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诗的碑纪:浙江诗人群与中国新诗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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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开启新诗之门:五四浙江诗人群对中国新诗的首创之功(1)

中国新诗,草创于五四白话新诗运动。茅盾曾说:“在白话诗方面尽了开路先锋的责任的,除了胡适之而外,有周作人、沈尹默、刘复、俞平伯、康白情诸位。”新诗草创时期的这一页的历史,不会遗漏周作人、沈尹默、俞平伯这些浙江诗人的名字,更要刻录鲁迅、刘大白的新诗实绩。

五四白话新诗运动是中国新诗现代化进程的开端。其标志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诗歌语言的白话化;其二,“诗体大解放”。积极参与白话新诗运动的周作人、钱玄同、刘大白等诗人一致认为:“白话为文学之正宗”,“白话为文章之进化”,主张“增多诗体”,对传统诗词的旧格律予以否定,创作“无韵诗”。周作人、钱玄同、刘大白等人诗体改革的倡导和实践,为新诗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因为这场诗歌语言文体形式的变革,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诗歌语言及诗体形式与现代语汇、现代人的现代情感相悖离的矛盾,是中国诗歌得以面向世界,容纳新潮,具有真正现代化意义的开端。

中国新诗的开路碑纪,由卷帙浩繁的白话新诗镌刻而成。周作人的《小河》、沈尹默的《三弦》、刘大白的《卖布谣》、俞平伯的《冬夜》,以及鲁迅的新诗,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极具现代意义,在五四诗坛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们在诗歌创作实践上大胆的探索和尝试把旧诗送上了末路,并彻底破坏了传统诗歌中一些僵化的偶像,使诗歌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

由此观之,20世纪初叶,在中国诗歌脱胎换骨、蜕变求新的转型时期,正是一群浙江诗人致力于诗歌变革的倡导,并躬身于新诗的创作,在理论与实践上肩负起了诗歌革命的大梁,为真正开启中国新诗的大门立下了首创之功。

第一节 五四浙江诗人群与中国新诗的草创

五四文学革命时期的浙江作家群,以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成为一面猎猎招展的文学大旗。这面大旗耀人眼目的力量取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来自于“新文化运动倡导势力自一刊一校的革新力量集结起来形成了自我势力”。回首那段历史,斯言信矣。《新青年》,谓之“一刊”;北京大学,谓之“一校”。以两者为中心,五四时期迅速集结为一个自成体系的新文化群体,成为新文化运动的策源地和新文化思想的集散地。而形成浙江作家群的历史机遇,正在于“一刊一校”。此中浙江学人和浙江作家参与人数之众和所处位置之显要,非其他以地域为背景的作家群能相抗衡。《新青年》虽由陈独秀主编,但先后参与编辑工作的浙江作家有钱玄同、沈尹默、鲁迅、周作人等,几占知名《新青年》同人的一半。而且,正是浙江作家在《新青年》发表作品数量之多和影响之大,他们遂成为“《新青年》作家群”中一部分最有成就的作家。北京大学是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策源地,也是浙江学人和作家会聚之所,因为校长蔡元培是浙江人,无形之中加重了浙江人在领导新文化潮流中的分量。“自然,就领导文化新潮而言,参与人数之众还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在于参与者应以一种挺立潮头的姿态,以其先导性思想对整个新文化运动施加深层的影响。”浙江作家群在文学思想上的先导性和在文学创作上的锐进态势使之成为文学革命中出类拔萃的群体。

因为文学革命首先是从诗歌领域切入的,所以创造文学革命功绩的浙江作家群中首先让人瞩目的是一群白话新诗人。在新诗的理论创新、诗体重建等各个方面,浙江诗人群都通过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在新诗草创时期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诗歌革命全是诗歌语言的革命”

五四白话新诗运动是以诗歌语言为突破口的,是从用白话做诗入手的。胡适很早就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历史上的‘文学革命’全是文学工具的革命。”转而言之,就是说“历史上的‘诗歌革命’全是诗歌语言的革命”。五四白话新诗的得以确立,经由了一个率先突破语言、刷新工具到逐渐解放诗体的过程。

中国诗歌发展到近代,已经“陈陈相因”,弊端深重。无病呻吟的虚情、死板落套的格律、生涩古奥的文字,无一不让人生厌。五四之初的白话倡导者们看到了以文言文为代表的旧语言文字模糊、含混、不精确等病态,认为这种语言文字所代表的中国语言文字算不上是一种完善的媒介,必然带来中国人思维的模糊。出于文化进步的考虑,五四新文化先驱者们以极大的热情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而提倡白话文的目的,正在于使中国人“可以发表更明白的意思,同时也可以明白更精确的意义”。

