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的力量——浙江社会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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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构(8)

4.探索“国有民营”和“国助民办”等新路子

在我国,虽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始得到重视,但是由于市场准入还有大量限制,在着眼于以改革盘活国有文化单位“存量”的同时,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做大“增量”重视不够。这就使得改革具有“存量改革”的特点。张晓明和齐勇锋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的文化事业单位将是一个充分开放的领域,国有文化机构不必鼓励退出,私人机构也不必限制进入,而是应该实行国家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和民间协力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一般文化事业单位还将是一个发展最快的领域,目前的“民办非企业机构”应该正名为“民办事业单位”,无论是国办的还是民办的事业单位今后还将进一步融入“非政府、非营利机构”这样一个文化事业的大类别中,承担起公共文化服务主战场的责任。浙江国有公益文化机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以及“国有民营”、“国助民办”等实践,就体现了对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府和民间协力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新路子的探索。浙江的具体做法是:

(1)由文化设施所有者自身实行企业化运作

红星剧院改制组建杭州红星文化有限公司,宁波大剧院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目标,组建经营有限公司,大力开拓演艺市场,都属于对“由文化设施的所有者自己实行企业化运作”这种模式的尝试和探索。

在这方面,杭州红星文化有限公司的探索,具有相当程度的代表性。这是一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公司,其主体建筑是杭州红星文化大厦,由市政府投资1.3亿元,市文化局自筹0.4亿元建成。据杭州文化广播集团的总结,红星的突出特征,是“采取四星级酒店的管理标准,努力培育红星品牌,做大做强文化市场,走出了一条国有文体场馆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新路子”。

其具体做法是:

其一,建立完善员工考核、激励、分配机制,用四星级酒店的管理标准来打造服务品牌。自开业之初,红星就实行全员合同制。2002年,红星全面启动业绩考核制度和目标考核责任制,从“知识、技能、业绩”等多方面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一家剧院,全年的演出场次与演出收入首当其冲成为考核的两项重要内容。同时,为培养各部门的团队合作精神,管理层将考核内容分成个人考核与团队考核两部分,团队的表现好坏直接影响个人的收入。这就把培养优秀的个人与优秀的团队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建立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制定员工手册、规范工作程序。

其二,立足于培育市场。红星将“做演出”和“做市场”区分开来,视前者为短期行为,视后者为长期行为。剧院用系列演出安排、规模宣传等来提升市场的关注程度,坚持“做市场”、打造品牌、多元化发展来保证和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保持持续发展。比如,红星退出的“开启音乐之门”和“越剧大舞台”,在内容和价格的定位上,采取了顺应市场、平价和普及的路线。

其三,以更新和更细的管理手段吸引观众、赢得市场。包括用合作分成、打包签约、“加演”概念等方式降低了费用,为降低票价打下了基础;在每一种活动中,首先考虑“平价”,在做票房预算时基本按实估算,把票价放到最低;采用独特的分类、分阶段售票方式;通过推出会员俱乐部制、引入“音乐季”概念、建立营销网络等创新营销方式。

其四,实施多元经营。红星在经营上采用灵活机动的形式,利用酒店与剧院结合的优势,充分盘活各类资源。在演出的操作上,把自营、合办及租场相结合,除演出外,同时承接各类会议、歌(影)迷见面会、大型公开课程等。

红星还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产业资源,将剧场观众休息区开辟为画廊,并成功地推出了多项活动。这些举措不仅实现了公司经营的多元化,创造了更多的利润空间,而且营造了酒店高雅的文化氛围,促进了酒店和剧院的共同发展。

(2)委托专业公司管理或民营企业经营

在浙江,自实施建设文化大省战略尤其是被确定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以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原则,把公益性文化设施委托给专业公司管理或者民营企业经营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在这一方面,宁波市鄞州区在区体育馆和区文化艺术中心委托经营中的做法,就具有典型性。

鄞州是一个在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的县(市、区),正是由于具有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和市场经济的“机制优势”,鄞州区在全国较早地对“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新模式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从而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2003年鄞州相继对已建成的区体育馆、区文化艺术中心以面向全国招标的方式实施委托经营。2004年,区体育馆成功委托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注册成立宁波大江南文化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经营单位。同年,宁波雷孟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杉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参股成立宁波万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区文化艺术中心的受托经营管理单位。从委托经营工作开始,鄞州区委区政府的做法,就体现了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方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念。

毋庸置疑,政府实行公共文化设施委托经营的出发点,不是要将公共文化设施“一推了之”,也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而改变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一根本宗旨,而是为了使公共文化设施提高运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服务于群众、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功能。因此,如何通过设计一种制度,促进受托经营单位“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享受主体、政府和企业的共赢,就成为委托经营的关键问题。显然,鄞州区委区政府在区文化艺术中心、区体育馆委托经营实践中,已经相当成功地破解了这个“关键问题”。据鄞州区文广新闻出版局的总结,鄞州区委区政府的做法可以被归纳为三点:

第一,以经营管理方案能否保证公共文化设施发挥正常公益功能,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繁荣发展作为评选候选单位的一个重要标准。在确定区艺术中心委托经营单位的过程中,有一家候选单位提出了利用经营餐饮所得收入弥补设施运作成本以实现收支平衡的设想。结果,这家单位因方案过于商业化而落选。评委会认为,如果过多地注重于餐饮业,可能会导致受托者产生定位偏差,削弱在文化经营上的精力和投入,从而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性质。而雷孟德公司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其提出了利用企业发展积累的经济实力,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公益文化事业,通过经营艺术中心这一平台,打造企业品牌,展示企业形象。这就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目标和企业目标、公众利益和企业利益较佳地结合了起来。

