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及各种音像资料等;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更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源审核等材料;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与总结、典型经验材料与教学研究刊物等;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条件允许要实施信息化管理。
案例借鉴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范围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组织、调度、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l.负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教学工作方面的各种计划、方案,落实各学年各学期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
2.切实地按学校颁发的《教学管理规程》的要求,组织、检查教学工作,
(1)制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调整计划及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和检查各教学系、部、教研室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执行。
(3)组织和检查各教学系、部、教研室开展教学评估、教学比赛及评优工作,进行教学研究,检查教学质量,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4)负责组织全校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采购、管理、印刷等工作,审查及对内供应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学文印工作。
(5)负责审查开课计划,制订课程表,安排考试日程表,抓好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教室的调度工作及其他有关教学行政方面的工作。
(6)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的管理及实验室工作中心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7)负责全院学生各级各类考试、考核的组考及管理全院学生成绩档案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及其管理的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
(9)落实和检查全校教师工作量的执行情况;负责制订及落实师资业务培训计划。
(10)负责组织各教学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组织各教学系制订和执行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计划。
(1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计划:审查制定各教学系、部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年度计划,并做好仪器、设备的购置、供应、调配、维护工作。
(12)会同有关单位制订电化教学计划,进行电化教学手段的研制及电化教学设备的添置、维护、管理工作。
(13)编制各学年各学期教学经费、教学设备经费的预算分配工作,并检查开支情况。
(14)负责外聘教师的管理、核定课时及按时发放酬金。
(15)负责本处室的消防与安全工作。
(16)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某些临时性工作。
(1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负责处室人事和日常教学的正常运行;
2.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制定、完善学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教学计划的制订与审核,审查学期开课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教学任务的实施;
4.负责审核各系(部)教学工作量;
5.督促教学检查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6.指导、督促、检查全院实验、实训室及多媒体教室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7.加强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过程进行监控;
8.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文件,努力提高本处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9.做好本处职工的考核、调配、奖惩等工作;关心本处职工的思想和生活,调动全处职工的积极性;
10.对教材的建设、征订、供应、管理等工作进行监控;
11.按规定权限审批、报销有关经费。
(三)教务处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教务处党建工作,制定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处室的政治学习活动;
2.负责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考核、检查、督促各教学系(部)认真抓好师德教育;
3.负责学生的“学风”建设,指导班级开展各种课外学习活动;
4.协助教务管理工作,组织和检查各教学系、部、教研室开展教学评估、教学比赛及评优工作,进行教学研究,检查教学质量,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5.审定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人员培养计划,组织教学人员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活动。
(四)教务副处长职责
1.负责组织全院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审查及对内供应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文印工作;
2.协助落实开课计划,组织制订课程表,安排考试日程表,抓好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教室的调度工作及其他有关教学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
3.协助落实和检查全院教师工作量的执行情况;制订及落实师资业务培训计划;
4.负责组织各教学系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各教学系制订和执行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实验室、教学基地建设;协助审查制定各教学系、部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年度计划,并做好仪器、设备的购置、供应、调配、维护工作;
6.协助制订电化教学计划,进行电化教学手段的研制及电化教学设备的添置、维护、管理工作。
(五)救务干事岗位职责
1.文书工作
(1)负责各类行政文件、教学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立卷和信函的转递以及报刊的发行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及时、准确。
(2)积极、主动地做好内务工作和协助处、系(部)领导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3)认真掌管并正确使用公章,开出介绍信或出具证明时,须由本部门负责人交办或由有关领导签字,做到有据可查。
(4)及时、准确地向本处、系(部)负责人和教师传达学校各部门的通知事项及会议安排,负责领取、保管和发放教学办公用品。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排课调课工作
(1)依据教学计划,下达教学计划通知书,排出所开课程教师授课表及学生上课用表,分发各教研室、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班级。
(2)负责处理日常调课等事宜。
(3)负责收集教学相关资料。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学籍管理工作
(1)配合各系行政做好迎新工作。
(2)汇总每周报采的班级教学日志,做好学生考勤和教师上课情况的登记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
(3)负责学生的考试安排、试卷的领取、统管、保密和分发工作。
(4)负责学生的专业课程补考安排及试卷的传递。
(5)负责向任课教师收发成绩登记册、成绩登记(统计)、保管和存档。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其他教务工作
(1)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搞好教学检查工作。
(2)协助系部落实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征订工作。
(3)填报有关教学方面的数据和报表。
(4)负责教学仪器购置计划的汇总、采购、验收、建卡建账及管理工作。
(5)负责系部教师工作量、课时酬金的核算、汇总等工作。
第三节高职教学管理制度的创新
一、高职教学管理制度概述
关于制度,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社会学家凡勃伦认为,制度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他认为人们是生活在思想习惯的指导下的,这样的制度是早期遗留下来的,而今天的制度是当前公认的生活方式。经济学家施密德认为,制度是人们之间有秩序的关系集,它确定了他们的权利、对别人权利的Exposure(揭露)、特权和责任。政治学家笛韦尔热将制度定义为:“制度作为一个实体活动的结构严密、协调一致的社会互动作用整体,它理所当然地主要是在这个范围内设立的模式。”而法律学家伯尔曼对制度的规定是:“制度一词是指为执行特定的社会任务而做的结构化的安排。”以上关于制度的定义都有自身的一些缺陷,最有代表性的解释是出自诺思,他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制度一词有这样两层意思:一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
高职教学管理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序列、多职能的完整体系,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划分和理解。从广义上讲,高职的教学管理制度就是在一定教育发展条件下形成的教学管理体系,是由诸多元素或部件构成的完整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功能的整体,各个元素或部件在构成上的变化直接影响到高职教育功能的发挥和高职教育目的的实现。这个整体或者说系统总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变化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可以是宏观方面的也可以是微观方面的。每当高职教育教学不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所提出的新要求时,高职教育就要通过制度上的改革与发展来适应这种要求。高职教学管理制度本身就是在不断适应社会的需要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从狭义上讲,高职教学管理制度就是特指在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中,为了规范教学活动和实现学校的教学目标,而制订的系统的教学管理方法。
为提高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各国都在进行加强教学管理的实践探索,从制度上提供保障。从世界范围来看,学分制和学年制是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中采用的最为广泛的两种制度。选择学分制还是学年制与国家的社会制度无关,而更多地与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和传统相联系。虽然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同属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但它们所采取的教学管理并不一样,有的实行学年制,有的实行学分制。而且就是在同一个国家里,不仅在不同时期、不同大学采用不同方式,甚至在同一时期、不同大学也采用不同方式。由此可见,学分制与学年制只是两种不同的教学管理制度而已。它们的共性是学生必须学习一定数量的科目才能毕业。它们的差异则是学年制注重统一性,有显著的强制特点,学分制的自由度和选择范围则比较大,有显著的弹性特点。所以,两者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大学的成功或高质量与采用哪种教学管理制度也无绝对的相关,关键是学校所采用的制度是否适应学校教学管理的需要。“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才能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进步。
二、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优化
(一)制订具有高职特色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教学计划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是高职院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高职院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制(修)订,学院通过教务处结合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安排落实。
1.教学计划制订的原则
(1)修订教学计划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按照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想,贯彻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的要求,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增强适应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
(2)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强烈的爱国心和社会责任感、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以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本领。
(3)要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增强对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4)注意教学计划的整体优化,处理好各个教学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立足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注意知识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搞好课程之间的衔接,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5)通过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减少课内学时,加强课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和课外、院内和院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
(6)各专业教学计划格式要统一,课程名称要规范准确,符合专业设置的课程名称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