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内源主导型:浙江的开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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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大事记(1)

1978年

1月12日 外贸部、商务部批复同意浙江嘉兴、温州地区建立内外贸合办杭菊花生产基地。

6月19日 浙江省革委会对外贸易领导小组成立。

12月4日 国务院对宁波港开放问题做了批复。

12月11日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

1979年

1月2日 杭州海关成立,隶属省外贸局,对外称杭州海关,对内为省外贸局海关管理处,管理宁波、温州海关工作。1984年6月9日,杭州海关单独建制,为省厅局级机构。

3月28日 浙江省外贸局驻上海工作组成立。1984年2月、1985年6月,先后改称为浙江省经贸厅驻沪办事处和浙江省经贸上海储运服务公司。

1988年2月,更名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钱塘公司。

6月1日 国务院批准宁波港正式对外开放。

6月30日 开辟杭州至香港旅游包机业务。翌年11月2日,杭州至香港通航,杭州笕桥机场正式对外开放。

7月22日 浙江省进出口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作为办公机构)。

9月27日 宁波港第一艘中国籍“胜利”4号油轮装载2975吨石油,驶往日本千叶港。

10月14日 杭州制氧机厂与联邦德国林德公司签订由杭州制氧机厂向林德公司出售制氧机板翅式换热器加工技术合同,是为我国机械工业首次向工业发达国家转让技术。

11月 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订协议,在浙江省镇海县小港笠山建立小型风力发电试验站,援款11.3万美元,是为浙江省接受第一个多边援助项目。

1980年

2月29日 浙江省首次开展远洋自营出口业务。装载1200吨商品的货轮,从宁波港装运香港,并由香港分别装运到伦敦、鹿特丹、纽约、波士顿、洛杉矶目的港口。

5月23日 省政府批转省计经委制定的《浙江省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分配暂行办法》。此后,1986年4月7日,省政府决定改进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分配办法。

7月8日 浙江省首家中外合资企业——西湖藤器有限公司建立。同日,杭州房地产企业与香港均威置业有限公司在杭合作建造华侨新村,是为浙江省利用外资举办的首家中外合作企业项目。

7月21日 省政府发文通知设置浙江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

12月1日 省政府印发浙政[1980]129号文,确定省进出口业务分公司机构设置为: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水产分公司、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丝绸分公司等17家。

1981年

1月1日 浙江省外贸总公司成立。

2月21日 省政府批转省进出口委、省外贸局等7个部门《关于地方进出口商品国内作价及盈亏处理意见的报告》。

4月15-30日 浙江省首次单独组团参加广州第49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出口成交7619万美元。此后,浙江省每年参加春秋两季广交会。

8月21日 香港石昇贸易有限公司在杭州设立代表机构,为外商、港商在浙江省设立的首家代表机构。

11月2日 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通过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向伊拉克迪瓦尼亚医院派出浙江省首批劳务人员6人。2000年末,全省在外劳务人员达27344人次。

11月18日 浙江省首家境外贸易机构亚利公司(富春有限公司的前身)在香港注册成立,次年2月18日正式开业。

1982年

2月10日 省外贸局制定《浙江省使用外贸周转外汇实施细则》。

7月12日 省贸促分会在杭州举办“日本工业缝纫机展览会”,是为浙江省首次组织国际产品、设备和技术交流的国际经贸展览。

1983年

1月23日 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标志着浙江省自营开拓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开始起步。至2000年末,全省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达107家。

3月3日 中共浙江省委决定省进出口委员会、省对外贸易局合并,建立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省计划委员会下属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同时划归省外经贸厅,并建立中共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党组。

7月2日 省政府批转省外经贸厅《关于简化出国经贸小组和人员审批手续的报告》。

11月18日 国务院批准椒江市海门港正式对外开放。

1984年

4月6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宁波、温州两市列为全国沿海14个港口开放城市。

4月10日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成立。

5月8日 国务院批准宁波市、温州市为沿海开放城市。

5月23日 省政府决定建立浙江省对外经济技术开放领导小组。

6月7日 省外经贸厅制定《浙江省外贸企业出口商品质量检查验收试行标准》。

8月1日 邓小平在北戴河听取汇报后指示:“要把全世界的宁波帮动员起来,建设宁波。”同月,派卢绪章到宁波,担任市政府顾问。

10月18日 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浙江省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12月22-28日 浙江省外经贸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全国外经贸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浙江省外贸体制改革和部署翌年各项工作。

是年,浙江省向世界银行贷款2086万美元,用于慈溪等5个县(市)农村饮用自来水改造项目,是为浙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之始。

1985年

2月28日 国务院批准嘉兴市区、湖州市区及海宁、嘉善、桐乡、德清县(市)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至2000年末,全省共有35个县(市)为沿海经济开放区。

5月16日 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成立。

6月6日 经外经贸部批准,浙江省列为全国开展对东欧易货贸易的9个省市之一,直接同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两国进行易货贸易。

