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崛起的宁夏新闻出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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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1)

第一节自治区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是宁夏新闻出版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对新闻出版行业宏观调控、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工作职能。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内设五个正处级部门,有在职人员39人。下有三个事业单位: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宁夏雅观文化研究所、机关服务中心。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版事业管理局,1979年9月成立,一直与宁夏人民出版社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分为行政和事业两种编制。1983年,在机构改革中,自治区党委、政府撤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出版事业管理局,保留宁夏人民出版社,代行出版行政管理工作。1987年10月,为了加强对新闻出版行业的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按照中共中央的有关指示,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与宁夏人民出版社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增加编制,内部调整工作分工,履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职能。当时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内设新闻出版处、印刷发行处、版权处三个处。2000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宁党发〔2000〕16号文件,决定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与宁夏人民出版社实行政事分开,改为政府直属机构,加挂自治区版权局牌子,独立履行对我区新闻出版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的“三定方案”规定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监督管理出版活动和印刷业,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三是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单位准入和退出的管理制度;指导自治区人民出版社的工作。四是监管负责出版物内容;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宁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五是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管。六是负责全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备案、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驻宁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七是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自治区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八是负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批发、进口的监督管理。九是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局属业务处室及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保密、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新闻图书报刊出版处。拟订全区报刊、图书出版社的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建图书和报刊出版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组织全区图书和报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管理;承办全区记者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古籍出版工作。

3.科技与数字出版处。拟订科技与数字出版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与数字出版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科技与数字出版单位、音像制品与电子出版物单位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批发、进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网络文学、网络书报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前置审核工作;组织对科技与数字出版物内容的审听审看。

4.出版与印刷发行处。拟订印刷、发行业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负责对出版物印刷和发行企业的行业监管;组织查处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出版物进出口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文化工程建设;承担指导自治区人民出版社的相关工作。

5.版权管理处(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承办外省区要求协查的新闻出版违法案件;拟订自治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和工作方案;承担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宁夏新闻出版局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积极构建宁夏互联网出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出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经过广泛调研,对组建互联网出版监控机构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形成了《关于成立自治区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的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5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批准设立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所属不定级别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内互联网出版网站及网页的审核、登记备案;对区内互联网出版内容进行审读;对区内互联网站的日常出版活动进行监测;为全区互联网出版和监督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配备了网站信息雷达监控管理系统,利用TRS网站信息雷达监控系统中网络信息采集模块,实现对目标网站的信息实时监控,并把最新的网页采集到本地,进行内容分析和过滤等操作。采集模块的工作结果形成了新网页的全信息集合,每个网页的详细信息被完整记录下来,包括网页名称、大小、日期、标题、文字内容等。能按用户设定的站点,进行信息采集任务,然后将采集的信息根据应用的具体需求存储到不同的目标上,最终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将监控到的信息发送到前台监控页面进行监控管理。通过TRS信息发布检索系统,同时实现包括全文检索、日期(范围)检索、标题检索、URL检索等在内的全方位信息查询。2008年,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在自治区财政支持下,投资50万元,完成了互联网出版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增大了监控系统容量,覆盖范围扩大,速度加快,并为实现与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对接预留接口。目前,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能对在宁夏备案的1730家网站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对网上刊载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色情游戏、违法违规信息等及时进行封堵、删除。积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和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专项行动,每周出具监控报告,反映互联网出版情况。

宁夏互联网出版监控中心成立6年多来,已发现5000多条含违规内容的信息,协同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迅速获得了相关网站的信息,并及时责令删除,防止了不良信息进一步扩散,为查处案件、打击互联网非法出版活动提供了有力证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历届领导人更迭表

第二节地市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一、银川市新闻出版局

银川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于2002年5月成立,与同时成立的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合署办公,在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内部设置新闻出版(版权)处,内设一名分管副局长、一名科长,负责银川市图书、音像等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普及版权法律法规知识,履行银川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职能。2007年启动农家书屋建设工程,负责全市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银川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扩大和优化出版物市场为主线,以保护版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积极组织全民阅读活动,致力于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是在全市165万回汉各族人民致力于建设“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靓丽城市的进程中,银川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等17个部门的部署,自2006年以来,每年都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同享知识、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依托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城乡基层文化阵地、农家书屋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全面、立体地开展了全民阅读活动。活动开展5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促进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及城乡文化建设,推动了公民素质的提高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银川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全民阅读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出版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寓审批于服务。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办事原则、程序、审批条件公布于众,并在媒体上公布电话,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监督。组建了银川市出版物行业协会,加强了行业自律。举办了出版物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经营者素质,增强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