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轻松回款47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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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方法釜底抽薪,该狠时就要狠

釜底抽薪在军事上是一种从根本上削弱敌方战斗力的策略。在催款活动中,表现为想方设法控制住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各种情况,以此要挟对方还债。

截止到2002年8月,我国煤炭企业被拖欠的货款累计已达300多亿元。不少企业产煤收入的一半左右被用户拖欠。在河南鹤壁矿务局,不算“老帐”,2001年以来的新增欠款就有1.5亿元。

受欠款之累,许多煤炭企业连简单再生产、发放职工工资与医疗费用都难以维持。某矿甚至已经被邮电部门拔了电话线,连电话都打不出去。用户拖欠巨额煤款已经成为制约煤炭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了。

于是,2003年10月1日,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牵头,淮北、新汶、开滦、西山、大屯、枣庄、徐州、平顶山、兖州等九家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使出“狠招”——釜底抽薪、联手停止向长期拖欠巨额煤款的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供煤,而上焦是上海最大的城市用气供应企业之一。至今仍未解冻。

这一“狠招”是继去年东北部分煤矿企业向拖欠煤款的本溪钢铁公司采取停供措施以来,煤炭企业又一次大规模的“联合催款”行动。

此次突破的“事主”上焦公司共拖欠煤款达5亿元之多,其中拖欠最大“债主”淮北煤矿大约有1.5亿元。针对这一现象,有关行业领导发话:“煤炭企业在过去供煤紧张时顾全大局,保证了上海人民的正常生活,在煤炭企业处于困境的今天,用户应该体谅企业,欠账还钱,天经地义!”

由此,2003年9月19日,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牵头,九家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在京签署《关于联合敦促上海焦化厂归还煤炭货款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上海焦化公司归还煤款的时间,款额等:10月25日前还50%;11月25日前还30%;12月25日前还20%。此外,还要求上海焦化公司必须在9月28日之前接受这个协议。

然而,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法弥合。9月27日、28日由有关方面协调,精心安排的两次磋商均不欢而散。于是,煤矿企业开始实施“狠招”,下达“停供令”。

上海焦化是上海市最大的城市用气供应企业之一,虽然该公司有较充分的调节气源,而且上海的城市用气也并非光指望上焦一家,短期内还不至于因“停供”而影响整个城市用气,导致市民生活不便,但时日一长,必将给上海整个城市的生产、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甚至陷入瘫痪。事态发展的严重后果已引起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市经委的密切关注,批示要求上焦公司“体谅煤矿困难,尽快归还欠款”。

上焦公司在九家企业发出最后“通牒”后,通过从银行贷款和向下游欠账企业协商收取现款等方式,共筹得1500万元,并分两次还给了七家被欠款企业。其中徐州矿务局和西山煤电的欠款基本还清。

经有关方面斡旋,10月13日,九家煤矿的代表和上焦公司再一次坐到了一起。气氛虽明显缓和,但仍经过16个小时唇枪舌战般的艰难谈判,双方代表签署了分期归还历史欠账的框架协议。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在2003年春节前,上焦分两期归还欠款的40%;九家大煤矿以积极态度进行划账互抵,物资串挟,以消除“连环”债务。协议还规定,新的煤款不得拖欠。

上海焦化与煤矿企业之间是有着40多年业务往来的老关系,过去基本没有发生过大的债务纠纷。但从1998年以来,由于国内“三角债”愈演愈烈,一方面使上焦公司对煤矿的欠款越积越多,累计达5亿元之巨;另一方面上焦公司的用户欠上焦公司的账款也以每年1.5亿元的速度递增,迄今已近7亿元。

面临在近期内承诺还款的沉重压力和日见增大的债务包袱,上焦公司的老总也倍感焦急,无奈感叹道:“我欠人家的,我已作出了“保证”。人家欠我的呢?那些上海的用户还好说,政府出面施施压,可以解决点问题。外地用户的欠款想收回来,万难,简直是与虎谋皮!”

有句话是:“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要使锅里的滚开水停止沸腾有两种办法:一是“扬汤止沸”,即把开水从锅里舀起来再倒回去散发其热。二是“釜底抽薪”,将锅底燃烧的柴火去掉。前一种是治标的办法,后一种才是治本的方法。这一成语便是由此而来。

在催款活动中,釜底抽薪这一方法的主要内容是:面对顽固的赖账大户,我不一定与其正面交锋,而是想办法威胁削弱甚至消灭其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条件(如停止供应关键部件、主要生产资料等),迫其就范,乖乖地完“币”归赵。

在使用这一计时,关键要把握好两点:第一,要善于发现赖帐人的“釜底之薪”。这是实行“釜底抽薪”的前提。第二,要善于运用“釜底抽薪”的手段和方法。要针对赖账人“釜底之薪”的具体情况,掌握好火候,不即不离,去选择和运用“抽薪”的手段和方法。只有针对赖账人的要害,采取果断行动,在催款中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