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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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源头防腐与财政管理模式的创新(2)

所谓会计委派制,是指通过建立隶属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对各机关部门的会计人员实行统派统管。金华市在会计委派制的实践过程中,根据反馈信息和实地调研,发现了会计委派制运作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弊端。如由专门的会计管理机构派遣会计人员,使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与被委派单位脱钩,会计人员难免会受到被委派单位的排挤,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同时,委派时间一长,容易与被派遣单位“同化”,形成利益共同体。一旦利益上产生挂钩,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达不到会计委派制的初衷。为了克服会计委派制的这些弊端,更好地深化和发展会计委派制度,金华市财政局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单位财务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银行账户集中开户,统一资金结算,统一财务公开,改变会计人员编制归属等思路。这一想法得到了金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于是金华财政局通过借鉴单一国库集中收付的做法,提出了建立金华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的设想。

1999年9月1日,浙江省首家也是全国首家地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在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亮相。市委办、市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家单位率先进入核算中心。一个月试运行后,10月1日和11月1日,新办公大楼内的其他48家单位也分批全部进入核算中心。3个多月后,在新大楼办公的56个部门的财务全部进入中心,经费报销、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工资发放一揽子移交,各部门原有的银行账户全部注销。综上所述,金华市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是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单位财务行为的迫切需要,是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发生的客观要求的结果。它既顺应了世界各国反腐败的国际潮流,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精神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内容和运作模式

1.基本内容

按照清理、规范、可控和效率的改革思路,“会计核算中心”模式的基本内容就是通过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统一核算、会计档案集中管理及财务统一公开五大措施,将分散管理的财政资金变为集中管理,将分散核算改为集中核算。具体来说:

(1)清理注销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行核算中心单一账户。按照单一账户制要求,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一个统一的大账户。对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取消其原有银行账户,但在核算中心大账户下分单位开设明细子账户,收纳办理单位财务收支事项;原账户资金划转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大账户下该单位的明细账户。通过账户控制,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纳入核算中心各预算单位的收入、支出事项,实现财政对各预算部门、单位付款要求及最终付款的控制。

(2)实行集中支付制,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实现财政对单位支出过程的实时监控。实行单一账户后,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预算内外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主管部门纳入中心统一核算后,下属单位的经费由中心负责转拨;工资由中心统一发放,直接打入机关干部的银行工资卡;零星开支到核算中心报销;大额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由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核算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按预算、按进度、按项目用途办理支出。凡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无预算的支出,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的支出,核算中心有权拒绝办理。财政可以实时监控预算单位的每一项支出。

(3)集中统一会计核算。核算中心成立后,取消分户核算,实行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一套账,并在一套账下按单位设立分户账。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出纳,由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核算中心对资金收付账目必须做到“笔笔清”、“日日清”,能够随时显示各部门的预算指标和资金余额;按月向进入中心的各部门、单位提交收支执行情况,并报送相关部门;配合各单位财务管理,做好各单位提出的符合加强财务管理要求的有关会计业务。

同时为了适应单一账户下会计集中核算的需要,在浙江省财政厅的支持下,修改了会计核算办法。在参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二为一,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保留了一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

(4)集中管理会计档案。各单位会计档案全部集中,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以便于查账、审核、利用和管理。

(5)统一财务公开。核算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财务数据资料保密外,必须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统一办理财务公开,定期提供各单位的财务分析。

2.运作模式

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可以简单归纳为:以“三个不变”为前提,采用前台审核监督、后台代理记账的核算中心模式。

所谓“三个不变”,是指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施,一是不改变预算管理体制,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编报,人大批准后由财政批复给单位包干使用,并继续保留经费包干与年终节支奖挂钩的激励机制;二是不改变单位的理财机制,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单位支出报销仍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报销审批程序执行;三是不改变会计主体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单位的各项收支会计事项和由此引起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由核算中心人员按会计核算要求,仍然登记在该单位相应账簿上,由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在“三个不变”前提下,会计核算中心将其监督与记账职能通过核算大厅的前台和后台分别予以履行,职责明晰。前台通过凭证审核履行财政监督和财务监督职能。财政监督的职责是在核算中心支付前要先审核单位支出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阻断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通道,保证单位预算执行的刚性;财务监督的职责是在记账前要先行审核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保证单位财务的真实、合法。后台通过账务处理履行代理记账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按会计核算要求记账、报账。为了规范前后台的运作秩序,增强核算大厅前后台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功能,保证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平稳运行,金华市先后草拟制定了《金华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操作规程(试行)》、《金华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经费报销审核程序(试行)》等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制度。前后台的配合、协调,实现了财政监督与会计代理的统一。

