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只鬼(公孙羽)
卷一 借我一缕魂
前言
如果上帝造人的时候,为每一个女人造一个男人,为每一个男人造一个女人,他们是成对的、般配的,他们是可以成就幸福的,但假若,他们终其一生找不到彼此,那是一种怎样的惆怅?
第一部 缘来
有的时候,忍不住大声埋怨,月下老儿,你是不是在打瞌睡,为何我的缘分迟迟不来?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步履匆匆,去赶下一个会议或者宴会,太忙了,于是忘记了,有个成语叫做:擦肩而过。
1 一之一厉岚新
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祖母总是数落我彻头彻尾不像个女人,我总觉得祖母像是活在一百年前,实际上她确实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出生,很多对我而言是历史事件她却曾亲身经历,她是个老古物,像个从蜡像馆逃逸的蜡像,永远一个表情,居高临下地批判的表情,似乎总是在说,你们永远如此顽劣!成何体统!
我其实是很爱祖母的,但她实在太古板守旧了,她认为女孩子必须保持温柔的低卑的姿态,比如说话必须很小声,像蚊哼是最完美的,走路必须很轻盈,能像女鬼一样飘来荡去才可以拿一百分了;比如为下班的老公拎拖鞋放洗澡水;比如用一个白天的时间研究待客的菜谱或者煲一锅十全大补的汤。女人的年年岁岁分分秒秒都是必须奉献出来为家庭服务的。像一朵自家养的花朵,开得很好的时候就剪下来,插进花瓶为满室增色增香,然后任其枯萎,死在家中。
拜托,伏波娃都死了很多年了,女权运动十八世纪就开始了。
“你没看见甲骨文中的女字,那就是一个半蹲半跪的人形。”祖母引经据典,“老祖宗最有智慧了,怎么做女人,他们早就教给我们了。”
我反击:“现代的女性只要胸部和屁股够大够翘够漂亮,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如果工作能力强悍,那就是百上加斤的完美女人!”
我又用错了一个成语,但此刻祖母顾不上挑剔我,“你满嘴又在胡说什么呢!”她耸起眉峰,换作我的那些堂姐妹,听到祖母咳嗽一声差不多就要吓晕过去了,看到祖母沉着脸皱起眉头,我估计她们都得吓死不可,但是我神色不变,保持昂扬斗志,乘胜追击,“你讲的那些都不是做女人的准则,都是做奴隶的准则!”
祖母很快恢复镇定,我觉得挫败,从小到大我对祖母发起无数次的挑衅,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赢过,有的时候我会在心里把祖母比作白色污染,不管火焚还是土埋都搞不定,绝对的祸害可以遗万年,OK,我看我还是停止使用成语吧,总是词不达意,对吧?
祖母坚持批评我的性格浑似一块铁,我不服气,我切菜割破手也会哇哇大哭,还要到处找人诉苦撒娇;骑脚踏车摔破膝盖,我会喋喋不休抱怨足足一个月,一直到报童邮差园丁餐厅服务员所有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厉家的三小姐出了交通意外,我才肯罢休。我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呀,好吧,不是柔情似水,是刁蛮任性,标准的娇娇女的作派,但我已经承认我是娇娇女了,怎么还可以说我不够女人呢?娇娇女的那个“女”字不是“女人”的意思吗?我的中文真的这么差劲吗?拜托,不要拿吟诗作赋的那种标准来要求我,我从小到大都只能用业余时间学中文而已!每次我听到祖母抱怨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不是华人中文却比我好上一千倍的时候我都十分的头痛,我头痛欲裂生不如死呢!明明是个洋崽子呢,竟然可以用中文写古体诗,变态吧!
“该睿很了不起吗?大学都没得上,若非他老哥放他一马,他早就开始吃牢饭了,现如今还在中部荒漠流浪,半夜爬起来去猎袋鼠,最后还割下袋鼠尾巴当夜宵!我看那个家伙搞不好会娶个土著姑娘回来当老婆呢!”我幸灾乐祸地说,“天底下最最最失败的人就是他了!”
“你看看你这是什么口吻什么态度,哪里还像个女孩子!别人家的事轮不到我们来议论,我只说咱们自己家的事,”祖母冷冷一笑,开始摆事实讲道理,“就说上次中秋聚餐灯泡破了,你瞧见你堂姐妹的反应了吗?她们都在尖叫,只有你不同,你第一个跳起来搬梯子找螺丝起子;家里半夜进贼又是你第一个端着猎枪冲出来抓贼,你让你的叔伯兄弟无地自容你发现了没有?你说你说成何体统?”
