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国情报告(2013-2014)
18712200000022

第22章 思路与对策(7)

为了实现规划目标,济源市2012年冬季以来,在城市周边的11个村庄开始“大拆大建”:4天测量所有房屋,7天与绝大部分居民签订拆迁协议,10天使搬迁和拆迁工作“大头落地”……面对压力,有的街道办甚至下定决心,要在大拆迁中“杀出一条血路”。2013年1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的一组报道详细分析了济源城镇化中的“血”的教训,其中有很多细节很值得各地领导深思。

济源城镇化“杀出血路”的提法让人心惊

济源市正在推进一项城市发展计划:优化西北、拓展东南、建设新区、改造老城。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济源市持续七年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时把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新的发展目标。

事实上,早在2010年,济源就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专门的济政〔2010〕41号文件:2013年年底前,济源基本完成中心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居)改造任务,积极推进城边村、镇中村、产业集聚区内村等的改造工作,争取有更多的村实施改造,2011年各街道办事处全面铺开。为此,济源市成立了一个由副市长领导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包含了财政局、工信局、民政局、规划局、济源日报等二十多个部门,领导小组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

济源市目前有北海、玉泉、天坛、沁园等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根据辖区内的城市规划新成立综合开发建设指挥部,制定拆迁安置等任务,基本上每个街道办都有自己的拆迁村。为了完成拆迁任务,各街道办启动了各种动员工作,像是一场竞赛。一封署名“北海街道办和庙街居委会”的公开信称:只有走大拆迁大改造之路,居委会集体和个人经济发展才能提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抓而不紧、等于没抓,要痛定思痛杀出一条血路”。

2012年,济源市中心城区、城市组团、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齐头并进,全年投入城镇化建设资金约92.6亿元,全面加快城镇化进程。据统计,2012年,济源城镇化率达到53%,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此前,济源的城镇化率已由2007年的40.1%跃升至2011年的51.4%,四年上升10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对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专门做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抓住造城、兴业、社保三条主线:“造城”,就是要拉大城市框架、提升城市品位。

根据规划,济源新型城镇化的奋斗目标是:到2015年,城乡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层次清晰、核心突出、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人口接近50万人。

无论是当地媒体还是政府会议,济源的城镇化始终围绕着“城市规划、建设农村社区、让农民进城、大拆大建、土地流转”等,主题。

“大拆大建”能否“拆”出一个新型城镇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重要目标,此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将新型城镇化列为六大任务之一,城镇化一时成为当下中国经济最热的词,这无疑给济源的城镇化注入了“强心剂”。济源在城镇化中的大拆大建资金约92.6亿元,但济源地方街道办给王庄、牛庄等村民承诺的安置房所在地,至今仍是一片菜地。不仅如此,部分街道办还给开发商打白条。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从2009年起拖欠安置房工程款达1800万元。即使是现有的安置房项目也涉嫌拖欠开发商资金,两个安置房项目涉及拖欠资金数千万元。

〔思考与启示〕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勿忘“嘉禾教训”

国务院早在2010年就下发紧急通知,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

济源加快城镇化的急迫不禁让人联想到当年的“嘉禾教训”——“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必须看到,完全由政府主导的以“大拆大建”为典型特征的城镇化,充其量只是官员政绩本上的城镇化,有时候可能还是“带血的城镇化”。真正的城镇化,不是某些政府一声令下就将农民的房子拆了,就将农民的农业户籍注销,就将农民赶进小区化的住宅楼成为市民;真正的城镇化,必须尊重农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尤其是要保护其对土地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农民应该有权决定自己的土地交易,为了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政府征收,其他的市场开发交易应该允许农民直接与开发商进行谈判,政府部门仅以土地增值税收的方式事后获益。

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民众需要有个认识过程,各地党委政府也要善于因势利导,做好群众工作,统一认识,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避免工作中的急功近利和急风暴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合力,确保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见到成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城镇的目的是为人服务。“杀出血路”这样的城镇化口号必须慎提,更不要让城镇化拆迁染着被拆迁民众的血泪。

探路农业现代化:从家庭联产承包到家庭农场

李克强在就任总理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推动新型城镇化必须以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前提。2013年3月,李克强来到江苏常熟古里镇田娘农场,考察中李克强的讲话释放出重要信号: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大方向,将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有力支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经营主体所经营的规模越来越大是大趋势。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实行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传统承包户小规模经营向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李克强为何这么看好家庭农场

新型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保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这“三保”,是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尽管中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2013年粮食有望再创历史新高,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十年增产。但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依然薄弱,农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农村发展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指明了方向和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有专家解读为提高组织化程度,将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政策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国家将出台多项扶持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增加财政补贴,鼓励地方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地方设立农业担保公司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服务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土地、财政资金、金融等资源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3年3月28日,李克强来到江苏常熟古里镇田娘农场,考察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李克强在考察中指出,家庭农场、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等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它代表着一个大方向。

李克强还强调,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土地、劳动力效率,更好更多地提供农产品,对新型城镇化形成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