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三一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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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三一教的制度(1)

第一节 堂祠制度

“祠”、“堂”的建造都是在《实录》中有记载的,当林兆恩及其三一教的影响不断地扩大的时候,“祠”、“堂”的建造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林兆恩在世的时候,即从万历十二年(1584)建造第一座“祠”、“堂”,到万历三十年(1602),“祠”、“堂”建设的范围从莆田开始延伸到了整个福建省及浙江、江苏、上海等地,见于记载的“祠”、“堂”达三十三座,“祠”、“堂”成为了三一教迅速发展的标志,也成为了三一教的活动中心。

作为三一教的宗教活动场所,三一教的“祠”、“堂”虽然在规模大小上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三一教的教堂,这些“祠”、“堂”有着共同的特点,即它们所供奉的神像都基本上一致。所有的三一教“祠”、“堂”,正中央供教主林兆恩坐像,教主像则是头戴三纲经、履五常履、著三纲五常衣、两手拱太极。在较大的“祠”、“堂”(如东山祖祠、仙游林龙江纪念堂),教主则是“三身合一像”(儒衣儒冠象征孔子,左肩伸出一头戴道冠象征老子,右肩伸出一头戴僧帽象征释迦)。并且,甚至也会有孔子、老子、释迦的塑像。此外,在较大的“祠”、“堂”(如东山祖祠、仙游林龙江纪念堂),在林兆恩的左侧祀张三峰,右侧祀卓晚春,大厅的左右侧分别祀“四配”像,即教主四大门徒卢文辉、林至敬、张洪都、朱逢时。

此外,有些三一教的“祠”、“堂”中有壁画,最基本的形式是教主林兆恩的出世图。

在“祠”、“堂”正中位置,亦即教主塑像的正前方,都会摆放一案桌,称“供桌”,用以日常祭祀、献礼。供桌的摆放有一定的规定,即按照五行的方位、特点来放置相应的物品。根据传统的观念,五方与五行相对应,东西南北中,依次对应木金火水土。而放置于这五个方位的物品则是必须与方位的五行属性相符合,依次为鱼鼓、罄、香炉、茶、花。

这是东山祖祠规定的供桌物品摆放规则,在门人的家中,或者在其他“祠”、“堂”中,大致也都按照这样的规定来摆放物品。

除此之外,作为三一教的“祠”、“堂”,还必须履行其作为三一教活动场所的基本功能,即按照规定进行三一教的各种仪式,如入门仪式、会道仪式、殚庆仪式,以及每年的普施和普度的仪式,以真正成为门人活动的基本场所,起到以“祠”、“堂”为基本的单位,约束、管理和教育门人的作用,使得三一教得以在当地不断发挥其社会公益功能和教化作用。

在历史上,三一教曾经有不同的派别流行,所以在“祠”、“堂”的组织架构方面,每一个派别都有自己的成熟的、系统的组织形式。以夏午堂为例,根据《夏午堂建教简章》的记载,其“祠”、“堂”组织架构有着非常明显的层级形式:总堂、大堂、分堂、本堂、典堂。总堂即为该教派的最核心的祠堂,统摄其他下属所有该派祠堂。大堂是该教派下面分成几个比较大支系,以某字相称,大堂均直属于总堂。而每个大堂下面又有若干分堂,分堂下辖本堂。本堂一般是以一个村子为单位的。而信徒自己在家里设立的堂,则为典堂,典堂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依附于本堂。在这些“祠”、“堂”的层级之外,出于应付各种不同的阐教行教的目的之需要,另设立若干的“门”类,如养育门、持世门、度世门等。这样严密的“祠”、“堂”组织和各种功能各异的形式,在三一教发展的历史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就“祠”、“堂”而言,它们不仅是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宗教管理的场所。因此,除了保障其宗教活动顺利进行的各种宗教制度以外,莆田三一教的大多数祠堂都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诸如人员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治安制度、消防制度、卫生制度、文物保护制度等等,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就东山祖祠而言,1997年6月,政府确定东山祖祠为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管理筹备小组。1999年2月6日,城厢区宗教局批准成立东山祖祠管委会,东山祖祠的各项管理制度也渐趋完善。这些制度大致有:《东山祖祠管委会主要职责》、《东山祖祠常住人员规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总务职责》、《学习制度》、《宣传制度》等,很好地维护了三一教的日常管理,使得三一教内部活动日益有序化。