(三)“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施效果

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从形式上看只是把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集中到了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来具体处理单位会计事项、登记单位会计账簿而已,仅仅是一种会计代理方式的改变。但从本质上看,这种集中核算的会计代理方式,已使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来的单位审批、单位报销转变为现在的单位审批、中心审核报销,可以置财政监督于单位支出全过程。因此,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健全财政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都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1.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施,解决了传统核算制度的弊端,重构了以会计监督、预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资金监控体系,从而有利于从制度上杜绝产生“用钱”腐败的根源。

第一,改进了会计监督作用机制,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为严格预算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首先,中心会计代理制,有效割断了会计人员与会计单位的利益纽带,保证了会计监督的独立性。过去,单位会计人员既是单位会计监督者,又是单位内部人,遇上压力,常常是“站不直、顶不住”。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使各部门、单位的财务人员彻底摆脱了单位利益的困扰和束缚,割断了会计委派制下财务人员被预算单位同化的利益纽带,实现了各部门、单位会计和出纳与各部门、单位利益的完全分离,避免了会计核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行政干预,从而保证了单位的会计凭证合法、有效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使会计监督工作“既站得起,也顶得住”。其次,中心严格的审核程序,有效地发挥了会计监督的作用。金华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经费报销审核程序规定,各预算单位财务核算进“笼子”后,每一笔公款开支都须经核算中心严格审核,从而杜绝了过去那些可以不合理开支或“白条子”经由部门的“一支笔”签字就可以默许“实报实销”的财务紊乱现象的再现,保证了会计凭证的合法、合规和信息的真实。

第二,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财政资金监控体系。过去,财政对各单位的支出监控,理论上是通过单位预算管理来实施,实际操作上则基本采用事前靠预算、事中和事后都是年度终了一篮子算账的方法。但事前由于单位账户众多、财务行为紊乱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预算不可靠,因而不可控;事中由于资金分散支出、分散核算而无法监控。结果是许多单位实际支出中常常擅自改变预算用途,大手大脚花钱,到了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就以种种事由再向财政部门打报告追加经费,财政监控名存实亡,既浪费有限的公共资源,又极易滋生腐败现象。而在会计核算中心模式下,其以单一账户、集中支付、集中会计核算为主体的基本内容和前台监督与后台记账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可以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资金的全过程均置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相应地,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也由以前的年度终了一篮子算账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管理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有效地杜绝了单位擅自改变预算用途、乱支滥用的浪费现象。如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对各预算单位的支出每月都事先告知指标和资金总余额,及时提醒各单位控制支出。资料显示,2000年11月份,金华市10余个单位开支接近“警戒线”,经核算中心提醒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年终由财政部门填补赤字的现象。

第三,完善了单位财务公开监督机制。公开才能形成有效监督,监督才能促进规范。核算中心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统一财务公开”,通过制度的强制性把财务公开的规范要求和财务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在了一起,做到了单位财务规范、透明。首先,核算中心按规定将各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毫无保留地向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公开,接受财政和其他部门监督;其次,核算中心每月向各单位提供接待费、会务费等各项开支财务明细表,接受预算单位的监督。这一措施有效遏止了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规范了单位、部门的财务行为,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预算单位财务收支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金华市原先历时两年多的财务公开工作,对于规范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支出虽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公开行为的主体是各预算单位,实施也主要由各单位自行操作,需要靠自觉、监督、检查来落实,效果差异很大,长期坚持很困难。而核算中心的“统一财务公开”,改变了财务公开的实施主体,并使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改善了原来财务公开中效果差异大、长期坚持困难的状况。

相对独立的会计横向监督与全程的单位财务纵向监督,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封闭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作为财政监督制度模式的探索,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模式的意义和价值已超越了它自身,它对我国整个监督体制甚至政治体制的改革都有值得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