“奶奶呀!”我大呼冤枉,“一大家子数下来,就数我枪法最准,深更半夜我不想殃及无辜这才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们厉家从来都是阴盛阳衰,我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在你自己看来你什么不是最好?”祖母更大声地冷笑。
我咬了咬嘴唇,不怕死地说:“我的祖母不是最好,罗伯特、凯蒂、杰瑞米的奶奶都比较……”我故作天真。
“闭嘴!”祖母的声音开始抖,身体也开始抖。
“奶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好斗!你非逼着人家跟你斗嘴!不管啦,我是一定要斗赢的,就算惹你生气都要赢啦!”我继续扮天真。
祖母气到不行,拂袖而去。
我也知道自己的言语堪称忤逆,但为了获胜,要我出卖灵魂我都肯。
我确实是好斗的,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那套老得掉牙的准则只适合靠绣花打发时间的小脚女人,不适合我这种踩着三寸细高跟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现代女性。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2 一之二厉媚宁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的是岚新,恨之入骨的还是岚新,因此,这个小猢狲一直得到我最多的关注和指导。
我们厉家以女子为尊,因为开创基业的先辈是位女子。她是我的亲祖母,她是真正的奇女子,别的女子活一辈子也许只能叫“苟活”,我祖母的一辈子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她曾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的宫妇之一,但后来不知因何获罪出逃流亡,最终飘零到澳大利亚这个当时称得上蛮荒的地方。
我相信祖母的得宠是因为她的奇能,她的获罪还是因为她的奇能。我猜测祖母并非一般的宫娥,而是有品级的命妇,她是很渊博的女子,我笃信她至少比老佛爷博学,她可以成功从紫禁城逃脱,然后飘洋过海安全抵达这个陌生的大陆,祖母不可能仅凭运气随波逐流,无知妇孺都喜欢随波逐流,但我的祖母不是,这千里万里的血泪征程,她是用勇气和智慧走完的。
祖母一向对于她在清宫的生活讳莫如深,祖母渐渐老去之后,最爱读的书是德龄公主的清宫回忆录,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叹息,一会儿轻泣一会儿微笑,这种时候的祖母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上前打搅的,我猜想她在缅怀她最璀璨夺目的青春岁月。祖母愿意与我们小辈谈及的是她抵达澳大利亚之后的创业史,一切都是从淘金开始,祖母独立开设了一家旅店同时兼营洗衣业,她聪颖又耐劳,很快打开局面。祖母十分长寿,这令我有机会跟随她学习各种知识和礼仪,她是个寡言又慈蔼的老妇人,极端聪明,她和我讲英文的时候她的发音和当地人全无二致,她还可以一边教我背诗经,一边随口把诗句译成英文以便我们这些在学校接受英文教育的孙辈更好地理解。
祖母是个谜,对我而言,一个极其美丽的谜语。
祖母在世的时候就选中了我做厉家的继承人,不仅因为我遗传了她通鬼的能力,更因为我是她最心爱的孙女,我的名字媚宁就是她取的,她一直都赞我从没有辜负这个美丽的名字,妩媚又安宁,祖母认为最美好的少女都该如此,所谓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祖母低吟浅唱般地说。有时我不禁想,若按祖母的那套标准,岚新这只小猴子甚至不能算是个女孩子。
但我只能选择岚新接班,因为我六个孙女儿里面只有她一个继承了我们厉家女人通灵的异能。当岚新被诊断出是A型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我就知道她必然也是鬼巫,厉家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都是血友病的基因传递者,但没有通灵能力的女孩子则都不是。我不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血液是生命之源?我知道在西方巫术里面,如果女巫用血诅咒某人,那人必死无疑,在我们的巫术传统中,如果法师披头散发咬破舌尖那么行使的必然是极厉害的巫法,旁门左道在危急关头都喜欢借助“血遁”逃脱,还有以血养鬼等等。
我不知道岚新究竟是几岁大开始见鬼,反正她从来没有受到过鬼魂的惊吓,她的胆子又大又野,令我们做长辈的担足心。岚新上了幼儿园之后,老师发现她总爱对着身边的空气说话,老师们以为岚新有幻想中的朋友,为她安排了一些心理辅导课,后来就听之任之,事情不了了之。我知晓后把岚新叫到身边来。
“岚新,你看到了什么?”
“肥皂泡泡一样的人。”岚新用十分孩子气的语言表达。
我立即明白她看到的是半透明的形体,是鬼。
“害怕吗?岚新?”我搂住她小小的肩膀。
岚新扭来扭去要挣脱我,同时冲我绽放灿烂的微笑,那笑容似一枚坠落凡尘的星子,“不怕。酷!”她奶声奶气地说,“酷!”
岚新就是这种傻大胆,基本上通灵的女孩子的个性都会比较阴郁敏感,常常与阴界接触,自然会耗费生命元气,同时世界观不免变得阴暗,独独岚新不是这样,她的神经一如既往地粗大,她自己开了一家设计公司,我以为她必然是负责设计的那个人,谁还能比常常见鬼、横跨阴阳两界的人更富于想象力呢?结果岚新告诉我:“奶奶,你不知道,我缺乏想象力,我擅长的是营销。”岚新一边格格傻笑一边说,她不认为缺乏想象力是种缺点。岚新极端自信,认为自己现有的就是最好的,我不否认这其实也算是一种积极光明的人生观,但岚新还这么小,她实在需要足够的挫折来学会敬畏和感恩,岚新因为自信所以自以为是,她认为她只需要敬畏自己的力量,她只需要感激自己的努力。岚新的个人意志强烈到她常常不由自主地伤害身边的人。
我虽然总是数落她,但内心深处我十分钟爱她,岚新缺点很多,但优点更多,潜力惊人,只是她刚愎自用的个性一直令我深深担忧,我怕她日后还是要吃性格的苦头,太自我的人一定会变得盲目,世界永远不会只为一个人而运转,岚新始终不能领悟这一点。
我曾很努力地尝试重塑岚新的性情,但每当她兴高采烈地冲我绽放笑容,我的心肠就不由得软下去,岚新笑起来就如一枚小小的太阳,明媚灿烂,说真的,可爱极了,我不舍得做熄灭她光芒的那个人,我只好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孩子不能管得太紧了,会傻掉的。
我又对自己说,我做奶奶的宠她不要紧,待她走入社会必然还是要受磨折的,几次钉子碰下来,她的峥嵘头角必然就被磨得光滑了。岂知,这个社会比我这个做祖母的更加宠爱她,她的急躁激进骄傲自大在我看来都是缺点,但对现代的商业社会而言都是优点,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进取积极自尊自爱。
因为在商场上屡战屡胜,岚新更加自以为是,她更加听不进我的劝告,她的个性之张扬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她总拿自己当太阳对待,她完全不能体会:学会平等地对待别人,是十分可贵的一种姿态。她会因此错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她会的。
岚新如今是越演越烈,这次她回来我不止一次听见她通过手机大骂下属,什么“你是不是失去理智了?”、“我从未见过比你更蠢的人!”、“你和乌龟是亲属关系对不对?我说了今天必须办完!”