毫无疑问,这场语言革命对于推动中国文化由旧向新转换,促进中国文化的整体性发展意义重大,而五四白话诗作为这场意义深远的语言革命的具体实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是说,以白话新诗对代表着旧的语言方式的旧诗的冲决,对于新的语言方式的确立有着特殊的意义。而在这场革命中,浙江白话诗人群表现出色。

1917年1、2月间,胡适、陈独秀先后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和《文学革命论》,提出了“今后当以‘白话诗’为正体”的口号。立即遭到“国粹派”和封建遗老遗少们的攻击。胡适的“尝试诗”一露头,他们就将之视作“洪水猛兽”,指责它是“必死必朽”的“死文学”,“精神失其常态”,“言动出于常轨”,甚至有人骂它“驴鸣狗吠”。而此时,鲁迅、沈尹默、俞平伯等对胡适鼎力声援,并对《尝试集》增删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尤其推崇文学青年学习创作白话诗,最后促成了“胡适体”的出现。

值得钦佩的是,鲁迅作为新文化的倡导者,为了表示自己对白话做新诗的认同,还身体力行,为草创期的新诗坛献上了几首“全然摆脱了旧镣铐”的别致的作品。

陈独秀曾说:“何谓文学之本义耶?窃以为文以代语而已,达意状物,为其本义。”胡适也说:“一切语言文字的作用在于达意表情。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便是文学。”“文学的本义是达意状物”,要做到“达意状物”,只能用活的语言(白话),不能用死的语言(文言),所以,必须用白话作诗作文,白话诗和白话文是诗和文学的正宗。对文字和音韵很有研究的钱玄同,在这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从《尚书》、《诗经》开始,反复地论证:语言和文字本来是一致的,古人都是用口语作诗作文的;语言和文字分开,口语和书面语分开,是后来的事。

后来之所以分开,有两个原因,一是“给那些民贼弄坏的”,再是“给那些文妖弄坏的”。所以,钱玄同说,现在提倡活文学,“正是要用质朴的文章,去表明文章是人人会做的”,要造出一种活的文学,必须用白话来做文学的工具,“用今语达今人的情感”。

在新诗语言文字的运用上,刘大白与胡适等极力倡导白话的诗人们达成了默契。他在《旧诗新话》中多次明确地表示,诗不但应该是白话的,还应该是自由的。他把管夫人的《我侬词》推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瑰宝”。其原因就在于此词“不但是白话的,而且是自由的,可算得是自由的白话抒情诗的破天荒”。在《宋代白话文学的发展》中,刘大白也认为,只有“贵族的文学”才是文言的,“出身卑贱”的人的文学自然就只有使用白话。反过来,也只有使用白话的文学才能为广大民众所接受。

二、打破“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

新诗的语言工具在艰难中逐渐完成了更新。“白话”的标志确定以后,新诗建立的进一步就是建立诗性规范。胡适就此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诗体的大解放”。他说:“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的白话诗,方才可有表现白话文学的可能性。”他在《谈新诗》里更具体地说明“诗体的大解放”的意思是:“不但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康白情在《新诗底我见》里也提出:在诗坛“要高唱‘打倒文法的偶像’”,“旧诗里所有的陈腐规矩,都要一律打破”。也就是要打破旧体诗的一切格律、体式、音节、平仄、韵脚,不受任何限制,追求诗的最大限度的“自由”。

“诗体大解放”是白话新诗的理论和创作的纲领。早年致力于白话新诗倡导与创作的浙江诗人群,于此倾心非常。在诗论方面,俞平伯1919年3月出版了他的《白话诗三大条件》,以“诗体大解放”为核心,提出白话诗的理论主张和艺术规范。周作人在对新诗创作实践的考察中归纳出了新诗发展实际走着的两条路子:“一是不必押韵的新体诗”,一是押韵的白话唐诗,以至小调。周作人认同的是“不必押韵的新体诗”,即新诗的诗体应该是自由体。他在《论小诗》一文中说:“做诗的人要做怎样的诗,什么形式,什么内容,什么方法,只能听他自己完全的自由。”鲁迅在与友人的一些书信往来中也阐发了自己鄙薄呆板的形式主义,坚决抵制新诗复古倾向的诗体革新主张。

