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大舆情(2013-2014)
18712500000004

第4章 趋势报告(4)

最后是养老。过去10年中国在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着力甚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2012年的1721元。但为什么“养老公平”呼声越来越强烈?一言以蔽之,是今天人民群众对公平的需要程度和对不公平的敏感程度大大提高了。和这种变化相比,现有养老体系中“四轨并行”(吃财政饭者、吃企业饭者、城市无单位者、农村居民)的碎片化现实亟待改变。“四轨”中,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国家全额拨款,以员工实际收入为基数,随工资和工龄增长而增加;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出企业人员几倍的退休金,而第一代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者仅占少数,且保障水平很低。

警惕“赢家通吃”,避免“无机会群体”出现

合理、充分的阶层流动是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拓展底层社会成员向上流通的渠道,普通人才有实现梦想的机会。一个社会板结、向上流动堵塞的社会,是不健康的;能够让“矮穷矬”变成“高富帅”的社会,才是健康的。专家指出,教育和就业是底层人群向上流动的两大支点。但当前,靠读书改变命运似乎难度越来越大,就业的“拼爹时代”,更加大了社会不公平。

有调查显示:北京大学农村学生的比例从20世纪50年代的70%降至1%;以农学为主的中国农业大学,1999-2001年,农村新生均在39%左右,2007年已跌至31%。另一项针对全国性高校的抽样调查显示:

在“985工程”大学里,非农户口的子弟是农业户口子弟的2.7倍,“211工程”大学里是1.3倍。而早在2004年,中国社科院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调查报告就指出: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多。

相关研究证明,历史上凡是迅速崛起的民族,都可在其社会文化中寻找到群体奋斗的强烈成就动机。相反,如果人们没有发展的梦想、成就的梦想,如果人们失去希望、不求上进、自暴自弃,恰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衰落的标志。共享出彩机会,一定要防止和避免出现“无机会群体”。

如果有竞争能力的群体变成了没有机会的群体,将引发巨大的社会风险。

过去10年尤其是过去5年,社会阶层的固化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南风窗》曾发表着名学者李北方的文章指出,“赢家通吃”的格局在10多年前便基本确立了。在这个格局形成过程中,官、学、商三者形成了顽固的同盟关系,掌控了社会的很多资源,造就了一个赢家通吃的利益集团。这种阶层结构的形成和固化花去了一代人的时间,如今这种格局已经开始了自身的再生产。这便产生了“富二代”“官二代”“学二代”“穷二代”等各种“二代”。在这种阶层结构下,富是富的原因,穷则成了穷的原因。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的下一代基本上成为徘徊在城乡之间、无所归依的人,他们已经不会种地,土地也正在被侵占,在城市里也无法扎根,底层的工作根本无法保证他们高于温饱的生存需求,婚恋这种简单的需求也成了奢望。这种阶层结构是危险的,是一个可能被引爆的火药桶。

事实上,近年来,“富二代”“官二代”与“贫二代”“农二代”等热词蹿红网络。与此相关的一个个公共事件不断刺激着社会各界的神经,将“官”与“民”、“富”与“穷”、“强”与“弱”的社会断裂与对立展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些事件中,当事人的“身份标签”成了不少民众价值判断的主要依据,事实真相以及对错反而成了次要问题。这种看似非理性的社会心理背后,其实是民众对于阶层固化与权力世袭的焦虑与愤恨,尤其是对社会底层人群向上流动日趋困难,而特权阶层权力代际传递不断增强的情绪宣泄。

阶层固化的背后是占有资源(包括优质教育的机会、土地等)机会、影响公共政策能力等巨大差异的固定化趋势。前述《南风窗》文章指出,这个趋势体现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次,即不但从全国范围内看是如此,就一市县一乡镇而言,也是如此。阶层固化,下层群体便失去向上流动的机会,失去“人生出彩的机会”和“梦想成真的机会”。

相对贫富差距来说,阶层流动性是衡量社会更好的尺度。正如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所说:“有时贫富差距大一点还不要紧,最怕的是穷人失去向上流动的希望,最怕的是一种绝望的感觉。”阶层固化会让某些群体对未来不再抱有希望,这是令人十分忧虑的。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的高速增长并没有减缓甚至相反,是加深了这一趋势。其中的一个悖论在于,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在表面经济繁荣的掩盖之下,社会的纵向流动可能提不上议事日程;当经济增长下滑时期,经济刺激计划可能也会成为固有利益格局再次扩充自身能量的一次机会。而到了今天需要从“社会的活力”中汲取发展动力的时候,决策者终于开始直面社会流动问题。新一届政府施政伊始,便对社会流动性问题做出了回应。李克强总理2013年3月17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承诺:“要对社会领域的相关改革进行推进,促进社会的纵向流动。比如说现在高等学校里农村的学生比例偏少,我们要逐步提高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感受到希望。”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再次指出,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要从制度上推进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创业公平,逐步实现国有单位都能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人员,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劳动力合理流动。

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梦想才能自由飞翔

让人生出彩,让梦想成真,需要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正如有媒体指出的,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人们有着这样那样的焦虑,诸多焦虑和期盼的背后,都包含了对更加公平正义的渴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三个公平”回应了公众的期待。向着中国梦的伟大目标进发,也必须从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开始。

