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回族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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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新疆回族驼运业的调查与研究(2)

2.条篓。制作条篓工艺有三个步骤:编壳、制“血料”、裱糊。条篓原料为水柳条、畜血、生石灰、毛头纸、油草(防滑和过滤畜血中的毛和杂质)。制作条篓要先编壳,用刀将柳条上的枝丫削除,然后在每根柳条大头处平分三个小口,依小口将柳条破成三爿,集捆浸水中浸泡一日。取出捂盖软后依经纬编成大小不同规格的条篓壳。熟练工匠一日可编大篓壳4个或小篓壳10个。制“血料”时,将畜血倒入盆中加适量冷水,再加入适量生石灰,用木棒翻搅,随时加水,使其匀和,慢慢凝结成浆液,就算制成了。最后一道工序是裱糊。一个熟练工匠每天可以裱糊18贴纸。所谓一贴纸,是把一张纸用“血料”全面刷过,上面摞一张纸,再刷过,摞一张刷一张,刷16~20张为一贴。开始裱糊时,先将编好的柳条壳内刷一层“血料”,再将折叠的血浆纸打开裱糊上。夏晒冬烤,干透才可裱糊第二层、第三层,然后用木板制盖。篓形为长扁体,篓口高于篓体。条篓坚固耐用,盛水、油、醋、酱等液体,久放不漏,久浸不变质、不变味。

3.条篓架。用12根榆木棒制成扁方体,将条篓套于架中,下两横梁托篓(也有用木板搭于横梁上托篓的),上两横梁稳篓,四根竖柱上下稍长,便于绊绳上驮。

4.京货箱。以3厘米厚木板为料,约长1米,宽0.5米,高0.8米。装货前需用毛头纸刷“血料”裱糊,既可防潮,又可防干裂。

5.驼桶。箍桶时,无论圆扁桶,均以两道铁箍上下箍定成型。为防止板料松弛裂缝,每隔几块板条,中间加一上宽下窄的木条,制桶木料边干边打下木板条,使之不断挤紧,即成坯。刨光内棱,然后装底加盖,即成驼桶。驼桶盖上有三角孔,配三角塞,两耳孔系绳便于上驮。肠衣桶在装货前也需用毛头纸刷“血料”裱糊。

6.驮轿。驮轿制作工艺较高,一般由熟练工匠制作。轿底为长方形木框,用粗弓弦绷成方行孔眼网,形成一个有弹性的底面。在底架上再制成三面用木条装成格孔的箱形轿架,上面再装上略半圆长方形顶棚就制成了。其特点是轻而牢固,用户再以棉套、毛毡裹之,装上棉帘,铺毡褥,可坐一人,屈腿卧睡。可在轿内放手炉御寒。驮轿为客商、途中患病的驼户(夫)乘用,每驼可驮两个,也可单只和货物搭驮。

7.驮包、麻线、毛绳等。驮包一般用来装布匹、丝绸等商品。麻线、毛绳为驼队必备之用品。

三、驼队的通商路线与营运货物

(一)通商路线

新疆回族驼队的通商路线,基本是沿古代西域丝绸之路展开的。13世纪初,中西交通又极一时之盛,主要贸易路线分北、中、南三道。北路是出阿尔泰山以南的叶密里地区(今新疆塔城、额敏一带),经讹答剌、养吉干,从咸海、里海以北到达伏尔加河畔的萨莱城。中路是经过河西地区及阿里麻里(霍城)之后到塔拉斯(江布尔),再经讹答剌到达玉龙杰赤(乌尔根奇),向西到达萨莱城,向西南到达帖比力思(大不里士)。南路是由喀什出境,从这里出发有三条路。一条经巴达哈伤、塔里寒沿阿姆河诸城到达玉龙杰赤。另一条路是从喀什经阿富汗北部到忽里模子。第三条路经过塔里寒、巴里黑、你沙不儿城到达帖比力思。

明代从洪武立国到嘉靖初年闭关(1368~1524年)的一个半世纪中,由于古丝路深远的历史影响与明王朝对西域的积极经营,传统的丝路贸易在经过元末明初的短暂的阻断之后很快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路途的艰难与中亚的动乱,国际性陆路贸易与隋、唐、宋、元相比已今非昔比。

清代前期,特别是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17世纪中期至19世纪初期),丝路贸易虽已衰落但并未走向终结。由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西北疆域的逐步稳定,亚洲内陆民族区域贸易一度还呈现兴盛的局面,并以边境贸易的形式得到集中体现。清王朝在平定准噶尔部后,即以伊犁、乌鲁木齐、塔城为中心与哈萨克各部开展绢马贸易;在丝路南道,清王朝与浩罕、布哈拉商人进行边境贸易;清王朝还通过北方丝路与蒙古各部贸易。

