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的力量——浙江社会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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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构(5)

如果把“公共文化服务”不同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最突出特征,视为“加强公私合作,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伙伴关系”,那么,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省份,浙江早在世纪之交就已经初步地萌生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理念。

2000年出台的《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10年》,已经明确地提出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逐步增加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重要新闻媒体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方式。积极探索文化系统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纲要》提出了要“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方式”、“积极探索文化系统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这些都突出地表明,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省份、全国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已经意识到,今天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不能背离市场经济大背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模式已不同于计划经济下政府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模式,必须引入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尽量借助一些被实践证明是灵验的市场手段,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互动互补。

像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相当一段时期内,浙江新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孕育和发展,采取了以旧瓶装新酒的模式,即以传统的供应方式服务于新的目的,完成新的任务。虽然在这种模式中也产生了一些新的质和新的要素,但也特别容易形成路径依赖,从而会将旧体制中的一些弊病继承下来。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一场更加深刻的文化体制改革,来完成新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

2003年6月,浙江被确定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同年8月,《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出台。以此为标志,浙江公益性文化事业进入了“脱胎换骨”的发展阶段,以全新理念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铺开。作为“走在前列”的省份,浙江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率先全国更彻底地打破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发展模式,围绕市场的“优势”和“缺陷”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把“有较强实力”、“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等修饰词,不仅加之于文化产业主体,而且也加之于公益性文化事业主体,强调“要以改革的思路,加大政府投入,吸纳社会资金,加快建设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美术馆、浙江美术馆、浙江科技馆、浙江自然博物馆、杭州大剧院、宁波大剧院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重点文化设施。创新文化设施经营模式,通过市场机制运作,使之成为具有面向市场自我发展能力的经营主体。”这些都充分地表明,提高浙江公共文化的发展效率问题,已经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被异乎寻常地凸显了出来。

可以说,自从被确立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以来,以全新理念建设浙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外条件已经充分具备。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必然要求全面、协调地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200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这个指导全国的文件中,首次出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一崭新的概念。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这个中共中央全会的文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出现了以“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为定语的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提法。

在这一大背景下,2005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第一次明确地用“社会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新的关键词,来建构有关“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叙述框架,“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与“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一起,被作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三个着力点之一。公共文化的发展问题,被提升到了关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全局的地位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有学者认为,与浙江省第一个文化大省建设文件相比,第二个文化大省建设文件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文化大省建设的重心从发展文化产业转向发展文化产业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举。这说明,浙江省在文化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文化产业部门的改革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产业潜力已经得到了较大程度的释放,人民群众市场化的文化消费需求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满足,开始向公共文化产品需求提升。”显然,这一说法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在第一个文化大省建设文件中,虽然也分别辟专块阐述了“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思路。但浙江省首次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战略,就是与“发展文化产业”并举的(即“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而且也是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建设文化大省的“突破口”和“重要标志”来认识和定位的。2002年召开的全省文化工作会议的主题,则是发展以文化产业为重要组成内容的“文化经济”。而紧随第一个文化大省建设文件后出台的两个政策《意见》,也体现了浙江省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倚重。前一个《意见》主要针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而后一个《意见》则几乎是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

再来看2005年出台的第二个文化大省建设文件,其中提出的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八项工程”中,除了“文化产业促进工程”外,其他七项工程,即“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都可以被归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范畴。在文化大省建设三个着力点中,“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无疑都关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即使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也与“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有关。如有学者所说,“‘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包含了两层内容:‘解放文化生产力’是针对文化产业,‘发展文化生产力’是针对文化事业。前者指向被原有体制束缚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后者则指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这个纲领性文件中,浙江省“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蓝图首次得到了比较清晰的呈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有了开展文化大省建设以来尤其是被确定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以来丰富的实践基础和经验,因此,关于文化大省建设的第二个文件,也以更加准确的文字,表达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种“全新理念”,即“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公共事业发展新格局。”

这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全新理念”,在此后浙江省公共文化部门和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市地党委和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公共文化建设实践中,被进一步地具体化和明晰化了。比如,2005年7月,中共嘉兴市委出台了《关于建设文化大市打造人文嘉兴的决定》。通过健全行政推动、多元投入、城乡互动、文化共享和文化激励等五大机制,嘉兴市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的权益。从2004年开始,连续四年制定了《嘉兴市文化名城创建(文化大市建设)行动纲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费投入、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化氛围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05年,温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的决定》,在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文化事业,初步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机制。金华市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的决定》,把公共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大市建设的重要任务,着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努力扩大有效文化供给,积极创新基层文化传播方式,不断推进公共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金华市还制定了《浙中城市群文化事业发展纲要》、《市区重要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金华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系列文件,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融资投资、土地划转、社会保障、人事制度等各项政策措施。

在全省各个市地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省会城市杭州。这不仅是由于杭州市在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方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践方面走在全省的前列,而且也因为2007年11月杭州制定了《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这是杭州市、也是浙江省内制定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第一个专项规划。它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杭州市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保障群众就近便捷享受文化基本权益意识的充分自觉,也标志着以杭州为代表的浙江省市地党委和政府开始有步骤地通盘考虑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等问题。这个杭州市、也是浙江省内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第一个规划的突出之点,尤其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描绘了与加快建设“一名城、四强市”和“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蓝图,并明确了今后几年杭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二是《规划》中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原则的表述,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一种“全新理念”和“全新的方式”: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权益,多元发展”、“统筹发展,资源共享”、“重在普及,着眼提高”等。

2007年,浙江全省GDP达到18640亿元,人均GDP达到37130元,接近5000美元。这意味着浙江省公共财政更加宽裕,浙江人更加富裕,人们的货币支付能力也更强了。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对政府免费或低收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却并未降低。自开展文化大省建设以来,浙江省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服务手段不断增加,但社会公众却并不因此而充分地满足。这一点在2008年3月浙江省委宣传部对浙江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的调研中得到了证明。这次调研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实地调研,课题组赴杭州、宁波、湖州、嘉兴、台州等地共召开座谈会10余次;二是开展联动调研,全省11个市委宣传部和12家省级宣传单位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各自开展专题调研,共形成子课题报告23篇;三是问卷调查,委托省统计局民意民生调查中心采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方式对社会公众的公共文化生活情况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共成功采集调查样本1678个。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认为当前妨碍其进一步享受文化生活的主要因素,最高的选项是“费用太高,难以承受”,比例达到35.1%,其次是“就近方便的文化设施太少”,比例达到33.19%,第三是“文化活动没人组织”,比例为24.43%。其对应的是,社会公众认为当前政府最需要提供的文化服务,最高的选项是“举办各种免费或低票价的公益性演出”,比例达到45.17%,其次是“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免费开放”,比例达到33.19%。这一调查结果,不仅显示了浙江社会公众对免费、低收费公益性文化活动需求的迫切程度,而且也表明,市场经济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在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富裕程度的同时,也会大大地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以及“纳税人意识”、“公共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