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边缘、族群与国家:清末西北回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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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起义回民的生存与斗争(2)

清军规复西北,谣言仍然层出不穷,持续发挥着影响。在汉民方面,“受害已深,必欲将回民尽绝根株,以逞私忿。”为此,一旦起义回民与官方达成抚议,则“纷腾谣诼,怨讟繁滋。”在回民而言,“即回民甘心反正者,往往误闻蜚语,各挟猜疑,畏缩趦趄,首鼠不定。”⑤这是起义回民屡屡降而复起的重要原因。

总之,对回民而言,谣言、传贴是把他们组织起来的有效宣传方式。尽管这种宣传多数时候传递的只是一种虚假信息,但还是能够迅速取得回民们的一致认可。原因即在于长期以来族群冲突和官府压制的鲜活的历史记忆,加上回民之间形成的那种不分地域的休戚与共的民族感情和宗教认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极易引发回民内部巨大张力的全面爆发。李普曼也指出,中国传统政治下粗放的行政管理、残酷而又经常不分青红皂白的国家暴力和即将进行打击的谣言,都刺激了穆斯林社会与国家的武装力量发生对抗。⑥

第二节被胁迫的起义

马恩溥《云南时势说》谓回民“居必比屋,出必成群,偶有忿争,扛帮助恶。……甚至其亲族之驯谨者,亦不得不强以相从。”①这样,回民多数人起义,少数人不愿追随的情况很难发生。虽也有后者的例子,但遭到起义的多数的迫害。在陕甘两省各州县,多数回庄起义,少数不愿追随的,后果也是一样。清史料往往记载“无如奸回肆毒,迫胁万端,良回不从,辄遭屠戮。”②“辄将安分良回一并烧杀……虐其同类。”③口述史也记载“于是回回头目下令,(临潼)八里坤回民都要参加起义,不然便以回奸论罪。八里坤四面皆汉村,他们也怕汉人洗杀,因此便全部离开,都跑到大荔西南集中起来。”④同州八里桥村,汉回杂居,有20余户人家,三分之一是回民,起义前两族人民彼此相安,有认干亲的,有拜兄弟的;起义之后,两族父老相约,既不内讧,亦不干预外事。以后先来了汉民军队,声言纠察回、汉有无滋事,拉走了几人;回民军来了,又拉走了回民若干人。⑤回民起义胁迫同族,从一个方面表明起义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绝不能用社会经济或阶级斗争等因素予以简单化的解释。

起义回民的多数裹胁同教人,实质是一种基于族教因素的群体暴力。这种暴力使一些不愿予事的回民遭受到他们被迫造反的多斯达尼⑥先前被民团洗杀的同样命运。东府回民起义后,据载,“……回匪麕聚蝟集与汉民互斗仇杀,并将安分良回村庄尽行焚烧。”“孰料奸回肆毒,戮及同类,于是良回畏惧,胁从渐多。”⑦孝义镇西北蔡李家村的回绅李经举劝阻回民不要起义,并救过汉民,结果终于被回民所杀。①凤翔府回役铁兴,因不从回众起义,被同教人“丛刃戕之。”②另据载,甘肃通渭县蔡家铺回民杨进思,“逆回逼入伙,不从,胁之以刃,骂不绝口,遂支解。其子逃入佟家堡领汉团乘间杀贼以报父仇。”③另有秦安县马家堡回民附生④马树兰,“同治元年陕回逼胁土回令从逆,树兰弃家不肯附,逃往高庄堡避之。贼探知大怒,逼令堡人逐出。缚置马上拥见其首。路经树兰先冢……盘踞冢树间不肯起,贼曳出支解之。”⑤类似于此的事件所在多有,难以一一尽述。

一些不愿起义的回民,既恐团练洗杀,又怕回军胁迫,不能容于汉,也不能容于回,官又不护,走投无路,往往选择自杀的道路。《再生记》载,临潼零口有柳姓回民,“坚不从逆,先令全家尽节,入城告变,言迄自刎,城中得以设备。”⑥同州府羌白镇青池村的回民大地主温纪泰,不愿参加起义,大荔、泾源的口述史说他终于被回众胁迫而去,后居化平,或迁居四川。⑦志书则曰“回民将叛,邀纪泰倡首,泰不从,且晓以大义。众汹汹指责之。泰退,毒死全家,己后殉之。”⑧又有大荔的道台马昭元,也不愿起义,反而奉使说降白彦虎,不成,为官府疑,遂全家自尽。⑨同州府回民“马官府”,他听说城内回民要内应起义,就向知府告密,致使城内回民被团练屠尽,只留了他一家。他后来或迁或亡,他的屋宇院落竟被官府改做多公祠。⑩渭南蓝家坡回民蓝大功,乱后以土地、银子交给长工,请为抚养二子,全家其余人自尽;?輥?輯?訛在凤翔,“闻说善良回子往往全家仰药阖门而死,无从问姓名,亦可怜人也。”①甘肃通渭县“有王喜儿者,坡儿川回民,贼胁去,未获死所,至碧玉镇服毒自尽。”②此类回民之不愿起义,或因财富积累,或因宦途有为,不愿因此一挥而空。同时也因为这种财富和权力,可以在短时期保证自存,但毕竟不能持久。而向官方顺服,在朝廷没有派员时,实际上就是向当时普遍仇视回民的地方官府和敌对的团练势力低头。且这种行为蒙受耻辱,以后难以在己方的回民社会立足。他们的悲惨命运,也是回民起义时回民个人面对国朝、族教时,其边缘化的地位愈加昭彰,以至难于抉择的结果。

