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错过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凡事有定期,万物有定时,当六月飘雪,当覆水难收,你会知道这代表一段哀愁。
言语有时,静默有时,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当轻舟载不动许多愁,记得倾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坐言起行,也许失之计较,也许犯错结孽,但我和岚新之间的错过从来不是因为我犯过什么错,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我可以不错过。
曲肱而卧,空想子乐鱼乐,云卷云舒间,错过一段真正的爱情,聪明负聪明,不过如此。
1 二之一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地不断地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地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地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地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地跪下,还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地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感觉主宰自己神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大脑就开始乱套,像中了病毒的电脑,后来更是演进到她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也会昏昏然不知今夕何夕,因为我开始梦到她,不只在阒寂无人的夜晚,有时更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青天白日下,我陡然被一个白日梦俘虏,我沉浸在只有岚新的世界里,只有她的美丽,她的香气,她的诱惑,我忘记一切,觉得自己很快乐。
可惜岚新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遗憾又释然,说真的我不知道假若岚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嘿,该睿·戈尔德曼,我很喜欢你!我会怎么做,我想我可能会把她一把推开,然后落荒而逃。
我是个胆怯的人,我是个懦夫,我不准备否认这一点。
她讨厌我、疏远我,恰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安然地暗恋她,不必费力争取什么。
那次令岚新恨我入骨的演讲比赛,其实刚开始我根本没有报名参加,但是英文老师为了凑人数,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报了名,我根本就没把这个鸟比赛放在心上,直到比赛前一个钟头我还没开始想我到底要讲些什么,我只知道演讲的主题是“我们的祖辈”。岚新在公告栏上看到参赛名单这才知道我竟然也是参赛者之一,她如临大敌,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子跑到我面前,“戈尔德曼,你站住!”
我立即收脚站住,受宠若惊,岚新已经好多年没有我讲过话。
“这是我的讲演草稿,你看一遍,你若有一个字和我重复,我就宰了你!”岚新很凶狠地威胁我。
我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她闻起来真香。
岚新的演讲题材是关于她的太祖奶奶早年的创业史,她如何用开旅店积攒的钱和从中国逃亡时携带的珍贵首饰与人合股办了一家矿业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如何找到金矿,她们厉家如何奠定基业并且成为当地望族。
我认为她讲得很好,虽然有一些夸耀的成分,有些地方细节失实,但她的声音那么美妙动听,眼神熠熠生辉,脸蛋像盛放的玫瑰,那样赏心悦目,假若我是评委,我一定不假思索就取她当第一名。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我,我愣了足足五分钟,我实在没想好到底要讲些什么,后来评审不耐烦地提醒我再不出声就取消我的资格,我已经准备转身下台了,但岚新在台下用力喊了一句,讲呀,你又不是哑巴。她当我故意让她,气得满脸绯红,越发像一朵玫瑰。
我只好开始讲,我的脑海中还回荡着岚新清脆悦耳的嗓音,GLW矿业开发公司,其中那个G代表的是我们戈尔德曼家,我的祖先也是靠那条金脉发家致富的,我很自然地就开始讲我的太祖爷爷,我从金矿的形成原理讲到怎样靠个人奋斗找到自己心目中的金矿,直到我突破了限定时间,评审摇钟提醒我闭嘴,我如释重负地下台,我很肯定我一个字都没有和岚新给我的草稿重合,当然了“你”“我”“黄金”这些词汇必然是重复的,但除此之外我讲的是和她截然不同的东西。
我不知道评审为什么选我当第一名,听到这个结果我也吓了一跳,我急忙去看岚新的脸色,她果然羞愤得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期期艾艾地走到她跟前,我是想道歉的,但岚新一看到我,立即如仇人见面一般,她冲动地举起双掌用力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摔倒在地,周围的同学哄笑起来,就连老师都忍不住微笑,我那时比岚新高了一个头还多,一个大男孩被一个小巧的女生一把推倒,确实十分滑稽。但大家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岚新推倒我之后仍觉得不解气,抬起一脚用力踩在我的小腹上,我哀嚎一声,老师们全部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装作没看见好,还是立即上前喝止岚新,岚新是明星学生,老师也让着她三分。
我想,喜欢上岚新这样的女孩必然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她就像太阳一样,明朗耀眼,给人光与温暖,但一不留神你也会被她灼伤,但不管伤得多重,你也不会期待太阳从此湮灭不再升起。
那次演讲比赛之后不久,岚新就去了英国上中学,我知道她为那次落败耿耿于怀,因为后来我们再在镇上碰到,她完全拿我当隐形的一样。
她越来越美,一再突破我的想象极限和承受极限,有好几次,她远远朝我走来,我立即连呼吸都忘记了,对我而言,她越来越有魔力,可以毫不费力地夺走我的自我。
想接近她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我找不到机会。最渴念她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在心中回味从她生日会上偷来的那个吻。
岚新拿不到演讲比赛冠军,心情大坏,厉老夫人为了叫她开心,准许她在生日会上宴请全镇的小朋友,所以我才能有机会被邀请。
我穿了礼服,打了领结,我感觉整个人像被套进套子里面一样,周身不自在,待到我看见岚新的时候,我就更加不晓得该把手脚放在哪里了,岚新打扮得像个小公主,骄傲地挑着下巴,我当时兴起一个很强烈的念头,我想把那个小小的下巴压下去。
我手忙脚乱地把准备好的礼物交给岚新。
“黑胶唱片?戈尔德曼你为何不干脆送我木乃伊呢?”岚新尖刻地说,我发现她的上下眼睑都泛着微红、略带浮肿,我想到盛放的桃花,我心猿意马,立即忘记了她对我的凌辱。
其他的小朋友都开始窃笑,包括我的哥哥。
岚新眼珠一转,“我……”
我猜她一定又想到更刻薄的话来攻击我,但厉老夫人及时出面制止了岚新,“说谢谢!”她沉声道。
岚新用力咬着嘴唇,她脸上的表情委屈极了,她显然没料到厉老夫人再度出面维护我,“但是奶奶这个东西我要用它做什么?”
“听!”厉老夫人言简意赅。
“我哪有唱机?”
“我有,我马上让人给你找出来,说谢谢!”
“谢谢你,戈尔德曼!”岚新一边说一边双手抓紧黑胶唱片的边缘。
我心想,糟,她要掰断它!
