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的力量——浙江社会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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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文化产业:创新文化发展方式(1)

现代文化产业的兴起,不仅改变了文化的存在形态、文化的发展方式、文化的传播方式,改变了经济发展方式,甚至也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

浙江发展文化产业具有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如市场经济先发优势、民营经济发展优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等。浙江也是全国最早意识到文化产业重要性、最早把经济体制改革成就(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模式、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引入文化产业发展领域的地区之一。早在1999年底的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上,浙江就已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此后,在浙江建设文化大省战略中,发展文化产业被当作突破口和重要标志。2000年以来,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战略的实施、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浙江文化产业战略逐步趋于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管理机制、市场格局等服务保障明显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日益优化。

2005年浙江省出台了作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之配套文件,即“八大工程”之一的《文化产业促进工程》,对浙江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更全面、完整的部署和布局。2008年6月,省委工作会议上通过的《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年)》,进一步把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起,作为浙江未来三大文化建设体系之一。在上述背景下,浙江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正日益成为建设文化大省的突破口和新途径,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从“以文补文”到“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概念的最早提出可以上溯到20世纪4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思想家最早注意到了文化艺术创作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转变为大量复制的文化生产。在出版于1947年的《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把由传播媒介的技术化和商品化推动的主要面向大众消费的文化生产称之为“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尽管法兰克福学派思想家对文化产业采取批判甚至否定的态度,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产业的概念已不再仅仅限于社会批判理论所经常使用。自20世纪70年代起,这一概念原先所包含的否定性含义日渐褪去,而逐渐成为学术界描述现实社会中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工具,并最终成为国民经济统计中的产业分类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SECO)和欧盟委员会都在其正式文件中使用这一概念。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表述,文化产业是“结合创造、生产与商品化等方式、运用本质是无形的文化内容。这些内容基本上受到着作权的保障,其形式可以是商品或服务。”“一般来说,文化产业形成的条件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产业和商业流水线上被生产、再生产、储存或者分销,也就是说,规模庞大并且同时配合着经济考虑而非任何文化发展考虑的策略。”文化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对它的理解就必然离不开产业经济学。在现代产业经济学中,产业是指介于微观经济细胞(家庭和企业)与宏观经济单位(国民经济)之间,生产和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群。据此,可以把文化产业定义为生产和经营文化产品的企业群。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层意思:其一,文化产业是生产和经营文化产品的行业,因而与生产和经营物质产品的一般产业不同,具有特殊的精神或文化的属性。其二,文化产业是由企业群组成的,在现代经济学中,企业被界定为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因此,文化产业像其他一般产业部门一样具有经济属性,必然是以追求利润、产品的价值补偿和增值为目标的。这一特点,也使文化产业与以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的公益性文化(如学术研究、学术性书刊、图书馆、博物馆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其三,“企业群”的性质也表明,文化产业像其他一般产业部门一样,是与可以进行批量生产并产生规模经济效益的工业化、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上述的第一层意思所表明的,是文化产业的精神文化的或意识形态的特殊性;而第二和第三层意思,则体现了文化产业作为产业的共性。可以说,文化产业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尤其是文化经济学的概念,文化产业的产业性,是指它所具有的经济性质,市场运作方式和产业管理等一系列特征,纳入产业方式运作的那一部分文化产品和服务,从策划、投资、制作到宣传发行,进入实际消费都难以摆脱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产业分类概念,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在各国的表述和使用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比如,法国把文化产业定义为传统文化事业中特别具有可大量复制性的产业。英国政府为强调艺术创造力对经济的渗透和贡献,把文化产业称之为创意产业,英国的创意产业包含了广告、建筑、艺术和古董市场、手工艺、设计、时尚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电视和广播、表演艺术、出版和软件等13个部门,其中既有传统的文化产业门类,也包括了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型文化产业门类。澳大利亚政府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所定义的本国文化产业包括了遗产类、艺术类、体育和健身娱乐类、其他文化娱乐类等四大类。加拿大政府认可的文化产业门类包括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杂志、音像以及相关的印刷、生产、制作、广告和发行等,还包括表演艺术、信息网络、多媒体等。在日本,文化产业被统称为娱乐观光业,而日本政府把电影、电视、音像、音响、书籍、音乐、艺术、动漫、游戏软件等都归入文化产业。美国则将文化产业称为“版权产业”。2004年颁发的中国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分为(1)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文化艺术服务等四大类的“文化产业核心层”;(2)包括网络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等三大类“文化产业外围层”;(3)包括文化用品、设备生产和销售这两大类的“相关文化产业层”。

回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浙江文化产业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78年到1998年,是文化产业的自发发展阶段;从1999年到2002年,是文化产业发展从自发到自觉的阶段;从2003年至今,是以体制改革释放文化产业发展活力阶段。

(一)1978-1998年:文化产业的自发发展

像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浙江文化产业发展也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进程以及现代大众传媒的迅速成长,市场经济、民营经济等先发优势的形成,浙江文化产业的孕育和发展已经具备了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自20世纪的80年代初期开始,伴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换,人们的市场意识逐渐觉醒,开始逐渐地认识到文化产品不仅具有文化属性而且也具有商品属性。在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实践中,文化领域已经开始呈现出其产业性质的一面。

