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意识:从自我到自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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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附录(9)

无论是在我从昏厥转醒的例子中,还是在德克曼建议的体验实验中,无论其中我的意识体验是眼看、耳听、鼻闻、舌尝、身触、意想还是感受,对此我都有一种不言自明的觉知在那里——我看到了,我听到了,我闻到了,我尝到了,我触摸到了,我感受到了,以至于我禁不住要用“光”来形容心智的这种觉知状态——一种事物在心智“空间”被“照亮”的感觉。不难发现,当人们想传达这种觉知状态时,“光”是一个被普遍使用的隐喻。达马西奥在《感受发生的一切》(The Feeling of What Happens)一书中尤其垂青这个隐喻:“本书一开始,我就把步入灯光的这一新生时刻当作暗示意识的隐喻。”他以步入意识之光的这个隐喻非常入神地描述道:

当我们坐在观众席上等待时,通往舞台的门缓缓打开,一个演员步入舞台的灯光,在这个特定时刻,我总是会很好奇;或者,换一个视角,当一个演员在半明半暗之中等待,他看见同一扇门打开,这一刻灯光、舞台和观众都显现出来,对此,我也总是会很好奇。

几年以前我认识到,无论一个人采取什么视角,这一刻的感人品质,是一例新生的具体体现,是穿越某一阈限的具体体现,这个阈限把一个得到保护但有限的掩蔽所与一个超越的世界的可能性和危险分离开来。然而,当我准备介绍本书时,当我对自己写过的东西进行反思时,我感觉到,步入舞台之光也是对意识、对有认识的心智(knowing mind)的诞生、对自我感(the sense of self)简洁而又卓越地迈入心智世界的一个强有力的隐喻。

我们如何步入意识的灯光,这正是本书所要探讨的主题。我撰写的是关于自我感、关于从天真和无知再到认识性(knowingness)和自我性(selfness)的转换过程。我的特定目标就是考察促使这一关键转换得以发生的生物学环境。如此看来,我们现在可以暂时给意识下一个简明的“界定”:意识是(主体对发生在它内外的事件的)觉知。意简言之,意识的本性就是觉知,形容觉知的一个恰当隐喻是光。很显然,关于这样的意识“定义”,我们在一些简单而标准的辞典里就能找到。但是这些辞典并没有透彻地展开为什么觉知是描述意识本性的一个恰当概念。那么对意识和觉知,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第一人称

当我们想了解意识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只能从第一人称的体验开始。意识体验总是第一人称的。当然,人们也可以从第三人称的视角通过观察某个主体的行为或他的脑活动状况来推断或判定他的意识情形,但我们很快发现第三人称的推断或判定在认识上是依赖性的,它依赖第一人称。其原因有二。

第一,基于可构想性(conceivability)论证,我们基于第三人称的行为或脑活动的判定所构想的主体也可能是一个zombie,而一个zombie恰恰是没有意识体验的,如此一来,第三人称的判定或定义便失败了,以至于我们若想知道意识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必须依赖第一人称的体验。

但更关键的是第二点,即无穷倒退困境。因为当我们以观察者(即第三人称)的角度从行为或脑的标准来判定某个主体是否是有意识时,我们本身处在第一人称位置,如果我们对意识究竟意味着什么不是自明,那么我们作为观察者就缺少完成判定的标准,我们就需要了另一个观察我们且对意识意味着什么已经自明的观察者,如此以至于无穷;而如果我们想摆脱这个无穷倒退困境,那么我们对意识究竟意味着什么已经是多少已经有所体会。这样一来,我们以第三人称标准判定某个主体是否有意识时,就已经隐含地依赖了我们作为第一人称者在体验上对意识究竟意味着什么的自明性。因此,觉知是第一人称体意识体验上自明的,而不是一个可由第三人称标准判定的“东西”。觉知是体验上的,而不是知识上的;第三人称的判定依赖于第一人称的体验。作为第一人称体验上的觉知,我们只有通过成为它,才能最终“知道”它。由此,一个显然的结论是:在认识论上,体验总是首要的,知识开始于体验。