厉老夫人眼明手快,一把夺下唱片,“谢谢你,该睿。”老夫人为岚新打圆场,厉老夫人一向对我十分客气,不像对待小孩倒像对待一个平辈人,但那种客气又带着拒人千里的味道,似乎我是个不能得罪的人。
岚新气得咬牙切齿,我一点都不怀疑假若厉老夫人不在那里,她一定会扑过来狠狠咬我一口。
演讲比赛上抢走她势在必得的金杯,厉老夫人又公开维护我,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岚新鼓动所有的小朋友孤立我,她以为我会识相自动离开。但是我没有,我从小被孤立惯了,我才不在乎那些,能和岚新多相处一会儿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白白浪费的。
大约我的如影随形又惹恼了岚新,她放弃被小朋友们众星捧月的荣耀,一个人躲得不知踪迹。我四处找她,我想我大约对她身上的香气太敏感了,我几乎立即就找到她,她溜到厨房,站在小杌子上,她正在偷吃生日蛋糕。其实蛋糕就是为她做的,少不了她的,她偷吃只是因为好玩刺激,她常常不由自主做一些愚蠢的事,然后放声大笑,似乎找到了数之不尽的快乐。
“岚新!”我唤她。
岚新吓了一跳,“嘘!”她转身,看清是我,一时间没有了主意。我一直记得她那个表情,像个睡醒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房间的小孩子,震惊又不解。
蛋糕只做了一半,我不明白厨娘为何走开了,也许是岚新找借口支开的。
岚新把沾了奶油的手指送进嘴巴里吮吸,她又抹下一块白色的奶油,她看了看我,她在犹豫,是否要贿赂我确保我会帮她保守秘密,她的手指轻轻翘起,我走近了几步,我很渴望,我想也许我脸上的某种神态打动了岚新,岚新朝我靠过来,“我……”她已经准备把那抹奶油喂给我吃了,恰在这时一条叭儿狗闯了进来,岚新立即改变主意。
她把奶油喂给小狗吃,然后挑眉看我,她目光流转,一脸藏都藏不住的得意笑容。令我难堪,给她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后来听说岚新做生意做得十分成功,我一点都不意外,岚新天生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懂得如何操控别人,懂得如何令别人在她面前臣服。
我讪讪的,然后红着脸退了出去。
后来岚新从酒柜里偷了好几瓶酒出来,又被我发现。岚新威吓我:“你若说出去,我就割掉你的舌头!哼!”她打开一瓶红酒,瓶口对着嘴巴,咕噜灌下去。
我想劝阻她的,她才十二岁,这种尝试实在为时过早,岚新冲动热血,总是不计后果地寻求刺激,她就是那种荒唐又轻率的人,你告诉她那是一个没出口的迷宫,她却说里面一定惊险好玩,然后不管不顾地冲进去。
溢出来的红酒顺着岚新的嘴角一直流到她细嫩洁白的脖子上,她放下酒瓶,咳了几声,脸蛋越发显得红艳,她不耐烦地对我说:“你还不滚?你别指望我会分给你喝!走!”她像驱逐流浪狗那样驱赶我。
她实在太美了,我挪不开脚步,我厚着脸皮,“那是一首很好听的蓝调歌曲,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想向岚新解释我为何送她那张黑胶唱片。
“戈尔德曼,你瞎子呀,我厉岚新像是会听蓝调歌曲的人吗?哼,这个世界没有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有我厉岚新!”她骄纵地说,她皱起小巧的鼻尖,我联想到张牙舞爪的小猫,这只小猫误认为自己是老虎。
她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世界没了谁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她厉岚新。我在心里默然地想。
“你还不走?”岚新动了动足尖。
我猜想她可能想踹我,我不由退开几步,别看岚新小巧玲珑,她揍起人来可不像个女孩,上次被她踩了一脚,我肚子上的青紫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褪。我暗自戒备的举动逗笑了岚新。
“戈尔德曼,你为何老是这样鬼鬼祟祟的?”
我有点难过,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留给岚新的印象是鬼祟的,因为我太喜欢偷偷凝视她吗?
“你确定你真的要做这个?”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酒瓶,若被厉老夫人发现,她绝饶不了岚新,我为岚新担忧。
“怎样?你想向我奶奶告状吗?”岚新柳眉倒竖,神色凝重,“你这个卑鄙的……”岚新突然闭嘴,乌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里一转,她又对我笑道,“我们一起喝!”她大大咧咧地把她喝了几口的那瓶酒塞给我,然后自己又开了一瓶,“bottomsup!”她提起酒瓶朝我手中那瓶用力撞了一下,“哦,”她的眼珠又转了转,“也许我该说……”她换了另外一个干杯的说法,那种说法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很猥亵的意思。
我当场涨红了脸,岚新哈哈大笑,“戈尔德曼你真逗!”
我的心情立即好了很多,她说我很逗。
我小心翼翼地举起酒瓶,把瓶嘴对准自己的嘴巴,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岚新刚刚喝过这瓶酒,我的大脑被这个不断翻腾的念头搅成一团糨糊。
“奶奶说成年之前都不可以喝酒,屎!”岚新毫不犹豫地说脏话,她在我心目中的光环立即又添一重,“我今天非喝醉不可,这就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生日礼物!”岚新大声宣告。
这算哪门子生日礼物?我心想,但岚新显然乐此不疲,她手中那瓶酒已被她干掉一半。
她这种豪气的样子令我深深着迷。她永远这么冲动,鲜活得令谁也无法忽略她,像一朵总是开到篱笆外面的花。
“好了,你可以走了!”她的神色又是一变,“我烦着呢!”她摆摆手。
我很想问岚新是为了什么事情心烦,在我心目中岚新一直都是没有烦恼的女孩,像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只有幸福,没有失落。但我没问,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告诉我,我恋恋不舍地走开,提着那瓶酒。
岚新低着头灌酒,真的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有人说,在你死前的那一刻你的一生会在你的眼前一一闪现。我不明白这种说法是如何流传开来的,因为一个死去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死前那一瞬间看到过什么,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除非真的有鬼魂,有阴间。
在我的那一瞬间,我的人生回放的那一瞬间,我再度看到了那个画面,岚新倚着墙,她闷闷不乐,手里提着喝了一半的酒瓶,白裙像雪花簇拥着她,裙摆染了几点酒红,惹人遐想。
其实,我当时有两种选择,其一,我走开;其二,我留下来,问她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我不明白我为何选择了走开。只有这一次,我的懦弱令我觉得羞耻,在我死前那一刻。
我知道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岚新会要我滚蛋,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应该回身问上一句,岚新,你怎么了?