第二节 教阶制度

在林兆恩死后,经过卢文辉、陈衷瑜、董史的努力,三一教在礼仪、制度等各方面不断完善的前提之下,才最终成为一个宗教组织。作为一个宗教,就必须有专门的教职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教阶制度。三一教也是具有其教阶制度的,但是三一教的教阶制度形成比较晚,根据现有的文献,三一教完整的教阶制度形成大概是在陈智达的悟本派时期。

陈智达及其所形成本的悟本派的出现,对于三一教的发展来说是一个转机,表明了晚清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暂时放松了对民间宗教的限制,经过清代两次禁教之后,三一教又获得了重生的机会。三一教的重生以陈智达和梁普耀为代表的悟本派的出现作为标志,他们最为重要的贡献就是完善了三一教的教规、科仪和教阶制度。就教阶制度而言,悟本派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阶制度。根据《三教规条》的记载,悟本派的三一教神职人员有三类:总持师、掌教师以及护教。

总持师是教堂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悟本派三一教“堂”、“祠”的宗教活动事务。

总持师的产生需要经过各堂掌教的共同商议,在此基础上推选,其基本要求有三:首先是要求三一教的心法修炼最为精通;其次是要求其伦常具备,亦即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恪守三纲五常之道;最后,还应当为人随和,在门人中有很好的基础。

立悟本堂总持之师,必也总持在世,先观选大众中,何人斯道最明,纲常具备,大众皆和。亦须与各堂掌教诸道友议,以举何人,后以悟本堂之任授之。不可以公济私,立不得其人,以坏斯世之道,岂不得罪天地鬼神哉?总持师的选择是一件比较慎重的事情,因为,总持师不仅是三一教的最高宗教首领,也代表了三一教的社会形象,故其要求相当高。前面所言的三条要求,涉及教内和教外的规定。换句话说,作为总持师,首先在三一教内部应该有着最好的心法修炼,得到门人的推崇和信任。其次,三一教本身就强调要在日常生活中践履纲常伦理,亦即必须要遵循世俗的道德规范的要求,不能够违背伦常的要求。经过慎重的推选而确定的人,才能够最后担任三一教悟本堂的总持师。在担任总持师的时候,也是有一系列的仪式的:

中华XX国云云谨疏,为敬承XX堂主持道统相传之任事:

伏以道统相传之事业,纲常性命,心机孚契阴阳仁义刚柔,惟愿念念真修,窃望循循善诱。

言念XX敬承吾师总持XX先生,传付本堂主持之任,愧一心未宁,敢受荷担之任?望诸尊默庇,常怀普度之心。是日敬会同门道友,恭就本堂崇建道场,列香花灯水茶果,迓迎龙华会上诸尊列圣,俯鉴微忱。附荐列代宗亲,并施十方孤滞。伏望四尼教主、诸天帝君、诸佛菩萨、列代先师、夏堂先哲、护法龙天、经忏真宰、智达先生、普耀先生、本堂列圣,恳祈慈光普垂洞鉴,俾XX进修不怠,化度无偏。为此谨疏,不胜惊栗之至。

这段《立悟本总持疏式》是在立总持师的仪式上所要焚告的,只有通过建醮仪式,焚告疏文,接受所属各堂的道友的祝贺,才能真正成为悟本堂的总持师。不过,由于总持师的人选确定要求非常高,在已有文献的相关记载上,总持师一职除了陈智达、梁普耀相继担任过之外,此后也就再无人继任。这种情况一方面表明了三一教内部对于总持师的人选要求之高,选择之慎重;同样,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三一教内部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组织形式,基本上都是以各自的“祠”、“堂”为信仰和活动的中心,处于一种相对比较分散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各个“祠”、“堂”自身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也就显得相当重要。

对于各个“祠”、“堂”而言,其教职人员主要有掌教和护教。掌教,顾名思义是一个“祠”、“堂”的负责人,主持该“祠”、“堂”的宗教活动,诸如入门、诞庆、道场等各种仪式,同时教化门人弟子。护教,简单地说就是掌教的助手,协助掌教处理“祠”、“堂”的相关事务。就人数而言,每一个“祠”、“堂”设有一个掌教,总摄教务。同时,可以根据“祠”、“堂”的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名护教,以协助处理“祠”、“堂”事务。掌教人选的确定,也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诸堂设立掌教之人,必请总持师授之。当取外能尽此纲常,内能命乎性命,中能和于大众,而后可也。若无明道之人,必也纲常全备,斯亦可也。若人道未明,纵能颇知大道,皆是袭人之言,而非德性之真知也,切不可授之。