“岚新,你不会好好说话吗?”我动怒。
岚新嬉皮笑脸,“奶奶你不懂,当老板都这样的,给钱的就是大爷,老板永远有权侮辱下属的人格,这是游戏规则,我没有理由不遵守。”
我气结。
岚新常常把什么“游戏规则”挂在嘴边,似乎生命对她而言就是一场游戏。可是,生命实际上是一条征途,如果你想安好地走到终点,必须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自省自励。只有提供给魔鬼走的路是最容易的,因为那是一条堕落的路。
但岚新对我的说教嗤之以鼻,诚然,她聪明,美丽,富有,家世好,学历好,社会关系好,事业平稳起步,感情美满如意,她自诩自己是天之骄女也并非全无道理,她认定了世界是场摆在她面前的盛宴,任她尽情取用。
“岚新,五色盲眼,五音聋耳,你真的不认为你需要反省你的生活?”我苦口婆心。
岚新做了个鬼脸充耳不闻,“拼命地赚钱,疯狂地挥霍,大肆狂欢,夜夜笙歌,对不住呀奶奶,我习惯了食物链最上端的生活方式。”她玩世不恭地调侃我。
岚新有点贪婪,至少在我看来,华尔街那些股票经纪,我认为都是金钱机器,也许是我观念太老,我认为他们被彻底物化,金钱化,怪物似的,但岚新还是能咧着笑脸和他们称兄道弟。岚新生意做得这么成功,我也是在生意场上历练过的老人家,有时忍不住提醒她,得饶人处且饶人,赚少一点又如何,你真的缺钱花么?岚新跟我嬉皮笑脸,赢当然要赢彻底!
岚新实在有点贪婪,我提醒她贪婪可是原罪,她又跟我打岔,呀,奶奶下次我们一起去开罗爬金字塔好不好?
喜欢赢不能算是坏事,但好胜的人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表现得不近人情,而“人情”才是中国文化的支撑点,我想岚新到底还是被洋化得太厉害,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香蕉人。
当然了,岚新并不是坏女孩,她心肠很好,我并不是为了维护她才这么说。岚新上了小学之后,我慎重地把她通鬼的能力解释给她听,同时我也给她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做,你可以不做,没人会强迫你。”
“可是如果别的小孩和我一样失去了父亲,他们不能再与自己的爸爸交流,岂不是很可怜?”岚新推己及人。
“你真的不怕吗?”毕竟是牵涉阴界的事,什么古怪都有,我是过来人我知道。
“不。”岚新用力摇头,她是坚毅的女孩子,选定了立场就绝对不会改变。
虽然我的祖母在世的时候,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她的异能力,我猜想祖母那么做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自保,借着女巫的名头吓阻那些想打她主意的淘金者和流氓,但是我们厉家如今有名望有地位,所以对外一律宣称鬼巫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我承认这种宣告十分虚伪,因为真心要求我们帮忙的人还是会按图索骥找上门来,鬼魂就更加不要说了。
岚新曾被一个小鬼头缠了一个礼拜,两人天天在一起荡秋千踢皮球,后来岚新央我开车送她去小鬼头的家,她告诉小鬼头的父母,小鬼头想念他的泰迪熊,他要抱着泰迪熊才能睡得比较好,那对中年丧子的夫妇立即哭倒在自家门前,岚新愕然。
回城的路上,岚新问我:“每对父母都那么爱自己的孩子吗?”
“是呀。”我说。
“多么美好。”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她挤出一个酸涩的笑容。
岚新在那一年失去了母亲,她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但她没有因此变得胆怯或者自闭,我不认为功劳在我,因为我将她照顾得很好,我也不认为是因为岚新可以看到父母的鬼魂,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岚新天生一副刚强的性格,她坚信她可以把自己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化为幸运。她一直都是自大的小孩,但有的时候,这种自大令人感动。
又一回。那年岚新十二岁,胸部已经鼓起了一些,眼波开始变得明璀流转,肤色开始变得娇艳欲滴,有一个和她一般大小的小女鬼缠上了她,那时岚新由英国回到家中度暑假,虽说镇上的小学和中学都颇为不错,但我坚持要我的子孙都接受最优良的教育,所以他们至多在镇上读完小学之后都会被送去悉尼或者英美,岚新后来在英国海丁顿女校读完中学,然后又进沃尔顿,她只有小学是在镇上读完的,她曾经有很多好朋友,后来都因为她外出读书而慢慢疏远了。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正在书房审核账目,透过窗口的柠檬桉可以一直看到后花园的暖房,暖房周围有五张刷得雪白的橡木椅,还有一个缠满花藤的秋千架。我坐下来整理账目之前我就发现那个小女鬼在暖房门口拦住了岚新,我一点都不担心,岚新早就习惯处理这种情形,我专心核查账目,待我起身走到窗边准备小憩一下的时候,我发现岚新面露不甘愿的表情,而那只小女鬼则奋力地拥抱了岚新一下,还吻了她的两边脸颊,我当时心里暗暗好笑,我想岚新的魅力真是不小,和人交朋友她拿手,和鬼交朋友她竟然还是一样拿手,那个小女鬼也真是做作,鬼与人根本不能真正接触,她偏要做出拥抱亲吻的姿态来,难为岚新那么好说话,随她摆布,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岚新突然转过身背对小女鬼,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祖母规定的通鬼七戒里面的第五条就是戒背对灵体,自愿引鬼上身者除外。
那只小女鬼透明的双臂像蛇一样缠住了岚新的双臂,她披散身后的长发与岚新黑缎般的长发纠缠在一处,从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岚新像被一个水做的影子笼罩住了,岚新忍耐地直立着,小女鬼密切地贴合在岚新的背后,岚新本能地轻微颤抖,小女鬼越贴越紧,岚新痛苦地皱紧眉头,小女鬼突然像轻烟一样消散在岚新的背后,岚新的脖子古怪地扭动了一下,她挑着嘴角微笑起来,岚新从来不会这样微笑,笑得这么妩媚狡诈,像一只偷了腥的猫,我大惊失色,打开门奔出去,待我赶到暖房的时候,岚新却已经不见了。我的心像是被人整个儿剜了出来一样,我发动全家人出去找,幸好祖宗保佑,我在隔壁家的门廊处找到了岚新,戈尔德曼家两个小兄弟站在岚新面前,大的那个意醉神迷的样子,也不知道岚新对他说了什么挑逗的话,准确地说,是那个附在岚新身上的小女鬼和他说了什么,小的那个呢,则一脸错愕地站在一旁直愣愣地看着岚新,那个小男孩名叫该睿,聪明得很,只是一看到岚新就会直冒傻气。
大的那个听完岚新的话,竟然搂住她的肩膀,不由分说地亲下去,我这一惊是非同小可,我扑过去在岚新后背猛拍一掌,我掌中早用朱砂画了符篆。
岚新回神。
“还不退开!”我勃然大怒,提起桃木剑,手拈剑诀,口念咒语,我准备灭了那只被我的定魂符打得动弹不得的小女鬼。
“奶奶!”岚新冲上来护住小女鬼,“你在做什么奶奶?你毁了他们最后的机会!奶奶,你太残忍了!”岚新又急又怒,最后竟然流下泪来,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该睿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越发显得傻气了。
事后我才知道那个小女鬼之所以能够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劝服岚新给她附体,是因为她告诉岚新她和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深深相爱,但她不幸溺水而死,还没有机会和那人以吻定情,她将之引为生平最大的遗憾,死都不安。岚新被她的故事深深打动。