新疆各族人民在1000年来,前仆后继,编织出这张以丝绸之路为主干,遍及新疆广袤区域并与蒙古、华北、西北各省及与中亚、西亚相连的庞大的商贸网络。在这一商贸网络中,从东到西镶嵌着的主要商埠是华北的北京、天津、张家口、呼和浩特、包头、太原等,西北的西安、兰州、西宁、武威、酒泉等,中西亚的阿拉木图、塔什干、白沙瓦、杜尚别、麦地那、麦加等。新疆回族驼队的足迹,几乎遍布这张商贸网络的所有商埠。笔者夫人的祖上就有牵着骆驼到麦加朝觐兼经商的经历。近现代新疆回族驼运业最兴盛时期,以古城为中心,通往各地的驼道有“上八站、下八站、大草地(大草)、小草地(小草)、南站、前营、后营”等10余条。现结合文献记载,将以上驼道勾勒如下:

1.下八站。一站即一天的行程,每站之间大都有一处或几处水草地和驼场。一站相距40~50公里,最多不超过80公里,有的站之间还设有腰站。下八站指古城至哈密路程。从古城出发,向东20公里经腰站、老奇台、木垒、一碗泉、三个泉、大石头、二水、头水、七角井、苦水、烟墩、沙枣泉、二堡至哈密,八站至此结束。再由哈密向东,经星星峡、安西、玉门、嘉峪关、肃州(酒泉)、甘州(张掖)、凉州(武威)、兰州、天水、宝鸡,到达西安,再出潼关,经洛阳、郑州、开封、馆陶、临清、德州、沧县、静海,最后到达天津、北京。这条道开辟较早,能通行马车,俗称“官道”。此道自始至终,路途万里,要走半年之久才能到达。下八站荒凉崎岖,许多站寥无人烟,其中又以苦水、烟墩两站地段最苦,这两站全长90公里,沿路气候干燥,缺水少草,到站之后才有残破不堪的小客店,还需到远处驮水,虽然水质苦咸,饮后往往腹泻,然每碗还要两枚铜钱。进入天山后,要翻越达坂,冬季通行艰难。沿途设有税所、稽查所。常说八站,往往要走10天。因此路艰辛,驼户(夫)一般不愿走,称之为“穷八站”“苦八站”。清进士洪亮吉走过此道后,写道:“来从天山头,去向天山尾。沙深行旅断,见客心辄喜。泥浆藏破椟,到口甘如醴[2]。”

2.上八站。由古城至迪化,沿途经大泉、吉木萨尔、双叉河、三台、滋泥泉、阜康、四十里井、古牧地到达。沿途水草繁茂,庄户相连,客店很多,吃住便利,通往南疆和伊犁的驼队必经此道,驼运繁忙,四季不断。驼行在此道获利最大,人称“富八站”。

3.大草地(大草)。亦称“漠北道”[3]。为草原丝绸之路古道,18世纪初期,清军平定准噶尔部时,清将领兆惠再次打通。从北京出发,经张家口、归绥(呼和浩特)、百灵庙,进入外蒙古的乌里雅苏台大草原,再分成两条路:一条往西北经科布多、阿勒泰到达伊犁;向西越过北塔山,经羊圈湾、老君庙、岌岌湖、旱沟到古城。此道全程须走3个半月至4个月,一个往返就是七八个月,驼队一年只能往返一趟。沿途没有站口,驼队逐水草而行,露天宿营,路途曲折遥远。沿途水草茂盛,地势平坦。驼户(夫)们不必为水草担忧,因而称之为“大草地”。此道匪盗亦较少,沿途可与蒙古人做生意。回族驼队多行于此道。

4.小草地(小草)。亦称“漠南道”[4]或“走甘边”。清宣统三年(1911年),沙俄派遣使臣进入外蒙古,煽惑哲布尊巴活佛并给予实力援助,趁辛亥革命清帝退位之际,赶走清政府驻库伦(乌兰巴托)的办事机构,宣布独立,接着又出兵攻占科布多。自此,来往新疆的驼队,不能再走乌里雅苏台大草原,更不能经科布多入伊犁,只能沿内蒙古、甘肃之间的长城内外,选择水草丰沛的地方穿行。此道从古城出发,经旱沟、岌岌湖、四十里井、大石头、镇西(巴里坤)、石门子、上马崖,越过大沙漠,穿过星星峡,过安西到凉州、石嘴山、太原,约3个月路程。这条路虽比大草地路近,但沿途水草缺乏,路途崎岖,布满沙砾,常有匪盗出没。由上马崖至星星峡段,路程长达8天且没有水,驼队要备水而行。一年只能往返一趟。