即使最完美的计算机程序也有漏洞,人生亦如此,只有勇气加运气才能成就某种意外,比如岚新意外地对我和颜悦色,然后回答我,我不好,我们可以谈谈吗,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云聚云散,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午后,风又轻又软地在身体周围缭绕,绕出人淡淡的倦意。岚新一边打秋千,一边打呵欠,没一会儿,她脖子一软,她睡着了,金合欢花缠绕在秋千索上,像个金色的穹顶围绕着岚新,岚新如同被无形的魔法囚禁了,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随风轻摆,显得那么安静,像被写进童话故事的公主,所有不符合公主身份的特质都被删除了,她靠在秋千上午憩,枕着一只雪白的绸缎枕头,枕头边沿上美丽的木耳花边和岚新衣裙上的蕾丝花边交映在一起,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甜美,我认为她是走进了我的白日梦,我从藏身的桉树后面转出来,我看到一个不能抗拒的机会,我可以亲近她的机会,我无数次地在自己梦境中幻想,我拥抱了岚新,像拥抱了太阳一样,我任由那炽烈的热力烤炙我的身体,我用那种皮焦肉烂的痛驱散脑海中那些虚妄的思绪,有时候疼痛是提醒你存在的最好的方式,如同我对岚新的痴恋,恋得这么可怜,但我得到我要的快感。
在我的幻想中,拥抱岚新的感觉一定像拥抱一捧荆棘,痛彻心肺却真实无比,我拉了拉她的头发作为试探,她的柔滑出乎我的意料,我有些困惑,我俯身亲了亲她的嘴唇,我没感觉到任何令我的嘴唇火辣辣的东西,有的只是一种娇软细腻的触感,像是最精细奶油或是半化的巧克力。
我感觉到我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倾斜了一下,我昏眩起来,找不到自己双脚的位置,我不敢再亲她一下,我怕刚刚的那种感受是错觉,那种令身体每一部分都舒展开来,包括大脑的褶皱都舒展开来的感觉,幸福的感觉。
我逃开了。我不敢相信我品尝了幸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会幸福的人。
幸福是幻境,任何人类个体都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我们只是顺着由炭火围成圆圈行走的蠢货,由起点跋涉到终点,满身火星与灼痛,却原来只是回到开始的地方。
所以你可以一直坐在起点,你的人生不会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你期待快乐期待幸福,那么坐下来幻想。
但当我偷偷亲吻熟睡的岚新的时候,我被一种不期而至的幸福击中。命运给了我一个意外。
当我扑进火海的时候,我在想,岚新即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她再也不是秋千架上的睡美人了,我再也不能潜伏在靠近她的地方,趁她不备悄悄接近她。
如果你认为生命很荒谬的时候,那么放弃它会变得十分容易。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痛揍我的哥哥,我想大不了我打死他再给他偿命。
哥哥说,那是个贱货,主动跑来献吻。
热血一下冲进我的脑袋,我扑向我的兄长,如同我扑进火海,是的,没错,我找死,当岚新嫁了人,冠了别人的姓,她还是那个岚新吗,我可以拿来在白日梦里幻想幸福的岚新?
岚新是我在这个荒谬的人世间唯一牵挂的,她对我而言意味着一种活着的感觉,会激动会愤怒会脸红会惊讶,当这种牵系被割断的时候,我活着或者死去完全不再重要。
我从火海冲出来,我几乎听见死神在我耳边尖啸,急救人员试图拦阻我,但我推开他们,我拼命地奔跑,这是我这一辈子唯一一次这么尽力地做一件事,我知道通过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我可以很快地抵达厉家的大宅,岚新会在那里。
嗯,也许我跑不了那么远,但是我想,就算我不能死在岚新的怀抱中,至少我可以死在她的视线中,或者,再退一步,我可死在接近她视线的地方,我突然好希望我曾经告诉过岚新:嗨,我很喜欢你。
但我没有,因为我从来不去争取。
我觉得后悔,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后悔,一个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又怎么会后悔?
我拼命狂奔,我知道我每多迈一步,都意味着我更接近我可能会拥有的幸福,其实我真的应该告诉岚新,嗨,我喜欢你。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命运给了我第二个意外,岚新像一朵雪绒花一样被风吹进我的怀里。
“该睿!”我听见她叫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很轻、很痛楚。这是岚新第一次不连名带姓地喊我。
嗨,我很喜欢你。我好想告诉她,就算她拒绝我也无所谓,因为我就快变死人了,我决定告诉她,但我做不到,黑暗夺走了我的意识。
2 二之二厉岚新
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我希望我对他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该睿在医院苟延残喘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才撒手人寰。
我是不是又用错了成语?唔,不管了,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有用错成语的权利,不要再挑剔我,我已经说了我是一个伤心欲绝的女人!
我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伤心欲绝?
屎!随便你们怎么笑话我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厉岚新永远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挺起脊梁一如既往地面对周遭的人不能认同的眼光,我总会证明她们错了,因为我是厉岚新,永远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弄糟的厉岚新,不像该睿那个怪胎,他总是可以搞糟一切事情,只是救个火而已,他也有办法因此而死去!
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我喜欢他。人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对不对?比如你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可以一次性流出多少眼泪。我就不知道原来我可以一直流泪,不休息。日夜变换,用我红肿的双目看出去,一切都是哀伤模糊的红色。
亲戚们在议论,他们以为任性的我又在玩那些只为了让自己开心的花样。
萧恩焦头烂额,他以为我又在捉弄他,像我曾经加诸在他身上那些可怕的恶作剧。
他以为我是在和他玩婚前恐惧症。
哈,真好笑,没人相信我厉岚新真的会痛彻心肺,痛不欲生。我平日给人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冷酷绝情?
我不是在玩!我不是在玩!我并不是那样的玩世不恭!我不是!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不吃不睡,整整三天,我如此自苦,他们仍然认为我是在玩!我第一次发现寻求别人的理解这么难,尤其当你有了不合常理的举动的时候,我由此想到了该睿,我第一次意识到他的人生多么艰辛,他从来不曾被人理解过,枉论接纳。
我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因为我止不住自己的懊悔。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究竟是如何错过他的?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我们两个还裹着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长久地相识,我们竟然还是错过了。
我该怪谁?命运?
不,不,我从不推诿自己的过错,这次我该怪的人,是我自己。
祖母总是说,岚新,你真的不认为你应该检讨你的人生态度?你不是太阳,没有人是太阳。
我不听,我总是不听。于是,今天,我伤痕累累。每想到一件我是如何错过该睿的小事,我的心灵就受到一次鞭笞。
我一直都是言语如兵的女子,所以从小到大都没什么人敢和我斗嘴,我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能把老实人气得三天吃不下饭或者当场痛哭流涕。
“怪胎!当然是怪胎!”我记得我这样说过,“如果该睿·戈尔德曼还不算怪胎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残疾儿童可被称为畸形了。”
于是该睿多了一个绰号,“怪胎”。
我曾那样不遗余力地折辱他。
我可以找到很多理由讨厌该睿,在我愚昧无知的童年时代。
我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我不能忍受谁比我得到更多的夸赞,但是祖母总是对该睿赞不绝口。
其实,祖母的那些夸奖都十分公正。祖母说,该睿一天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祖母不是抬高该睿,也不是打压我,祖母只是说出了事实,但童年的我不能接受这种“可怕”的事实。如今回想,该睿确实一眨眼就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摄进脑海,而我才看了一行字而已。
他比我聪明,也许一百倍,也许一千倍,我终于可以坦然承认了,但他也死去了。
哈,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仍记得那次他走到我面前,说,岚新,我帮你背书,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他若是个女孩子,我想我祖母要爱死他了,一定天天夸他是天生淑女。
他的眼神很热切,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帮我,但我厉岚新可是那种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完成任务的后进生?他刺伤了我的骄傲,我怒极,抓起书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我打傻了,如今回想,他傻乎乎的样子还真可爱,其实该睿在我面前总会显得很傻气,好多次在镇上碰到他,他撞电线杆撞邮筒撞行人,现在想想,他那样聪明的人竟然可以傻成那样,真是不可思议。
我有没有想过该睿可能喜欢我?
