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阿拉伯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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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蒙昧时期诗歌的产生和形成(494—534)

抒情诗人穆海希勒(?—531)

根据某些传说,穆海希勒原名叫阿迪·本·拉比尔·泰格里比,是国王诗人乌姆鲁勒·盖斯的舅舅。他被叫做“穆海希勒”,可能是由于他的诗歌细腻,也可能是由于他的诗歌流畅,有时简直就是白话。同时,由于他常和女人厮混在一起,所以又被叫做多情郎。

穆海希勒的生平与伯苏斯战争有关。虽然这次战争是历史上的真实事件,但是它已成了阿拉伯人的著名传说。穆海希勒整日游乐纵酒。他有个兄弟叫瓦依勒,外号叫库赖布,生于公元440年,掌握巴克尔和泰格里卜两个部落的兵权,这使他十分骄傲,目空一切,对部族人专横暴戾。他驻守在赛哈卜要塞,没有起到保护它的作用,如果他坐在那里,就不允许任何人在他面前走过,也不允许任何一峰骆驼或者任何人赶着骆驼经过,以此来显示他的尊严和傲气。库赖布娶了巴克尔部落西班部族的穆拉之女加丽莱为妻。穆拉共有十个子女,最小的名叫吉萨斯。吉萨斯有个姨妈叫伯苏斯,是泰米姆部落蒙基兹之女。她来到外甥吉萨斯处做客,与穆拉的子女们为邻。她有一头名叫塞拉布的母驼和一头断了奶的小驼。有一次,库赖布气愤地从妻子那里走出来,因为她在他面前夸奖她的两个兄弟吉萨斯和海玛姆。库赖布看到小骆驼,就拉弓搭箭将它射死,并命令随从用箭射那头母驼。母驼嗥叫着逃回伯苏斯的院子里跪倒在地上。伯苏斯看到这种情景大声喊道:“奇耻大辱啊!”吉萨斯安抚她说:“你别作声,我可以给你一峰比这峰更大的骆驼补偿你。”她不同意,就是补给她十峰骆驼,她也不干。吉萨斯又对她说。“你别声张,别大惊小怪。我将杀死一头比它更大的公骆驼,就是杀死埃拉勒。”埃拉勒是库赖布的一头壮公驼。吉萨斯用它来暗示库赖布本人。吉萨斯追寻库赖布,在纳季德地区的一条小溪旁发现了他,用长矛将他刺死。穆海希勒要求为其兄弟报仇。就这样在巴克尔和泰格里卜两个部落间爆发了一场一直延续了四十年的战争。其间发生了几次著名的战日,有尼赫因日,在这次战斗中,泰格里卜部落首领是穆海希勒,西班部落首领是穆拉之子哈里斯。战争结果是泰格里卜部落胜利了;惹那以布日,这次战斗还是泰格里卜部落胜利了,吉萨斯的哥哥舍拉西勒被杀;瓦里达特日,这次战斗又是泰格里卜部落胜利了;欧耐扎日,双方不分胜负;古绥巴特日,泰格里卜部落取得了胜利,吉萨斯的哥哥海玛姆被杀。穆海希勒走过死者身旁,说道:“以真主起誓,在库赖布被杀后还没有一个死者对我来说像你那么宝贵”;最后的一次战斗是台赫拉格里迈姆日,巴克尔部落胜利了。

泰格里卜人对战争感到厌倦,就和巴克尔人讲和,穆海希勒当即离去。泰格里卜人回到了自己的家园。随后穆海希勒又返回来,重新点起战火,派人杀死了吉萨斯。穆海希勒被俘,大约在公元531年死于囚禁之中。据说是阿慕尔·本·杏德之父希拉国王蒙泽尔在穆海希勒死后使两个部落和好的。

除了像《诗歌集成》《文学宝库》和《激情诗集》这样的文学名著中保存了一些穆海希勒的诗歌外,他没有一部完整的诗集流传至今。路易斯·舍胡神父将这些诗歌收入他的《基督教诗人》一书中,于1890年出版。穆海希勒的诗中有很多伪造的诗,尤其是当他成了有名的“多情郎”故事中的主角以后。

他的诗歌大部分是悼念他兄弟库赖布的,也有描述伯苏斯战争中的战斗情况和对敌人进行威吓方面的内容。

穆海希勒的诗歌像一汪热泪,充满了慨叹恬适纤细的感情,交织着威胁恫吓的情调。因此他的诗具有过着奢靡玩乐生活的女性的柔弱和高贵尊严的大丈夫的英雄气概这样两个明显的特点。

