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营造法式与江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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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营造法式》作者、主要内容及版本流传(6)

虽然,在引征文献中大多提到了“楹”,但在《看详》中,李诫则说:“柱,其名有二:一曰楹、二曰柱。”显然,《营造法式》把“柱”而非“楹”当作了规范术语。同样的情形在《看详》侏儒柱条中也可见到:“侏儒柱,其名有六:一曰梲、二曰侏儒柱、三曰浮柱、四曰棳、五曰上楹、六曰蜀柱。”在这里,“上楹”也只是侏儒柱的一种“俗称”或历史上称谓。由此看来,即便《营造法式》中有“屋楹数”篇目,那么应该称“屋柱数”或带“柱”字的某一术语才是。

第二,退一步讲,如果“屋楹数”原先是《营造法式》所附《看详》的篇目,那么“屋楹数”的行文风格、格式应该与《看详》中其他篇目相一致。《看详》中所列的“方圆平直”、“取径围”、“定功”、“取正”、“定平”、“墙”、“举折”诸篇,行文、遣词严谨,体例、格式固定。

例如:

取径围:《九章算经》:李淳风注云:旧术求圆,皆以周三径为率。若用之求圆周之数,则周少而径多。径一周三,理非精密。盖术从简要,略举大纲而言之。今依密率,以七乘周二十二而一即径;以二十二乘七而一即周。

看详:今来诸工作已造之物及制度,以周径为则者,如点量大小,须於周内求径,或於径内求周,若用旧例,以“围三径一,方五斜七”为据,则疏略颇多。今谨按《九章算经》

及约斜长等密率,修立下条。

诸径、圆、斜长依下项:

圆径七,其圆二十有二;

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

八梭径六十,每面二十有五,其斜六十有五;

六梭径八十有七,每面五十,其斜一百。

圆径内取方,一百中七十有一;

方内取圆径,一得一。

其体例为:引用经典史籍、分析实际情况、修立通行条文,且重在“修立条文”。“取径围”篇如此,“方圆平直”、“定功”、“取正”、“定平”、“墙”、“举折”诸篇也一样。其中,“看详”和“修立下条”是各篇目皆有之词。

而“屋楹数”一篇,体例也为三部曲:引经据典、详加辨析、得出结论,但与《营造法式》中《看详》诸篇明显不同,且重在分析,它既无“看详”、“修立下条”等带有公文色彩的词语,也缺少所立的规范性的通行条文。

第三,唐顺之《荆川稗编》卷四十六中所列“屋楹数”一篇,应与“方圆平直”、“取径围”、“取正”、“定平”、“举折”、“定功”等篇抄录自《营造法式》所附《看详》一样,也有所本。查宋人程大昌的《演繁录》,其卷十中也有“屋楹数”一篇,其文为:屋楹数:王(按:《旧唐书》作“殷”)盈孙传,僖宗还蜀议立太庙,盈孙议曰:故庙十一室二十三楹,楹十一粱,垣墉广袤称之。礼记:两楹,知其为两柱之间矣。然楹者,柱也。

自其奠庙之所而言,两楹则间于庙两柱之中,于义易晓。后人记屋室,以若干楹言之,其将通数一柱为一楹耶,抑以柱之一列为一楹也,此无辨者。据盈孙此议,则以柱之一列为一楹也。

从内容看,除极个别字有所出入外,唐顺之《荆川稗编》中的“屋楹数”与程大昌《演繁录》中的“屋楹数”内容相同,且“殷盈孙”同误为“王盈孙”。《演繁录》成书于南宋绍兴年间,故唐顺之《荆川稗编》中的“屋楹数”应抄自《演繁录》,并因传抄致误,把与营造相关的“屋楹数”,误归为《营造法式》所附《看详》中内容。

至于《演繁录》中的“屋楹数”是程大昌原创还是抄录自其他文献,已难以考究。不过即便是抄录自其他文献,也不会是抄录自李诫《营造法式》所附《看详》,其原因上述第一、第二点已经说明。陶湘曾推测“屋楹数”一篇可能源于《营造法式》熙宁初修本(即元佑《营造法式》),若此说成立,那也与李诫《营造法式》无关,因为李诫《营造法式》“并不曾参用旧文”。

第四节 《营造法式》版本流传

在中国营造学社成立之前,陶湘等学者已关注到《营造法式》的版本问题。从“陶本”的校勘过程及所附录的“诸书记载并题跋”看,陶湘等学者对《营造法式》的各种版本及流传情况已有了较全面的梳理。之后,谢国桢的《栀营造法式枛版本源流考》、陈仲篪的《栀营造法式枛初探》、竹岛卓一的《营造法式研究》、梁思成的《八百余年来的栀营造法式枛版本》、郭黛姮《栀营造法式枛版本流传》、潘谷西的《栀营造法式枛的版本、校勘与内容检索》等又有进一步的考实或介绍。这些成果,为后人了解《营造法式》的版本及流传情况提供了基础。

一、宋代刻本

1.“绍圣本”或“崇宁本”

李诫重别编修《营造法式》是从绍圣年间开始的。该部法式在南宋初年被称之为“绍圣本”,此说见绍兴重刻《营造法式》题记;又因它是在崇宁间印行的,后世通常称它为“崇宁本”。