我想过,但是该睿喜欢我这个想法比老鼠喜欢我这个想法更让年幼无知的我感到恶心,于是我屏蔽它。
拜托,该睿是出了名的怪胎,我是厉家的小公主,我怎么会让他喜欢我?
但是此刻我突然那么怀念他傻傻瞠视我的样子,想得心都痛了,如果可以,我要让时光倒流,我要回到抽他耳光的那一刻,我会继续再抽他一个耳光,让他显得更傻,然后我会拥抱他,很用力,很用力。
该睿对别人很冷淡,不是看不起,而是很疏离,如今想想,该睿真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神仙,很红尘独蹈的感觉,该睿只有面对我时才傻气直冒,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为何我会知道该睿对别人是什么态度?我不是一向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要,怕长针眼吗?
他是被我刻意忽略的一个人,但下意识中我一直在关注他。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只是我没有争取,因为我刚愎自用,我盲目自大,我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喜欢怪胎该睿!
祖母说,岚新,你总要吃你性格的苦头。
哈,祖母你好伟大,你讲中了!
该睿在演讲比赛上打败我,他轻而易举大获全胜,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站在讲台中央的该睿,我虽然极力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他折服,他侃侃而谈,行云流水般,像一个很渊博的老教授的午后闲语,对着一二知己,信手拈来,字字句句都闪现智慧的火花,纵横开阖,一派治大国如烹小鲜的举重若轻。该睿声音清朗,用词典雅,发音精准,真搞笑,在我听他演讲之前,我一直误以为该睿是个结巴,因为我很少听见他讲话,而他和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声音低弱,外带一点结巴。
那次我是大比分落后,不错,我不太习惯输,尤其是这种一败涂地的输法,我更不习惯身边有个人可以证明我是多么的蠢笨和渺小。
我恨死他了,我几乎立即忘记了当该睿在讲台上挥洒自如地讲演的时候,我内心蠢动那种心醉神迷的感觉。
年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错误。我被我自己蒙蔽了,对此,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该睿走近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想向我道歉,哈,当年我就可以那么轻易地读出他的心思,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一直都有,只是我放弃了争取,我推倒该睿,我勃然大怒,失去理智,原形毕露。我凶狠地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是那么轻易地逼出我的本性,令我忘记一切伪装,我当时为何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力异乎寻常的重大?
那次,若换别人赢我,我是否也会暴跳如雷?
不,我不会。我怒极,只是因为赢我的人该睿,重点不是有人战胜我,而是战胜我的那个人是该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
我想搞清楚我究竟是如何错过该睿的,但这种抽丝剥茧的回忆对我而言太痛苦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年幼无知的自己错失命运赐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机会,然后顺理成章地错失自己的幸福。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地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地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地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地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地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地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地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我为自己的理论沾沾自喜,我自大地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人生真谛,但当我灌进半瓶酒,喉咙火辣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受到期待中的自由的感觉。
我为了堵住该睿的口,所以分了一瓶酒给他喝,他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只敢盯着瓶口看,却不敢真的喝下去。我最讨厌没胆量的人,于是我说:“你还不走,我烦着呢!”
其实我仅是嘴巴上讲讲而已,我并不是真心希望该睿离开,我想该睿实在太缺乏和女孩子的相处经验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女人更加口是心非了。
我说话时的模样可能太凶神恶煞了,该睿许是被我吓到,他真的转身离开。他一直怵我,我不说话都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更何况我发了话。
我的骄傲阻止我出声挽留他。我一直为自己骄傲的性情感到自负,嘿,骄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本钱的个性特质,我骄傲是因为我有资本,但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
我只需要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只要这一句!
如果那天该睿留下来,我想我会靠近他,也许我会挨住他的肩膀,就算他是怪胎该睿,那天的我心情奇特,迷惘失落,急需一个依靠,就算是我最讨厌的怪胎该睿我想我还是会靠过去,本小姐大多数时候都是刚毅的,但那一刻我是脆弱的,需要保护和扶持。
如果他留下来,我靠近他,也许我就发现了该睿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讨厌,他有高很挺拔的身材,很男子气概的面相,很低柔的情绪……如果那天他留下来,我靠近他,我们极有可能成为朋友,进而成为情侣,最后成就我们的幸福,那份命定的属于我们的幸福!
当该睿带着满身的烧伤扑向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过去的我怎么都不会看到的事实,该睿那么高大,像岩石的山,像百年的树,那么值得依赖的样子,我真的不懂过去的我为何认为该睿是个丑陋的人,我认为他的背脊是弯的,四肢是扭曲的,像粘在墙上的蚊子的尸体那么讨厌,我认为他是鬼祟的,他总是在撞路灯撞邮筒撞行人之后溜到某一个角落,偷偷地目送我。我曾经对他窥视、他的偷觑深恶痛绝,我认为自己像是被一头心怀叵测的黄鼠狼盯上了,我是否该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耻?如今我蜷缩在窗边,对着月色,我不得不承认,该睿当年所有的可恶之处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暗恋我,他总是在我回头之际匆匆消失的身影,被我定义为鬼祟的身影,不过就是一个暗恋着某个女孩的男孩的身影,那么胆怯又模糊,像草丛中一穿而过的野兔的影子,不是鬼祟,只是惊吓过度。
该睿曾经那么喜欢偷偷地在我的背后凝视我,他的眼神沉且静且凉,像块古玉沁生寒意,其实每次他偷看我我都知道,因为当他的目光在我的身后辗转不去的时候,我颈后的毫毛会一根一根地竖起来,像是听到了某种指令一样,我是否提过我一度认为该睿比鬼都阴森?我不肯承认,但面对该睿的时候,我真的会感受到一种无从抵御的压力。
我始终不肯承认,拜托,我是厉岚新,你让我去吞刀子也比要我承认我也有害怕的东西来得容易,我有点怕该睿,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我怕他怕得要死要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
人会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人会因为内心的恐惧感变得邪恶。
我待该睿,就是如此。他是一个超出我的理解范围的人,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我就武断地否定他,然后顺理成章地否定掉了我对他的喜欢,等我终于醒悟之际,一切都为时太晚,你怎么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说:我爱你。
3 二之三厉媚宁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个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我丝毫不认为“痴情”这两个字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孙女儿岚新。即使我曾目睹她不顾风险让一个小女鬼上身,真心诚意地成全那小女鬼和另一个男孩的感情。
岚新世故精明刚毅坚定,这样的女人未必无情,但绝无可能痴情,痴是傻的意思,痴情的前提是会犯傻,我一手养大岚新,我可想象不出她犯傻的模样。
我并不相信岚新会把她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谁去敲门也不肯开,我不信岚新会这样,就算天塌下来,我的岚新也不会有如此懦弱的举动,像乌龟似的,要把自己藏在壳里,才能感受安全。
我承认岚新可能受到了一点刺激,毕竟该睿被火烧得像炭人一样死在她怀里,想想也是怪可怕的,唔,该睿没有立即死亡,他死于入院一天之后,他爷爷还夸他生存意志强烈,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怎么会鬼使神差地出现在那条小径上,还有岚新,她为何突然拔足狂奔,奔向那条桉树林中的小径,而该睿迎向她,似乎他们曾经约定要在那里见面。可是,该睿与岚新,他们之间绝无可能存在什么约定,这么多年,他们俩都形同陌路。
当该睿晕死在岚新怀中的时候,岚新哭得肝肠寸断,这又是为了什么?这一整件事都透着古怪、透着诡异,但岚新从桉树林中一回来就把自己关进房里,我没有机会盘问她,要她吐露实情。
萧恩急得团团乱转,婚礼迫在眉睫,岚新的态度却这么消极,也难怪他要着急,我安抚他,同时招来锁匠。
锁被撬开,萧恩也要跟着进去,被我制止,“先让我们娘儿两个说点体己话。”我撬掉岚新房间的锁,岚新敢怒不敢言,若萧恩此刻跟进去,岚新能不迁怒他,非剥掉他一层皮不可?
