腐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如1998年金华市在开展“地毯式”公款账户清理检查中,仅市本级544个行政事业单位就查出有问题资金7366.98万元。其二,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私分财政资金。所谓“小金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是人所共知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破坏廉政建设的行为,它不仅腐蚀干部,败坏社会风气,浪费资金,而且易导致贪污、挪用、贿赂、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我国当时“小金库”现象十分严重。仅国家审计署在《1999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的扶贫资金审计和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财务审计,就表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国家审计署对全国扶贫资金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财务审计结果显示:1997年至1999年上半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向全国592个国定贫困县投入扶贫资金488亿元,而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和私设“小金库”达43.43亿元,占全国扶贫资金的9%;1997年和1998年,对全国4500多个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乱收费、乱罚款,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拖欠截留应缴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挤占、挪用诉讼费、罚没收入和案款等问题资金57亿元。众多的“小金库”,导致腐败现象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案例不在少数。

如1997年至1998年全国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系统财务收支检查中,涉嫌贪污、私分和挪用公款案件就达81起。而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浙江省当时的情况更为严重。据有关方面统计,1999年1至10月,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有关“小金库”违纪违法案件就有86件,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1人,其中款额最高的多达6000多万元。单位财务行为紊乱、“小金库”泛滥,根源在于财政以拨款形式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分散到了各个预算单位,但又不能实时监控各预算单位支出的管理制度缺陷。为此,1999年1月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反腐败必须标本兼治的任务,要求在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浙江省根据中纪委精神,结合浙江省实际,提出要将反腐败的重心从查办案件转移到源头防腐的治本上来。时任浙江省纪委书记的李金明同志当时在推进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反腐败光治标,光抓查办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从根本上进行治理,不从源头上堵住腐败的口子,确实查不胜查、纠不胜纠。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就是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入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从源头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既需要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更需要一种外在的强制性约束,去防止和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因此,如何贯彻中央和省委源头防腐精神,改革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就成为当时各地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主要任务。

其次,从微观财政管理改革需求看,当时预算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与财政预算管理中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要求存在着极大反差,急需财政予以治理;同时,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支出预算需求不断膨胀与财政预算资金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迫使财政不得不寻求单位会计核算与财政管理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资金管理的新模式。

预算单位会计信息是人们了解预算单位财务状况的基本途径,也是编制政府预算的基础资料,在财政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与真假,与预算单位的财务行为、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高度相关。尤其是财政管理制度中单位财务监督体系的健全与规范,直接影响着预算单位财务行为与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

我国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体系,主要由内外部监督两部分构成。内部财务监督主要是通过单位财务人员对单位资金运动、财产进出、账务处理等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审核实现。外部财务监督则是以财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对单位财务、会计进行的监督。从财务监督实施的效果看,我国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体系存在着单位财务外部监督弱化、内部监督虚化和会计监督失效的弊端。单位内部财务监督虚化和会计监督失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客观上无法完全行使财务监督权力,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会计监督是指单位账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对单位资金异常变动、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监督。

传统的单位会计人员具有单位内部人和财经纪律扞卫者的双重身份。作为单位内部人,单位利益与其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作为财经纪律扞卫者,他既要服从单位领导的指令,又要在客观上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责。当单位利益、单位领导的指令与财政政策、法规相悖时,会计人员既缺乏进行会计制约、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会计监督就形同虚设。单位财务人员既然无法完全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自然也就不能尽财务监督之责任。二是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但相应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尚未跟上,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很少,部分还是无证上岗人员,会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操作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平离财务监督要求还存在着相当距离,制约了内部财务监督职能的正常履行。单位财务外部监督弱化,主要表现在财政部门缺乏对单位财务进行外部约束的有效机制。在传统的单位财务管理体制下,财政对预算单位的财务与会计监督,大多是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采用单位、部门之间的会计互审、财务大检查等方式进行,具有事后性、突击性、阶段性的特点。这种审查,即使查出一些问题,也总因既成事实而下不为例,最多是罚点钱一罚了之,从未能严肃处理,因而外部监督演化成了一种程序化的形式,导致单位财务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失效。

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财务行为紊乱,折射出当时传统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弊端。我国传统的财政资金管理,采用的是以预算拨款方式形成单位资金由各单位分散管理为主的管理制度。这种资金分散管理制度的最大缺陷,在于财政资金一经国库或财政专户拨出进入单位运行,财政对单位的支出过程就没有任何的控制和约束力,因而在财政资金运动过程中存在着财政监控缺位或弱化而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风险。这种风险,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暴露无遗。一些预算单位在自我利益驱动下,常常采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来虚报预算的手段以增加单位收入,个别预算单位甚至采用应缴预算收入和预算外资金不入库、以虚假事项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手段来增加单位收入,而一旦资金进入单位,随意支出、擅自出借资金、违规担保、利用虚假会计事项虚增支出套取现金发放福利等违规和不法财务行为就难以有效制止,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流失,而且还使单位的支出预算需求越来越大。因此,金华市当时单位预算支出需求不断增长与财政资金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尽管从1994-1999年,金华市财政支出年均以16.5%的规模增长,且支出增量中相当部分是用于行政事业经费,但各部门要求追加预算或要求专项补助的报告仍然不断飞向财政部门。金华市财政支出压力在财政资金分散管理制度弊端下不断显现。

金华市财政局迫于反腐和财政压力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1993年,金华市财政局会同其他部门开始着手清理“三乱”问题;1994年开始,它们又推出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办法,意欲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管理轨道;1995年起,对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行了连续三年的专项治理;1996年,取消了各收执罚单位的罚没收入过渡账号,一切罚没收入统一上缴财政;1997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取消了各单位的收费账户;1998年,限定所有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设一个支出账户,注销了1150多个银行账户。这一系列的清理、规范和专项治理措施,尤其是预算外资金的集中统管,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乃至中央领导的肯定,金华市的“三乱”现象也有所遏制,但仍未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单位支出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紊乱的问题,也没有有效控制腐败问题。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上述改革措施都只是在传统的管理体制基础上的修修补补,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时我国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缺陷。

而实践中正是这种制度缺陷,才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过程和业务活动过程中的支出缺少了财政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才导致单位“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公款消费支出难以有效控制,资源浪费、效率低下、贪污腐败现象滋长蔓延势头得不到遏制,最终使政府形象受到不良的影响。因此,为了彻底破除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弊端,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打击腐败现象,金华市财政部门按照浙江省纪委关于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和建立会计委派制试点要求,于1999年初,开展了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和在行政执法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