我哭笑不得,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坚毅凌厉的孙女儿岚新最喜欢以“掠食者”自居,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岚新能够找到萧恩那样的伟男子,我觉得十分庆幸,这可真是祖上保佑。当我宣布岚新和萧恩可以择日成婚的时候,萧恩看起来如痴如狂,岚新则是一脸藏都藏不住的不耐烦,我又不由得有点担心,我怕岚新不懂事,一山还望一山高。
这些日子我冷眼旁观,发现萧恩和岚新之间绝对不存在相敬如宾这回事,岚新总是在占萧恩的上风,似乎萧恩是她的敌人,她非把他打倒不可。我屡屡想要教训岚新,我希望她明白,感情可不是一盘生意,强力的控制和全面的监管就能令其平稳地运作,一本万利。
我一直忍住不说,是因为我发现萧恩很吃岚新那一套,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想,这世界上也有不少这样的夫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直很幸福。我没有多想一层,后来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无比地懊悔,懊悔自己当初为何不肯多想那一层,岚新对萧恩的感情并没有强烈深厚到可以许下终身,我早该看出这一点:岚新很喜欢萧恩,但她并不爱他。
直到最后,我也搞不明白岚新怎么会不爱萧恩,萧恩当真是个可用“奇伟”来形容的男子汉,只有岚新配不上他,他配岚新绝对绰绰有余,但能令岚新寻死觅活的男人却是另外一个。那个名叫该睿的男孩有很好的一面,又有很坏的一面,像是核能量一般,大强大了,令人手足无措,不晓得怎么对待他才好,那样的男孩子是可爱的,却是不应该爱的。
缘分,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件令人费解又令人讨厌的东西。
当年我的祖母订立那条不近人情的家规,不许后代与西人结亲,就连最乖巧听话的我也不禁诽腹,因为我祖母的强硬态度,我错失了一辈子的挚爱,最后嫁给了一个华人,保持了厉家血统的纯正,缺失了一生的幸福,我的丈夫死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只是觉得释然。我心狠?也许,厉家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有非常残酷的一面。比如我的祖母,她订立那条家规未必就是因为她年轻时西人和华人之间矛盾极深,华人受西人的排挤歧视,祖母出于民族大义严禁子孙和西人通婚,我认为祖母不许我们这些孙辈嫁给西人的真正原因是她曾经爱上过一个西人,最后却迫于环境压力嫁给了华人,她得不到的幸福她就不允许我们得到。
我接管厉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止这条埋葬了我终身幸福的家规。
一个女子再强硬再成功,她真正想要的仍是一个幸福的归宿,这点在我的祖母身上应验了,在我的身上应验了,后来,竟然又在岚新身上应验了。
岚新更强更硬,我常认为祖母身上那种凌厉凶狠的气质在岚新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传承,甚至于青出于蓝胜于蓝,岚新那种见了棺材都不掉泪的倔强,有的时候看来也未尝不算一种极大的优点。岚新总能拿出钢铁般的意志力来实现自己的意愿,叫人又羡又妒。
3 一之三厉岚新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心甘情愿让小女鬼上身的那码子事被祖母一再提起,我承认我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我厉岚新可不是做错事不敢认的家伙,但是祖母你揭我疮疤的次数也太频繁了吧?而且每次都笑得那么可恶,像看到金凯瑞的恶搞电影一样,太过分了!
我,厉岚新相信了一个爱情故事,听起来就真的这么可笑吗?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还蛮吃亏的,无端端被戈尔德曼家的大小子亲了一下,那是我的初吻呢,祖母说我应该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个小女鬼可能会借上身的机会霸占我的身体。祖母也太杞人忧天了,我厉岚新是什么角色,我有那么容易摆平?如果我那么容易摆平,整个世界都要和平了。
更何况我练了这十几二十年的御鬼术,祖母你当我练假的呀?真是的,就算阎王爷来找我斗法我也不会怕他的。
我想这大概就是祖母认为我与柔情格格不入的主要原因,我太凶悍了,有个成语叫河东狮吼对不对,那是用来形容不可爱的女人的对不对?
其实呢,我认为祖母没有修过心理学,对人性的复杂程度没有充分的了解,我承认我凶悍,是一只很会吼的河东狮,但我可不承认我内心深处没有柔情款款的一面。拜托,我的染色体是XX,如假包换的女人哦,而且人家的三围数字那么完美,女人都是水做的,我自然有我柔情似水的一面,必要的时候我也会迎风落泪对月伤情。
虽然对外我宣称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是《渔夫和金鱼》,实际上呢,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和《海的女儿》,嘿,社会形象不必等同于实际情况,我并不需要对所有人展示我最真实的一面,这可不是什么虚伪,这仅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我钟爱的那个片段,死去的白雪公主被王子吻醒,我记得我第一次读完这段后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哭了一个钟头,人永远不可能了解自己的极限所在对不对?比如你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到底一次性可以流出多少眼泪。反正那次我哭湿了我的枕头,第二天不得不拿出去曝晒,最倒霉的是第二天还是我的生日,我不得不顶着两只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祝福。
提到我的生日会,那绝对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盛大场面。我打小人缘就好,虽然祖母总是数落我骄傲不懂得尊重别人,但是小朋友们都喜欢众星捧月似的围着我打转,我也不好阻止他们对不对?我成年之后,人缘就更好了,因为我三教九流的朋友数目实在太庞大,我和萧恩商议再三,决定这次婚礼只请双方亲属,待回纽约之后再到广场饭店补办一场,宴请那票狐朋狗友。
我承认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格外张扬的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深处没有细腻柔软的地方。
我的整个童年外加璀璨如花的少女时代都在默默等待一个可以引领我穿越生死的吻。当然了,我没有等到。但是我不泄气,我还是很兴奋地等待着童话故事的情节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想这也就是我最近对萧恩阴阳怪气的症结所在。他人很好,对我也很好,但他没有给我带来那种唯美纯美的感觉,我想他可能并不是我一直在寻觅的王子。
我常常在想,为何每一个妙龄的女孩子都可以显得那么美丽,像是住在花苞里的精灵一样,那么荏弱又鲜艳,我认为那是因为她们都在追寻一个梦,一个爱人和被爱的梦。
我也有这样的梦想,我捍卫它。
我不否认我极度现实,我爱钱如命,但那仅是我性格中的一部分,钱是很好的东西,它也许买不到幸福,但它无疑可以通往幸福,我怎么可能不狂爱它?
