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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少年心气(6)

“走,我们棍儿中的请客!吃羊肉串儿去!”静了几秒,我回身一招手,接着我转回身掏出一盒烟,在宋儿面前抖了几下。

宋儿笑了一下,很难以相信这个笑容竟让我觉得温暖。接着他从我手中的烟盒里掏出一支烟叼上,又一拍我肩膀,说道:

“走!”

和了。

非常戏剧化,我的人生在青春期结束后平平无奇,大概就是因为所有戏剧冲突全用在了那段日子。前几天还水火不容的棍儿中、湿中的孩子,将新疆村儿最大的那家新疆饭馆儿坐了个满满当当。这应该是甘家口儿不良少年史上可以写入史册的一次聚会,其意义如同国共合作、孙刘结盟,就连被剥夺出席活动权利终身的李甜,也被我破例带来了。

刚开始双方还有点儿拘着,侯亮跟张三金还有点儿较劲,但在宋儿超强的气场和极会走场面儿的孙二羊协调下,几杯酒一下肚,气氛就热闹起来了。很快,两拨儿孩子就热火朝天地聊开了。哪个老师最操蛋,哪个同学最傻B,哪个游戏厅进了新机器,《格斗之王1997》里都喜欢用谁,八神的“鬼步”怎么发,谁打台球切过谁一个七星儿,在哪儿认识谁谁谁。侯亮跟张三金喝了几杯也聊上了,俩人都喜欢玩儿《格斗之王1997》,聊了一会儿都不服,要约起来比个高下。那天被我们打了的断球男也过来敬酒,我们也假模假式地说了几句不好意思什么的,张三金还说以后有谁欺负他就跟我们说。宋儿一直坐在那里,吃串儿喝酒引伴呼朋,而他坐的座位,也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整个儿饭局的中心。

酒局中段,在我的期盼和预料中,高纯纯来了。穿着她那天衣无缝的五石榴中校服,背着她那物华天宝的书包盈盈步入这人杰地灵的饭馆儿,当然,还带着她那天仙般不可方物的纯洁笑容。她进门后坐在宋儿的旁边,像是无意地望了我一眼,礼貌地冲我一点头,就立即转过了头去。而我,则一直没有用正眼看她。从她进门后我就一直和二傻他们边吃边闹大声喧哗,故意装出对她毫不在意的样子。对此,李甜显然非常满意,她一见高纯纯进来后就挽住了我的胳膊,不时做出和我亲昵的动作。后来宋儿带高纯纯过来给我敬了个酒,又说了谢谢什么的,我也一副无所谓、满不在乎的神情。高纯纯不喝酒,她敬酒时喝的是雪碧。侯亮眯着他的小眼睛在边儿上起着哄:“人家喝的可是白的!”我听完后二话不说将手里满溢的那杯啤酒咣地拍到桌上,抄起桌上不知道是谁的多半杯白酒,一饮而尽。这举动令大家都很意外,席上静了几秒,就被他们起哄的声音淹没。

接下来我有些高了,每次都这样,我只要白的和啤的混着喝就肯定高。我记得又过了一阵儿崔凯他们也来了,当时已经是宴会的最高潮了,喧哗的声音几乎快把饭馆儿的房顶给掀了。我头晕目眩,在一丝令人舒服的兴奋感中,我看着宋儿拉着高纯纯的手不时招呼穿着三种校服的人,张三金仍然在和农王侯亮在八神有没有“无限连”也就是“鬼步”这事儿上较劲,孙二羊和猩王薛辉他们正不停地讲黄笑话,什么“伟人系列”和“老和尚小和尚”系列,于是我大笑个不停。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抑制兴奋,甚至他们的笑话还没抖包袱呢我就已经狂笑起来了。李甜问了我好几遍:“你没事儿吧?”我都大笑着答道:“我没事儿!”

朦胧间,我最终还是难以抑制地盯住了高纯纯。她可真好看,那侧脸的轮廓,从额头经过鼻梁再到下巴的剪影曲线怎么看怎么舒坦。她跟宋儿在一起真般配啊!他妈的!操,是喝多了以后的错觉吗?为什么我恍恍惚惚地觉得高纯纯关切地看了我好几次?而每每当我察觉到她的目光时,我都会立即收住神经质的笑容,扭过头去不看她。

再后来我记得宋儿走到我身边搂着我的肩膀问我是不是高了,我矢口否认。我记得他向我走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饭馆儿的玻璃像被人泼上了黑油漆。