如果我们读一读他在风格、表达和音律方面洋溢着强烈感情的全部诗歌,就可以看到这种女性的柔弱的特点。

诗人的创作风格是发自内心深处的、纯真的、不受拘束、不受限制的自然风格。哭的时候,满腔热泪,哀痛欲绝。他塑造的形象只是尊贵的死者,找不到一个雷同的或者另一个形象。他始终描绘这样的形象,尽情地为它呼喊,为它号哭,凭着感情,老是重复着同样的诗句,没有深刻的内容和细腻的表达。

诗歌表达的感情,简单朴实,这种感情直接发自内心,而没有经过头脑进行修饰加工,表达和感情水乳交融。诗句的重复是他诗歌的一个特点,也是诗人悲痛感情的反映。因而他的诗歌情调忧伤:

同样,我们通过穆海希勒诗句中表现出来的愤慨的感情,可以看到大丈夫英雄气概的特点。他的创作风格虽然表现出了激昂的感情,但是也没有脱离柔情,诗中没有铿锵的语言和鼓动号召性的诗句。诗中威胁、恐吓软弱无力,反复地叙述对死者的悼念、要求复仇、攻击敌人的诗句。他在诗歌表达方面有时倒是充满了力量,但是这种力量也不是贯穿诗歌的始终,而是慢慢减弱、消失。诗歌的音律仍然很柔和,与诗人的英雄举动不和谐。总的来说,他不善于选择与愤怒相和谐的诗律和韵脚。他的诗歌松散柔和,据说在他威胁敌人时是这样说的: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穆海希勒是个抒情诗人。诗人的感情在奢靡玩乐的生活中得到了滋润,因痛苦而引发,用柔和的语言表达出来。

流浪诗人尚法拉(?—510)

萨比特·本·奧斯·艾兹迪,绰号尚法拉。历史学家们搞不清他出生的年代和地点。对他的成长也说法不一。有的说他本来和他的部族生活在一起,但族人都厌恶他,于是他就忿忿出走。

尚法拉是一个著名的阿拉伯飞毛腿。到处流浪。有时他独自一人,有时又带着他的飞毛腿伙伴到处出击、侵扰、打劫。使得妇女和儿童异常恐慌,男人们也惊惧不安。要是人们骑马追赶他,他就逃到山上或躲进峡谷里。传说他发誓要杀死一百个赛拉曼部落的人。当他杀死了九十九个人的时候,人们对他施用计谋,引他上钩,一个叫乌色德的飞毛腿抓住了他,把他杀死。另一个飞毛腿走过他的尸体,踢他的头骨,骨片刺进了那人的脚而致死。这样,一百个被杀者的数目就补齐了。

尚法拉创作了许多零散的关于自豪和激情方面的诗,诗中描述他的打劫和勇敢行为。其中最著名的一首诗叫《阿拉伯拉米亚》,这首诗由“长韵律”写成,共六十八行。扎姆赫什里(1075—1144)对这首长诗的解释是很著名的,他写的《阿拉伯拉米亚之精解》一书已被译成法文、德文和英文。

部族人都厌恶尚法拉,使他受到侮辱,他高傲的自尊心驱使他离开亲人,四处流浪,被迫与野兽为伍。上面提到他创作的这首长诗就是谴责他的族人们的,显示了独自流浪沙漠、与群兽为伍的自豪;描述了自己的忍耐力和流浪生活中的所见所闻以及飞毛腿的功绩和英雄行为。

尚法拉是荒原之子,群兽之友,是一个有自尊心,有感情的男子汉。他的个性完全表现在他的诗歌里了,当部族人虐待他时,他不甘屈辱,毅然地离开他们,因为对于高贵者来说,大地永远是广阔的:

他宁愿栖身荒原与群兽为伍,因为野兽比族人更亲近、更能保守秘密,也不会抛弃有过失的人。他把野兽看得比人高贵,而自己比野兽更高贵。他席地而卧,除了一颗勇敢的心,加上利剑和长弓外,他什么也不需要:

他不是软弱无能者。他能够忍饥挨饿,宁肯吞食泥土而不愿受人恩惠和施舍,因为他生性爱好自由,不甘受辱:

他不贪求财富。他时而贫穷,时而富有。他用远大的志向去获得富足。但他不因贫穷而忧愁,也不因富有而自得。他像一条冬眠的蛇忍受着一切,他最鄙视的是恶意诽谤和中伤。

他粗犷的外衣包裹着细腻的感情,尽管万千愁绪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但他胸怀坦荡,没有半点慨叹和呻吟。

这首诗具有真正的文学价值。它是奢靡、纯粹原始时期诗歌的一个缩影。在内容和诗句中反映出阿拉伯人的高傲心灵、贝督因生活的简朴。蒙昧时期的文学的现实主义主要是指细腻的直觉描绘和对各种令人奇异的景物的描写。诗中语句生僻粗犷,极为怪异。

尚法拉是一个激越的贝督因抒情诗人,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大自然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