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阿拉伯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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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特殊诗歌艺术

拉吉兹诗

拉吉兹诗是按拉吉兹诗律写成的诗,它的完整诗律是“穆斯泰福伊伦”,重复六次,但在写作时,往往去掉一半或三分之二。诗人们在写作拉吉兹诗时,不论长短,整个诗歌每行诗上半句和下半句韵脚都相同。

传诗人们认为拉吉兹先于诗歌产生;他们中有的人还认为早先全部诗歌都是拉吉兹体,只是穆海希勒和乌姆鲁勒·盖斯两个人才开了改革的先河,创作出了诗歌。拉吉兹曾是一种民间艺术,阿拉伯人在发生争论、战斗、丧事,或在井边浇灌时吟咏它,往往只有一行、两行或数行。它只是在伍麦叶时期才取得与诗歌同等的地位。诗人们把它增长,运用到各种诗歌艺术中去。艾布·欧贝达在《阿姆达》一书中说:

“早先诗人吟作两行、三行或数行拉吉兹诗……后来阿扎兹——他是第一个把它增长并艺术化的人——在其中描写爱情、提到废址,并要行人止步悼念,描述废址中的遗物,悲惋青春、还描绘骆驼,就像诗人们在诗歌中所做的那样。他在写拉吉兹者中的地位,犹如乌姆鲁勒·盖斯等诗人。”

由于拉吉兹是一种特殊艺术,在结构和声律方面具有特殊形式,因此它具有一些特点。艾哈迈德·萨依布将其概述如下:

“冷僻词义在拉吉兹中普遍存在,在伍麦叶时代更是如此,因为全诗每行上下句都用同一韵脚,必然造成相同韵脚字母词汇的堆砌,因而不可能全是常用词;此外,拉吉兹还多描写旷野生活,这是造成词汇怪异的另一因素,因为对旷野熟悉的只是它的居住者,而不是城市居民。

这种怪异不仅在于內容,而且涉及词汇及其派生词,其中有大量词根、复数、派生形容词及不常用的发生奇异词变的动词,可以看出完全是为了诗律和韵脚而使用的。

由于诗律短促,要求表达简练,拉吉兹诗人可能不得不采用一些现成警句——正是它构成了这门艺术的基础,以使表达完成于两行诗中。为保持诗律,还大量使用多余的插句,一个完整的表达,往往被分解得支离破碎。

在这里,韵脚有如下特点:作为韵脚的词汇在词形和词义上的怪异、音律的统一性、及多‘穆斯泰福伊伦’这一轻快律调所允许采用的各种表达形式。

拉吉兹在开场白、艺术的多样化及长短方面,服从于诗歌巨匠们所依循的诗歌原则,但它在自己的创作能手那里,却别具细致、深刻的特点,尤其在描写、矜夸和叙述方面。

拉吉兹有时明显地表现出美的价值,特别在爱情、矜夸、描写方面,因为这些方面都是纯粹的抒情艺术,与拉吉兹诗律的重复、简练、诗人气息的长短……都很适应。”

这个时代的拉吉兹诗人很多,但著名的是阿扎兹、其子鲁厄拜,艾布·米尔戛勒·扎福亚特、艾布·努黑莱·霍玛尼。

阿扎兹和鲁厄拜使拉吉兹表现了所有诗歌主题:从描写、爱情到赞颂、讽刺、矜夸。但有一些拉吉兹诗人首先追求的却是为语言服务,因此得到语言学家的赞赏,但没有得到哈里发和一般人的赞赏,也为真正的诗歌艺术所不取。

拉阿维亚特

拉阿维亚特是专指为放牧人、牧群和他们活动其间的贝督因沙漠环境而作的诗。这种诗是旷野生活广泛而真实的写照。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门艺术的诗人抛开了赞颂、爱情等诗歌的一般主题,而是说他们不只是局限在表达赞颂、爱情等主题的旷野诗和自然诗上,他们为旷野的自然环境、牧人和他们的牧群提供了广阔的表现领域。

以这门艺术著名的有两位大诗人,他们是拉伊和朱·龙迈。

拉伊:他的名字是欧贝德·本·侯绥,姆德里人,曾在巴士拉旷野为人放牧驼群。他与法拉兹达格和哲利尔同时。他推崇法拉兹达格,遭到哲利尔的尖刻攻击。他诗中有一个特殊的内容,即描写骆驼、描绘他们在牧场的生活,以至古人说他“独自在旷野中闯荡”,即他不仿效任何诗人。

在拉伊之前和与他同时的诗人,也描写过骆驼的行走,把它喻为野兽,但他增加了对牧人生活的描写和把骆驼拟人化。他描写成群结队的骆驼与歌唱着吆喝它们的牧人一道前进,并到达水草地,还描写行进中的细节。他还描述了许多贝督因人的习俗传统,如好客、宰杀骆驼、勇敢等。

朱·龙迈(696—735):他的名字是艾布·哈里斯·厄良·阿戴威,姆德里人。曾热恋过梅娅·曼格利叶,并因此出名。他有一部诗集,大部分是按蒙昧时期诗人的方式赞美少女、悲悼遗址。他早期曾写拉吉兹诗,后来放弃了。他与旷野生活息息相关,表现比较突出的方面是语言知识、歌颂爱情和描写自然,同时他也未忽略写颂诗和同权贵的接触,但他的颂诗和讽刺诗都很一般。他的成就仅仅表现在使学者赞赏的语言和一般人能够欣赏的贝督因诗两个方面。

朱·龙迈使古代自然诗得到复活,在诗中表现了各种自然图像就像在他之前阿拉伯文学所表现的那样。但他并非不分好坏,原封不动地将古代自然诗复活,而是择取其中最美的,以明显的激情和钟爱,得心应手地将其化进自己的诗作。他突出了活的贝督因自然界中的人性内容。他描写动物,使它具有思想、欲念、个性,他把沙漠、沙漠之夜描绘成威严可怖的实体。他并非在所有方面都有创新,他只不过是个撷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