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代戏曲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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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平妖传》的版本以及《水浒传》原本说辨正(2)

四十回本第四回:“欢天喜地介去了”;第七回:“每日介成群结队”;第十一回:“尽意大碗介吃饱”;第十二回:“把眼睛一擦,四围介看道”;第十三回:“到此十日半月介住”。这些标准的苏州词汇只出现在四十回本前十五回,即二十回本所缺少的那些部分,计六次;而在后二十五回中却从未出现。这分明是苏州人冯梦龙在增补时留下的痕迹。

据《宋史》记载,王则起义始于庆历七年(1047)十一月,次年闰正月平定,为时甚短,而四十回本仍然按照传说的面貌,把它写成前后五年之久。

可见冯梦龙的改定只限于词句方面,在赞词上的改动可能较散文上的改动略多。同一系统的版本也会有所差异,不能把所有的异文完全归因于冯氏的改动。

如上所述,《平妖传》版本应有三个系统,而不是如同以前以及欧阳健先生所设想的两个系统,按先后为序列之如下:

一、罗贯中原本,今佚;

二、据原本删节的二十回本,即北大所藏世德堂本;

三、冯梦龙补四十回本,对前十五回曾有少许改动。

前辈史学家罗尔纲先生继1981年的《水浒真义考》(《文史》第15辑)之后,又发表了论文《从罗贯中三遂平妖传看水浒传着者和原本问题》(《学术月刊》1984年第10期),令人耳目一新。重要结论两条,先看其中一条,以便向他和同行请教。为了不使文章过长,暂以他的后一篇论文作为讨论的范围。下面是他的原文:

我从两书赞词对勘,看见罗贯中把《三遂平妖传》的赞词十三篇,分别插入《水浒传》第一回至六十二回共十五处,全部都是在明容与堂刻百回本七十一回《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以前。如果七十一回以后也是罗贯中所着,他断不会把这十三篇赞词全部集中在七十一回以前,七十一回以后一篇都没有的。这个事实,表明了《忠义水浒传》七十一回以后受招安、征辽国、平方腊并不是罗贯中所着,而是他人续加的。

《平妖传》的赞词(包括诗)一篇都没有插入《水浒传》七十一回以后吗?至少罗先生本人承认有一首例外,见于容与堂本第九十三回:神器从来不可干,僭王称帝讵能安?武松立马诛方貌,留与奸臣做样看。

《平妖传》二十回本第二十回有一首七绝前半完全和上面相同,后半是:潞公当日擒王则,留与妖邪做样看。

罗先生正确地指出:方貌(方腊的三弟)“也是农民起义的将领,并非‘奸臣’,怎么说杀了方貌,使奸臣害怕,‘留与奸臣做样看’呢!这个叫做比拟不伦”。可见这一首诗是《水浒》采用《平妖传》的现存文句。

例外并不止以上一处。二十回本《平妖传》第二回有一首赞词说:骊山顶上,料应褒姒逞英雄;夏口三江,不弱周郎施妙计。

容与堂本《水浒》第四十一回:骊山顶上,多应褒姒戏诸侯;赤壁坡前,有若周瑜施妙计。

容与堂本《水浒》第七十九回:却似骊山顶上,周幽王褒氏戏诸侯;有若夏口三江,施妙策周郎戏曹操。

以上虽然都不是完整的赞词,但彼此蹈袭的痕迹很明显,不会是偶然的巧合。

由此可见,两书的雷同因袭并不限于第七十一回之前,硬将《水浒》前七十回半和后二十九回半分成两截,断言《水浒》原本只有七十回,至少在《平妖传》中找不到这样的证明。

下面是罗先生的第二个结论:我从两书赞词对勘、叙事对勘、对待人民大众态度对勘,得出两书都同为罗贯中一人所着这件事实。特别是从赞词对勘,《三遂平妖传》全书赞词仅二十一篇,就有十三篇插入《水浒传》中十五处去。这个事实表明只有同一人的着作才会如此。

我不否认罗贯中是《水浒》的作者,或他是《水浒》的写定者之一。拙作《从宋江起义到栀水浒传枛成书》(见本书)曾指出:“以书中所提到的地理情况看来,错误甚多,连大体方位都顾不到……可是征方腊之役所写的浙江州县,尤其是杭州的村坊街巷名如涌金门、西陵(泠)桥、保俶塔、净慈港、西溪、西山、龙翔宫、五云山,甚至偏僻的小村如古塘、范村(当作梵村),无论方向、里程都很正确(《水浒志传评林》也一样)。总之,从小说本身的文学语言和地理情况看,它的编着写定者只有原籍北方又曾长期流寓杭州的人才可能是,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在这方面,施耐庵和罗贯中都是适合的。”

我不敢苟同的不是这一结论,而是罗先生的论证方法。

谁在文学史上找得出一位作家,在他的两个不同的作品中竟然有十多处连文字也相同?由短篇小说或散文发展成为长篇,那是另一种情况,《水浒》和《平妖传》却是不同的作品。

前面已经引用的《水浒》第九十三回的那首七绝,由于因袭《平妖传》而“比拟不伦”,难道作者本人连自己笔下的诗句都看不懂吗?如果两者都出于同一作家之手,那就难以理解了。

上面的例子是《水浒》沿用《平妖传》的原文而词义不通。下面再举一个相反的例子,《平妖传》沿用《水浒》而出现破绽。

《平妖传》二十回本第十九回有一首赞词描写文彦博败阵而逃:凤落荒坡,尽脱浑身羽翼;龙居浅水,失却颔下明珠。蜀王春恨啼红,宋玉悲秋怨绿。吕虔亡所佩之刀,雷焕失丰城之剑。

好似蛟龙缺云雨,犹如舟楫少波涛。

这首赞词原见《水浒》第五十六回,描写徐宁雁翎甲被盗。“蜀王”两句写的是个人的恨与怨,和沙场情况完全不同。其他各句如羽翼、明珠、刀、剑、云雨、波涛,用来比拟宝爱的雁翎甲,可说无一不贴切。但要用来描写败阵的主将,那就牛头不对马嘴了。作者写了《水浒》中的这一首赞词,怎么可能格格不入地应用到《平妖传》上去呢?

原来就有记载说罗贯中是《水浒》和《平妖传》的作者,如果有新的论证加以补充,那就更加可信。如果提不出新的论证,古代的记载仍然可备一说。罗先生的论证却只能起相反的作用,显然难以成立。对这样的事实,即《水浒》有因袭《平妖传》处,《平妖传》又有引用《水浒》处,本文作者另有《再论水浒和金瓶梅不是个人创作》(见本书)提供解释。

除上面向罗先生请教的两条结论外,罗先生还说:“多年前,我就想到要把罗贯中一部早期着作《三遂平妖传》来和《水浒传》对勘,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助解决问题的地方。只是所见的是明末冯梦龙的增补改编四十回《平妖传》的版本以及《水浒传》原本七十回说辨正331本,未能进行。到1984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把海内孤本明刻罗贯中《三遂平妖传》二十回本出版了,我才得对勘。”海内孤本公之于世,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事。但就罗先生所引用的《平妖传》赞词而论,二十回本和冯补本只有极个别的文字出入,假使完全用冯补本作对勘用,我想依然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冯补本虽然后出,他并没有重新进行写作,绝大部分都是原作,我们没有必要把它贬低为一无可取的伪作。

198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