不管我多么爱钱,我内心深处依然还有更爱的东西,比如亲人。我认为每个人一出生就拥有两大财富:无形的是时间,有形的是亲人。
我几乎敢用金钱衡量一切,比如良知,若你问我良知卖不卖,我会当你开玩笑,然后回答你,一万块肯定不卖,十万可以考虑,一百万铁定卖给你。但市侩如我也绝对不会拿金钱衡量亲情,因为亲人可以给你爱给你幸福,爱与幸福都是无价的。
如果你问我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令我死都不松手,那肯定不是钱,而是幸福。
不知是否因为我太重视亲情,所以我具备另外一项异能,我可以预知所爱的人的吉凶生死,奶奶告诉我这项超能力在厉家不曾出现过,我是第一个。
虽然我有这么多阴阴阳阳的古怪天赋,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怪物,我一向认定我是天底下最正常的女孩子,怪物是另外一种人,比如戈尔德曼家的该睿。
我是遗腹子,我没有机会预感父亲的死亡,嗯,也许我也预感到了,不过那时我还是个胚胎,不懂得表达。
我三岁的时候预感了太祖奶奶的死,她死于心脏病突发,她当时一个人在书房整理账目不许人进去打搅,我在婴儿房大哭大闹,拖着奶奶非去书房找太祖奶奶不可,溺爱我的奶奶无可奈何地抱着我轻轻推开书房的门,我记得她当时还埋怨我,就数你最顽皮,一会儿太祖奶奶非打你屁股不可,然后她看到了神色异样的太祖奶奶,她愣住了,靠着门僵立了一会儿,缓缓把我放下。
后来我预感了妈妈的死,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境中看到夺走妈妈性命的那场连环车祸,“哎呀,破开了,妈妈破开了,流血了!”我从饭桌旁跳了起来,也来不及哭,飞一般冲出去要帮助妈妈脱险,但我跑出家门口又停住了,我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我不知道哪一个方向才是正确的,然后我才开始哭。
因为车厢变形得太厉害,妈妈的内脏都被挤了出来,包括奶奶在内都只看到妈妈被修复过的遗体,只有我在我的预感中看到了修复前。那是一个惨烈的景象。
奶奶说我勇敢过了头,因为我没有表现出惊惧的样子。
我不怕吗?不是的。接连几个月我都被噩梦惊醒,但我不尖叫也不求助,我自己坐在床上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我绝对可算一个不幸的女孩,七岁就失去父母,但我每天都告诉自己说,我才不会不幸呢,我是最幸运的女孩子,我要做最幸运的女孩子!
我做到了。至少,至今为止我都没有辜负我自己。我想我还真的算是一个狂妄透顶的家伙,我才不管老天爷为我制造多少障碍不想让我幸福,我说了我要幸福,我就一定会幸福。
所以与萧恩迫在眉睫的婚礼令我如此心神不宁,我看不到那种我梦寐以求的幸福,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它会来临,我一定可以感受到,就像候鸟可以感受节气的嬗变,就像蚂蚁可以预知洪水的来临,但面对萧恩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感觉不到我嫁他会幸福,这实在糟糕透顶。
我甚至连悔婚的念头都有了。
萧恩家的亲属陆续赶来,他爷爷是美籍非洲人,好学不倦又聪敏过人,靠个人奋斗成为很有名气的历史学家,她的奶奶出身英伦,远嫁美国,和她爷爷相知相守,恩爱如昨,我看到那对肤色迥异的老人站在一起,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流转在他们之间的幸福,然后我就更烦躁,我和萧恩之间没有那种静谧又甜美的无形联系,我太现实精明了,我没办法自欺欺人。萧恩家的亲戚大多都在教育界工作,个个都是书卷气十足,彬彬有礼,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格外地懂礼貌,奶奶爱死这些准亲家了,安排几位叔叔一天二十四小时招待贵客。姑姑们则被奶奶指派去和婚庆公司的承办人讨论婚礼细节问题,诸如究竟准备几种口味的法国奶酪?冰雕到底选择什么图案?伴娘头上要不要戴花环?堂兄弟们跑去酒窖挑选红酒,一个一个喝得满面通红地跑回来,被奶奶逮住了一顿臭骂。奶奶自己呢,先是吹毛求疵地要求提前品尝外烩公司提供的各色菜肴,后来又亲自请回退休的老厨娘为我制作结婚蛋糕。我无所事事,闲极无聊又准备去找萧恩的麻烦,奶奶目光如炬,立即跳出来制止,她厉声吩咐我再去试穿一次婚纱。
我虽然满腔不情愿但也不敢违拗奶奶,别看我平日在她跟前神头鬼脸的,其实我是很怵她的,尤其她用那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和我讲话的时候。
我一向都是在下属面前很有威慑力的上司,因为我一直苦心积虑地模仿祖母那种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这么些年的勤学苦练,我已经大致掌握其中精髓。
我穿上婚纱,整个人像被云朵儿托住了一样,堂姐妹在旁边鼓掌赞好,我则叽咕:“试了多少回了,还让我试!难道我的身材会在短短几天之内突飞猛进不成?我又没有怀孕!”
最小的堂妹岚清大惊失色,“你怀孕了?”
