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在参与中成长的中国公民社会:基于浙江温州商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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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温州商会的行业治理及其绩效(4)

为了行业的战略性发展需要,温州商会积极谋求产业转移或建立产业基地。在家具行业,由于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家具、建材等成品价格又持续走低,进军上游原材料产业是家具行业企业寻求突破的路径之一。为了获取原材料,温州家具商会与福建建阳市签订了闽北温州木业基地的协议,拟建基地总规划面积5000亩,一期1300亩招商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借助于该基地,温州家具业将打通从原材料到加工、从家具、建材成品到销售的整个产业链。这对提高温州家具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为实现产业转移,近年来温州市紧固件行业协会组织参加江苏东台、江西鄱阳和万年、浙江遂昌、海宁等地在温州召开的招商引资说明会,并组团赴衢州、海盐和广丰等实地考察;与河北邢台人民政府联合举办“邢台-温州(乐清)产业合作恳谈会”。这些活动成功地推动了温州紧固件产业的转移。2006年,温州紧固件产业向江西迁移,其中56家企业出资约4.5亿元与江西鄱阳县正式签约,目前总投资11.6亿元;122家企业在江西万年县投资5.5亿元,建设江南紧固件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可达20万吨,销售额超过10亿元。

2007年,温州紧固件企业迁移到海盐的中国国际紧固件五金城。在半年时间内,该五金城入住的温州紧固件企业就达426家。

在全国各地赴温州的招商工作中,温州商会发挥了桥梁作用。许多温州商会设立专门性的温州招商引资联络处,将各地招商政策和实践介绍给温州企业,为温州资本对外投资提供信息和(基于社会关系所建构的)保障。2007年,沈阳、济南和武汉的温州商会分别协助所在省市在温州招商引资77亿、50亿和100亿。在温州商会协助下,各地方政府建立了众多的特色产业园区,将温州部分制造业的产业链整体“打包”迁移。最近,温州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合作趋势,即不仅仅开展商会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商会之间也开展合作。

如在郑州中原百姓广场项目中,投资商与郑州温州商会、北京温州企业商会和平阳商务礼品协会分别签订了《项目战略框架协议书》、《包销商铺协议书》和《共建商务礼品批发市场协议书》。2008年4月,武汉温州商会、武汉乐清商会、乐清市机械模具协会和湖北省模具工业协会签订了“打造武汉国际模具城”项目,该项目占地2000亩,总投资约30亿。这些项目意味着异地温州商会开始突破行政区域进行合作,实现综合性的异地商会与温州本土专业性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2007年4月17日,在义乌举行的首届“全国温州商会运营与合作论坛”达成了“义乌共识”,提出商会之间要“建立长期、稳定、全方位、多层次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商会合作是企业合作网络的创新,它不再是简单的企业间的合作,而是企业合作网络之间的合作。

区域间经济合作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生产要素的最大功能。在地方政府政策激励和比较优势驱动下,产业转移往往是自发的,甚至可能是散乱的。温州商会的介入,就可能避免产业转移中的这些缺陷,使产业实现整体性转移和战略性部署。它减少了转移出去的温州企业出现产业链断裂的可能性,而对于输入地政府而言,则形成了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有利于地方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温州商会的基本功能:促进行业发展

一个行业组织,即使其会员未能覆盖全行业,也必然会提供行业性公共物品。具体而言,商会提供行业公共物品的行为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提供行业内纯粹公共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直接惠及整个行业,比如商会向政府进行行业政策的游说;第二类是俱乐部产品的副产品,商会在提供俱乐部产品时,间接地有利于行业发展,比如商会的产品质量建设、行业品牌建设行为。一般认为,大型商会主要是服务导向和收费导向,小型商会是集体行动的主体。或者说,商会越大,提供的服务越多;商会越小,越容易集体行动。因而中型商会是最优类型的商会,既有能力提供服务,又能够有效地组织集体行动。在现阶段,温州商会正处于发展的中期,服务与集体行动并存是其发挥功能的重要特点。在服务会员之外,集体行动也是温州商会的重要活动内容。

(一)产品质量建设

改革开放早期,温州产业集群的无序竞争使之陷入了集体行动的困境。

在一个产业集群中,竞争虽然有可能扩大市场和促进产业升级,但也可能使它成为一个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基地。尤其在一个由众多小企业构成的低成本产业集群中,各企业的产品质量或提供的服务没有本质区分,而外形设计和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发明很容易被模仿。因此,决定产品竞争优势的因素主要来自于价格,而非技术和创新。当时,许多行业缺少必要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监管,也缺乏知识产权保护,这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提供了机会。一旦某家企业以降低质量获得价格优势,其他企业被迫跟进,形成“降低质量→价格优势→降低质量”的恶性循环,最终拖垮整个行业。如前所述,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期,恶性竞争使温州产品成为“假冒伪劣”的代名词。

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和商会开始发挥作用。1988年,温州鹿城区成立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民间鞋业协会。协会协同工商和质监部门开展鞋业质量整顿。1993年,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第二次创业”,颁布《质量立市实施办法》,启动“质量立市358工程”,即从1993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温州主要产品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用5年时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8年时间,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该《办法》明确规定:“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提高质量、同求发展的作用。”

首先,为了洗刷温州产品的恶名,商会紧抓产品质量建设。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质量认证。由商会组织和引导会员进行ISO系列、CR和ROHS等认证,以达到国内国际标准的要求。截至2007年底,温州市鞋革行业拥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61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4家,标准化体系确认37家,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企业93家,计量检测体系认证企业60家,获“标准化良好行为”称号企业36家,获SA8000国际社会责任认证1家。二是质量检测。模具、服装、鞋革、五金、烟具、眼镜等商会,与质监部门和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各自的质量检测中心。中心为会员提供检测,既降低了会员的检测成本,又增加了商会的经费来源,提高了商会服务会员的能力。三是制定行业标准。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都以行业标准为依据,但某些产品没有质量标准,如压电点火装置。