那是我那天记住的最后一个情景。

10

我那天喝大了,丢了我一切能丢的东西,呼机、家钥匙、校服上衣、意识、控制力,还有我拼命想记住的高纯纯的样子。事实上,我连我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据孙二羊说,是他和张三金把我回了家。他声称我当时沉得像死人一样,不时高呼“我没醉”并放声大笑。我在甘家口儿街道上震喉高歌,《社会主义好》《铁道游击队》等红色歌曲的副歌部分被我深情演绎后回荡在甘家口儿的夜空中。孙二羊说最要命的是我数次“口吐莲花”,呕出形状清晰可辨的肉串、肉筋、板筋和腰子,用张三金的话来说,全甘家口儿的扫街环卫工都知道我那顿饭吃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是甘家口儿不良少年界的太平盛世。现在回忆起来,我都还觉得那段日子甘家口儿的街头秩序好得令人难以置信。街面儿上最大的两股势力湿中与棍儿中和平共处,所有不良少年们都开始以甘家口儿为单位抱团儿,而不再是以自己的学校为单位抱团儿了。这令甘家口儿的名头立即庞大扩张起来,成为整个儿北京城都不敢小觑的势力。当时只要你说你是棍儿中或是湿中的,在痞子界绝对抬得起头。有来犯葛的人往往会遇到棍儿中、湿中两拨儿人的联合攻击,其结果是被打得抱头鼠窜在甘家口儿消失。

给甘家口儿带来这一派朗朗乾坤清平安乐景象的功劳,其实应该记在宋儿的头上。

这点,也是我很久之后才想明白的。因为,对于那个阶段的我们,也就是对于青春期少年来说,宋儿所具有的那些特质——判断力和意志力、决心与把握,还有超出同龄人的宽容胸怀,都无法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无比推崇的是愚勇,请注意,是愚勇。我们对勇敢的理解非常片面,就是打架,单滚或者码群架,谁手黑谁认识人多谁就是最有面儿的。我们当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愚昧,相反,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哥们儿、一个仗义的兄弟必须拥有的无上品德。也就是说,我们当时甚至都没有能意识到宋儿除了能打和我们还有什么不同。我们不知道是他的大局观结束了甘家口儿早已习以为常的混乱局面,终止了棍儿中和湿中源远流长的恩怨,缔结了棍儿中与湿中的同盟。

宋儿优秀的领导能力,是一个成熟的人才能承认的。那时不能让别人的眼神与我相对超过一秒的我,只是个躁动的愣头青,察觉不到任何人身上的优点。

理所当然的,我和宋儿成了哥们儿,人们眼中特别好的那种哥们儿。我们开始形影不离约起来找乐子。他带着他的薛侯二傻,我和孙张二人结伴,一帮人混迹于甘家口儿的游戏厅、台球厅或者迪厅等不良少年们应该去的地方。说实话,刚开始和宋儿接触时我觉得我理应讨厌反感他,我曾经想给他挑出点儿毛病,以证明我之前看丫带着高纯纯不顺眼,想抽他是正确的。可事实上,和宋儿在一起让人如沐春风。甚至可以说,随着接触的加深,他似乎超越了孙二羊和张三金在我心中的位置。如果说长得帅只能吸引女性,那人格魅力就是男女通吃了。宋儿就是这两点都具备的人,他不光长得精神,而且人很仗义、豪爽、大方、言谈风趣。是哥们儿的事儿你都不用说话他就挺身而出两肋插刀,是他自己的事儿他就心胸开阔不记仇。到后来我甚至不能肯定自己到底是真的把他当好哥们儿了,还是只是想利用他接近高纯纯。

说到了高纯纯。

对,我仍然对她难以自拔。不管我和宋儿是兄弟还是对头,我都对她情有独钟。而且我无比肯定地认为那种令我夜不能寐的感觉是爱,不是喜欢。客观地说,我和宋儿的接触确实是有想和高纯纯走得更近的目的存在,这导致现在我和宋儿真的成了哥们儿反倒加深了我心中的矛盾。我无法说服自己高纯纯跟宋儿在一块儿不合适,而高纯纯在我脑海中的样子却又挥之不去。

事实上,通过宋儿,我也确实和高纯纯更熟识了。高纯纯并不是每天都见宋儿,但有时候她会过来找他,加入我们的队伍一起在甘家口儿的街道上漫步。那些时候,她总是像棵柳树一样安静,就连她的头发也像柳枝一样随风轻摆。再后来我和宋儿走得很近了,有几个周末,宋儿约上高纯纯叫上我和李甜一起去逛公园。我们去了动物园,去了陶然亭,还去过玉渊潭。我们四个人看上去像是从一出生就相识的好友,宋儿言谈得体,李甜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像个捧哏的附和,高纯纯在一边很认真地听,然后笑得春花绽放。而我,也会巨开心地笑出来。

是啊,现在想来,我居然笑得恁么开心。仿佛只要高纯纯一出现,我内心所有的纠葛与苦闷就烟消云散了。但我也有反常的行为,记得去动物园那天,在动物园门口儿集合时,我和高纯纯先到了,宋儿和李甜都还没来。在那段理应被称为千载难逢的二人单独相处的短暂时间里,我一直板着个脸不说不笑,只是抽烟和捋自己的大中分头,装成有一无二、不咸不淡地与她打招呼,故作稀松平常、非冷非热地跟她点头致意,摆出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对于我来说最残忍的是高纯纯和宋儿亲昵的镜头。和我老是肆无忌惮地在众人面前跟李甜打啵儿截然不同,我只见过他们拉手,接吻和挽胳膊什么这样儿的事儿都没见着过,但这已足够令我嫉妒到窒息了。老实说,看着他们手拉手,想象着他们二人花前月下,我也曾心生怨毒。更可怕的是,有时我心中也会恻恻觉得自己不如宋儿,隐隐感到高纯纯跟他在一起很般配,好在,每每甫动此念我就立即强抑住思绪,自欺欺人。

