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邓小平城市化理论及其在四川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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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邓小平城市化理论在四川的实践(二)(4)

2.农民向城镇集中

农民向城镇集中就是要将农民从身份上、待遇上、思想观念上、生活方式上有效转化为市民,真正实现让农民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壮有业就、困有所助、病有所医。

一是推进集中居住。双流县大力实施集中安置工程,切实规范农民安置。按照“六统一”方式,规范农民小区建设:“严禁集体土地非法入市;严格按照失地农民统建安置人数、人均安置面积,合理确定统建小区建设规模;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安置失地农民;在北部新城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统拆统建或货币方式安置;配套完善拆安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卫生、绿化、治安管理,建设新型生态社区;进一步完善安置补偿办法等配套政策,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利益。”2006年年末,双流县出台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分层次加快向城市、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拆院并院”项目区农民将原住房拆除并自愿放弃宅基地后,选择到东升城市分区、华阳城市分区、西航港经济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由项目区投资公司给予每人1万元住房补助,由县财政全额补贴购房时应征的个人购房契税,免收转移登记费。选择到东升城市分区、华阳城市分区、西航港经济开发区和重点镇及本镇购买统建安置房的,实行与征地农民统建安置房相同的住房政策,统建安置房人均35平方米以内按征地农民统建安置房的安置价购买。选择到本镇场镇、中心村自建住房的,实行按照耕地面积进行置换。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集中修建安身工程统一安置,集中供养。积极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制企业,使农民的财产权、分配权转化为股权,对进城镇农民实行“持股进城,按股分红”,促进“兼业型农民”非农化转移。

二是广开就业路。解决农民问题绝不仅仅是把农民迁入城市,令城市规模扩大。对农民来说,这实际上是从农村社会进入城市社会,他们的经济活动、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都将发生改变。农民进入城市,还将涉及就业、户口和福利保障等诸多问题。为此,双流县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民增收教育培训工程,在2003~2008年的5年时间,以每年150万元的进度连续投入750万元,用于全县的32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轮训,强化对失地农民进行针对性、特色化的培训,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三是筑牢保障线。农民进入城市,固然可通过提高技能实现就业,但要使失地农民从身份、待遇、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真正转变为城市居民,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双流在这方面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采取政府出大头、农民出小头,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其到退休年龄时能每月领到130元的养老金,做到老有所养;同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到失地农民病有所医;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还被纳入城镇低保,做到了困有所助。

3.土地向业主集中

一是创新土地集中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所有权,优化经营权,完善分配制,主要采取社区内重组(土地集中承包、土地竞标承包两种模式)和社区外流转(土地业主租赁、股份合作两种模式)两种形式四种模式,推动农村土地向经营能手、专业大户和经营实体等业主集中。双流县已在1300多个社进行社区重组土地26万多亩,占全县耕地总数的38.6%,涉及农户6.9万多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3.7%;经营规模达10亩以上的业主共有1053家,吸纳本地农民2.6万人,带动务工农民人均增收400多元。

二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双流县注重以工业化的思路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创新经营机制,推动农村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优化组合。先后引进果王、大业、三龙等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2家、5000万元的7家,引进资金5.68亿元,开发经营土地4.27万亩,年产值9.9亿元。

三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引资、引项、引人才、抓示范,采取“公司+协会+农户”、“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联合社+公司+合作社+农户”四种模式,大力引导、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全县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5个,各类专业户1.2万多户。

四是健全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激励机制。由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专项扶持资金。单位或个人引进的农业龙头企业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并在本县税收登记的,按项目注册资本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位或个人引进业主规模经营农用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引进既从事农产品加工,又规模经营农用地的龙头企业,达到上述标准的可重复奖励。对规模经营农用地面积100亩以上,且租金折合大米在300公斤/亩以上的农业业主,每年给予租金的8%~15%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规模经营土地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农业项目,积极帮助企业、规模经营业主争取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可在1~3年内按企业在银行实施的固定资产项目专项贷款利率50%~100%贴息予以扶持。

[实例5]双流三个集中推进城乡一体化

2003年,双流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经验,提出以“三个集中”的发展思路,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以此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双流县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县域工业企业向6个工业园区聚集,进而将这些园区整合到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和蛟龙工业港。凡征用土地的工业项目,全部进入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凡租用厂房的企业,全部进入蛟龙工业港。

为保证新引入的工业项目进入两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双流县发出“禁令”:不准在开发区外新建工业项目,禁止镇(街)、村(社区)擅自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县里每周举行一次项目会审,未通过会审的,不批准环境影响评价、不立项、不出具红线图、不提供用地、不办理营业执照、基础设施不予配套。这项政策最初遭到一些乡镇的反对,因为不引进企业,意味着他们从此失去了最大的财源。但反对的声音很快消失,双流县同时规定,镇(街)引荐项目到两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同样算他们的业绩,项目产生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等也计入该镇(街),并由县财政给予奖励。

