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回族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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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近代甘宁青皮毛贸易中的回族商人(2)

(二)经营灵活,分工合作,团结制胜

前文已述及,回族商人在经营皮毛贸易的过程中,采用行商、坐商相结合的方式,总号、分号、流动商队、临时货栈等系列机构相互配套、相互照应。这种经营方式在运行过程中本身会形成一种合力效应,有利于回族商人在竞争中取胜。而且,与外地客商以地缘为纽带组合为商帮不同,回族商人是以族际认同为基础而形成的商人群体,在经营中往往更多依靠的是家族血缘纽带和共同的伊斯兰教信仰。因此,较之商帮这种松散群体,回族商人群体在相互协作和团结竞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以甘宁青皮毛的重要集散地——包头的皮毛市场为例,这里一度存在着回汉皮毛店之间的激烈竞争,考察其各自的经营活动可知,汉族皮毛店接待前来收买皮毛的汉族主顾并向买卖双方各收取皮毛买卖价格2%的中间费,而回族皮毛店则为来此出售皮毛的回族商人提供食宿和中介服务,他们不与买主接触,只能向卖主一方收取交易中间费。这样一来,对于依靠收取交易中间手续费而生存的皮毛店来说,回族皮毛店的竞争力应比汉族皮毛店的竞争力小。然而事实上,由于皮毛的卖主大多是回族,尤其是以从甘宁青来的回族掮客居多,他们带来了当地大量的西宁毛、宁夏毛等优质皮毛货物,投宿于回族皮毛店并依靠回族皮毛店来实现出售,反而形成了“西宁羊毛、宁夏羊毛等品质优良、价格较高的羊毛产品,大部分是回族的毛栈在操作”[9]的局面,于是回族毛店的交易额占到包头所有毛栈交易额的50%以上,经营资金和规模发展都很快。据统计,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包头资本额1万元以上的6个皮毛店之中,由回民开设的就有4个,即宝顺栈、德顺公、三义公、聚盛公[10]。回族商人之所以能够变不利为有利,在包头皮毛市场上稳据半壁江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缘于族际认同,在彼此认可、相互协作基础上开展的经营活动往往更具竞争力。

与此同时,皮毛贸易直接带动下产生并逐渐兴旺起来的一系列新兴行业中,由于传统和族际认同等因素的影响,回民往往占多数,尤其在驮运、筏运业中回族占到绝对优势。当时,宁夏磴口到北平之间的运输“几全系用驼运,驼运商亦几全为回民,所有西北商货,统通由驼商包运。”[11]沿黄河地带则以皮筏运输为主,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仅青海民和就有回民专业筏客五六十户[12];在甘肃,筏户中还形成兰州、靖远、条城等帮派,其中兰州跑长途的筏户就有50多家,还有不少跑短途的水手,这些筏客几乎全是回民,当地政府委派的行头也是回民[16];同时,在甘肃临夏往西宁水运航道上的筏客也多是回族,这些“操纵皮筏的苦力,十九为甘肃河州(临夏县)的回民,亦有西宁方面者”,他们身体强壮,训练有素[13]。此外,一些充当贸易中介和经纪人角色的经营机构,如“歇家”“牙行”、行店、毛栈、货栈、过载店等,也多有回民开设或参与,如在甘肃张家川,回族富豪李德仓开设德盛行店,北山派教主家族开设天锡、潘盛、桓盛、福来4个行店,这些行店以皮毛交易中介为主要职能,均雇有专职牙记(即交易员)负责向交易商人按成交额的4%征收行佣[14]。其他地方也有不少回民从事贸易中介服务。由此,通过皮毛市场和围绕市场形成的皮毛产业链,回族商人在甘宁青地区形成了皮毛收购、转运、销售一条龙经营,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大小行商、坐商、驮户、脚户、筏客及各类皮毛加工服务业人员彼此协作的良性循环。这种循环无形中具有排他性,并增强了群体凝聚力,为回商群体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提供着有力保障。