跟总持师的要求相比较,掌教的要求相对要低了不少。总持师作为整个派系的负责人,不仅需要有精深的修炼,而且也需要在伦常方面得到认可;同时,还要在教内有比较好的基础,唯有完全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三一教的总持师。这样的人选自然是很难选择的,所以也就导致在陈智达、梁普耀之后总持师这个位置又出现了空置的现象。由于总持师是整个派系的核心,而三一教的发展在历史上就是比较分散的,所以总持师的空置对于三一教本身的发展而言,倒是没有太多的改变。而掌教则不一样,他是一个“祠”、“堂”的宗教负责人,不管派系如何,任何一个“祠”、“堂”都必须有效地、稳定地发展,因此,掌教是不可以空置的,这是关系到“祠”、“堂”日常发展的实际需要。所以,对于掌教人选的要求,相对于总持师来说就是相对简单了。对于掌教而言,如果能够找到既在心法修炼方面精通,又能不违背世间纲常,同时能够得到“祠”、“堂”门人信任,那是最佳的人选。如果达不到这样的要求,那么至少得是不违背世俗纲常的人。因为,对于三一教而言,人伦纲常是其最为强调的东西,林兆恩在世时就强调“兆恩之所谓三教者,三纲也”、“人莫大于无君臣、父子、夫妇,若鱼有三教归儒之说,以二氏之废其大,而正之以三纲也”,在林氏看来,道、释二教的最大问题也就在于抛弃了伦常,违背了人道,所以,他多次强调要“群道释而人之”、“群道释而伦之”。

这样的观念在三一教中是一贯继承下来的,尽管林兆恩死后三一教在其发展中吸收了很多道、释二教的科仪,但是,对于人伦纲常这一点的重视未曾改变过。只要在纲常方面没有缺陷,那么即便是在心法修炼等方面有所欠缺也是可以成为掌教的。但是,反过来的话,如果是心法修炼精通,但是纲常有亏,这样的人是不能成为掌教的。

在确定了掌教人选之后,还需要经过一定的仪式才能最终成为“祠”、“堂”的掌教,新确定的掌教人应当有一个答谢仪式接受道友的庆贺,“虔办供一筵,上告佛天,中荐先祖,下济孤滞,后谢诸道友庆贺之恩。若是掌教家贫,而本堂诸道友必当助之”。在这个答谢仪式上,新任掌教还需要焚疏告天,其文大致如下:

中华XX国XX省XX县XX堂奉教门人XX,为敬受本堂掌教之任,立志修行,扶持道统事:

伏以立己达人,惟尽经书训诲;造功崇德,要从心性修为。惟肃肃坚持,愿惺惺慧悟。言念XX敬受悟本堂总持XX先生嘱咐本堂掌教之任,又立XX扶持卫护,窃惟至德未明,安敢受兹之任?恭望大慈默助,俾XX知由此之门。是日敬邀悟本堂总持XX先生,再请诸堂掌教,就于本堂崇建道场,敬列香花,恭呈花果,恭迓龙华会上诸尊列圣,俯鉴微忱。附荐列代宗亲,并施十方孤滞。伏望四尼教主、诸天帝君、诸佛菩萨、列代先师、夏堂先哲、护法龙天、经忏真宰、智达先生、普耀先生、本堂列圣,恳祈慈光普垂洞鉴,俾XX等真心不退,正教长流。为此谨疏,不胜惊栗之至。

在这段《立诸堂掌教疏式》中,对于立掌教仪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确定悟本堂一系的掌教人选由悟本堂总持师决定,道场在所确定的“祠”、“堂”举行。道场仪式要邀请悟本堂总持、下属各堂掌教等参加。同时,还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这段疏文,护教也是在同时确定的。护教确定的方式没有详细记载,但是因为护教是掌教的协助者,所以,基本上应当是由掌教提议,同时,担任护教的门人也必须是纲常无亏的。

总持师、掌教、护教,这是三一教在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基本教阶制度,在各个时期的发展中,根据形势的不同,教阶制度在具体实行上各有其特点,但是,这样的基本教阶制度并没有什么变更。除了总持师一职基本上都是空置之外,各“祠”、“堂”在掌教、护教等的维护下得以正常运作,保持相对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