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意识:从自我到自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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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附录(8)

自创生理论表明,生命是一种自组织类型,其同一性是在物理时空中经一个组织闭圈的过程构造和维持的。自创生理论的一个最突出的贡献就是揭示了生命系统的循环、闭合、自我指涉的组织特性,这种组织方式在构造和维持自主系统的一致性整体(coherent wholeness)的同时将自身与环境区分开来。概括起来,一个自主的生命系统表现出如下的基本方面:

(1)有界性。有机体是一个空间边界明确的整体,例如细胞由一个半透性的膜包裹着,人由皮肤组织包裹着。这个边界将生命系统本身与它的环境区分开来。

(2)开放性。有机体是热力学上开放的系统,通过边界,有机体的内部与它的外部环境之间连续地进行着物质-能量的作用或交换。

(3)自创生机制。有机体的边界以及其内在的成分和组织是由自创生或自组织的过程构造和维持的。通过这种组织机制,生命系统具有了最初的内在性(inwardness)的活动。

(4)构造和维持同一性必然使得生命系统不断地抵抗环境的扰动,特别抵抗使之解体的熵的增加。因此,同一性的构造和维持使得生命系统对变动环境的开放具有了自主性。

有界性和开放性这两个看似矛盾的方面恰恰通过自创生机制有机地统一在一起,这显示出生命特有的辩证法:生命通过一个自创生机制维持了其有界的开放或开放的有界;也就是说,生命系统一方面要使自己作为一个有界的实体与其环境区分开来,同时它又要维持自身与环境的耦合(coupling),因为只有通过这个耦合它才能与环境保持连续而有效的相互作用。因此,一个有机体要构造和维持自身的同一性需要两类彼此依赖的活动:

(1)外探活动(类似皮亚杰的“顺应作用”)。通过这个活动,有机体在向外界开放的同时获取或接受外界的物质-能量。(2)内摄活动(类似皮亚杰的“同化作用”)。通过外探活动获取的物质-能量,有机体以内摄活动维持它的边界和体内的代谢平衡,即它的同一性。如果我们将具有同一性的生命系统视为一个“我”,那么生命系统的任何外探活动最终将通过內摄活动而成为“为我”(for me)的。至此,我们提出如下的意向性观点:生命系统应对环境变动的这种自主的外探内摄活动正是意向性的原始形式。因此,意向性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对象指向性或关于性,而是一个外探以求內摄(或同化以求顺应)活动或能力,一种“为我”的自主开放性。

4 意义

无论一个人做什么,对他而言都有某种“意义”:

人类生活于“意义”的领域中。我们体验到的,并不是单纯的环境,而是环境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即使是对环境中最单纯的事物,人类的体验也是以人类的目的来加以衡量的。“木头”指的是“与人类有关系的木头”,“石头”的意思是“能作为人类生活因素之一的石头”。假使有哪个人想脱离意义的范畴而使自己生活于单纯的环境中,那么他一定非常不幸:他将自绝于他人,他的举动对他自己或别人都毫不起作用,总之,它们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一直以我们赋予现实的意义来感受它,我们所感受的,不是现实本身,而是它们经过解释后之物。当我们从生命系统自主地构造和维持其同一性的过程中发现意向性的最初形式时,我们也发现人类生活水平上的无处不在的意义在最基本的生命活动中已经出现了。

首先,在有机体和其物理-化学环境的耦合关系中,机体和环境的作用是不对称的,平衡已经倾向到有机体的一侧,因为当有机体在自主地构造和维持其同一性的存在时,它对于环境已经有了一个为我的积极的作用,正是这种意向活动的为我性(for-meness)使得有机体之于环境内在地具有一个透视角度。

从这个视角出发,被揭示的(disclosed)环境不再是自在的环境(environment in itself),而是相对于有机体的环境,为该有机体的环境(environment for the organism),即一个为“我”的环境(environment for“me”)。在这个为“我”的环境中,有机体表现出了最初的认知分类和价值评估能力——即将环境中事物的分类和评价为喜欢的、不喜欢的或可忽视的,并因此在行动上表现为对环境中事物的趋向、避开或中立。

可以发现,意义是在有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视角下出现的。也就是说,意义是一个相对性概念,它是相对于某个“我”在构造和维持其同一性的意向活动中出现的。因此,在生命自主地构造和维持同一性和产生意义(sense-making)之间存在一个原初的关联,即瓦雷拉提出的简约命题“生命就是创造意义”(Living is sense-making.):