(三)军政和宗教势力影响下,回族商人阶层的分化尤为剧烈而复杂

民国以来,随着整个中国社会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回族社会里民族资产阶级也相继出现并逐步发展起来,在此过程中,回族商人群体也与其他社会群体相同,开始了阶层的自然分化,他们之中既有人数众多的小商小贩,也逐渐显露出一些富商大贾。生活在甘宁青地区的大部分回族民众,是在穷山干沟、四野不毛、耕地不够分配、生活至苦的严峻生活压力下,靠摆摊设点、长途贩运等手段勉强度日,他们本小利薄,无力扩大经营,只能从事需要本钱少的饮食业、运输业、屠宰业及皮毛加工服务业等低贱职业,始终无法摆脱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贫困的经济生活,他们属于回商群体中占人数最多的底层。而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回商靠着刻苦经营,在拥有一定资本积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经营领域和经营规模而发展成为本地富商,如宁夏吴忠的李凤藻,经过他的苦心经营,天成和商号在1928~1930年间资本增长了10余倍,生意达到了鼎盛;临夏同兴店经理王圭璋,从自购自运开始做起,几年之内一跃而成为百万富翁;此外,数年之间成为本地有名富商的还有马子升(临夏步云祥商号经理)、曾得仁(拉卜楞集生西商号经理)、王慎庵(临夏和拉卜楞复兴隆商号经理)、白洁如(临夏玉盛公商号经理)、白受三(平凉文茂祥商号经理)等人,他们都是皮毛经营过程中发家致富的回族民族资本家。

然而,在甘宁青特有的马家军阀势力和宗教教派势力的强烈影响下,回族商人阶层的自然分化还远不止于此,具体表现为:出现了以马氏家族为首的一批官商,同时也出现了以门宦、教派为依托的教内巨商。随着马氏家族在甘宁青政治、军事舞台上日益活跃,马家官僚资本也逐渐发展起来,其最大特点是“经营手段上军、政、商三位一体,在所有权上公私不分,以公的名义出现,最终化公为私”[12],利用其手中握有的军政大权,马氏家族很快在甘宁青商业、金融等领域形成了全面垄断。为最大限度地攫取财富,他们除垄断商业机构外,还以私人名义开设了如德义恒、德顺昌、义源祥、协和、德兴海等众多商栈或商号,其中以马步芳的德兴海商号势力最大,其总号在西宁,湟源、化隆、贵德、同仁等地设分号,大通、互助、门源、都兰、乐都、玉树、祁连、湟中等地成立分店或支店,分支机构几乎遍布青海各县市镇,势力之广、资本之大可想而知。与此同时,宁夏、青海和甘肃河湟地区的部分回族商人与马家军阀集团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联系,凭着这种特殊关系,他们的商号“名义上请求领本,实际上将其倚为靠山,受其保护。”同时“在经营方法上,借官僚资本的名义和势力,实行洋行所经营的办法”[15],于是即使在官方垄断皮毛市场之时他们也能求得自保与发展。宁夏山区的巨商马元章和海子孺便属此类,这些商人和马家集团同属回族商人中的官商阶层。至于依托门宦、教派发展起来的富商,马寿山、马明仁、马辅臣等人首当其冲,他们依托西道堂先后开办了天兴隆、天兴泰、天兴亨等商号,派出大大小小的商队深入藏区,并以此为基础,在甘肃、青海等省10多个地区开设了几十个坐商和行商商号,商业活动范围西北至太子市、河州、贵德、保安、兰州、宁夏、张家口;向西至拉力关、浪木寺、阿哇;向南至松潘、成都、甘孜、打箭炉。在他们的组织经营下,到20世纪20年代末,西道堂的商业资本额达到200万元以上,被称为“旧城最大的伊斯兰商业集团”,而他们自己也成为当地首屈一指的富商大贾。此外,甘肃临潭的敏翰章依托华寺门宦的势力,开设了义兴恭皮毛商号,资本一度达到10万元左右,也是临潭较大的回商;还有甘肃张家川北山派教主家族也属于依托教派而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当地富商,这些均都属教内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