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的力量——浙江社会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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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构(7)

有学者指出,我国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选择、政府供给的国家垄断性体制,并且呈现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态。前者造成政府办文化的观念根深蒂固,后者使得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质量差异巨大。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公共文化投资体制尚未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建设的合力;我国也缺乏激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包括公共文化在内的公益事业的法律体系和税收体系;公民还没有形成公共文化大家办的观念,公共文化观念还停留在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和文化权利的享受上。诚然,在我国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种新理念的提出,体现了一个现代政府对自身功能的定位和职责的确认,意味着现代政府职能的核心是公共服务。但是,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其运作方式仍然应该继续套用行政化的方式。从“公益性文化事业”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仅是词语表述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实现我国从过去政府直接操作或采用给编制、给经费、给人员等行政化做法中摆脱出来,在公共文化建设上,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运作机制。正因如此,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提供方式上的创新、建设理念上的转变,即“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也就预示着中国未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方向。

1.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重点

长期以来,在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公共投入不合理的问题:结构不科学,各种类的比例不合理;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由长官意志决定;公共投入的顺序有时发生颠倒错位,公共财政增长偏向大型基本建设,奢华性的公共投入造成铺张浪费,一般性公共消费品方面则投入过少;公共服务建设存在较严重的城乡、地区不平衡现象,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村的关注不够,投入不足;政府行政成本过高,公务财政支出过大等。显然,解决公共投入不合理现象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明确投入重点、把政府有限的财政投入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建设上。

在浙江,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取得了迅猛的发展,财政收入逐年提高,但由于公共服务永远是受预算制约的,而预算永远不可能充裕,所以从原则上说合理的公共服务的投入同样存在某种选择性,存在如何进行特定的优先排序问题。公共文化服务部门并不可能包揽一切与公共文化相关的事务,而只能优先提供公共财政可以支持的基本文化服务。正因如此,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逐步实现公共文化财政政策的转型。

早在《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中,已经提出,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中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也提出,要“改革现有财政投入机制,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类文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并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相应制定各自领域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列出一批重点发展项目,引导投资方向,形成发展亮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社区等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

《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08-2012年)》则进一步强调,要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结构,提高投入效率。“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力度,促进城乡和区域文化统筹协调发展。”在这些理念和政策的引导下,浙江省在具体实践中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的重点。重点扶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重要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扶持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广播电台发射台及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等文化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基层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的文化建设;重点支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2.采取“以奖代拨”、“项目申报”等方式

为了实现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化,浙江省一些地方政府采用了“以奖代拨”、“项目申报”等方式,以推动国有文化机构走向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目标管理”。如台州市就建立了“以奖代拨”机制。市财政每年下拨200-300万元资金奖励文化俱乐部建设,带动了县、乡财政和村级集体配套资金几千万元。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以奖代拨”机制,从2004年到2007年四年间市财政加上县、乡财政和村级集体配套资金共投入3000多万元,解决了建设资金的短缺问题。从2004年到2006年,县级市海宁的市、镇(街道)、村三级已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其中市财政投入经费1500多万元用于村级文化中心(室)的奖励补助,2005年和2006年市财政又分别投入专项资金250万元,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活动、考核与奖励经费。这样大规模、成体系的投入机制,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

杭州市则在采取“项目申报”等方式上取得了突破。自2006年开始,杭州市对“文化产业扶持项目”(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这些项目被称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但实际上其中既包括了“文化产业扶持”项目,也包括了“公共文化设施扶持”项目)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杭州市的具体做法是:

(1)公开征集。确定当年度公开征集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扶持重点,每年5月底前将通过媒体、互联网公开发布项目征集公告。

(2)项目受理,市文产办或受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形式审查,并进行登记、分类、建库。

(3)专家评审,建立由文化专家、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管理专家组成的决策咨询专家库,负责立项项目评审。每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地位与作用、项目的综合效益等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4)联合审查与决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由市文产办协调,召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检查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联合审查小组进行联审。市文产办对项目联审结果进行研究分析,按照资产分块预算安排和项目排序情况,决定本年度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额度。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的这一做法,体现了当代文化政策发展的一种趋势:即以各种灵活的制度安排,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专家、非政府组织及公民个体在公共文化服务决策中的参与程度,从而不断提高公共文化决策的专业化与民主化水平。

