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文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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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拟稿修改润色(3)

二、请人修改

请人修改就是在拟稿完成后,请他人帮助修改。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文会友,文人之间互相点评文章、切磋写作技艺的风气。晋代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文章篇》中指出:“学为文章,先谋亲友;得其评裁,知可施行,然后出手。”拟稿完成后,请人修改,听听别人的意见,文稿就能收到点石成金的效果。

1.请当事人修改

就是请文稿涉及事实的当事人修改。当事人是事实的亲历者,把握事实真实性最有发言权。毛泽东写文章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事实的当事人,文稿是否符合实际,让当事人去审视,只有经过当事人修改的文稿,公文才能符合客观实际。

在俄国革命初期,列宁写一个传单也要和熟悉情况的同志商量,为了号召工人进行顽强的不倦的工作,列宁常把自己拟好的计划交给工人修改。1902年列宁“草拟出广泛的组织计划”,克鲁普斯卡娅回忆说:列宁“特别关心工人对《怎么办?》一书的态度。他写信给依·依·拉德琴柯说:‘你报道的同工人谈话的消息使我们非常高兴。我们很少收到这种能真正鼓舞群众情绪的信。请务必也亲自给我们写些东西,不只是为了报刊,也是为了交流思想,使彼此不失掉联系并做到相互了解。同时,我个人特别感兴趣的是,工人们对《怎么办?》一书的反应如何,因为我还没有听到工人的反应。”《怎么办?》的革命热情“吸引着大家”,在工人热烈的参与下,最终成为“广泛的革命工作的计划”。(娜·康·克鲁普斯卡娅:《列宁回忆录》,人民出版社)经过当事人修改过的文稿,公文切合实际,深受职工群众的欢迎。

2.请专家修改

就是请专业权威人士修改。清代文论家唐彪“请有识者改,如请无识者改,无益有害”。所以,请专家修改,就要请了解情况的有识之士,尤其对一些政策性强、业务难度大的公文文稿,如果把握不准时,应请熟悉政策或精通业务的专家来修改。

1959年毛泽东对在“大跃进”中“形成的高指标很不满意,在中共八届七中全会上”针对他很不满意的几个会议文件“说:“凡是看不懂的文件禁止拿出来。你拿出来,我就要反对,立即顶回去。”脱离实际的文件,“一望之下,你这个东西不行,就要顶回去。”(《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第941页),由陈云同志约请国内经济专家对《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修改,使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得到纠正。

3.请领导修改

就是请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领导修改。主管领导可以是机关的负责人,也可以是某项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地说,制文可以不是主管领导,但制文的意图,主管领导代表着一定的意向,有着关键的决定权。

请主管领导修改,实际上就是请领导把关,对文稿负责。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起草重要文件,不要一切由秘书代劳的指示》要求:公文拟完稿“领导者再亲自精心斟酌文件的内容和文字,并最后亲自负责修改定稿。”拟稿是根据现实工作任务,把得来的材料,经过拟稿人认真思索后,条理化的意见,尤其对复杂问题认识不足,难免失之偏颇,不可能完全符合实际。主管领导才是真正的组织实施公文的具体负责人,修改文稿自然有着比较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实践证明,经过主管领导修改的公文稿,签发一般都比较顺利,而且实施起来切实可行。

三、集体修改

集体修改是指组织具有行政关系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修改。公文文稿的修改不仅仅是拟稿人的再认识,而是一级组织对文稿内容的再认识,文稿一旦定稿成文,代表的是企事业单位的意志。所以,集体修改是公文处理必不可少的程序。

1.审议修改

就是指一些内容复杂、事关重大的公文文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议修改的方法。审议修改的形式可以采取召开涉文人员座谈会,如果文稿比较成熟,也可以直接上领导办公会审议修改。审议的任务主要是对文稿的主题、观点、内容和形式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审议过程中,与会者常常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通常会遇到三种情况,需要妥善处理。一是审议意见不一致时,通常应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具体修改时,要认真分析各种意见,认定那些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意见。如果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意见有道理,也应该把少数人的意见提请主要领导人考虑。

二是主要领导人同副职领导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按照主要领导人的意见修改。这是行政公文的特性所决定的。一般地说,主要领导的制文意图,代表集体的意向,有着最后决定权。

三是意见有争议而没有结论时。修改要善于正确判断并吸收正确的意见,形成自己的主导思想。要善于通过自己创见性思考,经过归纳分析,集中正确、合理的意见,提请主要领导考虑。

2.分级修改

就是把审议修改后的文稿,印发给各机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修改的方法。公文面向整个企业或单位,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说:“有些文件起草出来压下暂时不发,就是因为其中还有些问题没有清楚,需要先征求下级的意见。”文件只有和基层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只有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才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分级修改,就是让各主管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比如,《研究院职代会工作报告》,就是经过了“三上两下”的修改,即:上领导办公会审议修改,下发各机关各基层单位修改;再上领导办公会修改,再下发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最后再上领导办公会修改定稿。

分级修改是一种听取各方意见,聚合集体智慧的有效方法,可以更好地达到扬长避短、去粗取精的目的,不仅可以使文稿的修改尽善尽美,提升文稿的质量,更重要的是在分级修改中求大同存小异,形成认识上的共识,达到思想上的统一,使公文稿成为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

3.合作修改

就是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文稿进行分工合作修改的方法。合作修改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过先例,据《论语·宪问》记载:“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就是说郑国起草公文,是由裨谌拟稿,世叔审核,子羽修改,最后由子产修饰定稿。

合作修改在公文文稿修改中运用十分普遍,党和国家一些重要文件都是合作修改的结果。比如:《毛泽东在党的八大上的政治报告》就是根据党内外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由中央领导多次修改定稿的。毛泽东在七届三中会议上,谈到八大文件的修改过程时说:“第一次推翻你的,第二次推翻他的,推翻过来,推翻过去,这也说明我们是有民主的。”(《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第513页)。《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所规定的修改程序和方法,其实就是合作修改的方法。

公文文稿在自我改定后,要送有关人员核稿,文稿进入核稿程序后,一般情况下文稿与拟稿人脱节,如何修改,大都由有权审定的领导,根据文稿质量确定由那些人进行修改。重要文稿,一般都要组成一个修改班子,按照分工对文稿进行修改。合作修改实际上就是集中单位的精英人才修改,以提高公文质量。

拟稿修改润色

周恩来总理对文稿修改有着独到的见解,1955年3月他在国家计委送审稿上批示:思想原则要表述全面;概念表达要具体而明确;文字力求准确,讲究分寸;用语要通俗易懂;文件格式应合乎规范和要求。

公文文稿修改润色是一项很吃力的工作,修改润色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从整体着眼,精益求精,改出新意,改出亮点,改出水平,改出特点,并能按时修改定稿。

一、适应形势,改出新意

文稿修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文稿修改要在适应形势上下功夫。形势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修改必须紧跟形势,适应形势,改出新意。

公文文稿,尤其是工作报告、工作计划、改革措施等文稿,常常是刚刚拟出初稿,形势就发生了新的变化。俗话说“计划跟不上变化”,事实上文稿跟不上形势的变化是一种常态,工作计划、改革措施越具体,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特别是改革措施,不仅受国家政策和上级的影响,还要和本企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只能根据“定势”和已知的情况修改文稿,形势一旦发生变化,上级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人产生新的更为紧急的指示和意图,就会打乱原稿已有的思路和结构,修改就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

以《研究院关于科研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稿为例,我们粗线条地看一下,修改文稿适应形势变化的基本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