第二,在与受托经营管理单位签约过程中,把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职能作为经营管理合同的重要内容,以条款形式明确规定受托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性质,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比如,规定区文化艺术中心、区体育馆每年平均必须对外开放330天;在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前提下,对机关和社会团体提供优惠的场租服务,对面向老人、学生、军人、残疾人的专场文体活动和集体订票提供适当优惠;对不需要专门服务和支出费用的室外场地,应免费向公众开放;对由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文体活动,免费提供场地和相应服务;区文化艺术中心确保文化馆、越剧团等国有专业文化团体培训和排练的场地需要并免收场租费和服务费,区体育馆则必须作为鄞州区青少年体校训练基地和鄞州区青少年俱乐部活动基地,在一定的训练时间内免收场租。

第三,遵循市场规则,确保经营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自行举办文化体育赛事和文化体育表演活动,开发经营娱乐休闲业,开展与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相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参考广州、上海和宁波市的成功做法,投入200万元经费用于对区体育馆、区文化艺术中心引进重大赛事、高雅文化艺术活动的专项补贴,以此激励、引导受托单位不断引进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项目,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档次和品位。

(3)采用补贴、企业冠名、市场促销等办法

显然,公共文化事业必须体现免费或低收费的“公益性”原则,但其“运转费用”却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在我国,有不少地方投资兴建公共文化设施后,还要化大笔钱用在日常的运转、维护和工作人员的开支上,走进了“建设一座设施,背一个包袱”的怪圈。而采用财政补贴、企业冠名、市场促销等办法,正是浙江省各地走出这种“怪圈”、繁荣演出市场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尝试。

“补贴”是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一种方式,但已经与过去“大包大揽”的公共财政投入模式截然有别。顾名思义,“补贴”仅仅是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中所筹措的资金之不足部分加以补偿。在从“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模式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模式转型过程中,“补贴”的意义不可低估。

如有学者所说,“政府投入建设文化设施并对商业运作给予一定的补贴具有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的性质,政府补贴导致的低票价也鼓励了部分公众的文化消费。”

对公共文化建设采用“补贴”,是浙江省各级政府比较普遍的做法。比如,宁波市对宁波大剧院、宁波剧场等,每演出一场,根据演出规模,进行资金补助。慈溪市、余姚市等地都建立了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评比标准,年底给予不同的资金补助,个别有条件的乡镇对村级的文体设施建设也制定了补助方案,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资金补助网络。在宁波音乐厅的使用经费中,政府“补贴”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在日常运转中,一方面,音乐厅力图体现“公益性”的原则:低票价并对于社区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免费赠票、免费专场的形式使他们有机会欣赏高雅艺术;另一方面,音乐厅采取了三个“一部分”的办法解决经费来源,确保音乐厅的公益性和可持续发展。一是政府投入一部分。市委宣传部每年从文化事业经费中拨出60万元作为音乐厅的演出补助。二是集团支持一部分。宁波日报报业集团作为出资方和经营管理方也给予音乐厅多方面的支持,如免收音乐厅的折旧费,音乐厅的电费和空调费纳入报业大楼计量考核,由大楼物业支付费用,所有演出广告在宁波日报上免费刊登,免去了音乐厅的大笔广告经费。三是企业赞助一部分。宁波不少有经济实力和文化档次的大公司、大企业经常参与音乐厅的演出活动,到目前已有10多家公司、企业出资筹办专场音乐会的演出。特别是浙江利时集团从2004年至今每年资助音乐厅100万元,开创了民营企业家支持高雅艺术活动的风气。

“企业冠名”也是浙江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方式众多尝试中的一种。企业冠名可以使得企业客户的名称获得高度注意,极大增加了企业客户的曝光率,既是企业的一个很好的推广途径,也有助于企业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因此,以“企业冠名”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激励企业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比如,宁波逸夫剧院、宁波音乐厅、萧山剧院等都曾通过企业冠名等方式举办演出和节庆活动。据初步统计,在2005-2006年三年萧山剧院组织的各类演出中,由企业冠名和赞助的演出就占了40%。

(4)采用“国助民办”与个人投资相结合的方式

宁波市新建宁海十里红妆博物馆、慈溪金轮艺术馆、紫林文房作坊等一批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并免费或低价向公众开放,都采用了“国助民办”与个人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十里红妆博物馆、象山张德和竹根雕艺术馆的探索。

十里红妆博物馆是一家由宁海民间收藏家何晓道于2003年创办的私人博物馆,其中1260件展品都是何晓道的私人收藏品。它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展示明清江南富家小姐生活(习俗)的民俗博物馆,也是目前浙江省规模最大的民间民俗博物馆,被宁波市列为全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主要做法是:

一是采用国助民办投资方式。政府先后累计投资近1000万元,建造博物馆场馆,展区面积3000多平方米,无偿提供使用,并在用电、用水、规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政策。博物馆陈列展示的是,具体开办管理由何晓道与县旅游开发公司联合组建股份公司进行经营,员工管理、藏品管理、业务开拓、产品经营等由公司负责。政府不仅通过投入资金对博物馆进行资助,而且还出面组织人员赴上海、杭州等地对“十里红妆”进行宣传推介,还组织了“十里红妆”婚俗风情大巡游等活动。

二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体制。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分配实行绩效工资制,在发放固定工资的基础上,按个人的工作职责、博物馆每月的营利额多少进行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