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同步辅导与强化训练1000题
18998400000076

第76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24)

10.【答案】C

【解析】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运输方式代码为0、1、7、8、W、X、Y、Z、H时,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应为中国。本题中的货物是从保税仓库提取,运至境内目的地,用于生产内销成品,因此C项正确。

11.【答案】C

【解析】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装货港“栏应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因此C项正确。

12.【答案】B

【解析】境内目的地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消费、使用地区或最终运抵的地点。本题中,境内最终的目的地是”湖南长沙家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海关注册编码4301962104)“,因此B项正确。

13.【答案】A

【解析】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代码1。因此A项正确。

14.【答案】C

【解析】根据发票中的”BALES 600“可知,C项正确。

15.【答案】C

【解析】填报纸质报关单时,”随附单据“栏应填报监管证件的代码及编号,格式为:监管证件的代码+”:“+监管证件编号。本题中,华联公司申报时向海关提交编号为B43020080505007的”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监管证件代码:e),因此C项正确。

16.【答案】A

【解析】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以正常方式成交的进口货物,”用途“栏应填外贸自营内销,因此A项正确。

17.【答案】D

【解析】”数量及计量单位“栏分三行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在本栏目第一行。凡列明海关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必须填报第一及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填报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以成交计量单位申报的,必须填报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转换后的数量,同时还需将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第三行。如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发票和装箱单中显示”NET 99,937.00KGS“,该批货物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因此第一行应填99937.00千克。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发票和装箱单中还显示”PRICE:USD 0.7657PER LB“,即每磅0.7657美元,而总价为USD 168,701.60,据此可以算出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为220323.37磅,填在第三行。因此D项正确。

18.【答案】A

【解析】原进口货物报关单中显示,本题中货物的原产地为印度。因此A项正确。

19.【答案】B

【解析】根据发票和装箱单中的”PRICE:USD 0.7657PER LB“可知,B项正确。

20.【答案】A

【解析】本题中货物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应对进出口货物依照法定税率计征各类税、费,因此”征免“栏应填照章征税。A项正确。

六、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

(一)【答案】

(B):应为Z4812A14091

(G):应为3105943347

(N):应为0,没有集装箱此处填0

(R):编号应为商品编码

(T):应为全免

(二)

(B):运输方式栏不应填报江海运输。按照现行规定,水路运输同江海运输统称为水路运输。

(G):结汇方式栏不应填”电汇“,而应填报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K):件数栏不应填写2600。从装箱单可知,该服装外包装共260箱,因此本栏应填写260。

(O):“集装箱号”栏填报不正确,应为:“集装箱号”+“/”+“规格”+“/”+“自重”。

(P):“项号”栏填报不正确。发票显示,该批男、女羽绒短上衣分别列于手册的第2、3项。根据报关单填写规范,报送单项号应分两行填报,第一行填写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填写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序号。因此,男羽绒短上衣的项号应为:第一行“01”,第二行“02”;女羽绒短上衣的项号应为:第一行“02”,第二行“03”。

(Q):“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填报不正确。本栏应分别填写男羽绒短上衣、女羽绒短上衣。

(R):“数量及单位”栏填报不正确。出口货物为男女羽绒短上衣,应分别填报。

(S):“总价”栏填报不正确。由于出口货物为男女羽绒短上衣,应分别填报男羽绒短上衣的总价和女羽绒短上衣的总价。

(三)【答案】

(C):经营单位栏的填报格式不规范,经营单位中文名称与编码应连续填写,不应加括号。

(I):运抵国(地区)不应填报中国。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INVOICE显示,目的地为HONGKONG,因此应填报中国香港。

(Q):数量及单位填写格式不正确,成交计量单位应填报在第三行。

(R):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应填报欧洲,应填写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

(S):单价不应是1.06。本题中共有四种不同型号的商品,每种商品的单价也不一样,但都没有1.06的单价。

(T):征免不应填报照章,应为“照章征税”。

(四)【答案】

(A):经营单位栏填报不规范。

(B):运输方式栏不应填报江海运输。按照现行规定,水路运输同江海运输统称为水路运输。

(G):起运国(地区)不应填写美国。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该批货物从发票到装箱单都注明出口商MEIHOKU CO.,LTD.,JAPAN,因此起运国应为日本。

(H):装货港不应填写纽约。装货港指的是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货物是SHIPPED FROM NEW YORK VIA YOKOHAMA,因此,装运港应该是YOKOHAMA(横滨)。