(5)签订合同。扶持项目经审查确定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予以公布,并由市文产办与项目单位双方签订项目扶持合同。

(6)考核评估。市文产办、市财政局将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适时进行评估、验收和财务决算,同时视情况组织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应重点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内容建设、功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进投入方式,逐步从直接拨款向项目投资、购买服务方面转变,以向公众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确定财政补贴数额,逐步提高具有激励性质的经费投入比例。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时应突出支持重点。此外,在他看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和管理模式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基本途径:一要通过完善财税政策、信贷手段建立起多渠道的社会投入机制,二要探索文化项目基金管理模式,实施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三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和人民群众评价为主要指标的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浙江省一些地方政府“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等实践,就体现了“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尝试。正是通过这些新的做法,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国有文化单位和民间资金得到了较佳的结合,从而既有效地激励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地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3.政府采购公益性文化产品

目前,政府每年向社会购买一批重点项目,低价或免费向群众提供,已经成为浙江省各地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政府采购的通常做法是,政府根据所采购产品的不同特性,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采购等方式进行。这种做法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分离,政府出资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但是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包括公共文化机构和私营文化机构)之间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浙江省是全国较早提出对公益性文化产品实施采购政策的省份。早在2002年出台的《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已经提出,“可选择部分艺术表演团体进行个人持股、社会参股的股份制改革试点。改制后财政继续予以重点扶持,人头经费改为项目经费,对政府指定的演出活动逐步实行招标、采购制。”

在浙江省、也是在全国,杭州市最早试行“公益性文化产品政府采购制度”。这充分地体现了一个具有市场经济先发优势、走在全国前列省份的省会城市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上“先人一步”的自觉。2004年4月,杭州市出台了政府采购公益性文化产品政策,规定凡在杭州市辖范围内正式注册的文化单位和文艺团体,其所生产的图书、戏剧、影视剧、音乐会以及其他文艺演出等文化产品,均属政府采购范围。与以往拨“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不同,这是杭州市第一次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对文化产品试行扶持与监督,从而使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凸显了出来。首次被政府采购的,是杭州滑稽艺术剧院的“双百场进社区”活动和杭州红星文化大厦的“开启音乐之门”系列音乐会,这两家文化机构从政府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各获得了20万的采购基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杭州市政府采购公益文化产品服务试行办法》出台。2006年政府对“星期六音乐会”等一批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同年,杭州市西湖区在购置文化大篷车以后,尝试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与浙江至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由政府提供文化设施、企业受政府委托运作公益文化项目。根据双方约定,浙江至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每年要完成60场左右的送戏下乡任务,而西湖区以政府采购方式给予企业适当资助。

与杭州一样,浙江其他一些城市也实行了政府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采购制度。按照《宁波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的说法,为了体现公开、公正、透明,宁波市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方式对文化活动进行采购,对一些重大节庆活动,采用政府委托的方式举办。同时,宁波市各级宣传部门也相应地减少了过去对文化服务进行补助的力度,变“补”为“购”,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台州市则编制了《政府采购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目录》,对农村数字电影、文艺下乡等公益性文化项目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自2005年6月,台州市启动农村放映工程,采取市场运作、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起我国第一条农村数字电影院线以来,台州市县两级政府共采购6.2万场数字电影,通过市农村数字电影有限公司的119支数字电影放映队送到农村。2007年,台州市文化下乡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吸引了省内外10家演出团体参加,上海老太婆艺术团、浙江省滑稽戏剧团、台州乱弹剧团等6家文化单位中标,为台州农民送去了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

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这种做法,无疑从根本上对政府财政包办文化事业发展的模式形成了冲击,从而对以全新方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产生了难以低估的作用。首先,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既坚持了“政府主导”又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叶明所说,“从政府拨款到政府出资购买,这种职能的转变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种趋势。政府主管部门今后引导文化的功能,最终将通过企业来实现。”其次,政府采购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质量,使公共文化产品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如杭州滑稽艺术剧院演员汤君儿所说,“以往反正是政府拨了款,收了钱后交代一个作品就好了,现在是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谁做得好才要谁的节目。”再次,政府采购有助于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从而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杭州滑稽艺术剧院院长刘笑声所说,“政府采购的20万元只是百场演出进社区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更多的资金来自企业的赞助,从去年的民生药业到今年的金日心源素,企业在资金投入的同时,也对演出节目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