岚新坐在朝向花园的窗户旁边,整个人都被高高的椅背挡住了,只有凌乱地散落在椅背周围的长发告诉我她正坐在那里。
岚新似乎没有听见我进来的声音,她不动不说话,很安静地坐在那里。
我叹了口气,转身查看房中的冰箱,我根本不信岚新会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她不出门是因为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和饮料,我拽开冰箱的门,满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半空的柜子,岚新胃口一直很好,食量大得像个男孩。
满坑满谷的食物撞进我的视线,我愕然。
岚新没有动过冰箱里面的东西,也许三天来她都不曾打开过它。
“岚新!”我快步上前,我抓住椅背,用力一转,强迫岚新面对我。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娥皇女英洒泪青竹,斑痕点点,成为一种延续千百年的痴情。是神话,是附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相信悲泣时流下的泪水可能是血滴,或者当你长久的哭泣,透明的泪水会转变为血滴,那不是一般的血,而是心里的血,伤心的人血。
我总认定岚新不可能痴情,但,当我面对她满脸的红痕和接连不断地滚落的血泪的时候,我相信,我错怪了她。岚新很痴情,她也许比我认识的所有女子都要痴情。并不是什么女人都会这么哭,都敢这么哭,这是不要命的哭法。
“岚新!”我再也不能强作镇定,我尖叫起来,“你究竟怎么了?”她是我的孙女,是我拼掉老命也要保护的小孩。
“奶奶!”坐在椅上神色呆滞的岚新突然一把抱住我,“奶奶!”她声音嘶哑,不像是女人的声音。她放声恸哭。
等在门边的萧恩想进来又不敢,绕着门框徘徊不定。
“不要再哭了,别哭了,别哭了,傻孩子!”我的心都要被岚新哭碎了,我摸了摸她的脸,我抬手,见到满手都是淡红色的泪。
岚新配合地接受治疗,并且遵照我的嘱咐,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接下来的两天,她显得很乖,太乖,我的心隐隐不安。
4 二之四萧恩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不认识岚新时,就已久闻她的大名,见过之后,不由慨叹见面更胜闻名。
她很漂亮,走到哪里,就能把光彩带到哪里,十分惹人眼球,同时机敏善谈,言之有物,哪怕和她面对面倾谈一天也不会觉得无聊。
岚新有煞气十足的一面,而且她从不隐藏,但见识过她的凶煞之后,你还是很难不喜欢她。
我第一次与她合作就被她折服,她的工作能力强悍,但令我折服的是她的性情。纽约的交通出了名的壅塞,那天我们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去会见对方公司的高层,提交计划案,但我与岚新在路边站了十五分钟还是没能打到车,岚新急了,下一辆出租车停下来,又被人捷足先登,岚新骂了一句粗话,大踏步地冲上去,她很野蛮地举起公文包就砸在那人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手上。那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惨叫一声。我先来的!那人争辩。
怎样?我就是和你抢!岚新脸不红、眼不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站在一旁的我看得瞠目结舌。
那人气结,不理岚新,又伸手去拉车门。
岚新竟然挤到他身边威胁,你信不信我马上喊非礼?
那人投降,当是遇见疯子,自认晦气。
岚新冲我一挥手,“上车!”
那个挥舞手臂的动作令人不由想到指挥千军万马的将领,那么豪气干云,可是岚新明明是十分娇小的女子。
我上了车,忍不住上下打量岚新,我想,只是拦一辆出租车而已,需要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吗?
岚新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冷笑一声,如果我们迟到,哪怕一分钟,你认为我们苦心积虑准备的计划案还能派上任何用场吗?
