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内源主导型:浙江的开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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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浙江开放模式的未来趋向与战略选择(3)

(1)优化产业组织,通过核心企业的“市场代言”或企业联盟的“共同代理”来促进产业市场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带动小而散的企业获取市场势力。

根据垄断理论的主导厂商模型,当市场由拥有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主导厂商和一组较小的厂商构成时,前者在市场中的地位类似于垄断的价格制定者,后者则类似于完全竞争的价格接受者。提高产业市场集中度的路径主要有:通过企业间的重组、兼并或联合,以资产或品牌为纽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主导性核心企业或“企业战略联盟”(不是简单的价格联盟);促进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功能性集聚,加快建立大中小企业之间以协作和分层竞争为主的新型竞争合作关系,优化产业内部的分工网络结构,推动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和市场集中度的快速提高;通过主导性核心企业的“市场代言”或企业战略联盟的“共同代理”,逐步消除产业内的过度竞争,进而带动小而散的企业获取高于成本定价的市场势力。

(2)浙江企业应该通过整合全球要素,积极寻求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的创新,实现创新与国际分工前移及市场势力构建的有效互动。一方面,创新带来的产品的差异性,能提高企业国际分工地位,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国际市场势力,改善企业经营效果;另一方面,企业拥有适度市场势力,能够获得一定的超额利润,而这部分利润又有助于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差异化,产品的差异化反过来又促进了市场势力的提升,从而形成有效互动。同时,要延长加工贸易、贴牌贸易的国内增值链,促使其向深加工、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这有利于浙江企业进入国际分工利润链高端,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势力。

(四)打造国际性专业化产业区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我国开放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实现从现有的区域性专业化产业区向国际性专业化产业区转型和升级已成为浙江众多专业化产业区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国际性专业化产业区应具备以下五大基本功能,即国际性产品生产基地、国际市场份额的主导占有者、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与知识流转中心以及研发与创新中心。对照国际性专业化产业区目标模式的基本要求可以看出,浙江的不少产业区现已具备了生产总量大、市场份额高、成本与价格优势显着以及高效的本地信息与知识网络等现实条件;但同时,这些产业区在市场势力、信息传导与知识流转以及研发与创新水平等方面的产业主导功能和领先地位尚未完全显现,与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性专业化产业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要在不断增强自主研发(R&D)的同时,积极汲取外资和国际性的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资源,以不断地提高专业化产业区的国际竞争力。

(1)要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创建共性技术研发中心等不断强化产业区自身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功能,在不断增加自主技术和知识专利拥有量的同时,逐渐进入国际分工网络的高增值环节。(2)要把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外资、技术、人才和品牌等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制约产业升级的先进技术和国际性人才短缺等高级要素瓶颈,以迅速提升区域整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实现产业区的跨越式发展。如,通过跨国介入型技术创新,与国际上同类产品的跨国公司或顶级企业、知名品牌进行合资合作,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和品牌国际化战略,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通过品牌的高附加值和产品特异性来降低产品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及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减少国际上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稳固并提高原有的市场份额,增强产业的出口竞争优势。(3)可通过定向嫁接式引资,引进本地具有现实基础的外资项目和本地发展急需的国际性技术人才,从而带动和提升整个产业区的国际化水平和技术水平。