(J):运费填应为空。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根据INVOICE可知成交方式为“C AND F CHINA PORT”,表明成交价格中已含有运费,故该栏毋需填写。

(O):随附单据栏填写不正确。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必备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写。

(P):用途栏不应填写“内销”。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按照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或代码,用途表中没有“内销”这种方式。

(五)【答案】F H L Q P R

(六)【答案】

(A):进口口岸不应填写大连,而应填写货物实际进(出)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E):贸易方式不应填写进料加工。根据INVOICE可知对口手册C09032400213,其中“C”表示进料加工,因此应填写进料对口。

(F):征免性质不应填写进料对口,应填写进料加工。

(K):运费不应填写110/172500/3。日元代码为“116”,港元代码为“110”,因此本题应填写:116/172500/3。

(N):包装种类不应填写纸箱。本栏目应按照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填写。本题中的包装是20CARTONS IN 1PALLET,包装并非纸箱,而是托盘。

(七)【答案】

(B):进口日期栏填报不规范,按照现行规定应为“20030812”。

(C):运输方式栏不应填报“江海运输”,而应填报“航空运输”。该货物的资料中发票和装箱单上显示为航空运输,总运单号为MAWB.NO.999-75939662;分运单号为HAWB NO.NEC-45437700。

(J):件数栏不应填报2。此题为一套发票箱单,由于贸易方式不同,分报两票,由发票附件可知,此货物实际件数为1纸箱。

(L):毛重栏不应填报2kg而是1kg,2kg为总毛重,而第一项商品的毛重不足1kg,按照报关单填写规范的要求不足1kg填1kg。见发票随附单据第一项NET WEIGHT。

(N):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不规范。

(T):征免栏填制错误。不是折半而是全免。

(八)【答案】

(B):运输方式栏不应填报江海运输。按照现行规定,水路运输同江海运输统称为水路运输。

(G):征免性质栏不应填报一般征税,应填“中外合资”。

(H):结汇方式栏不应填报汇票,由发票可知应为D/D,所以应填写为票汇。

(O):运费栏不应为空。出口货物以CNF成交时应填报运费。

(Q):包装种类栏不应填打。“包装种类”应填写实际的外包装种类,由发票、箱单可知,应为纸箱。

(T):总价栏不应填报925080.00。对应单价148日元的商品总价是781440.00日元,而不是925080.00日元;925080.00日元应为所有货物的总价。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应按不同的单价、总价分别填报。

(九)【答案】C G I M T

(十)【答案】

(A):进口口岸栏中不应填报大连海关0900。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应按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进口口岸栏。当《关区代码表》中只有直属海关关别及代码时,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及代码,当有隶属海关关别及代码时,则应填报隶属海关名称及代码。本题中的进口货物是空运到大连,按要求应填“大连机场0902”。

(E):收货单位栏不应只填2102245678。有海关注册编码或加工企业编码的收、发货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收货单位”栏和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发货单位”栏必须填报其中文名称及编码;没有编码的,填报其中文名称。所以该栏应填报“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2102245678”。

(F):征免性质栏应填报“进料加工”或“503”。因该批货物是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09033401543号手册登记进口第一项料件垫圈,其贸易性质为进料加工,代码为0615,而征免性质“进料加工”代码为503。

(G):起运国(地区)栏中应填报“台澎金马关税区”或“143”,该批货物从台北经香港转运至大连,有关单证表明货物在香港发生了中转。但货物即使发生中转但在中转地未发生交易行为,起运国(地区)不变。

(H):装货港栏中不应填报“中国香港”。因为货物在香港发生了中转,所以装货港应为中转港香港,但应按要求填报“香港”,不能填报“中国香港”。

(Q):数量及单位栏中不应填报7400000个,应按成交计量单位填报为7400千个。

(R):原产国(地区)栏中应填报“台澎金马关税区”或“143”。因根据发票可知,该批货物原产地为台湾。

(十一)【答案】

(E):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当是直接运抵货物时,则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为运抵国(地区);当是中转货物时,若在中转地未发生任何买卖关系,则运抵国(地区)不变,若在中转地发生买卖关系,则运抵国(地区)为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地区)。本题发票显示南京某公司给新加坡某公司出具的发票,该批货物的发票、装箱单均显示“From SHANGHAI to CHITTAGONG with transhipment via SINGAPORE”,这就说明该批货物在新加坡中转并发生了商业交易,故该栏应填报“新加坡”。

(H):成交方式栏应填报CFR,该成交方式可以从发票中显示出来。

(M):包装种类栏应填报“纸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