1999年,在市总商会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温州市压电点火装置商会基于行业的质量状况,参考QB1140-1991、QB1141-1991打火机的技术条件和SJ/T0321-92《压电陶瓷点火性能测试方法》,制定并实施了分别适宜于可充气型和一次性打火机使用的两种压电点火装置的行业标准,从而结束了压电点火装置生产无标准的历史。2008年,温州市家电协会针对空调安装中因安装架不合格而事故频发的现状,制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件温州行业规范》。《规范》从安装架的适用性、机械强度、防锈性能、安装质量等四个方面考核其质量,对安装架的基本尺寸、安装架立柱、托架的长度、钢材厚度、安装固定要求、紧固件的选用等都有明确规定,并增加了检验要求和方法,为以后的投诉、争议提供检验仲裁依据。

产品质量建设推动了温州产业的发展,使温州产业集群和支柱产业摆脱了集体行动的困境。以鹿城鞋业协会为例,1989年以前,温州鞋的剥离强度合格率不到30%,全性能合格率只有10%左右;到了1994年,鹿城区皮鞋的剥离强度合格率达98%,全性能合格率达到81%。在鞋业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改进以后,协会继续把产品质量管理作为自己的一项日常重要工作来抓。

在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一季度胶粘皮鞋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中,鹿城鞋业的合格率仅略高于全国平均线。针对这一情况,协会多次开会分析行业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认为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对新标准要求掌握不够和小型企业力量薄弱拖后腿。于是,协会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加强鞋类行业管理的请示》。区政府非常重视,随即采取措施对小企业开展重点整治工作。协会还根据区政府精神,会同工商、技检、市鞋检站等部门举办新标准学习班。这些措施和活动使鹿城鞋业走上了正轨,重塑了温州鞋业新形象,使之成为国内市场的品牌产品和地方性支柱产业。据统计,2006年,全市有制鞋企业约2200家,其中规模以上制鞋企业526家,销售年收入亿元以上企业64家。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总值392亿元,实现出口额21.22亿美元。

其次,商会组织价格同盟,避免同行恶性竞争。温州产品面临市场失范的根本原因是产品的同质化和无序的价格战,如果不能有效规范竞争的话,就无法真正避免一些企业的“搭便车”行为。于是,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一些商会将规范价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价格同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统一定价。一旦面临价格迅速下跌或成本上升时,温州的一些商会就制定自律价,以公约形式要求会员之间不杀价或集体提价。如20世纪90年代末,温州涌现出1000多家家庭作坊式的泵阀企业,由于企业间互相杀价,产品质量急剧下降。泵阀卖出后,爆炸、漏油事件时有发生,温州泵阀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2000年8月,温州江南阀门公司、良精阀门公司等10多家泵阀行业龙头企业发起组建了温州市泵阀工业协会,当年入会会员150家。会员签订公约,保证提高产品质量和不相互杀价。几个月后,无序竞争的现象逐步消失,许多小作坊纷纷倒闭,市场得到了净化,温州泵阀业也由此获得重生,目前产值已占全国泵阀行业的三分之一。2004年温州市电气行业协会通过《关于实施电气产品行业自律价暂行规定》,以省着名商标企业产品价格为标准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其他企业产品价格分别上浮和下浮5%,违规者处以3至10万的罚款并取消会员资格。

2006年因原材料上涨,温州市电气、合成革、电镀和家具等行业协会(商会)分别要求会员单位价格上调5%-20%。二是集体抵制。如温州市政府1993年开始赋予烟具协会四项管理实权:同业企业开业登记初审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权、同行议价制约权、新型产品维护权等。其中,初审权能够抵制非同行业企业进入,对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有着一定作用。三是信息交换。其重要方式之一是制定价格指南和收费标准,这容易形成价格同盟,降低价格对市场竞争的激励性。温州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的《温州家用电器维修收费标准》,既给消费者提供透明的价格信息,又防止同行因价格竞争而以次充好。四是工资协议。2001年合成革行业迅速发展时,人才流动频繁,技术人员工资增幅较大。对此,温州市合成革商会通过《关于会员企业招人、用人问题的公约》,限制企业高薪挖聘专业人才。《公约》规定挖聘一名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赔偿金额为5-20万元,责任企业还需承担跳槽者的违约经济赔偿不低于70%的连带责任。

尽管上述价格同盟涉嫌违反《价格法》和《反垄断法》,但在特定时期采取这一措施有助于稳定市场秩序,限制恶性竞争,避免同行业企业陷入“囚徒困境”。从行业治理来看,质量建设和价格同盟具有相关性。在低劣产品充斥市场时期,质量建设需要和价格同盟同时进行,否则质量建设很难真正到位;当产品质量稳定后,应该取消价格同盟而鼓励竞争,否则会限制创新。

(二)行业维权

温州轻工产品如小五金、打火机、钮扣等技术门槛低,产品创新主要不在技术方面,而在于外观设计的创意。这些产品更新快,创意使用期短,但专利申请周期长,在专利申请期间容易被同行模仿。即使专利申请成功,此时已可能没有多少使用价值了。对企业而言,申请专利很可能得不偿失。这种行业内“搭便车”的侵权行为严重地打击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限制了温州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扩张。在地方政府授权下,商会以行业内契约的形式出台“维权公约”,惩罚行业内侵权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起到了鼓励创新的作用。这一做法受到国家专利总局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对《专利法》的有益补充”。

温州市政府1993年赋予烟具协会四项管理实权,其中包括新产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