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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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导论(2)

三、独树一帜的“省管县”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浙江省财政体制的一个显着特点是省财政直接对县财政,即省管县财政体制。浙江从1953年开始,除“文化大革命”后期的一段时期以外,一直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在其他省份纷纷实施“市管县”的时候,浙江根据自己的情况,坚持实行“省管县”。可以说,“省管县”是原来就有的,并不是浙江的创新,但是像浙江这样一直坚持实行“省管县”的省份在全国几乎没有。坚持也是创新,浙江省的“省管县”财政体制就是一种坚持的创新,它充分体现了浙江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拓务实的精神。浙江之所以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基于对浙江省情的考虑:(1)浙江是一个人口大省,人口高度密集,但除杭州、宁波等少数几个较大城市外,其余的市规模并不大,人口主要分布在县(市)域内。(2)由于历史的原因,浙江的生产力布局比较分散,中心城市不仅数量少、规模小,且辐射和带动作用也不明显。相反,县(市)经济却十分活跃,增长速度很快,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十分明显。(3)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其对财政的贡献率也逐年提高,但非公有制经济如民营企业、私人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主要分布在县(市)域内。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财源。(4)从财政收入构成看,除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本级财政收入占本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外,其余各市本级财政收入占本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较低,而县(市)财政收入所占比例却较大。

这表明,浙江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在县(市),地方财政的基础也在县(市)。

(5)我国的政权结构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实行市领导县(市)体制的,浙江虽然也在名义上实行市领导县(市)的体制,但除宁波市(计划单列市)外,其他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仍由省直接管理。而且,浙江相对地域面积较小,全省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是全国国土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

浙江省东西和南北的直线距离均为450公里左右,从省会杭州到各市、县(市)的距离较其他省、自治区为近,省级政府的行政权力覆盖范围相对较大,省对县(市)的直接管理也较为方便,县(市)和省的联系一直较为密切。因此,浙江并没有普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市领导县的体制。正是在这样的经济社会背景和财政状况下,浙江财政才坚持了省管县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

相比“市管县”财政体制,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1)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管理效率。市级中间管理环节的减少,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而且还提高了资金运转效率,加大了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增强了县域经济活力。

(2)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在我国五级行政管理体制下,管理层次多,权力下放不够等问题成了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省管县后,可以增强县的自主权,逐步扩大权限,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相关资料统计,2002年,浙江省有24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总数列全国第一。2003年,浙江省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的达到27个,占百强县(市)的1/4还多。2007年,浙江省有25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全省58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均超过了亿元,其中24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2007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3240亿元和1650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2.8倍和3.1倍。这些绝对规模和比重的增长,虽然不能全归功于“省管县”财政体制的作用,但是其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3)有利于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过程中所形成的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社会结构,严重限制和制约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产生了城乡不协调、不和谐发展的局面。面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不足等问题,应该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均衡发展的问题,而在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中,县及县级市直接与基层农村接触。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可以将资金高效地投入到农村,这样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浙江特有的块状经济是“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基础,而体制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双方形成了良性循环。浙江“省管县”财政体制的成功有客观因素,但并非偶然,它是基于实践的思想创新、管理创新的综合。特别是从“亿元县上台阶”到“两保两挂”、“两保两联”等一套约束激励兼容的省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省管县”体制在浙江的成功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浙江省持续多年的改革示范效应,带动了其他地区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特别是所得税调整及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地方财政尤其是基层财政越来越困难,减少财政级次,增加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自2002年以来,先后有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江苏、福建、湖南、河北等省份,将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省直管县”。国家也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浙江省始终坚持的省管县财政体制终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到2007年,全国有22个省和直辖市实行了“省管县”财政体制。

