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留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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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三日(6)

你说你是患有人多孤独症的人,从过去到现在,我一直都是。只要我到了人多的地方,就会偏头疼,而且疼得很严重,那种疼痛会一直持续到周围的一切都安静下来,才能停止。那个时候,我的行为、语言、思考能力都会变得很差,经常词不达意或者结巴。我说。

我很喜欢跟精力旺盛的朋友在一起,我就像一条水蛭,叮在他们身上,而自己不需要付出什么,就能得到无限乐趣。

说对了,重点就是,你想要得到而不愿意付出,这才是你最真实的心态。聪明的人,总在找寻好心情。成功的人,可以保持好心情。幸福的人,懂得享受好心情。你是哪一种?我说,不聊了,中场休息,烤个比萨宵夜,饿了。

现在,我明白了。这个我深爱的男人,是一个活在过去和将来的人——凡事不愿意让自己陷得太深,就意味着不喜欢将来不得抽身。选择这样活着的人,即便眼下就是唾手可得的幸福,也不会安然捧起,不是把幸福延迟到将来,就是用过去来质疑。不断将身边种种快乐,推倒再重建,如同这微尘般聚散的世间,每一刻都变化无常。可愚钝如我,所能拥有的,不过只是当下之心,一切对过去和将来的思虑,都是妄念。幸福,不在昨天、不在明天,甚至不在现在。它既不怀念过去也不向往未来,更不会永远留住当下。心之平和与无所挂碍,才是真正的幸福。

我们,做得到吗?

就让我们安安静静地相守,直到最后一刻吧。在一起时不说永远,离别之后不说曾经。愿意毫无遗憾地离开他,不是因为我输了,而是因为我懂了:宿缘是劫,在聚散之间善变无常。真正被困的人,不止是我,还有浑然不觉的他。在轮回之中,一切自由都是相对的。无论发生什么事,那都是唯一会发生的事。该结束的,已经结束了。在生命这场梦里,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必须遇见的人。我相信一切能够听见或预见的离散,我知道有些瞬间无法把握,任凭东走西顾,逝去的,也必然不返。

将走还留的一天伴着话痨迅速逝去,留下漆黑绵长的夜。人总是在夜晚才能听到自己的心、看到自己的念头。静止的心,驾驭着无羁的智慧,也压制了痛苦。时间,数了二十四小时的一天,快乐不增,悲伤不减。相伴,过了三天三夜的朝夕,白天不醒,夜晚不眠。是我动了妄念,变得执着,才觉得全世界最悲情的小说莫过于我与他之间时日不多的交谈。与其说是那些语言、动作和存在在我与他之间的一切情分束缚了我,不如说是我的执着和自私困惑了灵魂,且执迷不悟地不愿意醒来和放弃。没有任何夜晚能催我沉睡,没有任何黎明能唤我醒来。我依在他身边,活得忘了四季。

明天,我真的就要回去了。谢谢你今天留下了我,让我知道你是愿意留住我的,哪怕只有一天。我说。

也谢谢你留下来了。他说。

那不是为了你。只是我不想在临死之前,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活过。很晚了,我去洗漱。我走向卫生间,口死牙硬并没能缓解即将到来的离别带给我的撕裂。疼痛如果到了一定程度,只能吞咽。

关了灯,我们躺在床上,手牵手,没有做爱。还有一些事比性爱更重要,比如在离别之前尽可能地贴近对方,用大段大段交谈和彼此感知代替告别。

这个被套不舒服,太硬了。他说。

不会啊,我觉得还好,我家的床单都是这样的。我特别喜欢纯棉的布料贴在皮肤上的感觉,很感动。我说。

以前在农村的时候,家里人用淘米的米浆来洗床单,洗出来的布特别硬,盖在身上很舒服,还有米浆的味道。过去在农村里,床单都不舍得扔,经常洗、经常洗,洗多了布里的纤维会被洗坏,布就变得稀疏了。所以农村里会拿米浆把布浆一下,布就能变硬,盖着会觉得非常舒服,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又变软了。那个时光可真好,我特别喜欢。他的心就像那鸟儿一般,在黑夜里自由自在地冲向苍穹,翱翔在生活之上,轻易地便听懂了无声万物的语言。

我觉得,你的职业很重要。他说。

你说哪个?我有很多个职业。

作家。创作是很重要的职业。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在,才让更多的人了解了自己所不知道的世界、自己没有的思想和一些天马行空的事情。好的作品之所以好,就在于十个人能读出十种境界、十种味道,一百个人则能读出一百种感受。这些思考其实都源自一处,但却给人留足了意味深长的空间,就算不是作者本意,也有抛砖引玉之妙。他说。