(1)有机体本质上是一个基于自创生的、自我确认和维持同一性的过程。

(2)一个以特定方式维持和确认其同一性的有机体与环境之间形成特定的作用域和透视关系。

(3)意义生成于有机体和环境的透视关系,同时环境从为我的意向活动中被揭示出来。

(4)自在的环境(或第三人称的环境,或观察者的世界,或客观的世界)与为我的环境(或第一人称的环境,或现象的世界)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外探以求内摄的意向活动所造成的意义的盈余(surplus of signification)。

瓦雷拉把这个盈余视为意向性之母,或者相反,外探以求内摄的意向活动是意义盈余之母,因为意义始终是为我的意向活动的意义,而意向活动始终是具有为我意义的意向活动。意义的盈余使得仅仅从第三人称的观察者的立场来分析生命现象及其环境是不完整的:

在我们作为生物学家的实践中,我们始终在这两个领域之间转换。我们既应用物理-化学原则和属性,同时也迅速地转而应用出自该生命系统视角的解释和意义。因此,一个在蔗糖梯度中的细菌可以很方便地根据蔗糖对膜的局部效应、介质黏度、鞭毛摆动的水力学等来进行分析。但另一方面,蔗糖的梯度和鞭毛的摆动分析起来有趣是因为这些东西是与整个细菌相关的:只是因为细菌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所具有的视角,它们作为进食行为成分的特定的意义才有可能。如果抛开细菌作为一个单元整体,那么梯度与水力学特性之间的所有相互关系就成环境的化学定律,这只对作为观察者的我们是显然,但而毫无任何特定的意义。尽管蔗糖是物理-化学环境的当前真实状况,但蔗糖作为营养物并不内在于蔗糖分子的状态中。确切地说,作为营养物的蔗糖是一个关联于该细菌维持其同一性的新陈代谢的关系特征或现象特征。蔗糖具有作为食物的意义和价值,但只有在有机体所揭示的环境中才存在。也就是说,一个自主地构造和维持其同一性的有机体已经涌现出第一人称存在的视角,一个为我的环境始终是从某个视角被揭示的,而意义也总是某个透视方向的意义。同样的自在环境,却有不同的为我的意义,例如相同的树丛,对猴子而言是栖身的家园和嬉戏的乐园,但对于鱼类或人类而言却并非如此。这些意义的差别是因为不同的有机体与环境关联或耦合的方式不同。当客观主义以为可以非透视地透视世界,可以不意向地关联世界而揭示世界时,它就已经深陷一个无法实现其初衷的悖论。

5 结语

基于“心智是具身的”与“心智和生命之间存在深刻的连续性”这两个成果,我们不再从人类有意识的符号活动水平来考察意向性,而是转向意向性在一般的生命活动中的起源。在自创生理论对生命本质的刻画中,意向性内在于生命自主地构造和维持其同一性的自创生过程,它表现为外探以求内摄的形式,即一种“为我”的自主开放性。同时,这种“为我”的自主开放性也创造了生命与其耦合的环境之间的意义关系。

自创生理论探索的是生命最基本的机制,它所揭示的意向性形式也是生命-心智演化连续性中的最基本的意向性形式。显然,在生命向内在心智活动更丰富和复杂的高端演化的进程中,意向性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也相应地发展和丰富,譬如人类发展了特有的语言的意向方式。更进一步,在生物的社会层面,集体意向性作为一种实在的意向性形态出现了。这样,我们不仅要在时间维度上研究意向性的起源和发展问题,我们还要在社会维度上研究集体意向性是如何从个体的层面生成的,以及它的表现形态。

意识、觉知与反思

李恒威

1 引言

在日常的意识体验中,体验总有特定的体验内容,即胡塞尔(E.Husserl)所言,“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然而,意识不但关指某物,它也与特定的“我”粘连着。例如,你正在看一本书,你一边阅读一边建构着你读到的文本的意思;但对文本的知觉和对文本意思的理解并没有涵盖你心智中发生的一切。除了这些感知和体验的内容之外,在你心智中还展示了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足以时刻表明,是你而不是任何其他人正在感知和理解这个文本;你对内外部事物形成的感官意象(image)以及你通过回忆、联想和想象所呈现出的相关意象,占据了你心智“空间”的大部分,但不是所有;除了那些意象之外,还有另一个表示你的在场(presence),即一种对这些意象的所有者的感觉(a sense of ownership),一种自我感。