7月6日 省外经贸厅制定《浙江省1985年超计划出口特别奖励试行办法》。

7月 浙江省内装饰成套用品公司(其前身为浙江省家具杂品工业公司)与海塔门有限公司、远东商业有限公司在加拿大合资创办加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是为浙江省在境外直接投资、创办海外生产企业之始。

9月7-15日 省外经贸厅在杭举办浙江省对外经贸洽谈话,签订出口合同169份,成交3668万美元,;进口合同19份,成交105万美元;签订补偿贸易合同6份,金额653万美元。

12月10日 国务院成立宁波经济开发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国务委员谷牧任组长,国家计委副主任陈先为副组长,包玉刚、卢绪章为顾问。

1月4日 省政府颁发《浙江省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6月25日至7月4日 首届浙江省出口商品交易会在杭州举办,出口成交10656万美元。

9月 省政府确定长安镇等9个镇为首批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业卫星镇。

是年,浙江台州地区椒江太平洋有限公司向西班牙政府贷款1307万美元,引进成套柑橘加工设备,是为全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之始。

1987年

4月1日 国务院批准舟山港对外轮开放。是年5月5日,舟山市在沈家门举行舟山港开港典礼。

6月19日 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对台小额贸易管理试行办法》。

7月9日 浙江省首家外商独资企业——立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

至2000年末,全省共批准外商独资企业3749家。

10月5日 舟山市普陀区兴隆贸易公司成立,专门经营沈家门渔港对台小额贸易,为浙江省首家经营对台小额贸易企业。

12月15日 外经贸部批准成立浙江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1988年

2月22-25日 外经贸部副部长李岚清在杭州主持召开由粤沪江浙“三省一市”外经贸厅(委)负责人参加的外贸体改座谈会,交流推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具体方式和措施。

3月12日 省政府召开市长、专员和县长会议,传达全国省长会议、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外贸承包方案出台,外贸承包基数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区)、县。

3月22日 浙江省对外经济协调领导小组成立。

3月26日 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出口商品留成外汇分配办法》。

4月6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实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4月7日 省外经贸厅设立体制改革办公室。

4月22日 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经贸厅《关于建立省外贸出口商品风险基金报告》。1991年10月2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停止执行省外贸出口商品风险基金办法的通知》。

4月30日 省外经贸厅制定《浙江省审批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暂行办法》。全省第一批26家出口生产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被赋予对外贸易经营权。

5月16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鼓励乡镇企业多出口多创汇的补充通知》。

7月25日 省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关于省级外贸企业试行工资福利和出口创汇挂钩办法的报告》。

10月13日 省外经贸厅批复同意,全省16家省级外贸企业更名为: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水产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针棉织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化工进出口公司、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浙江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11月20日 省外经贸厅印发《在海外设置贸易公司的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月26日 省政府办法《关于鼓励发展创汇农业的若干规定》。

12月31日 省计生委、省经贸厅、省商检局组织力量,在一年内,对全省3377家出口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有3352家企业(包括宁波620家)通过考核验收,取得合格证,准予编入《浙江省出口商品质量保证生产企业目录》。

1989年

1月20-26日 全省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在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中,进一步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

4月5日 省计经委、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人事厅联合制定《浙江省出口生产企业考核实施办法》。

5月4日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县长出口创汇奖励基金试行办法》。1990年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省政府决定1990年继续试行市县长出口创汇奖励基金办法。

8月17-21日 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对外开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稳步地吸收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扎实地做好对外开放的各项工作。

8月23日 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

1990年

1月3日 省政府批复同意省外经贸厅《关于完善省级外贸公司工资福利与出口创汇挂钩办法有关问题的报告》。

3月15-16日 中日经济贸易第四次定期协商会议在杭召开。会议回顾中日双边经贸技术合作进展情况,商讨1990年度合作交流计划。

5月1日 外经贸部驻杭州特派员办事处设立,正式对外办公。

6月30日 宁波栎社机场建成通航。

7月2-4日 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

7月10-12日 台湾工商界人士百余人在京参加海峡两岸贸易投资研讨会后来杭访问,并在杭州举行海峡两岸贸易投资浙江洽谈会。

8月15日 省政府批准设立杭州钱江外商台商投资区。

8月31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奖励引荐外商投资的暂行规定》。

9月3-8日 浙江省国际丝绸、纺织及制衣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在杭州举行。来自日本、联邦德国、意大利、瑞士、法国、美国及香港地区的厂商参展。

9月5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

10月1日 台州海门港对外轮开放。

10月25日 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建立中共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党组。

12月31日 省外经贸厅制定《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试行)。

1991年

3月5-14日 由浙江等七省市联合举办的首届华东出口商品交易会在上海举行,出口成交20368万美元。此后,浙江省每年参展。

3月6日 国务院批准设立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月15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6月24日 省外办、省计经委、省外经贸厅、省引进智力办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外国专家、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7月26日 省政府批准省外经贸厅《关于完善省级外贸公司效益工资与出口创汇挂钩办法的请示》。

12月31日 省政府发布《浙江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免地方所得税的若干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1992年

1月17日 省政府决定浙江省外经贸厅改名为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编制172人。1995年11月23日,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改称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为省政府综合管理对外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