我记得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里说,经典不是我在读,而是我在重读。说得简直对极了。我时常对很多新出版的作品毫无兴趣,却一遍一遍阅读曾经读过的书,每读一遍,都会产生新的想法。又或者过去没弄明白的一些事,在不知道第几次的阅读中,忽然就醒悟。这几天,我在看一本过去看过了几遍的小说《纸房子》,很好玩。是一个乌拉圭的作家写的。封面上的一句话是,别读了,书很危险!讲女学者布鲁玛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她的同事从寄给她的信件里发现了一本康拉德的《阴影线》,书的边缘有水泥的痕迹,扉页上是布鲁玛将此书送与他人时的题赠字迹。同事出于好奇,踏上跨越大西洋的追寻之旅,为了找到寄书人布劳尔。布劳尔是个书痴,那生活可谓是坐拥书城,他的面前一排排直逼房顶的书架上,放置着他从很多地方收集的旧小说,散发着数个世纪的古味。他坐在餐桌前,端起一杯红酒。晶莹的红色里映出对面的座位。那里没有性感女郎,只有一本古老版本的《堂·吉诃德》。他把几十本书拼成一个人形摆在床上,然后彻底迷失在缪斯的幻觉中。这个书痴也有特别好玩儿的地方,他对书的码放顺序有缜密的规则,比如莎士比亚不能跟马洛并列,因为两人互控对方抄袭,略萨和马尔克斯不能共存,因为他们的友谊宣告决裂……他有一个书目,里面记录了每一本书的存放位置。有一天,房子不慎失火,书目全被烧毁了。布劳尔绝望至极,觉得自己与那些书永久地失去了联系。于是他来到大西洋岸边的沙丘上,用所有藏书给自己搭建起了一座纸房子。他的旧情人布鲁玛送给他的《阴影线》也在其中。有一年,布鲁玛写信给布劳尔,希望索要回《阴影线》。为了找到这本书,布劳尔拆了那栋用书和水泥、砖头搭建起来的房子,并将书寄给了布鲁玛。我第一次读这本书大概是2008年,那时我刚胆战心惊地读完它不久,就看到了一则新闻——香港一个书店的老板,在整理书籍时,不慎被书砸死了。我虽然有些吃惊,却也觉得死得其所,因为博尔赫斯不是说,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我之前就听有人跟我讲过这本书。他说。

斌,其实我想说的是,阅读对我来说很重要,写作,并没有那么重要。我所写的每一本书,其实都是写给自己看的,我并不关心读者喜不喜欢,只按照我的喜好完成。常有人夸赞我的文字很不错,如果能再俗气一些,一定会变成大畅销书作家。可我不想当大畅销书作家,我只是想书写一些东西,写给自己看。等到时日无多的暮年,或许能想起一些什么。如果哪一天,发生了些什么事情,或者我不想再写下去了,也就不写了,没有什么是永恒值得留恋的。因此,我不是你所说的那么重要的作家,我只是一个自私的书写者。只不过,现在的我,很幸运,遇到了一些愿意倾听我心声的读者,不论好的、不好的,他们都照单全收。我珍惜这些内心美好的人。你知道吗?恰恰是最微末、轻柔、不起眼的东西,比如墙角的一朵残花,一种味道、一阵轻风、一道眼光……只要能潜入到人自身的安静之中,最微末的就是最美的,却也最容易被大多数人忽略。

但你能看到啊,你比一般人细腻得多,总能关注到别人看不到的小细节。

在我眼里,小的,是美好的。我时常觉得神清气爽,有时候不洗脸、把手插在裤兜里,享受着在热闹的大街上独来独往的自由。我的手里总是握着相机,我担心错过一闪而过的小细节。那些宏伟景观永远都在那里,我从不担心失去它们。可地面的一片枯叶,最容易被风吹走或被行人踏得粉身碎骨,我不忍心错过这些美丽。虽然枯叶常有,但心情不常有。小而不易被人知的美好总能让人心情愉悦,我时常沉浸在发现它们的喜悦当中,流连不知返。因为弃绝了奢求,所以容易把自己扔进空旷的偶然,心境平和,一切隐匿的美也就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了。活得清寡是一种幸福,所有的相遇都是神谕。你说呢?我在黑暗里寻找他的目光,他已经阖上了双眼。

每个夜晚都装作很撩人,有些潮热黏稠,有些危机重重,有些孤僻而寒冷。恋人们废寝忘食地相爱,时光夜以继日,将他们掩埋。就让我们安安静静地相守,直到最后一刻吧。夜,是我们的坦途。悄悄话,浑然天成。在一起时不说永远,离别之后不说曾经。愿意毫无遗憾地离开他,不是因为我输了,而是因为我懂了:宿缘是劫,在聚散之间善变无常。真正被困的人,不止是我,还有浑然不觉的他。在轮回之中,一切自由都是相对的。无论发生什么事,那都是唯一会发生的事。该结束的,已经结束了。在生命这场梦里,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必须遇见的人。我相信一切能够听见或预见的离散,我知道有些瞬间无法把握,任凭东走西顾,逝去的,也必然不返。

经书里记载,佛陀的眼睛是蓝色的,因为释迦族人的眼睛就是蓝色的。

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