《营造法式》在崇宁二年(1103)印刷颁发各地官署之后,立即受到社会上的重视。如晁载之于崇宁五年(1106)所辑的《续谈助》卷五中,就抄录了《营造法式》50余则,时距“崇宁本”颁行仅3年。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庄季裕所撰的《鸡肋编》中也摘录了《营造法式》自《看详》至卷四的部分内容,时距“崇宁本”颁行刚满30年。“崇宁本”《营造法式》颁行仅仅3年后,文人就开始传钞,足见此书的影响。所以,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中这样说:“将作《营造法式》三十四卷,皇朝李诫撰。熙宁中敕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诫以为未备,乃考究经史,并询匠工,以成此书,颁于列郡。世谓喻皓《木经》极为精详,此书盖过之。”“世谓喻皓《木经》极为精详,此书盖过之”,可见时人给了《营造法式》极高的评价。《郡斋读书志》含《志》、《后志》、《附志》,前两者为晁公武撰,后者为赵希弁续辑。“将作《营造法式》”条见于《后志》卷一。据《栀四库全书枛总目提要》,晁公武撰《后志》至南渡止(即1126年之前),时距《营造法式》刊行的崇宁二年不超过23年。他所见到的应是崇宁中“颁于列郡”的《营造法式》初刊本。

《营造法式》主要是“颁行列郡”仅供各地官署参行,因此估计当时其印行的数量不多。

上述《营造法式》颁行不久就有文人开始传抄的情形,也间接地说明了这一点。

2.“绍兴本”

宋室南迁,定都临安(今杭州),重建宫阙。如何使营造活动既合“礼”又合“法”,成了当务之急。然而,印数不多的“崇宁本”《营造法式》,经过“靖康之难”后,几成绝响,只能“令老吏记忆旧事,按以为法”。绍兴十三年(1143),时任临安知府的王唤曾建议在秘阁举办曝书会,以寻觅亡佚典籍。次年正月,王唤出任平江(今苏州)知府,不久就寻得“崇宁本”《营造法式》,并于绍兴十五年(1145)雕版重刊。今存各本《营造法式》均附有绍兴重刻题记:“平江府今得绍圣《营造法式》旧本,并《目录》、《看详》共一十四册。绍兴十五年五月十一日校勘重刊。”下署陈纲校勘、王唤重刊等字样。这个本子被后人称之为“绍兴本”。“绍兴本”主持者王唤系秦桧妻弟,虽名声不佳,但重刻《营造法式》之举,对于该书得以流传至今,功不可没。

后世的《营造法式》各种抄本、刻本,皆与“绍兴本”有关。

3.“绍定本”

经过80年余年,“绍兴本”也已成为难得的刊本。于是,平江府在绍定年间(1228-1233)又一次重刻了《营造法式》。此次重刻之事,为史籍所不载,是当代学者据20世纪在清内阁大库残档中发现的宋刻本《营造法式》残卷、残页上的刻工名字而推定的。宋代刻书大都在版心刻有刻工的名字,既表明责任,也用以计工费,同时也为后人辨别文献版别提供了难得的线索。

1918年,时任教育总长的傅增湘发起整理“八千麻袋”的大内档案,不久便于废纸堆里检得《营造法式》卷八首页之前半和第五页全页,当时惊为“崇宁本”残页,也有学者认为是“绍兴本”残页。既然发现了宋本残页,当时学术界就推想必有全本,但遍求无所获。直到20世纪50年代,终于发现了宋刻残本。虽仅存卷十一至卷十三凡三卷,又卷十之第六、七、九、十页共4页,但意义非凡。该残本现藏国家图书馆,但其源流不详。据陈仲篪推测,该残本疑为清内阁大库遗物。根据卷十二《雕作制度》内的“雕混作之制”条中“羦羊”之“羦”存在缺末笔现象,系避宋钦宗赵桓之讳,推定其为绍兴或绍兴之后的宋刻本。又根据书边里口下有刻工徐珙、金荣、蒋荣祖、蒋宗、马良臣、贾裕等人名,系他们刻过绍定《吴郡志》、《碛砂藏》等书,推定其为南宋后期平江府官版。同时根据残本字体存在既有较整齐的又有较粗劣的现象,推定较整齐者为原版,较粗劣者为元代补修版。由此认定该本是宋刻经元修补后印刷而留存下来的残本。大概是因为认定其为经元代修补后印刷,只是一种推测而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的缘故,因而学术界又有另一种推论,即该本为经明代修补印刷而留存的残本。由此看来,该残卷既非“崇宁本”,也非“绍兴本”,而是宋刻元修(或明修)本残本。由于原版是南宋绍定年间根据“绍兴本”重刻,因此被称之为“绍定本”。

以上是宋代刻本的大致情况。概而言之,现在所知的《营造法式》宋刻本有北宋刻本——“崇宁本”,南宋刻本——“绍兴本”和“绍定本”,共三个刻本。大内档案中发现的《营造法式》卷八首页之前半和第五页全页,有人曾认为是“崇宁本”残页,也有人认为是“绍兴本”残页,但现在看来,两者的可能性均不大,而很可能是已发现的“绍定本”的散失的残页。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宋刻“崇宁本”和“绍兴本”现均已不传,“绍定本”是目前仅存的《营造法式》宋刻本。

二、元明清时期的宋刻本与抄本收藏

1.宋刻元修本或宋刻明修本

无论是“崇宁本”还是之后的“绍兴本”、“绍定本”,它们的刊行都是为适应宋代宫阙衙署的营建,以及确立、重申营造规矩的需要。宋以后,《营造法式》虽已失去营造法规地位,但仍是指导营造活动的重要典籍。现存的“绍定本”残本,被认为是宋刻元修本也好,认为是宋刻明修本也罢,说明《营造法式》曾经在元代或明代重印过。之所以重印,因为有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