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什刹海九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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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百家说海(5)

编者话:凤子是一位集戏剧家、作家、编辑于一身的文化名人,同时也是什刹海的老居民。她在这篇文章中记述了什刹海很多看似微小却颇有代表性的变化细节。她高度评价了1983年开始对什刹海的整治,以见证者的眼光记录了什刹海周边老百姓对整治的心情:“这喜讯传到了海边……老奶奶、大娘、婶子们,还有老爷们儿见面都互相道喜似的:‘什刹海要恢复为风景区了!’”对于什刹海的大规模整治,凤子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喜悦。回忆过去,对历史上形成的“封地”、“百衲衣”也毫不留情地进行了批评,在憧憬风景区的前景时道出了心里话。其一喜一忧,喜的是“这里要恢复为风景区了”,忧的是历史上“封地”、“百衲衣”的重现,幽静环境的消失,形成喧闹的情景。

这篇短文写于1984年5月西城区大规模开展军民共建、大规模整治建设什刹海风景区之际,目睹了热烈欢腾场面的凤子,文章中浸透了这位老人对什刹海浓浓的喜爱、喜悦之情,同时也展示出深深的忧虑,这一喜一忧如何统一,她深情地寄托于市政府加强对城市和什刹海规划建设的领导。近三十年过去了,凤子的一喜一忧,仍可供政府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思考,期待交出符合什刹海性质功能定位、群众满意的答卷。

李准(1920-2010年):《要保护、建设、管理好什刹海》什刹海是市政府1993年公布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它在北京的历史上具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色,具有鲜明的代表性,确实应该把它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

城市总是要发展,要发展就要有建设。一般来说,保护和建设容易发生矛盾,但是如果处理得好,矛盾不仅可以解决,而且能够相得益彰,更为良好的效果。这个地区需要进行相当多的现代化市政工程设施。我们的任务是在什刹海地区进行必要的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保护好原有风格、原有特色。

下面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概念。确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要有其保护价值,特别是要有特色;二是要有一定的规模,不能仅是零散的几处给予保护;三是要有“真实性”,亦即要有历史遗留下来的真东西。什刹海完全具备这三个条件,也应该以这三个条件作为保护规划和建设的要求。总之,什刹海的规划,要尽可能地保护其特色和环境、保护其规模和范围、保护其原有建筑和历史遗存。

第二,要处理好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历史文化保护区首先是按照上述要求保护好;但是,要保护好就必须要利用它,要利用就要建设,就要现代化。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主要在于其格局、特色、形式和面貌,而其内部装修、设备以及上下水管道、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都是现代化所必需的,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既要保护又要利用,没有现代化就难以利用,不能很好地利用就更难保护,保护和利用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规划。虽然什刹海的规划确实做了很多工作,并且有了十分可喜的成绩;但是,从作为这个丰富、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要求来看,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譬如,有些地方,特别是道路、路口,如何能够适应现代化的交通、管道、环境、绿化等要求;有些公用设施如何能够更合理地安排,以适应什刹海的环境要求等等。

“荷花”确是什刹海的重要特色之一,设立荷花市场也是很好的创意,但是它的位置、规模、交通和疏散条件,动和静的环境影响等都是应该加以研究、给予考虑并妥善安排的。

有些问题要宏观地、系统地予以研究。交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现今我市机动车已达120万辆,其中私人家用汽车所占比例已不在少数,而且机动车增长的趋势仍在继续,什刹海又系以居住为主的地区,停车场如何安排,道路如何适应,特别是沿湖道路,既是主路,又是重要景观;因此,要审慎研究,提出最佳方案。在这样的特殊地区,是否需要考虑像厦门鼓浪屿的做法,一定范围内限制机动车进入,作为无机动车地区,以确保这个地区的原有环境、特点和风貌。这也是可以研究的。

西海北岸汇通祠东北最近建成的危改片是采用推平、拆平的做法,虽然是按照传统形式设计建设的,但它已毫无历史遗迹可言,这不是一个好的做法。能否根据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1.建筑格局、建筑质量都较好的,可以全部保护,重修缮,必要时可按原样重建,基本不搞新建。2.建筑质量较差的,可以采用保护和改造兼有的两手做法,能够保护多一些更好。3.建筑质量太差的极少部分可采取以新建为主的做法,即使这样也要采取保留哪怕是一小部分旧房,给予修缮。总之,要经过详细调查,具体分析,根据其实际情况,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确定房屋的取舍,以尽量保护其原有风貌。

什刹海既是历史文化保护区又是旅游风景区,搞得好,保护与旅游不仅可以做到没有矛盾,而且能够相得益彰,创造出很好的效果来。如果发生矛盾,应以保护为主。例如,为了旅游,搞得规模过大,超过了环境容量,为了旅游,娱乐设施搞得过多,破坏了优雅的环境,都是不适当的,应予避免。这些问题均要在规划中予以研究确定。

什刹海的气氛,应以宁静为主,但又难以排除有热闹之处,这一点在规划上要予以考虑,尽可能把“静”与“动”予以分开。热闹的地方可集中一些,如烟袋斜街附近。但是,无论如何在总体上看,应保护其安静的历史环境。