自2006年政策出台以来,双流引进的工业项目全部进入了两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集中度在一年之中提高了12%,到去年已达50%,使工业主导地位明显提升,去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4亿元,同比增长33%。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是一个重新规划建设的工业园区,它设立了入驻企业的“准入制度”。它最初规定,每亩土地投资强度必须在100万元以上,现在这个标准已经提高到200万元。如今,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已开发9.1平方公里,引进项目127个,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17%。西航港工业集中发展区、蛟龙工业港的发展带动了周边东升、华阳、黄甲、公兴等小城镇的繁荣,也吸引了双流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这些小城镇。双流县鼓励农民在全县范围内打破地域,向城市、城镇或中心村居住。

双流鼓励农民集中居住的一种有效方式是“拆院并院”,也就是把分散居住的农民房屋拆掉,然后集中在本镇场镇或中心村统一居住。如果这些农民愿意放弃宅基地,选择到东升、华阳等重点镇购买统建安置房,实行与征地农民相同的住房政策。这些鼓励政策推动双流的城镇化率提高到了43.6%。

与此同时,工业大发展带来的财政收入增长提高了双流“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从2005~2007年,县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37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连接丘陵地区10多个镇的快速通道被打通,各个村也通了公路,基本形成了城乡大交通框架,使偏远镇的农业投资环境逐步呈现活力。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拆院并院”的推行又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使土地快速向规模经营集中成为可能。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双流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了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专项扶持资金。2006年以来双流规划建设了昆山都市农业园区、新兴万亩特色蔬菜园区、九江蛟龙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农用地规模经营面积达3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0%以上,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而农民通过收取土地租金,以及为承包土地的业主打工,也增加了收入。

双流县高水平的城乡规划体系,使城乡发展能够“看图说话”,而“35223”发展思路的提出,使“三个集中”得以延续和升华。2005年双流开始制订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而且花钱十分“大方”,规定规划开支不封顶。因为县委、县政府认为,把规划做好了,花得再多也是“小钱”;而规划上一个小小的失误,也可能造成大的浪费。最后,双流各方面投入4000多万元,邀请了30多家国外知名规划公司进行高标准的策划、规划,形成6大类30多项规划体系。

双流不是“三个集中”的最早提出者和实践者,但是,它对“三个集中”持之以恒地实施、深化和提升,这在全国少见。

(信息来源:阳光在线2008年6月24日)

四、红砂村模式

红砂村地处中心城区的边缘,距离成都市区只有十几公里,交通状况良好,区位优势明显,是典型的“近郊模式”。红砂村素来有种花的历史,锦江区政府就把红砂村规划成市郊的旅游度假区,把一家一户的土地集中起来流转出去,村民以入股的形式把土地的使用权委托给村里组建的土地流转中心,再由流转中心把土地出租给专业的花卉公司,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此外,红砂村特别着力于“三大工程”的建设,在实践中摸索出自身的发展道路。

1.打造农业新产业,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一,政策倾斜与政府补贴。一是政策倾斜。为了确保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锦江区制定了《关于促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3~2005年全区农民工培训规划》、《加快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降低了农民创业门槛,鼓励企业招收农村劳动力和发展特色农业。二是政府补贴,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区、街道两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增长。在打造红砂村为核心的花乡农居中,以“一户一策”和“农户出资、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原有农民按照川西民居的风格进行改造,改造农房308户3.2万平方米,政府补贴369.6万元;政府投入2130万元,按照城市建设标准,完善和改建水、电、道路的基础设施,修建微水治旱工程、污水处理站;在幸福梅林的打造中,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投入1400万元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改善和建设。

第二,公司化管理与市场化运作。锦江区相继成立了花乡农居管理公司、幸福梅林管理公司进行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和经营。提高效率、科学引导,通过行业协会规范从业、服务标准、引导农家提升品位,协调避免恶性竞争,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此外,在打造红砂村、幸福梅林的规模和品牌知名度的同时,结合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做大做强。引导农民栽种具有市场需求和市场前景的花卉,逐步形成全国最大的鲜花和梅花观赏、批发、销售集散地,保证特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锦江区政府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农民入股、按股分红的原则,制定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股份合作社=村民+公司+项目”模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广泛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入股,分享“保底+分红”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土地效益。

第三,文化包装与产业化经营。将花卉与文化有机结合,为农业产业注入文化内涵。幸福梅林建有“咏梅碑林”、“读者诗廊”、“梅花博物馆”,并在2004年12月成功举办了成都首届梅花节;红砂村则举办花卉时节、城乡互动、激情红纱之夜、家庭园艺等主题活动,以此为发展和宣传契机,带来更大的商机、更高的知名度、更丰富的文化内涵,打好“花卉文化”这张牌。在推进产业化经营方面,围绕花卉生产经营和都市旅游观光农业项目开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通过政府合作经营、先行投入再溢价推出的方式对农业企业给予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的扶持,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龙头,已经形成了5000多亩的花卉种植规模,成为全国花卉产业的重要基地。红砂村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种花、卖花的单一模式,而是发展到以观光、赏花为主题,对花卉的科研、生产、包装、旅游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度开发的复合型观光休闲农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