令人难以置信,在这种畸形的关系中,我们其乐融融。高纯纯拉着宋儿的手,李甜挽着我的胳膊。操,天晓得我是怎么扛过来的。如果我当时就会弹吉他的话,我估计我早就写出中国第一首《Layla》了。就像Eric Clapton(埃里克·帕特里克·克莱普顿)爱上了George Harrison(乔治·哈里森)的妻子Patti Harrison(贝蒂·哈里森)一样,我爱上的是我好哥们儿的媳妇儿——高纯纯。高纯纯,你已经“got me on my knees”了。你是真的注意不到我故作冷漠外表下的渴望吗?你就不能“ease my worried mind”吗?

让大家见笑了,十七岁,我终于体会到了爱情。我非常肯定这是爱情,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爱情。在这之前我对女孩都是“喜欢”,不是“爱”。我说过无数次“我喜欢你”,却还从未说过“我爱你”。

与此同时,我也明白了爱情对于男人的意义。在一九九七年冬季的某一天,我把李甜带回了家,并向她求欢。

11

那天挺冷的,我家没人,我把李甜带回家后先是和她一起坐在床上听了会儿音乐,很快暖气管子的热气就温暖了我的身体躁动了我的心。接着我发现眼前的李甜突然闪现出耀人的光芒,而我最爱的高纯纯消失了。我将李甜扑倒在床上,一通胡吻乱摸后我感觉到血液在沸腾脏腑在饥渴,一股熊熊火焰在我心中猖獗。当我把手伸向她牛仔裤上的皮带时,李甜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

“不行,大火,你别这样儿。”李甜目光坚毅如小人儿书中的烈士。

我并不答话,继续去解她的皮带。

“不行!”李甜奋力地挣扎着。

面对反抗,我并不气馁,但很快我发现那皮带在她手抓脚踹之下有如水手扣。没多会儿我就累了,一头大汗。李甜的皮带固若金汤,但上衣的阵地并没有裤子那般坚固,她的抵抗也没有恁么顽强。很快,李甜的上衣都被我脱光了,被翻开的胸罩像童年时漏了气的地球仪,气球躺在她肚子上,两个小乳房像从碗中掉出来的两块年糕一样乱晃。我再次将手伸向那条皮带,可李甜又立即如同打了鳖血一样亢奋地抵抗起来。

我们不停地进行车轱辘般的折腾,亲嘴摸胸,解皮带遭到抵抗未果,再亲嘴摸胸,再扒裤子遭到抵抗未果。就这样折腾了得有半个多小时,到最后,我们俩突然四目相对,都笑了。她笑得很甜蜜,我笑得很苦涩。她一定觉得很有趣,但我觉得很傻B。

后来李甜就光着上身和我一起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听齐秦的精选专辑,李甜紧紧搂着我,小乳房软绵绵地贴着我的胳膊。

“我更喜欢这样儿的感觉。”她头靠在我肩上,声音温柔。

我没说话。

“我觉得咱们刚才那样儿不对。”李甜说。

“嗯。”我没好气儿地敷衍道。

“你这儿有王菲的盘吗?我特喜欢王菲,咱们听她的吧。”李甜说。

“你是不是特讨厌我啊?”我说。

“没有啊……”李甜一脸委屈。

我没说话,都无语了,房间里全是齐秦的歌声。

“‘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我同桌儿老说这句话,原来是这歌儿里的。”李甜听得津津有味,自言自语道。

我没搭理她。

“你怎么了?”李甜问我。

“没怎么,你不是烦我吗?那就别理我。”我说完,甩开她的胳膊转过身去。

李甜慌了,赶紧扳过我的肩膀扎进我怀里搂着我哭了,她说她一点儿都不讨厌我,而且她特别喜欢我。她认真地对我说那件事情要结婚以后才可以做,接着还说了很多跟结婚有关的事儿,什么多大才能领证儿、她妈肯定会喜欢我、我妈会不会喜欢她、想要男孩还是女孩、结婚想让什么车当车队等一系列。我耐心听了一阵儿后又去解她的皮带,然后又被她把手推开了。

又这么抱着躺了一会儿,我们起床整理衣服,这过程中我一直没怎么给李甜好脸,而她也知趣地说要回家先走了。在关门的时候她站在门外用一副悲伤的表情看着我,我突然察觉到她在试图营造出一种凄凉的气氛,便硬生生地关上了门。后来在晚上她呼了我一个,留言是“520”,这三个数儿在当时很流行,意思是“我爱你”。

我没有回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