“我都说了没有。”我不耐烦地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心里想着幸好没有,我想悔婚的念头越来越坚定了,在我的人生计划中,我必须在二十五岁结婚,然后在三十岁之前生出三个小孩来,第一个必须是男孩,第二个也必须是男孩,第三个则必须是女孩,我一向认定不能贯彻自己人生计划的人都是名副其实的弱者,但这次我决定,假若我找不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我宁可搅乱我的人生计划,我已经确立了悔婚的念头,接下来要考虑的是如何实施的问题,我很肯定萧恩不是我等了这么多年的王子殿下,当他闯进门来在镜中打量我穿了婚纱的洁白身影面露惊艳之色的时候,我不为所动,只觉得心烦。萧恩朝我走近,我有点慌乱,我知道他想拥抱我,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当着堂姐妹的面一把推开他,如果传进祖母耳中,她非大动肝火不可。
“纯洁的百合花。”萧恩赞叹。
“纯洁个屁呀。”看到萧恩变了脸色,我坏心肠地准备再加上一句,我十九岁就不纯洁了。
室外突然一片混乱,纷乱的议论声潮水般地涌起,萧恩与堂姐妹们面面相觑,我反应快,第一个冲到窗户旁边,透过柠檬桉婆娑的枝叶,可以看见坐在花园里的众人纷纷离座而起,一脸惊惶。
“神甫怎么来了?”我眼尖,一下看到稀客,我们厉家满门都是佛教徒。约翰神甫神色紧张而且衣冠不整,又面色黧黑,像是涂了墨,情况不妙哦。这时,祖母神色严峻地推门而入,“我刚刚接到电话,镇上教堂失火了。”
“怪不得,神甫来了。”我一边说一边提起裙摆,推开萧恩就朝外奔,“有人受伤吗?”我心急火燎地要去帮忙救火。
“恐怕有。”祖母拦不住我,她追着我说,“你也不换下婚纱?!”
我跑到楼梯边正要下楼,我突然头痛欲裂,我双手握紧扶栏,身体不住颤抖。
“岚新!”祖母大惊失色,嘶叫着赶上前来。
我被突然窜现在眼前的景象吓呆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自己的啜泣声。
命运给了我很多不幸,它在我童稚的时候夺走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它恶毒地不许我幸福,我打败了它,但这一次,面对灾祸,我突然全身瘫软,我不知我是否还有力量还击。
4 一之四厉媚宁
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岚新可以预见至亲之人的死亡,厉家灵异的血统在她的身上进化到了又一个阶段,对此我是喜忧参半,甚至忧大于喜。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让我的小岚新成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要掺和这些神神鬼鬼的事,但是天命是不能选的,人再硬也硬不过命。
镇上教堂失火,神甫跑来求助,他知道我们家正在筹办婚事,男丁较多,可以找到不少帮手,同时靠教堂最近的就是我们家和戈尔德曼家。
岚新见义勇为惯了,明明没她什么事,她却第一个提起婚纱裙摆往外冲,我真是拦都拦不住,萧恩无计可施地站在一旁,他就是那种在外面无所不能到了老婆面前彻底无能的男人,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看他,就在我瞬目之间,岚新清脆的足音戛然而止。
岚新突然变得面如纸色,双手扣紧扶栏,指节泛白,身体摇摇欲坠,她像被巨灵神用千万斤重的巨锤狠狠敲击了一下,整个人刹那间就要散架了。
“岚新!”我大叫。
萧恩也察觉岚新的异样,他三两步追上去,“Nancy!”他一手扶住岚新的腰,一手按在岚新的肩头上,我也跟上去,抓住岚新的一只手,她的手冰凉冰凉的。
岚新看了看萧恩,她的目光虽然落在他的脸上,但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他,岚新又看了看我,还是如此,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我,她好像突然一下魂魄离体,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
我再也掌不住,几乎马上就要哭出来。
岚新突然挣扎一下,像条濒死的鱼那样奋力弹跳起来,她撞开我和萧恩,她飞一样地冲下楼去,雪白的婚纱随着她急促奔跑的姿态飞舞起来,她看起来像一朵白云,被猛风一下子吹到天的那一头。
我听见岚新的低语:“不要,不要!”那么迫切。
岚新冲进花园,约翰神甫已经带着自愿去救火的男人们离开,岚新穿过月洞门,踏上鹅卵石小径,小径通往围绕大宅栽种的桉树林。林中有条小路通往教堂,虽是捷径,但不能通车,所以神甫他们还是选择从大路赶回教堂。
我不知道岚新突然跑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我追了两三百米就开始气喘吁吁,萧恩一再放慢脚步迁就我,后来更是干脆架住我,扶着我往前赶,他可真是个贴心的好孩子!
日头偏西,我老眼昏花,只有岚新那一抹白影还看得明白,其他的东西都在视线中虚化成一片,我感觉到萧恩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肯再向前,我不解,“怎么了?”
“奶奶……”萧恩欲言又止,神色变得十分凄楚。
我大惑,我不管萧恩,快步上前,我发现岚新那道雪白的身影凝固了,她似乎也停了下来,我追上去,借着夕阳的一抹残光,我看清了岚新正在做什么,我不由也止住脚步。
岚新半扶半抱着一个男人,男人半跪半立在岚新面前,他似乎精疲力竭,连站直的力气都没有。
那是谁?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形貌,“岚新!”我愤怒,她还真是不怕丢丑,她是马上就要嫁人的人,怎可和另外的男人这么暧昧地又搂又抱。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岚新转头,那个挨在她身上的男人突然身体一软,整个人倒向岚新,岚新顾着看我没有提防,她被那人压倒,仰身倒在地上。
我又上前几步。我听见了岚新的啜泣声,岚新当然也在我面前哭过,但从来不是这种哭法,这种柔肠寸断的哭法。
我搞不明白岚新为何突然哭泣,然后我看清那个男人的脸,那张脸斜压在岚新的胸口,那已经不算是一张人的脸。
那副躯体更不像是人的躯体,那个人分明就是被大火吞噬之后又吐了出来,他不再像个人,而像一截炭。
“天啦,天啦,为什么?”我听见岚新一边哭泣一边无力地发问。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岚新如此柔弱无助的样子。我一手把她养大,她的性格比大多数男人都坚毅,但此刻她显得如此柔弱,如此无助。
5 一之五厉岚新
他的死提醒了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该睿在入院一天之后死去。他全身百分之七十重度烧伤,医生竭尽所能,但仍无回天之力。
谁也没有回天之力,我也没有,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幻境中看到他如何被大火烧伤。
在我看到他被火苗吞舔的时候,困扰我多日的疑惑迎刃而解,为何萧恩不能给我那种找到了王子殿下的感觉,因为萧恩不是我的白马王子,该睿是,他才是命定的那一个。
那一个应该给我幸福的人。
我和该睿虽然同在一个小镇长大,祖上甚至关系不错,两家大宅毗邻,但我和他一点都不熟悉,我对他所有的认知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叫该睿,是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他和我同龄,是出了名的怪胎,他没有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四处流浪。
我和他从来不是朋友,我甚至不算认识他。
当我在突然浮现于眼前的幻象中看到他被大火吞噬,我心如刀割,我猛醒,他就是那个人,那个命定的人。
我从来不抱怨我的异能力,但这一次除外。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他的死?并且用他的死来提醒我,他就是那个我一直寻觅却怎么也觅不到的人!
