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晓波
东北地区回族的历史来源,至迟可以上溯到元代。从元初开始,以各种方式陆续迁入东北的回回人,是构成东北回族历史来源的主体成分。其后又以其为核心,在明清时期加入回回行列的一些民族的部分成员,也是东北回族历史来源的重要构成。本文通过对回回入居东北历史进程的考查,试就东北回族的历史来源及其特点等主要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从“回回令史”谈起
蒙元时期是中亚各族穆斯林大批入居中国并开始融合形成为回族的历史时期,回族先民就是在这一时期开始进入东北这块土地上的。当时,跟随蒙古军队东来中国的各族穆斯林约有百万之众,他们大都作为军士被编入“探马赤军”,参加了蒙古统一中国的战争。同时还有一些穆斯林作为工匠、商人、官宦、贵族、学者和宗教职业者进入中国,迅速散居到全国各地城镇及交通要道。这些东来的穆斯林在元代官私文献中被称为“回回”,后来他们自己逐渐也以“回回”自称。元朝建立后,随着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基本结束,世祖于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命“探马赤军一体入社,依例劝课”[1]。这就使由于统一战争而遍布全国的回回军士就地入社转为农民,从而与原已散居各地城镇及交通要道的回回人一起构成了“元时回回遍中国”[2]的局面。在元代社会起着重要作用的一些著名回回官宦,也同家眷、随从一起散居到全国各地,诸如赛典赤之居云南,哈散之居广东,忽辛之居江西,纳速拉丁之居陕西,扎剌鲁丁之居北京,马某沙之居湖南,抹速忽之居杭州,别都鲁丁之居河南,迭失威里之居辽阳等[3]。足见元代回回官宦家族分布的广泛性,其中迭失威里就是元代来到辽阳行省的回回官宦之一,他本人不仅居留在辽阳,其后裔也在这里生息繁衍下来。
回回开始进入东北,是在元初辽阳行省设立之际。至元二十年(1283年)平定乃颜叛乱后,元政府为加强对东道诸王分地的有效统治,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在东北设立辽阳行省。据载,行省设立时曾以回回阿老瓦丁为参知政事[4],这是有史可证最早进入东北的回回之一。在行省设立同时,元政府又在东道诸王分地广设屯田万户府,以蒙古、女真、归附军及移来之人为屯田户,其中包括一些回回屯田户。如在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世祖曾命辽阳行省“给滕竭儿回回屯田户牛、种”[5]。滕竭儿又书胜纳答儿,乃是合赤温的曾孙,其分地大致在今辽西及东蒙一带。元贞元年(1295年)又在乃颜故地设立“肇州屯田万户府,以辽阳行省左垂阿散领其事”[6]。肇州辖境大致在今黑龙江南部和吉林西北部,阿散为回回人,故在其所属屯田户中不乏回回人。可见,从元初开始便有一些回回人作为屯田户,随从回回官宦一起进入东北。元政府为加强对进入东北回回人的控制和管理,便于至元末年在辽阳行省设立专门处理回回穆斯林事务的“回回令史”[7]。“回回令史”职官的设置,进一步表明元初以来进入东北的回回人确实为数不少。
当然这些进入东北的回回人是否都在当地定居下来,目前尚难厘定。不过从辽阳行省首府城市辽阳成为东北回族一个主要居住地来看,一些回回官宦家族留居于此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如迭失威里之居辽阳即为佐证。根据有关文献分析,回回在东北正式定居,时间最迟在元末明初。其大致情况,略作如下考述。
(一)为官留居
元代回回人的社会地位虽逊于蒙古,但远高于其他民族。元朝在任用官员方面,对于回回人较为优待。因此有元一代回回任职为官者为数众多,无论在中央或地方政府均有参与并扮演重要角色。当时来到辽阳行省任职为官的回回人也有不少,仅在行省身居要职者即有数人,谨列表1如下。
