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的力量——浙江社会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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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导论(3)

而在2005年,浙江发展的内外大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路线和方针,并且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考虑文化建设。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4年浙江成为全国第4个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的省份。200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6294元和6660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5倍和2倍。同年,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不包括直辖市)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的省份,以这一指标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浙江经济发展进程大约比全国超前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也是在这个时候,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浙江提出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的期望。内外大环境的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升级,必然要求重新设计和布局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任务和内容。

正因如此,2005年出台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在充分把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点、认识浙江文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的基础上,从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高度,把新的发展阶段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目标定位为从“增强先进文化凝聚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入手,重点实施“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四个强省”。并提出,到2010年,“初步形成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人文精神,构筑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资源优化配置、运行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使我省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主要发展指标绝大多数处于全国前列”;到2020年,“争取使浙江成为全民素质优良,社会文明进步,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主要发展指标全国领先的文化大省”。显然,从这一文化大省建设的蓝图中,可以充分地触摸到一个在经济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的省份在文化建设上也“走在全国前列”的“雄心”。

中共十七大对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全面部署。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省委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现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等新的时代起点上,对浙江文化建设做出了新的布局和部署。2008年6月的《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年)》,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文化创新,建设和谐文化,在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的同时,深化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阵地工程、文化传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项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增强我省的文化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从浙江省在不同历史阶段制定的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到,文化建设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两个方面紧扣在一起,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发展战略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和更新文化建设的思路。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世纪之交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实施建设文化大省战略的同时,也根据浙江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与时俱进地弘扬浙江精神。2000年7月,浙江省委正式提炼和概括出了“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四句话、十六字的“浙江精神”。进入世纪之交,浙江在许多发展指标中已走在全国的前列,但阻碍浙江经济社会实现进一步腾飞的一系列问题也暴露出来。因此,省委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精神对于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全面开拓浙江未来。

中共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浙江在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又取得了一系列新的经验,改革发展也呈现出了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新气象。省委、省政府认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推进“十一五”规划的实践中,浙江面对全球化的新挑战、推进浙江发展的新实践、中央对浙江走在前列的新期待,迫切要求浙江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不懈追求中具有现代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心理状态和社会道德标准。

为此,“更需要作为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浙江精神的引领和激励,支撑我们在未来的实践中奋发图强,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我们要坚持和发展‘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与时俱进地培育和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精神,以此激励全省人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有学者指出,两个版本的浙江精神体现了不同的时代主题。以“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为核心的原初版本的“浙江精神”产生于浙江市场经济的形成时期,“其内涵鲜明地体现出‘释放’主题。所谓‘释放’,就是要求人们在观念上从传统计划经济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就是要让那些在民间和传统中有利于市场经济的伦理资源得到充分释放”。它们对于浙江率先形成自身模式的市场经济,对于使浙江尽快“走在全国的前列”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相比之下,以“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为主旨的浙江精神的升级版本,则代表了浙江区域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时期所提出的“约束”和规范的主题,“这一主题在‘诚信和谐’这一全新表述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它反映了浙江人在形成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意识方面实现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显然,这一看法,是有坚强依据和合理的。

2007年省委十二届二次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进一步把创业创新作为富民之本、强省之源。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新时期新阶段,全面推进个人、企业和其他各类组织的创业再创业,全面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党建工作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形成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的生动局面,使全省人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生活品质明显改善,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全省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新浙江。在这样的背景下,省委提出,必须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并强调,“浙江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浙江的生动体现,是浙江人民在创业创新伟大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坚持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鼓舞斗志,进一步发扬浙江人民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创业的优秀品行,弘扬浙江人民善于创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品格和文化传承,形成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挫折的社会氛围,在创业创新中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第三,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浙江省文化建设任务的提出和实施,总是与文化体制改革任务的提出和实施相伴随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之所以在加强文化建设,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方面取得了“先行一步”的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紧紧抓住了“文化体制改革”这个关键环节。

从《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中,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省委、省政府对于文化体制改革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这个有关文化大省建设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已经把“制定完善经济政策大力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提升到了推动浙江区域文化发展、促进浙江区域文化繁荣的高度来认识,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真正实行政企分开、企事分开、管办分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使各种文化资源和文化要素的合理流动。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造”。在此后不同阶段制定的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中,改革的任务总是被省委、省政府当作文化发展的动力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来。可以说,浙江文化建设的每一新阶段,都对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而浙江文化体制改革的每一步新的进展,都为浙江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因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指出: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这就不仅表明,坚持先进文化是改革最基本的原则,遵循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是改革的基础,而且也突出地表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是改革的方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和重点。作为全国市场经济的先发省份,浙江省的实践经验,尤其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体制改革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和逻辑,只有顺应这种必然性和逻辑,才能打破僵化体制的束缚,重构文化发展新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第四,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浙江文化建设的推进,总是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作用分不开的。在计划体制时期,文化建设的任务全部或几乎全部由政府“大包大揽”。浙江的实践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必须充分地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

在2000年出台的《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中,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地提出,要“将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

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文化的新途径,坚持‘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建立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市场营销机制、风险共担机制”。这些都突出地表明,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省份、全国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已经意识到,今天的文化建设已经不能背离市场经济大背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发展模式,已不同于计划经济下政府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模式,必须引入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尽量借助一些被实践证明是灵验的市场手段,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互动互补。

在此后出台的浙江省有关文化建设政策文件中,这一思路不仅得到了坚持,而且在实践中逐渐地得以完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文化建设过程中,浙江省不仅充分地发挥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且也根据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文化产业领域的不同特点,注重发挥三者的不同作用。

在浙江省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具体体现为:政府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构建公共平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产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人才、资金、技术和其他文化要素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提供政策支持和市场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环境等途径,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文化产业。

在浙江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则又体现为另一种不同的方式:政府明确界定公共财政投入范围,增强对公共文化领域的投入,在政府不放弃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定责任,不放弃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需求的前提下,把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领域,将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地组合在一起,使政府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促进者”和“发包人”,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从传统的单中心提供模式向多中心、多层次、协同合作的提供模式转变。在浙江,这一模式,在近年来开创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的多种合作方式、采用“项目申报”和“以奖代拨”等方式从“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化、政府采购公益性文化产品低价或免费向群众提供、积极探索文化资源国有民营的新路子等实践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