诗体大解放既然是从白话写诗入手,那么,对于用旧的声韵、格律、体式建造起来的文言诗歌体式就应该彻底摧毁。于是,破除格律禁锢,提倡自然音节;取消旧韵,重造新韵;增多诗体,开创格式和体裁的自由局面就成为诗体大解放的具体目标。被朱自清先生称为“初期白话三诗人”之一的沈尹默,在诗歌形式上就作了多方面的大胆探索。沈尹默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写作散文诗的作者之一。五四时期,一般作家的散文诗,只是分行的散文,直到沈尹默的出现,才是真正意义的散文诗。他的《三弦》初载于1918年8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2号,虽不分行排列,采用了散文的形式,但文字是诗的,而且句中的音节和谐悦耳,读起来只觉得是诗,因此被认为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首分段不分行的新诗。《三弦》就像一幅当时北京的市井风俗画,作者通过一个弹三弦的人隔着一段土墙弹唱传来的声音,表现他对现实的某些见解。诗主要是写景,火一样的太阳照射下,路上行人稀少,微风吹动着杨树叶,极为寂静,在一个破旧的院子里,长满绿茸茸的野草,一段低低的土墙,遮住了一个弹着三弦的艺人。最后在特定景物的背景前描画了一个孤苦的老人,这个画面令人产生丰富的联想,不同的人可以从中体味出不同的含义。而在散文诗的“体裁创新”上,鲁迅更是以他的《野草》为代表,奠定了五四新文学中第一块散文诗的基石。

刘大白、刘半农此时是以民歌体新诗的试验见称于诗坛的。刘大白的《卖布谣》等篇,借鉴民间歌谣的技法,在诗体上既求稳定又有适度的自由,以松散的格律诗为主要诗体,可谓别成一体。鲁迅也擅长于借鉴民歌体写作。他的《公民科歌》、《好东西歌》、《南京歌谣》、《“言词争执”歌》等,在内容与艺术上都可圈点一二。

以周作人、沈尹默、刘大白、鲁迅等为代表的浙江白话诗人群与胡适、刘半农等人一起,对新诗体式的理论探索与创作实践,初步建立起一种新的诗歌体式——自由诗体,这应该是中国新诗正式开端的标志。

三、“诗歌是本以发抒自己的热情的,发讫即罢”

五四白话诗人在新诗创建的过程中,敏锐地感受到时代的新气息,自觉地成为时代精神的传播者。在诗作的内容上,张扬新思想,体现五四反帝反封建的时代精神;在诗歌的题材上,则明显摆脱旧诗帝王将相的狭窄范围,广泛抒写社会现象和人生问题。他们极力反对说假话和无病呻吟,提倡表达真实的思想感情,认为“真是诗底唯一深固的始基,诗是真底最高与最终的实现”。白话诗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十分强调“作诗本义,只须将思想中最真的一点,用自然音响节奏写将出来,便算了事,便算极好”。

所谓“真”,一是要“描写自然界和社会上各种真实的现象”,二是要抒发“真情”。“真”是“善”与“美”的根基。强调“真”,就是强调诗歌必须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以及抒发诗人真实的思想感情。所以新诗人们大多在自己的诗作里抒写生活中的所见、所感和对社会人生的看法,形成了偏于写实的诗风。

实际上,五四白话诗人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这些关注,探讨的是诗的本质问题。而对此,鲁迅和周作人有着系统的阐述。

诗应该写什么?诗的本质是什么?鲁迅和周作人都一致认为,那就是抒情。鲁迅说:“诗歌是本以发抒自己的热情的,发讫即罢。”周作人也说:“本来诗是‘言志’的东西,虽然也可用叙事或说理,但其本质以抒情为主。”

鲁迅曾经论说:“诗的好歹,意思的深浅,姑且勿论;但我说,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这“真的声音”就是“现代的,自己的话”。诗人只有从真实出发,抒写现代的、发自人们肺腑的真实的思想和情感,他的诗才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和接受,他的诗才能具有民族的和世界的影响和意义。

五四新文学诞生之初,周作人在他的《人的文学》、《平民文学》等论着中特别看重诗歌的感情的“真实”。要求诗人在创作时,“必须用自己的话来写自己的情思”。感情的“所谓真实,并不单是非虚伪,还须有真切的情思才行,否则只是谈话而非诗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