我也会拒绝和不能守时的人合作,尤其是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但我实在不能接受岚新那种过分凶悍的行径,同时,我却不能因此讨厌岚新,相反我更加欣赏她,因为她的坦然,她没有辩解说她做的事情是对的,相反,她承认那是错的,但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喜欢她那种激进的态度,虽然那真的是一种很危险的态度,但就是因为这种态度,岚新显得更加活力四射,更加性感。
当我决定追求岚新的时候,我知道岚新有很多仰慕者,虽然可能每个人都知道与岚新相处是件很艰难的事,岚新脾气那么坏、见识那么广、反应那么快,讨好她势必异常艰难,但每个人都知难而上。与她恋爱必然是喜怒哀乐怨百感交集但至少有一点好,绝对不会感到无聊,岚新永远都是精力充沛,花样百出。实际上就连她的坏脾气也是可爱的,你永远无法预料她何时喜、何时怒,你的心情因为她而忐忑,如果你真心喜爱她,你就会认为就连这一点也是可爱的。
当岚新答应我的求婚的时候,我无法置信,因为我开口求婚的时候根本没抱什么希望,但岚新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我,她还开玩笑道,哈,幸好你问了,不然我都要开始考虑是否要换我跟你求婚。
她接下了花束和戒指,她笑眯眯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姑娘。
如果我敏锐一点,我当时就应该发现不妥。假若岚新是真的爱我,我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不应该喜极而泣吗?她不应该充满感激吗?感激命运赐给她一个梦想中的丈夫?不,岚新只是乐呵呵的,像个平白捡了一大包糖果的小女孩。
那天,在桉树林中我看到岚新急切地奔向那个被烧伤的男子,我的心陡然沉入谷底,岚新从来不曾这样紧张过我。
一个对比,高下立现。她不爱我,仅是喜欢。
她回来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我闹不清她究竟想如何。
她想悔婚吗?我惊惧不安。我愿意牺牲我所有的一切换取她的回心转意。我是个很好面子的人,但我坚持迎娶岚新却不是为了我的面子,而是因为我真的爱她,我真心想要娶她为妻,和她共度余生。即便,我知道她心里深爱的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桉树林中的那个男人是谁,我不好意思去询问别人,我只是隐隐约约听说他是岚新家的世交。岚新与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为何我从未听岚新提过他?而且岚新甚至没有出席那人的葬礼。
我搞不清那个男人究竟与岚新是何种关系,但我很清楚岚新很爱他,因为在桉树林中,我听到岚新如何为他哭。
我见过岚新哭,有几次,她咬着嘴唇默然流泪,很倔强也很含蓄,是那种大多数成年人都会选择的哭法。但在桉树林中岚新抱着那个昏死的重伤男人的身体,她一边哭一边低喊,不像个伤心的成年女人,而像个心碎的少女。
厉老夫人撬开了岚新的房门,她走进去,没一会儿,岚新喊了两声奶奶,然后她撕心裂肺地哭出声来。我知道岚新还是在为那个男人哭,我不想欺骗自己,我知道岚新深爱那个人,但我不在乎。
我为何要在乎呢?不管如何,那个人已经死去了。
5 二之五厉媚宁
岚新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就知道岚新不会这么善罢甘休,她还有得闹腾呢。
一大早管家大惊失色地跑来和我说,岚新在地下室翻箱倒柜,找不到东西在那里发急,嚷嚷要把这个乱糟糟的地方一把火烧了。
随她去闹!我实在乏了,只要岚新不真的点火烧房子我也懒得去管她。
没过一会儿,岚清,我最小的孙女儿惊慌失措地跑来,报告说,三姐姐摔倒了,磕破了下巴,流了好多血。
我急忙起身去察看,她这到底是想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忍不住抱怨。
岚新伤势不重,下巴上的血口子大半都在下颌底下,轻易看不出来,我实在被她气得不行,确定她无恙,立即走出来。
我到神主牌位前上香,我别的也不求,只求岚新好好地出现在婚礼上,好好地和萧恩完婚,不要真的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令我们厉家满门蒙羞。
6 二之六厉岚新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黑胶唱机我没花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但那张黑胶唱片,我差不多把整个地下室都翻过来,还是没能找到。
性情最温顺的小堂妹看着我疯疯癫癫地跑出跑进,一会儿跳脚,一会儿骂人,她开始担忧,她怯生生地走到我跟前,三姐姐,你到底要找什么?
没什么啦。我懒得和她多讲,她必然不知道的。岚清看了看我摆在屋子正中央的黑胶唱机,她又问,你是不是在找某张黑胶唱片?
你怎么猜到的?我立即跳到岚清跟前,用力捏住她的双臂。
岚清指了指唱机,无奈地看着我,说,没有唱片你要唱机做什么呢?
唉,我真是急糊涂了,“你知道家里的黑胶唱片都放在哪里?”我急切地问。
“就连祖母也不听这个,我们家怎么会有黑胶唱片?”岚清不紧不慢地说。
“我就知道问你也是白问!”我急得团团乱转。
“你要找黑胶唱片做什么呀?”岚清好奇。
“听呀!”我抢白她,我突然记起,那年该睿把黑胶唱片当生日礼物送给我,我嘲笑他,祖母叫我闭嘴,我反诘,我能用这个东西做什么,祖母只说了一个字,听!
岚清吐了吐舌头,一点也不和我计较,“我倒是有一张黑胶唱片,不过我从来没有听过,我以为家里没有唱机呢。”岚清缓缓地说。
“真的!”我又跳到她身边,捏紧她的双臂。
“痛呀,三姐姐。”岚清苦着脸。
我急忙撒开手,“对不住对不住。快点拿给我!”我推着岚清出门。
岚清是出了名的慢性子,任由我拖着她走,她反正一点都不着急,一边走一边说:“那张唱片还是我在树林子里面捡到的呢。”
“什么?”我心里一动。
“我打开一看,好好的,就捡回来了。”岚清慢吞吞地解释。
当年我收到那张黑胶唱片之后,我不敢当着祖母的面丢掉,也不敢丢进垃圾箱,我怕最后还是会露馅,所以不惜多跑一趟,把那张唱片丢进了桉树林里,我一个上午在地下室里翻天覆地这么乱找,不过是存着一个妄想,我希望家里的佣人或者园丁后来又把这张唱片捡了回来。
“岚清,你真是我的福星!”当岚清把那张保存得很好的唱片交给我的时候,我激动万分,立即抱住她,用力亲了她两下。
岚清好脾气地任由我揉捏,待我放开她,她这才慢吞吞地掏出面纸,擦了擦脸颊,“那不是该睿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吗?你为什么要丢掉它呢?”
“我一时失察!”
我像捧着什么心肝宝贝那样捧着那张古旧的黑唱片。换个角度想想,我还真的蛮贱的,当年弃若敝屣的东西如今却宝贝得像什么一样。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幸好我又去帮你拣回来了。”岚清拍了拍胸口,说。
“我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过来,再给姐姐亲一下。”我心情大好地和岚清调笑——等等,什么事情不对劲。
“岚清,其实你看到我丢掉这张唱片的,对不对?”我敏锐地逼问。
岚清朝后躲了躲,一脸想要抵赖的表情。
“不要试图对我撒谎,岚清,不要尝试对我耍手段。”我半威吓半欺哄。
岚清无奈地点点头,“那是别人送你的生日礼物,你应该好好保存。”岚清试图为自己的举动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岚清,你喜欢该睿,对不对?”我相信此刻我的表情凶狠,目露凶光。
岚清脸色发白,“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可是订了婚的。”
哈,订了婚好了不起吗?我还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呢,可是谁要挡着不许我喜欢该睿?我非捶死那个人不可!
“你喜欢该睿!”我捏紧拳头,阴森森地说。
岚清被我逼得没办法,说:“就算是又怎么样?你不觉得该睿很可爱吗?”