四、规范统一与源头防腐相结合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当30年前我国启动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之后,为了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财政上实行了“分灶吃饭”的管理体制,下放了一定的财权,允许企业和地方在分配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由此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特别是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30%以上下降到不足11%,平均每年下降一个多百分点。日益窘迫的财政困境显然无力支撑起改革的成本,没有钱怎么办?那就给政策,给收费的政策。中国特色的预算外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并快速壮大起来的。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预算内外资金基本上旗鼓相当,有的地方甚至预算外超过预算内,有的地方还把预算外当做“第二预算”,出现了吃饭靠预算内,建设靠预算外的格局。地方预算外资金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生活中的一块重要资金,它既弥补了预算内资金的不足,又在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积极的一面。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我们在管理上不够到位、制度上不够完善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在预算外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超越权限乱设基金、乱收费、乱摊派,加重了企业和老百姓的负担;也有的把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化大公为小公,有的甚至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还有的单位用预算外资金炒期货、炒股票、搞房地产、请客送礼、吃喝玩乐等等,使预算外资金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同时,这些违法乱纪行为的存在,干扰和冲击了正常的国民经济分配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地方预算外资金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就成为经济生活中一项十分迫切而又重要的工作。规范统一与源头防腐有机结合的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是浙江在这方面的创新,涌现出了金华的“会计核算中心”、嘉兴的“四统一”和义乌的“综合财政预算”等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模式。

(一)金华“会计核算中心”模式

1999年9月,金华市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实施了支出集中支付、账务统一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模式。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的产生,源于当时深层次的反腐倡廉的宏观政治背景和微观财政管理改革需求。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计划经济制度下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国统一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又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市场各主体的市场行为及企业行为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格规范和有效约束。因而新旧体制、机制、制度之间的碰撞、摩擦和冲突时有发生,不可避免地在制度和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使得腐败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

地方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规模不断膨胀,但缺乏有效的资金使用约束管理机制,导致部门、单位乱摊派、乱收费、集团消费、滥发钱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其次,从微观财政管理改革需求看,当时预算单位会计信息失真、财务行为紊乱与财政预算管理中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要求存在着极大反差,急需财政予以治理。同时,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支出预算需求不断膨胀与财政预算资金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迫使财政不得不寻求单位会计核算与财政管理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资金管理的新模式。

为了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打击腐败现象,金华市财政部门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并于1999年9月1日首次亮相浙江省首家也是全国首家地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进入核算中心的部门和单位的经费报销、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工资发放一揽子移交,各部门原有的银行账户全部注销。

“会计核算中心”模式的基本内容就是通过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统一核算、会计档案集中管理及财务统一公开五大措施,将分散管理的财政资金变为集中管理,将分散核算改为集中核算。

金华市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从形式上看只是把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集中到了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来具体处理单位会计事项、登记单位会计账簿而已,仅仅是一种会计代理方式的改变。但从本质上看,这种集中核算的会计代理方式,已使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原来的单位审批、单位报销转变为现在的单位审批、中心审核报销,可以置财政监督于单位支出全过程。因此,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健全财政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都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二)嘉兴“四统一”模式

预算外资金是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特定时期形成的政府财政性资金,对促进当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弥补预算内资金的不足,维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预算外资金的快速增长,原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的淡化所有权、强化部门和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的管理方式,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和难点。资金分散、开支混乱、使用效益低、宏观管理失控和收费不规范,给企业和纳税人造成额外负担,恶化了投资环境;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了财政纪律,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嘉兴市针对当地当时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规范、透明、高效、服务、廉洁的行政原则和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对于如何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并于1999年7月嘉兴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预算外资金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和分配统一标准的嘉兴“四统一”模式。

“四统一”管理的目的是要把行使政府职能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纳入到政府整个财政财务体系中去,废除不合理收费,调整和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和利益格局,规范行政行为,缩小政府系统内各单位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提高政府行政的效率,降低政府管理成本,达到政府“行政产出”的最大化。

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规范了收费制度和管理,从客观上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收费统一管理,压缩了“乱收费”的生存土壤和自由运作空间,改善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财务统一核算,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建立了良好的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秩序,改进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变预算外资金部门决策为财政统一决策,提升了财政配置资源的整体功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则切断了部门、单位的权力-利益链,从主观上消除了部门、单位因利益驱动而不断衍生与膨胀的收费欲望,明收明支,较好地解决了部门之间综合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纠正了政府机关内部的本位主义、部门利益至上、权力行为“商品化”的不良观念,消除了部门利益至上、政令不.的制度性根源,促进了干部之间的正常交流和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四统一”实行以来,切实减轻了企业和农民的负担,改善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