但是需要注意到官方文献却一味强调被胁迫回民之死义,甚至说“蓝明泰欲反,碍于其父,遂轼之;与任老五等同杀其家眷以叛”,③以反衬“叛乱回民”之罪恶与反面,但事实上类似蓝、任等人起义时,为了免除后顾之忧,使亲人不遭侮辱,而将家里老弱妇幼事先杀死,其间实际充满了草根社会常见的被迫而不得不为的悲剧色彩。类似的事件还发生于渭南车村,“最初,众人还有意见不一致,后来烧了房屋,有的杀了妻子,于是决定造反”。④在三原,“回起事时,或焚己屋,或杀己妻、子,以示决心。”⑤同治四年三月初肃州高台县回民起义时“自杀妇女,焚烧民庄”。⑥因而对于文人记载的回民起义的胁迫现象,需要审慎地分析。

一些回民不仅被强迫起义,在兵败西退时,也被迫一同西迁。礼泉县回民即如此。起义之初,在知县闵淇的积极斡旋下,“各回堡相约无恐,回民德之。”然而元年五月十五日,终于被东来大股起义回民“迫胁”西行,“遂大书其寺曰‘闵青天’,号哭而去。”⑦三原的井村,淳化城的回民都不愿迁离故土,走时亦无不大哭。⑧甘肃清水县张家川盐官回民起义后,不时扰及徽县,“胁驱土回”,知县古一忱“慰安两教,消弥嫌衅。回族终无一从贼者。”①回民对官府的信任,与官员们个人的操守无不有关,而在同治间,这样的事例并不多见。

从史料看,回民发动起义的过程中,主战的势力是占据优势的。已有斗争经验的任武、赫明堂等更易组织队伍,最终引导回民社会全面起义。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脱离强者决定行动的规律。郑士范对于回民起义的裹胁现象感叹:“良民多懦,暴客多强,懦恨退步,强每出头,不惟回教然也。而回教自昔,以其人之寡,杂处于汉人大众之中,通迩远而联为亲戚。乘此浮言恐动,暴强即胁良懦为救死之符。”②东府回民起义两个月后,凤翔回民也在东来回民的煽动下起义,以至凤回的首领多为外地回民。如陈云冲,“河南回教中之侠者也,先率部从胜帅入关,托名招抚,实则觇衅。迨胜帅败,多帅一意主剿,遂率本部西行,与凤回合。”此外,马成功、孙毓宝等“均甘省豪家回”。③郑士范本人为回汉两族敬服,起义发生后,他所居之昭明堡后亦被外来渭南回民烧毁,本地回民虽反对,但无补于事。崔伟④所在的崔家凹回民则事先告知邻村雷家台汉民“渭南回回来了,宜速避!”⑤这表明同治年间的相当多的回民报复事件,实际都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进行的。

朝廷注意到了回民起义过程中的胁迫现象,便表明国家的立场曰:“因思汉回皆朝廷赤子,国家一视同仁,原无歧异。”同治初年,朝廷虽一意主剿,但强调“并非以凡回民即应概行诛戮也。”因此,对于“实系良回,不肯从贼,被逆回逼胁,奋身死节及阖门殉难者,”要求地方官员查明具奏,“以示大公”。⑥有了这样的政令,便使相当多的回民被裹胁的事件得以在官私书志中记载留存,更从根本上改变了不少起义回民的命运。