我被问住,哑口无言。在我年幼无知的时候,我并不认为该睿可爱,但显然别人并非和我想法一致,比如我最小的堂妹妹,她从小就温和内向,喜欢躲在角落默默观察别人,只有她这样的人才能真的分辨好坏良莠,因为她很客观,从不拿自己当太阳。
“况且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三姐姐你到底想和我清算什么,我又不是暗恋萧恩,更何况,该睿都死了。”
岚清字字句句都讲到了点子上,我无言以对。
“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讪讪的。
岚清默默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宽厚一笑,说:“听说该睿烧伤之后,晕倒在你怀里,那种感觉很难受对不对?到底是一起长大的朋友。”
我知道岚清这么说一点恶意都没有,她也以为我是被该睿烧残的样子吓坏了,所以最近总是举止失常,她是想分担我的精神重负,但我无法领她的情,因为我被她刺痛了,“你何时听我说过,该睿是我的朋友?”我抛下这句话,急速转身离开。
我抢白岚清,不是因为我生她的气,我是在生我自己的气。为何我没能像岚清那样发现该睿的美好之处,并且和他成为朋友?
那张黑胶唱片在我手中突然有了千钧的分量。这是该睿留给我的唯一的礼物。
鉴于我和他之间少得可怜的共同回忆,鉴于我曾一直敌视他,这张唱片的珍贵程度到了不可计量的地步。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似乎它是个易碎品。
我突然想到,感情都是易碎品,若你不珍惜,它立即粉碎,再无修复可能。我和该睿之间,因为我动错了一个念头,而彻底错过,彻底破碎。岚清说得一点没错,该睿都死了,我还能争什么?
眼中又是一片湿润,并且开始刺痛,奶奶特意请了眼科专家上门为我诊病,她的眼泪都是红色,奶奶一直大惊小怪,大夫却说,没有大碍,只是揉眼睛的时候太用力揉破了毛细血管而已,休养几天就好了。可是,她流了血泪呀,奶奶继续大惊小怪,我都为她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大夫嘱咐我这些天最好克制一下情绪,半滴眼泪都不要流,我答应他,但我的身体显然并不太合作。我有一种感觉,我的生理和心理联手背叛了我,它们为我制造各种麻烦,令我心痛,令我哭,似乎它们都为该睿感到不值,要替他来报复我。
眼泪越流越多,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如何绊倒的,我只记得我拾起唱片的碎片的时候,心里那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恰如该睿倒在我怀里,呼吸越来越微弱,我感觉到他的生命正在慢慢消逝,我除了悲泣,毫无办法。
我找了块OK绷随随便便贴在下巴上划开的口子上,奶奶匆匆赶来察看我的伤势,她重重地在我耳边叹息了一声,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她很生我的气,但事到如今我也顾不上别的了,我满心想着的都是如何粘补好那张唱片。
我终于把碎片拼凑起来,我大喜,像是看到了该睿的复活一般,我扑到唱机跟前,小心翼翼把补好的唱片放上去,我跪立在唱片机前面,我满心期待可以听到音乐的旋律声,我双手合十,用力祈祷,只要能让这张唱片照旧工作,你让我求什么神我都肯,但除了机械噪音,我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后来,我听到自己的啜泣声。
等我哭够,我用力对自己说,我厉岚新才不是那种轻易就会说放弃的人,见识过我死缠烂打的功力的人都全心全意地相信只要他们努力他们可以活到一千岁。
我打开电脑,我决定搜索那首歌,我记得该睿提过那首歌的名字,眼下我只需要想起那首歌的名字。
我拼命地想,我绞尽脑汁,我沥胆披肝,我千方百计,我……我想不起来。看来我的记忆力绝对没有我乱用成语的能力那么高强。
这时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把该睿的鬼魂招过来,这些天我都克制自己,不许自己勾他的魂,不为别的,就为我不知道面对他时我该说些什么。多么荒谬,我在他死前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喜欢的那个人是他,打个比方,就是你在雪马上就要化尽的时候突然兴起一个念头,我想堆个大大的雪人出来!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我记得我生日会那天该睿对我提过那首歌的名字,就在、就在,我偷了酒跑出来准备灌醉自己却被该睿逮个正着,他想和我搭讪,于是他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他说那是蓝调歌曲,我反问他可是瞎了眼睛,我厉岚新看起来像是会听蓝调的人?我一点点拼凑起记忆的碎片,但我想到头痛欲裂还是想不出那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我甚至回忆起了该睿提到那首歌名的时候那副带着几分柔情的表情,那应该是首情歌,好吧,几乎所有的歌都是情歌,这根本不算是条线索,我捧住头,我已经用尽全力去想,我觉得那首歌的歌名简直就像沉落海底的宝藏一样,终有被打捞的一天,但需要经过很多很多很多的努力。
我急得又快哭出来!我不要再等,我立即马上即刻就要听那首歌,我要听到!我很肯定如果现在有个人在我旁边,我一定会扯住他的衣襟用力摇晃他,我可以感觉到我的大小姐脾气又要发作了,我已经很多年不再这么幼稚,拜托,我是冷静睿智外加美好娇娆的职场明星厉岚新可好?你当我在外面都混假的?但此刻我实在克制不住,我要发脾气,我要大喊大叫,我要跺脚跳,我要知道那首歌的名字!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
我不知道那道声音是我脑海中的声音,还是我背后的声音。我猛然转身,虽然我分辨不出那道细微声音的来源,但我脖子上的毫毛一根根地直竖起来,我是鬼语者,还不会自己蹲马桶就开始见鬼了,鬼可吓不着我,更不会令我颈后的毫毛直竖,能令我这么胆怯的从来只有一样东西,该睿的眼神。
他的眼神冷冷的,充满了阴柔的凉意,每当他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视而过,我颈后的毫毛都会一根根地起立表达敬畏之意。
该睿!我喊出来。
没理由,如果他在这里,我绝无理由看不到他。除非他死了不变鬼,我当时没有继续深究下去。
该睿。我又唤一声,没人应我,屋内空空荡荡,除了我,没有别的灵体,至少在我看不到别的灵体。
我犹豫了一下,放弃寻找该睿,我冲到电脑前,搜索那首歌,找到后我立即点击下载。
我戴上耳机,深吸几口气,鼓足勇气,这才用鼠标去点击播放键。
说真的,我对音乐毫无鉴赏力,我唯一喜欢的就是那种乱七八糟的电子乐,什么钢琴曲歌剧交响乐,拜托,本小姐不失眠的时候绝对不会去碰那种音乐,我们私下说说,就连猫王披头四那种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得如何欣赏。这首歌旋律一起,我就在想,还真是轻柔细腻,我真怕我会听睡过去。
歌词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花一样红,草一样绿,姑娘一样的美丽;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蜘蛛仍结网,琴鸟仍珍稀,领航鲸还是被错认为鲸鱼;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天空不下红色雨,太阳不从西边升起;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人口还是五十五个亿;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寂寞谁来理?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明天怎么结局?
