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国家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从法律上开启了教师专业化的进程。《办法》规定,必须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职业道德水准,必须加强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化不断提高的制度建设。2001年5月2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28条指出,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院校的学科建设,鼓励综合性大学与其他非师范类高等学校举办教育学院或开设获得教师资格所需的课程。这一决策为我国教师教育体系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明确的定位。封闭型的“师范教育”向开放型的“教师教育”演化,意味着教师的培养培训在过程上由分割走向一体和连续;在体制上由封闭走向竞争;在教师来源渠道上由单一走向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是新世纪高等师范院校急需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适应日益变革的时代要求,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提高人才培养模式应做到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师范性与学术性相结合,通识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
本书的第一章、第六章由余万斌编写;第二章由余万斌、张丽梅共同编写;第三章由张丽梅编写;第四章由黄永忠编写;第五章由黄晓林编写。最后由余万斌、张丽梅统搞;黄永忠、仇宇审稿;李海涛校稿。本书的编写还参考了国外相关资料与专著。另外,得到了院办、宣传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