元代在辽阳行省任职为官的回回不止以上数人,行省下属机构和各路府州县任职为官的也不在少数,他们在辽阳行省“官迹所至,因官寓家”,所到之处,往往都建有庄园。因按元朝典章制度:官吏职田须募“院客”(佃户)耕种的有关规定[8],这些回回官宦在辽阳行省不仅拥有数量可观的职田,又可用俸银购买或利用职权侵占耕地,这样势必要在当地建起他们自己的庄园。今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至正十二年(1352年)修建沈阳路治城隍庙所立石碑之阴《沈阳路城隍庙功德官员题名记》载该庙四至有“本庙营造,东至回回五哥院地”语[9]即为明证。这就是说早在至正十二年以前,便已有一些回回官宦家族定居在沈阳,如今沈阳脱氏回族传系顺帝朝中书右丞相脱脱之后,其先人在至正初年迁入沈阳定居[10]。上述资料足以说明回回官宦家族至迟在元末就已在东北建立庄园、落籍久居。
(二)避难入居
元亡后,回回人虽然丧失优越政治地位,但明朝在取消回回特权同时,对于明朝开国的回回功臣及其家族仍较为优遇。然而明初朱元璋在加强中央集权及尔后诸王争夺神器的斗争中,一些回回官宦成为帝王家族维护皇统地位的牺牲品,其家眷、族众不得不隐匿四方。明初回回显贵冯胜、铁铉之后即在这一背景下迁入东北,从而成为东北回族来源之一。
冯胜是洪武时期朱元璋拓疆略地的一员得力大将,对于朱明王朝的建立和统一有着非凡的功绩,但得天下后的朱元璋却对功臣猜忌多疑,利用各种机会贬戮功臣。洪武二十年(1387年),冯胜统军迫降蒙古纳哈出20万兵马后,逐渐失宠于朱元璋,作为北征主将不但未能封官晋爵,反而遭贬还乡最后终因珠宝纠纷案而为朱元璋赐酒毒死,其后裔辗转迁入沈阳定居。嘉靖帝为安抚沈阳冯氏回族,特赐“世代恩荣,名登世籍”的荣誉。沈阳回族《冯氏家谱》记载:“冯氏家谱自洪武及今四百余年……冯氏先本回民,世代其教,今隶盛京为著姓,子孙繁衍”[11]。冯胜后人迁居东北与明代回回社会地位下降密切相关,清初他们与杨氏回族合资兴建沈阳清真北寺。
今沈阳铁氏回族系明初兵部尚书铁铉后裔。铁铉原籍河南邓县,建文初年由给事中迁山东布政司参政,靖难之役,燕王挥师南下,铁铉坚守济南,屡败燕军,擢山东布政使,寻进兵部尚书,建文四年(1402年)城陷被俘,为燕王处以裂尸之刑,燕王即位后,其家眷、族众逃难于山海关外,隐居在今义县东南郎君一带。沈阳回族《铁氏家谱》记载:“明初籍居广宁(今北镇县)西、义州(今义县)东南郎君,铁回子山坟墓在焉,并清真寺旧址。鼎革以来迁居盛京,康熙时先人外任者多矣”[12]。明万历年间铁铉后人铁福又率众迁居沈阳,铁福之孙铁奎曾任后金武显将军,崇祯元年(1628年)在沈阳外攘“跑马占地”修建清真南寺。
(三)经商传教落籍
辽西向为回回出关必由之地,明代迁入东北的回回穆斯林大多落籍于此,逐渐在锦州形成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宣德三年(1428年),阿訇哈奉先率回回商队来到锦州传教经商,同时原居于松山附近的回回商人因往来买卖不便,亦随之迁到锦州居住,随后他们在锦州城内修建了清真寺。《锦县志》记载:“清真寺在城内西街北隅,俗称礼拜寺。至明宣德年间,传教至锦,入籍者仅十余户。”[13]修建清真寺之举,表明他们在这里落籍久居的决心。尔后,相继又有许多回回迁入锦州,逐渐在清真寺周围形成聚居区域,如嘉靖二年(1523年)有河北安次回族任氏迁入锦州落籍,后世为锦州清真寺阿訇[14]。锦州清真寺是东北回族目前仅存的明代古寺之一,成为回回定居历史的见证。
元明时期迁居东北的回回人,不仅有官宦之家,亦有贫苦谋生之人,诸如流民、屯田户、商人和宗教职业者等。这一时期迁入东北的回回人,人数规模十分有限,大多落籍在靠近关内、交通便利、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南部地区,辽西的锦州,辽东的沈阳、辽阳等地成为东北回族最早的定居区域。在这里,回回人都建有清真寺和公共墓地,在清真寺周围形成了较为集中的聚居地——寺坊[15]。从前引《铁氏家谱》史料来看,明初铁氏回族在今义县东南郎君地方即有寺坊之设,而锦州寺坊的形成,时间至迟在明初,开始时寺坊范围不大,仅限于火神庙之东一带,回回人数也不多,其后随着回回人数逐年增加,于嘉靖年间扩大到西街一带[16]。至于沈阳、辽阳等地寺坊形成时间已无从考证,但从明末回回聚居地可以确定其大致方位,沈阳寺坊“皆在外攘回回营”[17],而辽阳寺坊当在“城内西南隅”[18]。寺坊的确立表明东北回族小集中居住方式业已形成,这是元明之际回回定居东北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清代回回分布区域的扩展