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嗨,你听见了没,我一直在哭泣。
我没有听完已经泣不成声,我太难过了,突然很期望自己根本没有听过这首歌。这首歌就像是为我而写的,完全写的就是我的心声。
那天,当该睿告诉我,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
我抢白他,说,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我厉岚新。
当年的我是何其狂妄!何其无知!今天我再不敢讲这样的话,因为伤痕累累的我突然明白过来,这个世界不是没有谁都可以,至少不可以没有该睿。
记忆一点点苏醒,我回忆起,该睿听到我说完那句狂话之后,他脸上露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似乎在说,你说得对。
你说得对,岚新,这个世界没有谁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没有你。
该睿竟然认同我的狂话,他那么聪明却认同我那句显然毫无理智可言的狂话。
我突然明白,那就是该睿想要告诉我的,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我的幸福随之而去。该睿利用那首歌告诉我我对他而言多么重要。
我突然开始恨该睿,如果说他在我们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到了我到了今天才领悟到的真理,我们不能没有彼此,为何他也从来不争取,哪怕只是过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你考虑看看呢。
我并不是一定会叫他滚蛋叫他不要痴心妄想的。我不像他那么聪颖,我需要别人来点醒我,为何他不来点醒我,任由我继续懵懂,任由我继续误解我对他的感情: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很讨厌他。为何他不来对我说,岚新,我很喜欢你。
我恨他!我恨死他!他死掉最好了!
7 二之七厉媚宁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自从岚新接班之后,我再也不插手鬼语的事,岚新就是这点好,你交给她办的事情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她绝对不会搞砸,除非她故意为之。
但是,今天,我避开所有人,退进书房,锁死房门,关紧窗户,放下窗帘。我决定召唤该睿的灵体。
岚新因该睿的死而引发的大恸大悲叫我心神难安,岚新因为该睿不但流泪,更是满眼流血,她喜欢他,她爱他,不是一般的男女之爱,也许隔得远一点就能丢开,不,岚新不是这种脾气,岚新会为了该睿折腾到死,牺牲一切。
我必须阻止这件事!
该睿和岚新在桉树林中相遇的情景不断在我的脑中闪现,我已经知道岚新为何突然拔足狂奔赶向桉树林,岚新在幻象中看到该睿身陷火海,她预知了他的死亡,同时领悟到他对她的重要性,所以她才发疯似的跑向桉树林,想穿过那条小径,及时赶到教堂,见该睿最后一面。
可是该睿为何在重伤之后还拖着残躯从教堂往桉树林狂奔?似乎他也是赶着来见岚新。他为何要在死前朝着我们厉家老宅所在的方位狂奔?他想找岚新?
他想找岚新做什么?告诉岚新,他一直很爱她?
我必须把该睿的灵体招上来,我并不是想问他他那天在桉树林到底想对岚新说什么,他想说什么都不关我的事,我关心的是,如何叫他闭嘴!
我绝对不准许我最心爱的孙女儿和一个鬼魂谈情说爱,撇开阴阳界的条例不谈,这种人鬼相隔的恋情是多么的悲哀凄楚以及绝望?!
再者,那天在桉树林,该睿的用心到底是什么?只是为了做死前最后一次努力,告诉岚新他爱她,即使她拒绝他也不要紧,因为他即将死去?或者——他是故意选在死前那一刻要岚新明白他一直很爱她,他要岚新为此感到懊悔,一世不安。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太刻薄阴狠,太小人之心,但该睿聪明绝顶,又亦正亦邪,他的心思深得谁也摸不透,我不能平白无故地相信他会有什么君子之风,我把他设想得坏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更何况,出于保护岚新的立场,我甚至应该把他的用心想得更坏一点。
该睿是个迷人的男孩子,因为他超拔于常人的智慧,他不由自主就会表现出一种高于一切的姿态,在很多女孩子眼中,这种姿态十分迷人,这种姿态赋予该睿一种神一样的气质。但该睿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去爱的男人,除非你下定决心为了爱情牺牲一切。
我也许并不了解该睿,但我洞悉人性,该睿表面上不言不语,也不费力争取什么,但他才是那种自私透顶的人。
岚新表面上看起来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其实必要的时候岚新是很愿意为别人牺牲的,因为岚新到底还是有非常傻气的一面;该睿恰恰相反,他看起来与世无争,但他是那种为了自己可以牺牲任何人的狠心人,他是个没有敬畏感的人,他的狠才是真正的狠。
所以,就算该睿还活着,我也绝不准许岚新和该睿在一起,我会想尽一切办法隔绝他们两个。
一直以来,该睿喜欢岚新,只是因为她美,因为她轻视他,等到该睿真正得到岚新,他熟悉了她的美丽,他降伏了她的骄傲,他立即就会甩开岚新,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什么成年人的责任、舆论压力、世俗眼光,对该睿而言,无疑都是狗屁。萧恩不同,就算多年后他不再深爱岚新,他依然还是会恪守做丈夫的职责,不让岚新受半点委屈。
我必须想尽办法把该睿从岚新的生命中驱逐出去,该睿就像鸩酒,也许美味,但一滴也致命。
我双手结成符印,口念咒语,我开始召唤该睿的魂灵,我早从他爷爷老戈尔德曼那里探到了他的生辰八字。
我突然感到胸口一震,全身也随之猛然晃动了一下,手中结的符印因此散开,我大惊失色,该睿竟然不在阴间!
我想到诈死,但旋即否定这个念头,我亲眼见到该睿烧得像截炭一般,绝无活理!
我再试,这次震荡更大,我胸口一疼,喉头泛甜,差点吐出血来。
我感觉到冷汗布满了额头,我起身在书房内来回踱步。我想起老戈尔德曼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的小孙儿可是大有来历的,他是上帝赐福给我们戈尔德曼家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坚定地走向书房后的密室,我披上法衣,点起香烛,咬破指尖,在纸上书写符篆,然后点燃烧尽,留下纸灰,洒在香案上,但香案上久久没有动静。
三日后,我再次尝试招唤该睿的魂灵,这次我更是吃惊不小,该睿的魂灵终于出现在阴间,但竟然已经被发往轮转台,准备投胎,这么快,闻所未闻,我当鬼巫那么多年也不曾见过这种例子,一般而言,人死后必然发往十殿阎王处受一番讯问,该照孽镜的就去照孽镜,该上望乡台就上望乡台,枉死的去枉死城,被害的去转劫所,就算是毫无过失的大善之人也要盘桓好一段日子才能被发往轮转台,该睿这才死了几天竟然已经到了轮转台?我又想到前几****施展搜魂术在整个阴间找寻他,却毫无结果,似乎他根本不在那里。
他究竟什么来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
既然他到了轮转台,我就不能再随意拘他,与条例不合,那里鬼差又多,我极有可能惹上麻烦,只有放弃。而且,既然他上了轮转台,马上就转世投胎,我也就不必再难为他,因为他和岚新,到了这一步,就是真的结束了。
岚新再疯狂也不可能顺藤摸瓜找到那个转世的小孩抱回来养。
窗外夜色如银,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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