像经济领域一样,改革开放初期浙江文化产业的萌芽和发展,也显示出了“民间诱致”的特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是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与实施相区别,“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对现行制度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通常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是一个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制度变迁过程。制度的转换、替代、扩散都需要时间。从外部利润的发现到外部利润的内在化,其间要经过许多复杂的环节。

“民间诱致”的浙江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解决模式、自发自生发展模式和自组织(self‐organizing)模式。政府的作用虽然重要,但仅仅是促进性、辅助性、倡导性、主持性的。从1979年开始到1982年春,浙江许多地方就已初步建立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全国则完成于1984年),这是浙江民间对制度不均衡做出的一种先于全国的自发性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地星罗棋布的专业市场、民营经济的兴起,也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预先“设计”的结果,而是“自发自生”地兴起的,不是源于某人通过把一系列要素各置其位并且指导和控制其运动的方式而确立起来的人造的秩序、人为的秩序、建构的秩序或者建构,而是源于一大群人的非意图性行为。“民间诱致”的浙江模式,不仅仅表现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领域,也广泛地渗透到了其他社会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浙江的城市化水平远远低于全国城市化的平均水平。在国家财政投入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浙江各地出现了由农民自理口粮进城,自己集资建成镇的潮流。改革开放以来正是民营经济自我保护和发展的需要,直接催生了全省各地巍然成林的民间商会。浙江的许多基层民主政治新举措,如台州的基层民主恳谈活动、金华的政务公开、余杭的干部报酬民主评议、镇海的村务决策听证制、奉化的重大事务公决制、武义的村务监委会、枫桥的多方参与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秩序、嘉兴的预算外资金“四统一管理”、杭州的市长公开电话、天台的效能网等等,既是地方政府发挥促进性、辅助性、倡导性、主持性作用的结果,也是民间“诱致”所使然。

改革开放初期,浙江一些地方文化专业户、文化市场、文化经营活动甚至文化企业,也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预先“设计”的结果,而是在国家政策松动背景下“自发自生”地兴起的,不是源于某人通过把一系列要素各置其位并且指导和控制其运动的方式而确立起来的人造的秩序、人为的秩序、建构的秩序或者建构,而是源于一些人的非意图性行为。在这一方面,鄞县尤其具有典型性。据1992年编撰的《鄞县广博文化志》,鄞县早就已经形成了民间兴办文化企业、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传统。“清朝末叶,外国传教士携带影片和放映机,先后在城区放映电影。1919年,一些沪甬商人携手摇电影机在茶楼、广场等地,流动放映外国无声影片。”“1925年,宁波第一家影剧院‘宁波鼓舞台’正式挂牌营业。青年会电影部开始对外售票放映。新新舞台、百货商场游艺部、中山公园游艺场也陆续兼映电影。1931年秋,开明街的民光戏院开张,始演戏,后专映电影。”“民国时期,我县书店、影院、剧场多属商办,电台、报纸等间有官商合办的。民国18年,国民党官办的民众俱乐部附设民众茶园,开设说书、阅览、丝竹、弈棋等文娱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文化企事业均改为国家经办;文化馆、广播站、县报社均属全民文化事业机构。书店、电影队、剧场、曲艺等,成为国家和集体经营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农业社、工厂等单位举办的俱乐部,业余剧团、图书馆等,概为集体文化福利组织,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在计划经济时期,民间兴办文化企业和从事文化经营活动一度受到了压抑。

改革开放初期,在国家政策松动以及民间内源力量的推动下,鄞县开始突破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束缚,兴办文化企业和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历史传统迅速地得以恢复。据《鄞县广博文化志》,“1978年县内农村图书室全部实行有偿服务。1980年后,群众自办的电影录像放映、文艺演出均实行买票进场。随后,举办科技学习、文艺培训、新闻图片、大奖赛等文化活动,亦相继实行有偿服务,并出现一批文化专业户。”“1978年全县有21个公社文宣队举办了各类企业。尔后,县级文化广播事业单位将自办的广博水泥杆工场改为工厂,实行企业经营。县展览馆制发的《鄞县新闻图片》,实行收回成本费。

接着又创设《县摄影美术服务部》,试办小工厂。同年,县文化馆创办了‘鄞县文艺影器材厂’和文联的‘明州书画社’等各类企业,实行‘以文补文,以工助文’,推进文化事业发展”。“1981年,县成立了‘文化服务公司’,实行管理和经营相结合的体制。附设‘县文办企业经营部’、‘摄影服务部’和‘繁华商店’。县广播站亦创设了‘广播服务部’。1984年调整为管理性的‘文化服务公司’,其经营的企业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8年,又扩展为‘县文化广播服务公司’,并制定《鄞县文化广播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文办企业进行清理登记。至1990年底,全县文办企业补文助文经费据不完全统计为3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