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轻松回款47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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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方法无中生有,没证据造证据

对于一个成心赖账的人来说,如果没有证据,单凭口说恐怕很难,那么怎样才能拿住逃债者要回欠款呢?不妨试试“无中生有”催款法。

早年美国纽约有个著名律师叫叶墨兹托,他机敏聪慧,精于办案。

一天,一个青年愁容满面地来找叶墨兹托。原来,这个青年是纽约郊外某马具店的伙计,他带着省吃俭用攒下的300元钱进城,准备采购些商品回去开个小铺子。住进一家小店后,把200元钱交给店主保管。当伙计出外看好货后回店取钱时,岂料店主矢口否认存钱之事,还反咬一口说伙计是故意诈骗。

伙计再三申辩,终因存钱时没打收据,无以为凭,悔恨不迭,一筹莫展。

绝望中,伙计想到了律师,来到叶墨兹托门下求援。叶墨兹托见其言谈朴实,不像虚构,思忖再三,心生一计。他嘱咐伙计:“你赶快回店去,对店主说:刚才我说存钱一事是我记错了,钱还在我箱子里,请原谅。”伙计依言行事,店主闻听喜形于色。

翌日,叶墨兹托又给伙计200元钱,教他道:你拿这钱去再托店主保管,但须事先暗叫一个可靠的朋友在店中占座喝酒,你再当着朋友的面把钱交给店主,伙计又如此这般存了200元钱。

第三天,叶墨兹托授意伙计趁没人时,向店主索还所存200元钱。这次店主不敢抵赖。

伙计拿回200元钱后,告诉了叶墨兹托。叶墨兹托高兴地说:“好了!这下不怕他了,你立即叫上昨天喝酒的朋友一起去讨还200元钱。”伙计偕友去索讨,店主说啥也不给。

于是叶墨兹托代伙计向法院起诉。因存钱时有人为证;而还钱时无人得知,遂判决店主败诉。令其退还这个伙计的200元钱,并承担诉讼费20元。

证据在催款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经济交往中,有许多人磨不开面子,采取口头协定,或者漫不经心,将证据丢失。这样都会给日后催款造成很多麻烦。

在与商人的交往中,最好是“先小人,后君子”,以防无耻的商人耍赖。在没有证据的时候,不要盲目行动,否则你会“吃不着羊肉”又惹一身骚。如果不幸果真陷入没有证据的被动局面,上面例子中“无中生有”的催款法是比较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