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导学与导研并重——大学教学改革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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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导师的内在改变与学生的学习者角色回归(4)

对“学习”的研究一直是心理学和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把学生作为知识灌输对象的行为主义学习理论,逐渐让位于把学生看成是信息加工主体的认知学习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认知学习理论的典型代表。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而获得,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借助学习过程中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意义建构”是整个学习活动的最终目标。所要建构的意义是指: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建构意义就是要帮助学生对当前学习内容所反映的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较深刻的理解。学习的质量是学习者建构意义能力的函数,而不是学习者重现教师思维过程能力的函数。换句话说,获得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而不取决于学习者记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基于意义建构的学习是一种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教学情境中学生的学习意味着:第一,学习是一个主动的、有明确意图的、积极的建构实践,是师生共同“在场”并通过学生的主动参与才能达成的实践。第二,学习不是由教师主动地把知识灌输给学生或简单地传递给学生,不是对知识的死记硬背式的机械训练,而是由学习者自主探究并建构知识意义的活动。它强调和关注的不是教师的“教”,而是学生的“学”的活动。第三,学生不是顺从地、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开启心智、怡养情性、裨益人生的知识与信息。因此,学习并不是简单的传授与接受、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学习过程不是简单的信息输入、存储和提取,而是新旧知识经验之间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也就是学习者与学习环境之间互动的过程。第四,知识意义的获得,是每个学习者以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新信息重新认识和编码,建构自己的理解。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因为新知识经验的进入而发生调整和改变并获得新的意义,意义的建构是他人无法替代的。概而言之,学习是学习者自主的活动,学习不是传输的过程,也不是接受的过程;学习是有意图的、积极的、自觉的、建构的实践,学习体现着意义;学习是一种有目的的探究,是独立思考与探索的过程,是对知识意义的追寻过程。要能引起学习者心理和行为的持久变化,只有而且必须通过学习者的主体自觉学习才能实现,自主建构是学习的精要之义。

由此可知,学习是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是充实与展露生命意义的活动、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学习的本意是为了人及其生活。那种把学习仅仅局限于知识的维度且把知识圈定在既定事实的框架中,使人们离开自己的生活、离开对于生活意义的探寻去索取、使用知识,或从生活中抽离出来的纯然知识化学习,是对学习意义的片面理解或对学习本意的扭曲,只能大大窄化学生的学习生活,使学生的学习陷入纯粹知识化或功利化的境地,甚至使学习世界的意义坍塌,进而使学习在“无善”的引导下为所欲为或无所作为。知识是丰富多维的、动态生成的,学习是一个多维的、丰富的过程,是一种意义生成、智慧获得、情感陶冶与道德训练的活动。[75]“在真正的学习发生的地方,你一定能真切地感受到学习者心灵成长的悸动和文明的律则。”[16]在一定意义上,学习是促成学生成长的力量。直面人的主体性,关注人自身的利益、价值、意义等的追寻,提升人的整体素质,弘扬人的生命价值,是教学无可回避的责任,是学生学习的本意所在。

二、学生的“学习者”角色的基本涵义

“学生”这个概念首先属于“教育”的范畴,是教育的特定对象。广义而言,我们(包括教师和学生)都是学习者(learner),但只有处在教学情境中的学习者被称为学生(student)[75]。

从此意义上说,“学习者”是学生的基本角色身份。学生来到学校的主要目的和首要任务是学习,在学习化社会的时代,教学情境中学生的学习也有了新的时代意义与要求,“学习者”的指称将挑战并大大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受教育者”角色。

学生身份也即学生角色。和其他社会角色一样,作为学校教育情境中的特定对象,学生角色自然拥有他们自己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处于社会人群对他们特定的行为期待中。不仅角色本身是个动态过程,就是扮演何种角色也随着环境、时间的改变而不同。作为教学情境中的特定对象,学生的特定行为主要是学习,学习的实践性内在地要求在教学活动中确立学生的“学习者”角色。“学习者”是教学情境下学生本真的自我,是我们对学生的学校教育生活所存有的理论上的界说与实践上的期待。

1.“学习者”是有着丰富内涵的“人”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唯一地隶属于人,教育内在于一个人文的世界。人是教育的起点,也是教育的最终归宿。学生是人,是具有人之为人的基本属性的生命体,而不是可以任意型塑或摆弄的器物。教学是建立在对教学活动中每个个体的作为“人”的地位的承认及对其人格、权益的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的,“以人为本”是教育的根本要求,是教学活动自始至终应予执守的道德底线。“学习者”角色的前提和基础是把学生当做“人”,承认并尊重学生之为人的需要、动机、情绪情感、人格特性。学习首先应该是人的活动,是具有人性的、学生的自主活动,而不是外在于学习者自身的知识、文化的传授和灌输。学生是处在发展中的、以学习为义务的人,学习必须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依据学生之为人的特性来进行,使学习真正成为“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学习”。学生是“学习者”,首先就意味着要承认并赋予学生之为“人”的特性或意义。

2.“学习者”有自主学习的意愿

学习意愿是一种良好的、投入的精神准备状态。有了学习意愿,就有了探究、发现的动力,就有了自觉、主动学习的可能,就能为自我导向、自我激励和自我监控的高品质学习提供可靠的内在条件。西方学者研究认为,学习过程中学生的投入,涉及行为投入、情感投入和认知投入等。认知投入是指学生学习过程中所使用的与思维层次相关联的认知策略和自我监控等,认知投入对学习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学生是否进行学习,是量的重复还是质的变化,都取决于学生所具有的不同认知投入的经验。情感投入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的情感体验,它包括积极情感(兴趣、快乐、归属感和认同感等)和消极情感(忧虑、厌倦和反叛等)。情感渗透于学校和学生活动的全部领域,它既是学生投入行动的强有力的先导动力以及转换过程和进行过程中的动力,也是学习投入的一种结果。行为投入是指学生参与学校活动的行为表现是否积极,亦即参与学习活动的强度,它包括课堂中的努力程度,也包括课外精力和时间的投入。行为投入的主要表现是努力、钻研和时间[76]。

不言而喻,学习者是具有自主学习意愿、对学习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有高度的学习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是学习的主人,而不仅仅是受教育者。建基于自主学习意愿的学习,是以学习者自身积极的学习态度、高度的学习责任心和使命感投入的主体“在场”的探究、发现、感悟和思考,绝不是主体“离场”的被动适应或接受;“学习是经由学生的自动行为而发生”,促发学习者学习的,是内在于学习者自身的内部驱动力;学习是真正的学生“自我在场”的活动,是学生主观情愿的“我要学”的自觉自为,而不是“要我学”的外在任务驱使。在某种意义上,对学习什么、怎么学习、为什么而学习等诸如此类问题的思考,完全是“学习者”的分内之事。相对于“任务”驱动式学习的纯粹“客体”或“受众”而言,自主学习意愿是学生作为“学习者”角色的关键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