以制度改革实现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自古以来,民众都期盼良善而有作为的主政者能够实现社会公正。好的主政者往往可以为社会的公正和发展创造条件,但在现代社会,社会公正的实现更多地依赖于良善的制度和法律。可以说,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要真正落实权利公平,最重要的是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制度保障。具体来说,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同时,要梳理现有法律制度,消除制度不公,推进一个机会平等的社会的实现。如城乡二元体制之下,制造了城市居民和农民双重身份,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分配不均,这不但直接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也影响着农村孩子们的发展机会,导致农民工进城难以享受市民待遇,异地高考等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制度改革,纠正不平等的资源、权利、机会分配,还有利益分配的行动。

具体改革应包括:尽快建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减少直至最后消除垄断行为对市场的破坏,推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共同发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尽快消除公民的身份差异,完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就业歧视现象;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坚决遏制权力寻租现象,将各种灰色收入阳光化,重塑勤劳致富的理念;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同时,加快实现社会保障水平的均等化。

总之,制度变革是追求梦想不可或缺的条件。有梦想就有方向,有机会就有舞台,有奋斗才有未来,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下,这一切才皆有可能。

让明规则战胜潜规则

“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3月17日会见中外记者时讲的这句话,成为舆论持续关注的一个亮点。这是李克强表示要“推动促进社会公正的改革,不断理清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时明确提出的观点。

按照一些媒体的分析,当前各类社会矛盾的一个主要根源,就是规则不公平。它既包括某些规则本身的不公平(定立环节),更主要地体现在规则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选择性。显规则变成软约束形同虚设、潜规则不登大雅却肆意流行,并不少见。这不仅伤害了社会成员应有的权益,而且损害了法治的尊严和公信。没有规则公平,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的落实也都变得不可能。

而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真正的机会公平总是和程序公平、规则公平连在一起。社会规则中必须蕴含对弱小者的照顾,人人能逐梦社会才稳定。这里有两个例子引人深思,在美国幼儿园复活节找彩蛋活动中,年纪大、体格强的孩子会被靠后安排一点;年纪小、体格弱的孩子则少许靠前。在香港大学入学选拔中也会对贫民家庭有所关照。这提示我们,秩序和谐、社会阶层流动,都要求规则设计对弱小者有所照顾。

如何保障规则的公平性?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完善规则的制定。有的规则不够科学需要完善;另一方面就是规则定了以后,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规则,按规则办事。如果不按规则办事,就应该追究责任,甚至从法律上去约束。

不可否认的是,当今社会已经存在“潜规则”盛行的现象。《人民日报》2013年4月11日《“求人之风”为何愈演愈烈?》的评论指出,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社会现象:孩子上学,没被正常录取,走预留名额的路子需要求人;调动工作,必要的手续之外,打通一些关节需要求人。

国人的生活中,存在很多求人的事,求人的主体上自高级官员下至布衣百姓,求人的对象则包括掌握着大大小小权力和资源的官员或工作人员。

在求人的怪现状里,原本靠制度、靠法律应办的事变得几乎事事求人,使得人际关系变得复杂,从而形成了潜规则,衍生出权钱交易,也在客观上助长了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如何消除潜规则?有专家指出,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所谓“人情社会”,带来的必然是一系列妨碍社会公平运转的东西。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增加制度和执行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化,让社会大众能监督程序和制度的运转过程,让社会大众能参与到社会大多数程序、制度的制定及运转中。也就是说,规则公平只有通过向社会打开大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各方监督才能逐步获得。

用法治为社会公平保驾护航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屡屡爆出的“房姐”“房妹”事件为当下时代更广泛意义上的“不公”提供了一份解剖切片和一个注脚——造成“中国式不公”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公权力失去有效的制约。解决公平问题,就要约束权力,让公权在阳光下运作,抵制权力腐败,优化政治生态。

有专家指出,用一类规则对一群人,用另一类规则对另一群人;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种种特权的存在是规则不公平的体现。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增基认为,规则公平的理念就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我们的目标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法治的核心灵魂就是制定出了规则以后,大家在规则面前是一律平等的,不论职位高低,不论贫富,不能有特权,权不能大于法,个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这个角度说,依法治国、司法监督是保障规则公平的有力武器。

司法公正是一个社会最后的公正,也是最基本的公正,是公正的最后保障。没有司法公正,现实的不公正都失去了纠正的可能性。尤其由权力所带来的不公正,就难以被司法所修正,社会由此也就丧失了公正得以救济的法律底线。因此可以说,唯有法治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方式。法治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和利益实行权威的、公正的分配;法可以为和平公正地解决冲突提供规则和程序,最终使我国社会成为资源分配公平、利益均衡、关系协调的和谐社会。

这其中,法治运用了利益均衡的法律机制,也运用了制约权力的法律机制,并通过保证立法和司法公正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公正。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人们在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希望获得更多的权利,更大的发展空间。人们希望能有效监督政府行为,希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希望能看清一笔笔纳税人资金的流向;人们希望更多地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希望更加便捷地提出批评建议,尽情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希望能以自己的努力把握自己的命运,使自己的人格尊严、各种权益受到充分尊重。

因此,为了创造每个人自由而平等发展的机会,在法律方面,必须继续完善与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有联系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规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区分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在国家与家庭之外培育各种社会活动空间,特别要以法律规范权力,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总之,用公平托起中国梦想,需要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均衡、规则的透明。“政府理应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只有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的社会权力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才能让更多人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才能让每个人的梦想都能开出灿烂的花朵,进而汇聚成磅礴力量实现伟大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