因此,一般地,意识体验的结构总是:“我”-意识到-(X)。这个结构表明,意识体验在呈现客体(某物)意象的同时,它也粘连着主体(“我”)。除此之外,从体验者(第一人称)和观察者(第三人称)两方面看,我们对意识的理解还与许多方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体验的整体性、警觉、选择性注意、知觉、情绪、记忆、感受(feeling)、思维、想象、语言、唤醒(arousal)、特定脑区和神经回路的活动等等。为此,人们常说很难给意识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人们也同时认为,他们对意识意味着什么多少是明确的。例如,詹姆士(W.James)说过:“若没人要我们对它加以界定,我们知道它的意思。”(Kalat&;Shiota,p.4)埃德尔曼(G.Edelman)说:“我们都隐含地知道意识是什么。它就是在进入无梦的深睡,以及在深度麻醉或昏厥这类不太经常的情形中,你失去的东西。它也是你脱离这些状态后重新获得的东西。”

克里克(F.Crick)说:“关于什么是意识,每个人都有一个粗略的想法。因此,最好先不要给它下精确的定义,因为过早下定义是危险的。在对这个问题有较深入的了解之前,任何正式的定义都有可能导致误解或过分限制。”达马西奥(A.Damasio)也说:“我们大多数人对意识意味着什么总有一点感觉。”现在如果暂时搁置对意识进行定义所带来的困扰,那么当他们说“我们知道它的意思”、“我们都隐含地知道意识是什么”、“关于什么是意识,每个人都有一个粗略的想法”、“我们大多数人对意识意味着什么总有一点感觉”时,他们关于意识究竟知道了什么呢?我们认为理解这一点将是我们深入理解意识现象的一个关键。

2 意识的本性:觉知及其自觉知

显然,上述提到这种对意识的“知道”不是通过刻意深入地思考和研究后获得的,否则詹姆士、埃德尔曼、克里克和达马西奥就不会说如上的话。既然如此,那么人们对意识是什么的这种隐含的知道,就一定源自他们前哲学-科学思考的体验本身,源自体验本身的自明(self-evident)显示或给予。这个由意识体验自明显示或给予的是什么呢?我们不想武断地给出一个抽象的概念结论,还是让我们先合理地想象一个人从昏厥转醒的例子,看看这个例子能否展示人们在意识体验的自明显示中知道了什么?

当我从昏厥中苏醒时,在我的心智“空间”出现了一个极为尖锐的对比。与昏厥时相比,现在许多东西呈现出来:我看见窗外那棵俊美的松树在微风中枝叶轻摇(眼);我听见有人在病房里低声倾谈(耳);我闻到散布在病房里混合的药味(鼻);我感到口干舌燥(舌);我摸着柔软的病号服(身);我记起之前发生的那场可怕的车祸,并懊悔自己为什么不系安全带(意);我感到伤口一阵一阵的疼痛(受),如此等等。与昏厥时相比,我的这一切类型的体验(眼、耳、鼻、舌、身、意、受)显然都是有意识的,每一类型的体验也有各自的品质不同的内容,但它们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显然,这个共同的“东西”既不是这些体验中不同的体验类型(看、听、闻、尝、触、想和受),也不是这些不同类型的体验中呈现出的不同的体验内容。为了更清楚地展示这一点,我们来做一个德克曼(Arthur J.Deikman)建议做的简单的现象学体验的实验:向前看。现在闭上你的眼睛。丰富的视觉世界消失了,代之而来的是一片模糊的黑暗,或许会伴有一丝红和黄的色调。这时在你头脑里会有一些念头来来去去,会有一些记忆升起,然后又被另一些代替,会有愿望出现,会有幻想发展、变换而后消失。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尽管“看”的视觉意象消失了,但“想”的意象却纷至沓来。无论是“看”还是“想”,无论是丰富的视觉意象,还是纷繁的思想流,在整个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一直存在的“东西”——现在,我想我们可以确定在整个过程中,这个共同的、一直存在的“东西”就是使各种不同的内容在不同的心智活动类型中得以呈现的呈现,即通常所称的觉知(aware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