5.前营。指外蒙古的乌里雅苏台,清代驻有满营。从古城向北,沿沙漠边缘,过元湖、达布苏,越北塔山,经银牛沟,然后向东北方向前行15天左右,即可到达。此道途短,往返一趟约一两个月,一年可行数趟,但因冬季气候寒冷,少有驼队。银牛沟至古城一段较为艰难,至乌里雅苏台一段水草茂盛。沿途没有客店。此道20世纪30年代中断。

6.后营。指外蒙古的科布多,清代驻有满营。由古城向北经北道桥,沿沙漠边缘,过元湖、达布苏,越北塔山,经银牛沟后一直向北越过阿尔泰山,再行10天即可到达。亦为短途,一年可行数趟。冬季大雪封山,不能通行。沿途水草茂盛,没有客店。20世纪30年代道路中断。

7.南路。原意泛指天山以南地区,而驼户(夫)们习惯上将吐鲁番地区称为南路。由古城、迪化出发,越过天山达坂即可到达。此道经天山峡口有三条路:一条南经半截沟,过黑涝坎,经色尔泰小路到达;一条过木垒向南,沿山间小路到达;一条南经泉子街,过古驿站龙泉馆,越达坂到达。南路为短途,半月内即可往返,但因山间小道险峻难行,山洪与暴风雪变幻莫测,缺少经验的驼户(夫)难行此道。

(二)营运货物

历史上回族驼队营运的商货品种极为广泛,几乎涉及关乎社会民生的所有物资。驼行掌柜通常为拥有相当资本的商人,其运输货物有的是自购、自运、自销,有的是其他商号货物,赚取运费。民国时期,自古城至归绥每驼可赚运费40~50元;自归绥至古城,每驼可赚运费80~90元。一般的驼户(夫)因自己的骆驼少、资本少或没有资本,多随掌柜的驼队行动。受人之雇的驼户(夫),每年拉9个月骆驼,可挣1~2峰骆驼。民国10年(1921年),拉骆驼一月可挣几块银圆,至民国20年(1931年),可挣20块银圆,许多驼户(夫)从无到有而发迹。

回族驼队运至内地销售的商品有狐狸皮、兔狲皮、熊皮、猞猁皮、灰鼠皮、山羊皮、绵羊皮、狼皮、犬皮、牛皮、马尾、羚羊角、鹿茸、鹿角、麝香、苁蓉、枸杞、贝母、葡萄干、杏干、哈密瓜干、沙金、驼绒、驼毛、棉花、肠衣等;由内地运往新疆的货物有茶(米茶、砖茶、大茶、红茶)、绸缎、呢绒、粗细药材、鞋帽、瓷器、粗细五金、粗细市布、纸张、印刷品、笔墨、黑白糖等,有时也驮运军粮军草。驼队从外蒙古乌里雅苏台、科布多转道俄国(苏联),用新疆皮毛换回俄国(苏联)的布匹、石油、自行车、缝纫机以及熨斗、煤油灯、铁锅等物品。

驼队有时夹带禁运的物品——鸦片、黄金。清末民初,俄国政府因第一次世界大战,财政困难,大兴种鸦片之事,在七河省设立种烟局,奖掖本国农民广植罂粟,并招致华工前往种植。民国6年(1917年),华人前往者不下2万余人,其中有租俄国人土地自种的,有为俄国人佣工者,亦有携款贩运烟土者,“多属甘新二省游兵会匪及东干新回之类”。大量烟土,“深深运入中国,其祸害之烈,不下于印度鸦片也!”[3]当时,中国政府的政策是禁种不禁吸,长途贩运者只付少许印花税,即可公开买卖。为了运输安全,采取打入羊毛、棉花捆包中的办法,避人耳目。

新疆所产的黄金成色不一,有沙金、麸金、原块金之别。新疆回族历史上就多有人从事淘金业。有胆大的驼户(夫)将收购的黄金(包括金条、首饰、器皿等)混入棉花中轧成捆包,捆包的标签上不写顺序号,暗地里把夹有黄金的棉花捆包写上号码,如“庚字136号”,即等于注明“内有黄金136两”。货到时,拆开验收,照收无误。以后,夹藏黄金、鸦片的一般货物,又发展到肠衣筒、皮张、药材等。

四、新疆回族驼运业兴起的原因探析

新疆回族驼运业的兴起,原因很复杂。回族驼运业从无到有,后来居上,成为新疆驼运业的“主力帮”,首先是与回族主张“两世荣光”“两世并重”“两世吉庆”的积极入世的人生价值理念体系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