反身性和自觉知 觉知是反身性的(reflexive),觉知是自觉知(self-awareness)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上面的阐述中已经提到:觉知是第一人称体验中自明的“东西”。为了更充分地阐明这一点,我们不妨想象这样的情形:我看见窗外一只海鸥在盘旋。这里有如上所述的意识结构:我-看见-(盘旋的海鸥)。我能看见海鸥,当然我也能把目光收回低下头看自己,但现在让我们想象一下,我如何去看这个使得海鸥和我都在其中得以呈现的那个“看”本身呢?我们不难理解,“看”并不是像海鸥和一个有形质的我那样能成为一个客体,相反它恰恰是使这些客体得以看到的那个“东西”;此外在体验上,并没有另外一个看使得这个“看”被看到。我们还可再想象一个思想的情形:我在想我幼年同窗。其结构同样是:我-想到-(幼年同窗)。同样地,我如何去想这个使得幼年同窗和我自己都在其中得以呈现的那个“想”本身呢?显然,“想”并不是一个类似客体意象(这个例子中即“幼年同窗”)的“东西”;而且在体验上,并没有另外一个想使得这个“想”被想到。类似地,我们也可以想象听、尝、闻、触、受的情形。概言之,觉知既不是体验中呈现出的意象,它也不是由另一个觉知将之作为意象而呈现于其中的“东西”;确切地说,它是当意象处于觉知中的同时自身也处于觉知中的“东西”,这如同光照亮物体的同时,它原本也是自明亮的。因此,与光是自明亮的一样,觉知是自明的。自觉知是意识体验的内在结构,而不是由另一个体验提供的“东西”。

体验的当下 一个体验只有在其发生的当下才能完整地作为自身,也就是说一个发生过的体验不可能经回想或想象再次完全一样地作为那个体验。我们以反思为例。在日常的意识体验中,根据时间间隔,我们可以命名并分析两种体验:最初体验和反思体验。假如,在T1时刻,我的意识体验CE1是:我正看着窗外盘旋的海鸥。我们将T1时刻的意识体验CE1称为最初体验。在T2时刻,我的意识体验CE2是:我正想着我刚才在看窗外盘旋的海鸥。那么T2时刻的意识体验CE2就是我们常说的反思体验,因为它是将T1时刻我们所称的最初体验事件作为此时T2时刻的体验内容而发生的体验。显然,即使不考虑CE1和CE2发生的时间差,就体验的类型和内容而言CE1和CE2也是两个不同的体验:CE1的类型是“看”,内容是“窗外盘旋的海鸥”;而CE2的类型是“想”,内容是“我刚才在看窗外盘旋的海鸥”这个心智事件。不难理解,最初体验CE1不是因反思体验CE2才成为有意识的体验的,确切地说,在各自“体验的当下”意义上,CE1和CE2都是完整的觉知状态,它们各自具有特定的“成为它可能像的某种东西”(something like to be it)。至此,我们可以充实我们刚才的“界定”:意识是“我”于第一人称的、当下体验中的那份对某事物的觉知及其自觉知。概言之,意识的本性即觉知及其自觉知,形容意识的一个恰当隐喻是光。根据上面的“界定”,我们可以画一个有关知觉类型的意识体验的示意图。

3 无意识、原初意识和反思意识

上面在对最初意识体验CE1和反思意识体验CE2的阐述中,我们指出:最初体验CE1不是因反思体验CE2才成为有意识的体验的。确切地说,CE1和CE2在“体验的当下”意义上,它们各自都是完整的觉知状态,它们各自具有特定的“成为它可能像的某种东西”。但是对此,人们常常持有这样一种看法:在一个意识体验发生的同时,必然是该主体知道这个体验。譬如,对于“我看见窗外一只海鸥在盘旋”这个意识体验,一个完整的表达似乎是:我知道“我看见窗外一只海鸥在盘旋”。很大程度上,这也的确符合一个具有语言能力的正常成年人的日常感觉。我们正常的意识体验似乎就是如此:我愤怒,同时我也知道“我愤怒”;我感到头痛,同时我也知道“我(感到)头痛”,如此等等。那么,“我知道”是一个有意识体验的必要条件吗?一个意识体验发生,必然同时有一个关于该体验的“我知道”吗?如果没有这个“我知道”,那么该体验就不成其为有意识的吗?为了进一步澄清这个问题,我们再举一个心不在焉的司机的例子。

心不在焉、走神或心智游移(mind-wandering)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常见现象,它甚至占据了我们意识生活的大部分时光。一个很简单的静心(meditation)实验就能说明走神是多么容易发生。譬如在你面前摆一只有秒针的表,然后你将视线专注在秒针上,你不难发现:你无法持续保持你的专注,开始时你甚至保持不了几秒,你就会走神,你会迷失在很多的念头中,你被这些念头所占据,你沉浸在它们里面,跟着它从一个念头跳到另一个念头,可是你也会突然警醒你正在做的事情,于是你觉知到自己在走神。在这个过程中,你会不断地在走神和警醒之间摆动。即使不去做静心实验,很多人也曾有过“心不在焉的司机”体验:我一边开着车一边与朋友聊天,或者独自沉浸于某个思绪(譬如,我在想大学毕业告别时的那一幕幕)。猛然间我警醒过来,发现自己已心不在焉地驾车驶过了很长一段路程,不论这段路是我熟悉的还是第一次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