(五)构建基于功能性政策的支持与服务体系

所谓的功能性贸易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推进技术进步,培育人力资本,提升获得性要素的比较优势,同时通过经济杠杆、信息服务、法律体系,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等与其他经济政策相融合的方式来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贸易政策。这种功能性政策是一种既符合WTO的规制要求,又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其特点有三:(1)非直接贸易扭曲性。功能性贸易政策不会造成相关产业产品价格直接的扭曲,因为它采取的政策往往是如技术信息服务、人力资本培育等间接性的贸易“前期支持”政策,而不是如价格补贴、出口补贴等直接性的贸易“后期保护”政策。WTO是限制对贸易造成直接扭曲的价格补贴和出口补贴等贸易“后期保护”政策的,因而功能性贸易政策是符合相关WTO规则的,不会对WTO框架下的公平贸易及自由贸易造成直接的冲击。(2)非专向性。功能性贸易政策要求政府避免充当“圈定赢家”的角色,政府在新贸易政策中的作用是营造各产业发展的大环境,为各产业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创造有效率的国内市场环境。为同WTO所要求的一致,政府对产业的扶持政策不能针对特定的少数目标企业及少数产业,因此它必须符合WTO相关规则,不至于招致其他成员国方根据WTO规则实施的报复。(3)其政策手段具有综合性之特点。功能性贸易政策是一种广义的贸易政策,它趋向于寻求与其他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竞争政策、科技政策等最大限度的融合。同时政府也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法律甚至外交手段来促进有利于本国经济的贸易结构的发展。通俗地说,功能性贸易政策较之于强保护贸易政策而言,也需要政府对贸易的“干预”,但对贸易的直接干预力度更弱,间接性更强,涵盖面更广。其显着特点就是不会违反WTO的相关规则,它对产业或产品竞争力的影响是健康调理型的,而不是兴奋剂型的。

就浙江开放模式来讲,实施功能性贸易政策最主要的是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1)实施知识援助政策,包括:①提供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应能为企业提供各种生产技术信息、金融支持信息、市场信息等。政府为企业建立全球性的信息网络,了解国际市场需求特点并宣传和推广本国企业,对浙江企业的跨国经营有着重要意义。因为,充分、完善的信息可以使企业进行正确的投资和经营决策,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管理水平,避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因此,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营造获取各种信息的服务体系。②提供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培育和引进大批适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类国际化经营人才。③建立产业预警体系。针对国际上对浙江产品频繁地实施技术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壁垒措施的状况,要建立健全非关税壁垒的预警体系,保障企业的贸易利益。(2)实施有效的制度供给政策。

要克服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法制环境、融资环境、审批管制、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制度障碍,以提供公平、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巴格瓦蒂,等.高级国际贸易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程惠芳,黄先海,徐剑锋.开放浙江——引进来与走出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

[3]陈丽丽.迈向贸易强国的战略研究.西安: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4]高铁梅.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与建模.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5]葛立成.2008年浙江发展报告(经济卷).杭州:杭州出版社,2008.

[6]何元贵.纺织品服装产业的贫困化增长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5).

[7]黄先海.浙江开放模式:顺比较优势的“倒逼型”开放.浙江社会科学,2008(1).

[8]黄先海,陈晓华.浙江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势力的测度与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7(6).

[9]黄先海,陈晓华.要素密集型逆转与贸易获利能力提升.国际贸易问题,2008(2).

[10]李立民,谭红霓.试论广西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新环境与对策.改革与战略,2003(11).

[11]李晓钟,张小蒂.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工业经济技术溢出效应分析.财贸经济,2004(12).

[12]刘晓辉,特雷弗·巴克,舒.,等.中国经济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外向对外直接投资(上).国际贸易译丛,2007(3).

[13]刘晓辉,特雷弗·巴克,舒.,等.中国经济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外向对外直接投资(下).国际贸易译丛,2007(4).

[14]林民书,杨治国.两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比较研究——东莞、温州内外资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河南社会科学,2006(5).

[15]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形势2008年春季报告.国际贸易,2008(5).

[16]魏后凯.中国制造业集中状况及其国际比较.中国工业经济,2002(1).

[17]徐建斌,尹翔硕.贸易条件恶化与比较优势战略的有效性.世界经济,2002(1).

[18]孙敬水.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的测度方法研究.统计研究,2002(5).

[19]张燕生.2008年贸易顺差趋势分析.国际贸易,2008(1)

[20]朱钟棣,张秋菊.中国需要新的贸易模式.国际商务研究,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