大量“裹胁”事件的存在,成为起义回民积极与官府清军谋求和局的重要前提;或者,“被裹胁”成了各回民集团谋求抚局、减轻“谋反”罪名的常用理由。如固原李俊堡的张保隆,据《方略》载,“系上年投诚殉难王大桂旧部,自逆首穆三杀害王大桂之后,该回目为穆三所胁不得不从”,以此为借口,当同治三年春雷正绾收复固原地区时,张保隆便主动投抚,率所部回众收复盐茶、固原两城,并交还官方,立功赎罪。①张氏此举使清军收复平、固,打开了陇东的一个缺口,从此开始逐步改变西北乱局。另据《方略》载,七年(1868)闰四月,穆图善至狄道,“牟弗谛率领男妇老幼三千余人环跪马前泣称该回目所部本无为匪之心,实因被贼逼胁。数年之间,无由自明。……归业难民亦佥称牟弗谛从前本系良回,实因被胁勉从,并非甘心为贼。”②至于灵州新教集团的领袖马化龙“被逆回马兆沅逼胁”③云云,则纯系托词。在新疆,光绪三年三月初,张曜攻克吐鲁番城,“查出哈密缠回男妇二千余名……上年为逆贼白彦虎掳去,并未随同抗拒官军”,后被官府择地安插。④当然,这类事件至少也证明,很多情况下,回民与晚清朝廷的矛盾,并未发展到完全不可收拾的地步。

总体而言,部分不愿起义的回民,他们的活动也只具有个别意义。官方对他们的纸面上的认可与事后的处理,他们自身积极寻求与官方的和局,均不能改变那段历史时期内,整体意义上西北回民社会与晚清国家对抗的事实。

第三节城镇清洗回民

西北回民起义表现出鲜明的乡野特征,但城镇却一向是各方矛盾与冲突的中心。清末遍及陕甘的各个城镇,几乎都是汉民人口占优势。汉民的领导阶层(也是汉民社会和国家机器的中介)——士绅,也往往集中于城镇。相比之下,城镇中的回民人数占劣势,他们对以城镇为中心的地方社会的影响极其有限。回民起义后,由于地方官和士绅汉民对回民整体性的戒备和猜疑,各地城镇本来就不甚发达的回民社群大多遭到了毁灭性清洗。

城镇是国家机器统治地方社会的中心枢纽,掌管城镇的官员和绅士发动对回民的清洗行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清末国家的意志和行为。由于是“清洗”,则回民凡耄耋、壮丁、黄口,无论男女,无不被杀净尽。这是回民起义深具悲剧性的一个方面。

陕西回民最集中居住的区域是同州府属地区,清代陕西回汉之争主要发生在这里,咸同时期官府大办团练,也从这里开始;回民也是最早于这里起义的,这里也是清末西北回汉冲突最严重的地区。据《平定关陇纪略》,回民起义后,“同州府城西北旧住回民不少,城内亦有回户绅民十数家,当王阁村等处回逆起事时,府城西关绅商汉民密约,夜间齐至回绅民家同时杀戮净尽;城内闻知亦即奋臂大呼,四街汉民麕集,分诣回户同时剿洗,府县阻止不听。”①这件发生于六月初的事件导致“王阁村逆回闻之,即来攻城。”②知府朱元庆短带束单衫,手提轻刀,日夜巡历,凡八昼夜,城卒未破。③但朝廷据此已认为“现在陕省回匪到处焚杀,围攻同州府城,并逼近省城滋扰,其势已成叛逆”。④

陕西省城西安是官府统治的中心,也是粮饷、官兵、政令中转的枢纽。城内回民的处境和遭遇最能反映同治时西北各地城镇歧视、压迫回民的状况;也能反映官绅团勇欲清洗回民,是如何借机发作、寻作借口的。但是西安回民的命运实在要好过其他地方。回民起义后,署甘肃提督马德昭曾将北关回民杀尽,房屋、坟茔、树木、牌楼碑碣等全部拆除。①据胜保奏称,“至于城内回民聚族而居者,不下万人,践土食毛,历有年所。或贸易营生,或充当行伍,其中良回甚多。而汉民受害,报复不分良莠,遂致城内汉回各备器械,昼夜严防,几成内变。”②文献记载,汉民无赖马应麟有意生事,“每夜饮酒大醉,坐车查街,派勇四人执刀侍卫,伊乘醉彻夜打闹,又分外挫辱回民,回民无不切齿,咸欲食其肉而寑其皮。”③汉民年少喜事者常聚人数百,欲乘间动手屠杀。

但是,西安城内回民终于未遭清洗,这与巡抚瑛棨护持有关。瑛棨左右多回民护卫,“陕抚所有标兵,其戈什哈半系回民,把持瑛棨之长短,一动一静,通知与贼。”④他本人又与回绅马百龄交好,刚好五月十七日雷暴交加,于是借口谓“天不灭回”,使回民免遭清洗。⑤另据张集馨的奏折,当时“省城回民约有两万余人,满汉兵勇仅一万余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清洗行动,回民必然奋死反抗,城内的军事力量将难以应对。这大概也是瑛棨“镇静弹压,一视同仁”的原因。⑥刘蓉抚陕时,则出文要西安回民反教,而且有将城内回民迁到南、北二山之议。城内回民未遭清洗,使西安省城、附郭一带不致遭受城外回军过度报复。多隆阿称,“至省城地方,仅于上年秋间焚扑东关一次,余均在省城附近一二十里外往来游弋。”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