对于一个满怀激情期待幸福的女人,什么最残忍?什么最可悲?难道不是在你找到你的亚当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戏耍我。
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6 一之六厉媚宁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我参加了戈尔德曼家最小的孙子的葬礼,我衷心地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遗憾。
该睿是家中的黑羊,除了他爷爷,谁也不喜欢他,但沉默寡言冷酷坚毅的老戈尔德曼谁也不爱,只爱他一个,该睿是老戈尔德曼的心尖肉。
我走过去握了握老戈尔德曼的手,我想帮岚新解释一下她缺席的原因,她马上要举行婚礼确实不宜出席这种场合,但老戈尔德曼一挥手,他根本不想听我的解释。
“他们本来就不熟悉,不来就不来吧!”老戈尔德曼愤然说。
我颇为尴尬,下不了台,但瞧见老戈尔德曼那副憔悴萎顿的样子,似乎他也跟着心爱的孙儿的逝去死了一大半,我心里一痛,转身离开。
老戈尔德曼曾经对我说,该睿的出生是上帝赐福他们戈尔德曼家族。
该睿聪明绝顶,出生不久就露端倪,但个性阴郁,不讨人喜。
老戈尔德曼说,该睿身上有一种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的超凡脱俗的特质,他们不是不喜欢他,他们是怕他。
我认同戈尔德曼的说法。该睿的相貌传承父系,极具男子气概,但不算漂亮,不像他哥哥,该睿只有一双眼睛像足母亲,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呀,纯然的绿色,像被微雨打湿的嫩芽,每当他抬起眼帘飞快扫视我一眼,我这个见多识广的老太婆心里不由也为之一紧,像被利刃的锋面贴着皮肤划了一下,先是大惊,急忙察看,确定并无受伤流血,这才释然,名副其实的虚惊一场。
该睿幼年随我学习中文,我从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教起,该睿极端聪明,一日千里,进步神速,我不禁对他赞不绝口,岚新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讨厌该睿的,该睿三个月已经学会做诗,岚新呢,三个月之后她连三字经也背不周全,我还记得那天在书房该睿挨到岚新跟前主动表示要帮她背书,结果脾气暴躁的岚新操起课本就抽了该睿一个嘴巴,我气急,责罚岚新,岚新对该睿更加怀恨在心,也是因为该睿被打,老戈尔德曼心疼不已,再不许该睿来我家随我学中文,我一直引以为憾,那样聪明的孩子,实在诱惑着人要把满身的本领都教给他才能甘休呀。
老戈尔德曼曾上门与我详谈过该睿的情况,那时他的处境真是艰难,该睿不知何故打伤哥哥,家里人都表示要追究,要该睿去坐牢,老戈尔德曼心疼么孙,死活不给,甚至威胁取消所有人的财产继承权才把这件事压下去,但该睿在家中更加不得人心,于是他外出流浪。
老戈尔德曼哀伤地对我说,该睿是有来历的孩子,他是注定要成就什么的,所以他生下来就这么聪明,但就因为太聪明,什么都看得透,所以他不快乐,一直一直不快乐,就像那句名言说的:“冷眼看人的人必然透彻,但也必然不快乐,快乐是特意留下来补偿给傻瓜的,公平起见。”
我赞同。童年时代的该睿已经十分阴郁,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依赖的权威,我们这些长辈在他那双慧眼看来不过都是充满缺点的愚人。该睿不知道应该顺从什么,相信什么,所以他去流浪,希望找到生命的意义。
用老戈尔德曼的话说,该睿是个小可怜,他似乎活在别的地方,他和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总是格格不入,他似乎从出生起就注定是个错误、是场悲剧,因为他找不到同伴。
他本不属于这里,他是老天赐给人间的,为了让他成就什么事情,造福整个人类。
我记得我去西班牙旅行的时候,我去参观圣教堂,我被那座古怪又华美的建筑震撼,我突然想到该睿,该睿就是高帝那样的人,心不在焉地活在人间,只是为了成就某一种伟大。
该睿身上就潜伏着那种巨大的能量,所谓的不是池中之物,他命定会成就一种伟业,但前提是他能活得比较久。
谁能料到该睿竟然死于火灾呢?他和岚新同年,同样二十五岁。
谁又能料到该睿这样冷漠寡恩的人竟然会英勇地冲进火海帮忙救人呢?