清代是东北回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从分布地域上看,入居东北的回回已由南部几个定居区域逐步扩展到整个东北,为东北回族以城镇居住为主的“大分散、小集中”分布特点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从入居进程来说,大致经历了清初招垦、清中叶封禁和清末开禁放垦三个历史阶段。其中,封禁历时最长,对回回入居进程产生了阻滞作用,而清末开禁放垦历时虽短,却对回回入居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清初招垦时期的回回移民
明末长期战乱,使东北社会经济受到极大破坏。顺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福临迁都北京后,约有近百万的八旗兵丁、家眷及其随从、奴仆“从龙入关”,于是出现了“罄国入关,尽族西迁”的局面。如此大规模地人口迁徙,造成了清王朝“龙兴之地”的东北更为零落凋敝。为巩固根本之地,尽快恢复东北的社会经济,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移民实边。顺治、康熙屡令东北地方官员:“招徕流民,不论籍别,使开垦耕种,永准为业”[19]。顺治十年(1653年),清朝又正式颁布《辽东招民开垦例》,规定垦民“免交三年粮钱,缺乏牛种者,由官府借贷”[20]。这样优越的招垦待遇,吸引了大批“燕鲁穷氓闻风而至”。出现这个局面的原因,更主要在于清初在关内各省的土地兼并。清军大举入关后,为满足贵族对于土地的要求和笼络八旗将士,维持旗人生计,清政府在顺治二年(1645年)正式颁布了圈地令。从顺治二年到康熙八年,圈地令实施的24年基本上与清初在辽东的招垦时间相应。因此,一方面是在关内各省大量圈占土地,迫使失去土地的人民成为流民,另一方面又在东北实行招民垦荒,使在圈地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回回离开家乡,大量移入东北。这一时期流入东北的回回移民,仍然多定居在东北南部,相继在锦州、兴城、绥中、义县、辽阳、沈阳、开原、铁岭、凤城等地兴起了一些回回移民聚居的街巷、村落。如《绥中县乡土志·种族》曾载:“康熙四年,绥中始有西域来回民聚族而居”。沈阳回族《尹氏家谱·谱序》则云:“顺治八年,直隶新集回民尹氏来沈居住”。与此同时,清政府又有组织地从直鲁等省强集人民移往关外,使其开垦耕种。康熙十五年(1676年),有40余户回回被强制迁往黑龙江地区,在齐齐哈尔等地随旗当差、承种旗地。此后被强制迁入黑龙江的回回,大多被编入各城水师营,充当水手,按例应“承种公田……迟至三五年后,简其丁壮,专习水战”[21]。至旗地放垦后,他们大多离开水师营,或租种旗地,或自行垦荒。康熙十八年(1679年),有回回段氏家族被强制迁入吉林,定居在今九台县蜂密营屯[22]。此外,这时还有一定数量的回回商人迁居到东北。《宁安县志》记载:“宁安自清初始有回人踪迹,其最先来者为经商之张广义、杨维平二人。雍正六年后,踵至者二十余户。”[23]由此可见,在清初招垦时期迁入东北的回回移民,虽然大多数仍然定居在东北南部,但也有一些回回移民渐次北向进入了吉林、黑龙江。
(二)清中叶封禁时期的回回流民
清初移民东北的招垦政策仅仅推行了数十年,便于康熙末年“永著停止”。清政府为确保东北旗人生计,维持满洲固有风俗,对东北实行了长期封禁。自康熙以后历朝皇帝,始终不渝地奉行封禁方针,严禁流民出关谋生,不仅如此,对已突破封禁偷渡出关的流民还采取了“清边”之策,或勒令其入籍,或限期返籍,试图以此取缔流民。然而,禁令与措施收效甚微,仍然阻挡不住流民出关谋生的步伐。从表2不难看出,封禁时期东北的回回移民非但设有因之减少,反而呈现了持续增长的趋势,约有三分之一的清真寺便为这一时期所建。为进一步说明问题,仅以封禁最为严厉的乾隆朝回回流民出关之数端文献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