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解放思想:浙江改革发展的根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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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浙江解放思想历程与主要特点(2)

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浙江确实无愧于创业创新大省这样的称号。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浙江每万人口拥有的企业法人单位达到88.2家,每万人口的产业活动单位达到104.3个,分别列全国各省区的第一位和第四位,同年全省每万人口的个体经营户数高达604.8户,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有些人士习惯于指责浙江企业规模太小,然而近年来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变。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浙江每个产业活动单位的从业人员平均32.9人,高于全国31.5人的水平。浙江专利活动近几年也稳居全国前列,2007年,浙江专利申请受理数、授权数分别达到6.9万件和4.2万件,继续位居全国第二,分别比上年增长30.2%和35.5%。

当前浙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迫切需要民间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长期来,浙江企业陷于低层次产业难以自拔。我们2007年对于沿海山东等六省市制造业结构作了比较,发现浙江制造业结构变动率在沿海六省市中处于最低水平。2000-2005年浙江制造业产值年均增速达28.4%,列沿海六省市第二位,但制造业结构变动率却仅为31.9%,远低于山东的45.0%,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比重长期较高。2004年5月以来,浙江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一直处于全国的较低位次,这一状况已经持续了50多个月,而在2008年8月浙江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几乎落到全国最后一位。

所以,民间企业需要加快技术进步,加快二次创业,重新强化浙江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政府支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

各级政府解放思想,尊重和支持群众的首创精神,是浙江创业创新较快推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级政府从浙江实际出发,顺应民间要求,长期坚持实施若干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积极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转型也取得了重大成效。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编制的《世界竞争力年鉴》,2005年,在参评的60个经济体中,即51个国家地区、9个国家所辖的内部经济体,浙江省的政府效率列第十八位。

我们利用2006年数据作的分析也表明,浙江的政府职能转变在全国名列第一位。

所以就民间和政府的关系而言,形成了民间创业创新和党委政府解放思想,这样一种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积极互动的最优行为组合。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面对缺少自然矿产资源、收入水平低下的困境,创业创新是最优的行为选择。对于党委政府而言,面对财政紧张、就业困难等问题,解放思想、支持民间创业创新是最优的行为选择。这就形成了所有参与人最优选择的一种组合,从而使得民间与政府之间形成纳什均衡,即一种最优的行为组合。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充分发挥基层和民间活力,积极冲破传统体制,建设富有活力的新体制的主体力量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对此,我们通过整理改革开放以来的有关文件,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举措。

第一,解放思想,积极支持和引导基层与民间的创业创新。改革开放初期,浙江经济发展水平很低,调动基层和群众创业创新积极性,是改革开放初期直至90年代,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

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按照中央部署,推进计划体制、国有企业等改革的同时,大胆从浙江实际出发,提出了加快社队企业、街道集体企事业以及允许个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举措。1979年底,省委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超越国务院提出的产业范围,提出社队企业要努力办好轻纺工业,成为浙江当时实施轻纺优先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8月,原省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展城镇街道集体所有制企事业的规定(试行草案)》(浙革〔1979〕95号文件),要求集体所有制企事业“近期内有一个大的发展”。

除了一般性的政策规定外,省委、省政府十分注意运用财税杠杆,增强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性。省政府分别在1984年和1987年,系统提出发展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984年8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1984〕14号文件),提出了日后在全国着名、也引发若干争议的“经营费用进成本”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不高于2%的标准,将经营费用列入成本,笔者当时在基层调查中了解到,江苏实际部门对这一规定十分羡慕。1987年1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经济政策的规定》(浙政〔1987〕2号文件),实施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减税,规定从1987年起,“乡镇企业所得税税负超过30%部分,减半征收”。这两个文件,可以说是浙江乡镇企业发展的经典性文件,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省政府于1985年还规定,农村家庭工业和联户企业应当同样享受国家对乡镇集体企业的政策优惠(浙政〔1985〕24号文件)。

对于市县政府,省委、省政府同样十分注意利用财税激励政策。1978年2月,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浙革〔1978〕2号文件),规定县市可以留成社队企业所得税总额的40%,起到了调动县市发展社队企业积极性的重要作用。1980年4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政〔1980〕48号文件),在原有“增收分成”基础上,从1980年起,对地、市、县实行财政包干政策,形成了后来长期坚持的省直接对县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形成了市县政府促进创业创新的长期激励。

第二,着力引导,多层面推进集体与国有企业改制。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引导下,一场持续近10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企业改制在全省深入展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浙江城乡集体企业“复制旧体制”问题日益显现,分配结构不合理,企业缺少活力,增长日现颓势。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经历了厂长负责制、利改税、承包制等改革之后,生产经营活力较弱的问题仍然存在。

深化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成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的先声。

1991年11月,时距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还有3个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体改办等五单位关于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政办〔1991〕192号文件),这一文件提出的实行全员合同制、岗位技能工资制、企业可以辞退富余人员等规定,都成为日后浙江企业改制的重要做法。