该睿对他的亲哥哥都是那么残忍,他打断他的四根肋骨,刺穿他的肺叶,他差一点点就杀了他哥哥。
我看着该睿长大,在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个阴沉着脸不爱说话不爱笑的小孩,很聪明也很不快乐。
我认真数了数,我只见过他笑了三次。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个数目实在太稀少了。
第一次是他来和我告别,他不想违背爷爷的意思,所以他不能继续和我学中文,他有点恋恋不舍,他写了一首小诗,折成太阳的形状交给我,我拆了好一会儿才拆开,那是一首五言绝句——
红桃倚扉门,绿柳挽车辕。
诳语绝卿念,汝非意中人。
名为《话别》。
那首诗当时挺让我费解,对于一个只学过三个月中文的西人小孩而言,该睿的诗算是写得很不错了,但我不懂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一直到后来他说了那句话,令我和岚新一起潸然泪下的话。该睿真的是一个聪明得叫人惊惧的孩子,他有一双可以穿透时光烟尘的眼,他清楚地预知未来的样子。
“我真的觉得很遗憾。”我轻抚他的头发。
该睿避开我的抚摸,“我也很遗憾。”他的目光在书房中环视,他挑起了嘴角,笑得像个大人,一个面对困境无计可施只能微笑的大人。
岚新在这时冲进来,她拍手笑道:“你终于要滚蛋了么?太好了!”她冲他做了一个鬼脸,“这里是我家,我不许你再来了。”
该睿涨红了脸,逃开了。
第二次,是岚新的十二岁生日宴。
岚新执意不肯请该睿,在我面前大哭大闹。
“要么,你只请你最要好的几个朋友;要么你请该睿,然后我准许你请全镇的小朋友。”我只给岚新两个选择。
岚新眼泪汪汪又咬牙切齿地选了第二个。
“哼,到了那天我会鼓动所有的人都不和他讲话!”岚新立即着手筹备她的报复计划。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理她。
我一直搞不清岚新为何那么讨厌该睿,因为该睿比她聪明?岚新是事事处处都要占人上风,而该睿的那种聪明是掩都掩不住的,人精似的岚新和该睿一比,立即成为小傻瓜。我还记得岚新有天从学校拎回一个被她砸扁的银座奖杯,那次得金杯的是该睿,那是一场演讲比赛,岚新准备了很久,以为自己是赢定的。
岚新生日那天,她穿了一条雪白的公主裙,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腰带,头戴一只小小的钻石金冠,那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她很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厉家的小公主,她才不管她的两位堂姐脸色有多么难看。
她是当真很漂亮,我嘴上不肯夸她,心里却是很骄傲,盛装打扮的小岚新像是从童话世界的城堡中一脚跨出来的小美女,如果说她还不像公主,那我真不知道还有谁像了。她踩着金色的皮鞋,脚步轻盈,两条细细的手臂垂在身体两侧,又有点朝后弯曲,如同两只小小的翅膀。
她站在楼梯上顾盼生姿,脸上的神情介于妩媚和天真之间,还有少女特有的矜持。
那天整座大宅都被小孩子占领了,我躲进书房,想寻片刻安宁,我站在窗前,透过柠檬桉的枝叶,我看到岚新在秋千架上睡着了,我有点意外,岚新向来精力充沛,从来不午睡的。
午后的阳光洒在岚新身上,几只蝴蝶绕着她的身体飞舞,岚新小脸绯红,像搽了胭脂,我心中疑惑,回身从壁橱里取出一支单筒望远镜,我再望过去,岚新的脸色确实红得异常,她——她偷酒喝了!
我勃然大怒。
我正准备把岚新抓上楼来好好教训她一番,该睿突然出现。
他一直藏在某棵树的树干后面悄悄打量岚新,最后实在忍耐不住这才走出来,我这么猜测,该睿黑色的小礼服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灰白色的印子。
该睿走过去轻轻拉了拉秋千索,岚新坐在秋千上随风荡了荡,她熟睡不醒,一点也没受干扰。蝴蝶惊飞了,缠绕在秋千架上的金合欢花撒下几瓣花瓣,然后世界似乎又静止了。
该睿犹豫了一下,他伸出手,又犹豫了一下,他拉了拉岚新的头发。
看到这里,我一惊。
该睿又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似乎偷到了什么宝贝,要立即藏起来一样。
该睿越来越惊惧不安的样子,越发像个要偷东西的小毛贼,他把另外一只闲在外面的手也插进口袋,他转了转身,不知想去哪里,又转回来,他径直走到岚新跟前,他折起腰,低下头,他亲了亲岚新的嘴唇,蜻蜓点水一般,然后他飞一般地逃走了,嘴边带着一丝甜甜的笑。那丝笑意令该睿脸上永远不散的阴郁消失无踪,令他看起来可爱又天真,当然了,只有片刻工夫。
岚新还在那边呼呼大睡,所以说女孩子不可以喝醉酒,绝对不可以。
岚新被那个小女鬼上身之后,口口声声地抱怨,哎呀,我的初吻就这么没有了。我当时真想告诉她,她的初吻早就没有了。
该睿当年的举动令我颇感意外,我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该睿有点喜欢我们家岚新。唉,养了女孩子就是要发愁的,不漂亮要愁,太漂亮也要愁。
该睿第三次被我看到他笑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登门向我道别,他把哥哥打成重伤,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厉老夫人,我来向您道别。”他用中文对我说。
“你的中文还是讲得这么好。”我夸他,觉得十分欣慰。
“谢谢。”他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下,该睿不是那种目光会到处乱转的轻浮小孩,除非他真的要找寻什么。我突然意识到,该睿登门和我道别只是一个幌子,他其实是想见到岚新。
我装糊涂,“准备去哪里?”
“还没有计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该睿温和地说。他是那种一点儿火性都没有的男孩子,十分少见,所以我乍听他把他哥哥打成重伤的消息之后我完全不信。
“年轻真好,可以到处走走转转。”我继续打太极。
该睿看了看我,他似乎看穿了我的用心,他笑起来,三分轻蔑三分不以为然三分满不在乎还有一分空洞,那种愤世嫉俗者特有的笑容,有些讨厌又有些恐怖。
“岚新去欧洲旅行了。”我不太情愿地说,该睿这个孩子身上会散发一种压力,叫人心不甘情不愿做一些事情。
“知道了,厉老夫人。”他起身走了,并没有和我说谢谢。同时,他也没有说希望我转告岚新。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该睿有些喜欢岚新,并且我认为这很正常,只是又一个热血冲动的男孩子被美色捕获了而已。当然了,在该睿这么古怪的男孩身上发现某种正常的反应着实让人觉得异常。
我承认我十分欣赏该睿,如同面对一座峻拔的巨峰,油然而生敬畏赞赏之情,但我说什么也不会把自家的房子盖在那种飞鸟难渡的山峰上,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不会把我的岚新配给该睿这样的男孩子。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浑似一团火,一个却似万年寒冰。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这两个孩子的性情实在是南辕北辙,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格格不入极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岚新和该睿摆在一起设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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