最后,谈一下与经济相关的问题,也就是和规划实施相关的问题。对这个特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之中,必须坚持以环境效益为主的原则。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环境如果受到损害,必是极大的失误,要防止。在这里,危旧房改造的层数不能加高,容积率不能增大,还必须按照原有格局、形式与风格进行建设。这样做,在经济上可能难以平衡,也正因此,就更要尽量少动、少改,以修缮为主。遇到破旧房屋过多的地方,确实难以解决时,也应采取诸如危旧房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等办法给予解决,无论如何也不要破坏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环境和整体面貌。

——1997年

编者话:李准,长期从事规划工作,历任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局长、总建筑师。1991-1997年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2004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聘为“北京旧城风貌保护与危房改造专家顾问小组”专家。

此文是李准先生在1997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摘要,全文收入《什刹海研究》(一)。内容涉及什刹海的保护、建设、规划的完善等方面,阐明了在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效益中环境效益应放在第一位。这些观点,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

钱光培:《发展文化产业与什刹海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去年(1996年)秋天,市委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北京文化发展研讨会,确定了北京文化发展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抓住一个根本问题和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根本问题”就是要按照中央给北京城市定位的精神,摆正文化发展在北京整个城市发展战略当中的位置。弄清楚文化发展对北京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全国文化中心的建设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我们认为,对北京来说这是个根本问题。另外,北京文化发展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北京的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第二个关键问题,就是解决好体制管理问题。现在的管理体制把北京的文化资源切割得七零八落,把本来就很有限的资金也弄得很分散,很不利于发展北京的文化优势。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请计委、财政部门同志参加了。他们当时提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政府能拿出的钱只有5个亿,其中用于文化发展这部分只有1个亿,北京要建“全国文化中心”,这1个亿能干什么?

现在怎么办?一方面是政府这方面再多拨些钱,恐怕有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保持住北京全国文化中心的地位,怎么办?当时提出北京文化发展不能单靠政府输血,还要自身造血,形成文化发展的造血功能。文化不能只伸手向政府要,文化本身要造血。

这个思路的依据:一方面是从世界经济的发展及城市的发展来考虑的。近几十年来,世界经济的去向有一个基本的趋势,就是产业、科技和文化一体化发展的趋势。而且,这种趋势已有力地振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并在世界产业结构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在思考北京的发展战略时,我们感到还有一个新的现状也需要认真考虑。那就是城市功能的发展与变化。在工业时代城市往往具有生产中心的功能,工业基地大多建在城里或城郊,但近20-30年来,大家也可以注意到许多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超过了70%-80%,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呢?它不仅反映了世界产业结构的变化,也反映了城市的功能的变化。实际上随着工业时代的过去,城市功能的重心移向了服务,如果城市功能重心没有移向“服务”,它要70%-80%的第三产业干什么?

看来在今天如何利用和开发文化资源对一个城市及地区的发展非常重要。如我们在发展中,把我们的文化资源都毁掉了,那就毁掉了我们的发展前途,所以把保护放在首位,既是保护资源,也是保护前途。在保护的基础上,很好地开发利用,通过开发利用所获得的资金,反过来使保护更有坚强的经济实力和后盾。否则,我们将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本来政府可拨的钱少,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想保护的都保护不好。应当尽快扭转这种局面。通过开发利用,进行更高层次的保护,将北京这个文化名城保护好,开发好。

关于如何保护北京的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好北京的文化资源,我们在大力发展全市文化产业的对策研究中已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对什刹海地区的保护与发展也提出几点看法:第一,什刹海地区有两个宝,其中之一是自然水面。北京水太少了,作为一个城市应当是有山有水,水尤为重要,过去很多城市临水而建,就是要得水助。在水少的北京,什刹海地区的水面是一个大宝,如何保护好水面,如何在不影响其原有面貌的情况下,很好地开发利用这些水面,需要专题研究。什刹海水面的开发,也要找出一个既不破坏水面的总体面貌,又能很好地利用其水面的方案来。同时也要有周边的开发配套。关于水面的开发利用,不妨按季节考虑,如刚才张先生讲的荷花问题,我也认为什刹海水面应有大片荷花。在城市能观荷花景,应是个很好的享受。总之,围绕着什刹海的“宝水”,需要做点大文章。第二,什刹海地区的另一个宝是历史文化遗迹,要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遗迹。从现在看郭沫若故居与诗相连,梅兰芳的故居与艺术相连,“松树胡同七号”是“新月派”的发起之地,加上宋庆龄故居都与现代文化相关,如何策划,使之形成一个能展示现代文化面面观的整体形象,价值就更大了。形象是一种符号,不同的符号能形成不同的效益。建议西城区能就什刹海整个地区历史文化进行全面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做整体的形象设计,以一个鲜明而富有吸引力的形象,赢得更多的游客,取得更大的效益。

——1997年

编者话:钱光培,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发展文化产业与什刹海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是钱光培先生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摘录,收入《什刹海研究》(一)。他的发言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可操作性,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必须根据中央对北京城市定位的精神抓住“一个根本问题”和“两个关键问题”,走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前途,开发资源,大力弘扬什刹海文化、发展文化产业,走开发什刹海文化旅游之路。为推动什刹海文化的研究与开发什刹海文化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