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从1993年至1997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5个文件,引导农村集体企业改制的健康推进。在这些文件中,对于改制工作有重要影响的政策规定有: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浙政〔1992〕30号文件);量化企业部分资产的收益分配权给职工(省委办〔1993〕6号文件);积极进行规范化股份制试点,增加个人股比重,重点吸收企业骨干入股,大力推进“小微亏”企业的租赁、兼并和拍卖(浙政办〔1994〕7号文件)。

积极展开城镇集体企业改制。1995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有关部门关于《深化城镇集体工业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1995〕2号文件),提出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成为多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一些重要的政策是:鼓励职工个人特别是骨干入股,适当增加职工个人股份比重,量化一部分资产的分红权给职工。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从1996年至2000年,主要出台了4个文件。

199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工业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的试行意见》(浙政〔1996〕6号文件),最重要的一条改制做法就是,“吸引社会投资和出让企业产权”,将国有工业小企业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1998年,省政府发布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脱困三年规划(浙政〔1998〕6号文件),提出了“收缩国有经济战线”的重要政策思想。2000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转变职工的国家、集体正式职工身份的重要政策(浙政发〔2000〕187号文件)。2000年前后,全省县、市一级的国有企业基本改制完毕,改制重点转移到了省属国有企业。

第三,积极支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这是省委、省政府一条长期的行为主线。改革开放初期,这方面的政策主张以条款形式,开始出现在若干文件中;198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专题发布了5个这方面的文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有4个。

关于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经济,最早的政策规定出现在1979年8月,开启了城乡个体经济发展的大门。省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展城镇街道集体所有制企事业的规定(试行草案)》(浙革〔1979〕95号文件),提出街道集体企事业“可以由几个人联合起来办”,“允许个体经营”。1981年7月,省委提出“开展多种经营,要发挥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

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前,浙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有两个重要转折点:一个是1986年初,时任省委书记的王芳,在《红旗》杂志发表温州经济调查报告,充分肯定了温州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另一个是1988年“82宪法”增加了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条款,浙江非公有制工业产值随后迅猛增长。

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主要有3个文件,主要是为了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而发布:一个是1993年,即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的第二年(省委办〔1993〕4号文件);另一个是1998年初,即中共十五大召开的第二年(省委〔1998〕2号文件);还有一个是2006年,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件而发布的(浙政发〔2006〕1号文件)。

三、以生产力发展为目标的解放思想务实策略

浙江解放思想进程,是紧紧围绕生产力发展而深入展开的。改革开放初期,浙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收入水平很低,加快促进生产力发展是解放思想的主要目标。

(一)根本目的:一切为了促进生产力发展

民间创业创新的最初目的是解决温饱,政府最初默认或允许民间创业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就业等具体问题。浙江改革开放以来的解放思想的重大事件,无一不是在优先发展生产力的旗帜下推进的。

只有大胆突破姓资姓社束缚,才能极大地解放社会生产力。笔者刚进机关时,一位年长的同事,跟我讲过20世纪70年代,他们在绍兴县驻点时的一个故事。当时农村有好多边角地,要么利用率很低,要么荒芜没有利用。有人提出,让农民去种这些边角地,谁种归谁。同事说,当时工作组成员把这个建议向上报,结果谁也不敢表态。

姓资姓社的最大束缚,就是谁是生产力发展的主体问题。按理说,这是一个不应该有争议的问题,毛泽东早就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然而在当时,这个抽象的人民,只能以国有和集体的具体组织形式出现,只有这两种形式才能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主体,而不能以个体即单个人的形式出现,而国有和集体却存在着效率低下的困扰。因此改革开放初期,浙江解放思想所解决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允许和支持城乡居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主体问题一解决,其他问题都迎刃而解。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就是在生产力发展优先这面旗帜下,出于增强经济活力和经济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等目的,冲破姓资姓社束缚,快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姓资姓社的其他一些问题,其实大都是从主体问题派生出来的。如农民是不是具有种植自主权,生产队或农民能不能经商,乡镇企业能不能加工经营当地农副产品,步鑫生实施的管理方式是不是符合社会主义,专业市场发展的性质如何,如何兑现奖金等。因此,主体问题又会和这些具体问题纠缠在一起,导致解放思想不但是个意识形态的问题,而且还必须正确处理具体利益,这就提高了解放思想的难度。

只有持续突破传统发展模式束缚,才能较快提升发展生产力。浙江在改革开放初期,先是从极左回归传统,然后才是不断突破传统发展模式束缚,持续调整优化发展战略,形成了适合浙江实际的发展模式。

传统发展模式的最大束缚,就其形式来看,主要就是一种先入为主式的主观思维定势。而这种思维定势的形成则比较复杂,既有计划经济影响,经验局限,又有如何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如何正确认识浙江实际,如何科学地推进区域发展等。所以加快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不断正确地认识浙江实际,只有这样,才能持续不断地创新发展思路,持续不断地调整发展战略,持续不断地加快推进生产力发展。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解放思想是一个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