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了解回族
19043900000016

第16章 回族文化的反思(2)

首先,回族文化的一体化,是由于回族从诞生之日起就和伊斯兰教有了共生关系。伊斯兰教是回族得以产生的根本条件,长时期以来也是回族的重要标志之一。伊斯兰教与其他宗教不同,它不只是一种精神信仰,对它的皈依,必须把世俗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它的规范之中。《古兰经》对于合法的、非法的其内涵与外延有明确的限定,前者称为“哈俩来”,后者称为“哈拉目”。人们的思想、言论、行为,大至安邦济世,小至心头闪念,无不有着合法与非法的区别,可以说包罗万象,无微不至,它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的永恒的价值。“哈俩来”为善功,“哈拉目”为罪尤,黑白粲然,丝毫不爽,回族家庭里,几乎无不严格遵守,或言传身教,或潜移默化,在一代一代的传递中,它不仅规定了回族的性格、心理、行为方式、思维方式,而且形成了回族特有的价值观念、价值标准。伊斯兰教的是非、善恶,亦即合法与非法的严格界定,以及它的神圣化、制度化、法律化的特点,使回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不仅一个源头,且又一个流向。伊斯兰教对回族文化具有推动作用,又有整合作用,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相逢何必曾相识,一声色兰化知己。”正是对上述认识的一个简要的描述,这不仅是信仰的一致,还包含着共同文化的认同。

生存于多种生态环境和文化情境中的回族,文化同一的原因之二,是由于清真寺遍布于任何一个回族的社区内,甚至只有几十户的小村落也会有一座清真寺。清真寺不仅是这一地区的宗教圣池,而且也是这一地区回族社会结构的中心。它的价值早已超过了任何一种宗教场所。对于回族来说,清真寺是自己信仰的支柱,是通向永恒后世的路径,又是走向现实生活的路标。它在回族人民心目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日五小聚,七天一大聚,每年的开斋节、宰牲节更是回族不分男女老幼同庆的佳节。平时婚丧嫁娶,以致宰牲、净身,也都离不开清真寺。在这里无论是语言的还是非语言的信息传通,都有着特殊的渗透力、整合力,成为最有权威、最有影响的文化辐射中心、传播中心。清真寺虽是稳定于一定空间里,但是进出清真寺的成员,却有着流动性的特点。回族人背井离乡,远游异地,不论其出于什么原因,每到回族聚集区总要以清真寺为落脚之处,沐浴、礼拜以及吃住都在这里得到圆满解决。不同地区的回族文化,自然地进行了相互沟通。清真寺的教长,为一方的宗教领袖,也是世俗生活的导师,由于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在他身上的自然融合,实际上他成了一方的文化权威,以其特有的极受尊崇的地位,完成着文化载体的社会使命。因为教长采取聘任制,形成了大跨度的空间流动,几乎没有一位教长终老于一地。这对于回族文化的相互传播,保持着同一性,起了重要作用。

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处于超稳定的状态。封建阶级的经济思想的核心是农本主义,正如商鞅所云:“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2]。尽管有的思想家也认识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3]。商,虽居于四民之末,总还能给予国家柱石的估价。然而,这种“重商”的呼声极其微弱,就在这同一部书里,长篇累牍地仍在阐述着“富国以农”的观念。《管子·治国》篇云:“粟者,王者之本事,人主之大务,有人之途,治国之道。”正是这种重农抑商的政策,有效地巩固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保证了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稳定,但也严重地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这一阶层,在压抑的环境中,在被歧视的地位上,从未形成一种具有较大影响的社会力量。以“无商不奸”的全称命题,给从商者作了极不公正的道德评价。回族从其先民开始,就是以经商为本。他们自唐代以来以商品敲开了中国陆上与海上的大门,经商是他们谋生的主要手段,而且也成为不少地区、不少家族的回族人世代承袭的祖业。明清以后,对于回族的压迫日甚一日,仕途一道,对回族颇多障碍。不少回族士人或能平步青云,腾身官场,为了一顶乌纱周旋于上下,也只能以牺牲信仰、改变习俗,在自觉或非自觉迎合、适应过程中被人同化为代价。明人谈迁在其笔记《枣林杂俎·萨琦变俗》条中说:“闽县侍郎萨琦廷书,上世色目人。至侍郎,丧葬遵朱文公礼,变其俗。”这样例子非只萨氏一人。故回族从这种一心奔竞忘掉祖宗、背叛民族的官吏身上,看到了“学而仕”对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威胁,取得了“读书必然叛教”的共识,对于求学仕进,有着普遍意义的排斥心理。回族谋生之路,变得极为狭窄,务农与经商成了安身立命的两个主要基点。《古兰经》与“圣训”有不少鼓励经商的教诲。穆罕默德出身于有着经商传统的古莱氏族,而他本人也是个善经商者。他认为,诚实的商人“是真主在大地上可信赖的奴仆”,这无疑都是回族人乐于经商的精神力量。封建阶级重农抑商的国策,以及歧视商人的世俗偏见,都无碍于回族人在商业领域去创造财富,发展自己。经商就是打开、疏通各种流通渠道。他们大幅度的空间流动性,促进了回族商业的发展,更把不同地区的回族文化沟通起来。“圣训”中称商人为真主的信使,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确成为了文化的信使,既是文化信息的传播者,又自然地进行着文化信息的反馈。回族文化始终保持着同一性,而没有水分万派,各自分流,回族商业活动也起了重大的作用。

社会发展到今天,科技的进步,已缩小了人类的空间。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回族,地理上的隔绝,局部的封闭已经成为历史,对祖国、对民族的使命感形成了极强的凝聚力,在一种全新的理论高度上,强化了回族整体意识,回族文化进一步同向发展的新的态势令人瞩目,催人奋起。

纵观历史,回族文化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不同阶段发展的不平衡性,正在引起更多的回族文化史家们的关注,回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倘若中华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不是同义语(也不应是同义语),那么认真研究回族文化及其他各民族文化,已是当务之急,否则,所谓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不可能有实践的深度。中华民族文化是多民族文化的集合体,没有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它的发展也就失去了现实的根据。忽略了中华民族文化整体性的本质特征,孤立地发展某一民族文化,也将因失去宏观观照而进入歧途。对于某一民族文化的研究正是为了发展本民族文化,也是为了发展中华民族文化。某一民族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有人却违反常识地把二者对立起来,把深入开掘某一民族文化,予以科学地总结、充分地弘扬,视为地方民族主义或斥之为狭隘的民族情绪。如此杞人忧天,或出于思想偏激,或出于个人功利目的,其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试想,对于各个民族文化没有全面的认识,没有更多的投入,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底蕴又如何真正地把握,所谓弘扬云云岂不成了空洞的壮语豪言。至于有人说对于少数民族文化只能综合进行研究,不必单独进行,其道理或一或二,都是建立在肤浅的自我感知上,就更不足为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