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了解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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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回族现象观察的“点”与“面”——从三本回族调查资料的研究取向谈起(3)

回族作为具有穆斯林宗教文化集体认同特征的族群,以伊斯兰教信仰为核心的社会文化形态,自然便成为观察其凝聚族群内部认同的重要指针。由于近年来中国大陆社会经济发展快速,相形之下,原本回族社会中的封闭性也开始逐渐松动。影响所及,导致回族和周遭民族(主要是汉族)之间的互动关系也趋于多元复杂。这种情形,使得回族的伊斯兰信仰在面对当前不同的社会化过程中,也时常会展现出各种不同形态的适应事实。这一点,也意味着在研究当代回族的民族宗教属性时,必须采取较以往更为多元与实际的研究取向。除了前述杜磊等人的研究外,其他像对社会化地区回族的饮食文化变迁[24]、清真女寺(女阿訇掌教)的宗教文化功能[25],或是西北地区教派与门宦(苏非主义)对于穆斯林社会变迁与民族文化认同[26]等研究,都反映出此一多元与实际的研究取向的重要性。而此一取向,就如同“边缘性回族”的研究一样,对于从民族志和社区研究所展现出回族由“点”到“面”的价值建构过程,也都扮演着一定中介性质的“线”的功能和意义。

五、结 论

本文一开始,便从3本新出版的回族民族志资料的研究特色,来说明当前回族研究在方法论方面已开展出“民族志与社区”研究的实质取向。由于回族的分布广袤,加上和不同民族文化的互动过程十分复杂,因此从分散的实证调查的田野点(社区),若想扩大为具有一定连贯效应的研究面,这在目前大陆回族学界的学术实践中还存在着某些困难。不过,近年来无论是相关研究或博(硕士)论文的撰述,都以较丰富的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理论与方法,来从事回族现象的社区化研究,这些似乎已形成另一种具有开创潜力的研究趋势。这同时也意味着,当代中国回族形成理论的定向发展,已更趋向于科学化的实证主义及其“民族志与社区”相结合的既定内涵。不过,从“点”到“面”的建构过程中,为避免“以管窥天”的缺憾,民族边缘(边缘性回族)的现象以及社会文化的多元性研究,应具有一定“线”的中介效果,这也为思考中国回族学的当代意义提供了另一种不同角度的观点。

[1]如在此之前,20世纪50年代的《甘肃回族调查资料汇集》(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甘肃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1964年),以及收入《五种丛书》中的云南省编辑组编《回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云南回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3册(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5~1986年)等。

[2]例如临夏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临夏市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76~813页;临夏自治州州志编辑委员会编《临夏回族自治州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下册,第1269~1320页;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志》(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7年),第129~192页。

[3]马长寿:《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序言”,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2页。

[4]张中复:《论当代回族研究的“少数民族化”问题》,载《第十二届全国回族学研讨会论文汇编》,北京,1999年,第67~68页。

[5]Dru C.Gladney,Muslim Chinese Ethnic Nationalism in thePeople’s Republic.Cambridge HarvardUniversity,1991,P112.

[6]Dru C.Gladney,Muslim Chinese Ethnic Nationalism in thePeople’s Republic.Cambridge HarvardUniversity,1991,P68,P103,P330~331.

[7]沙鹏程:《新世纪对回族企业家的素质要求》,《回族研究》,1999年第1期;陈兰山:《永不驻足:浅谈三宝双喜现象》,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8]Dru C.Gladney,Muslim Chinese Ethnic Nationalism in thePeople’s Republic.Cambridge HarvardUniversity,1991,P112.

[9]马海云:《回族研究的新视野:一个方法论的讨论——兼评杜磊〈中国穆斯林〉》,《回族研究》,1998年第4期。

[10]张中复:《清代西北回民事变:社会文化适应与民族认同的省思》,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1年,第28页。

[11]张中复:《论元朝在当代回族形成中的地位:以民族史建构为中心的探讨》,载《蒙元的历史与文化:蒙元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萧启庆著,学生书局,2001年,第833~836页。

[12]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的东乡族自治县为例,该县唐汪川的所有唐姓回族,其先祖原是当地的汉民,在清末因战乱而被改宗为穆斯林,至1949年之后,其自然被识别归类为回族。

[13]此一例子,发生在宁夏的纳家户。汉族女子高铭嫁给回族男子马琳。高铭受访时谈到,其已按回民习俗皈依伊斯兰教,但户口登记上仍是汉族,“主要是我的父母还健在,按老规定,只有父母去世后才能改为回民”(《变迁》,第333页)。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民委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处理原则的通知》(1981年11月28日)第六条规定:“凡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抚养关系、婚姻关系,均不改变其各自的民族成份”(收入国家民委办公厅、政法司、政策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法规汇编》,北京:中国民航出版社,1997年,第106页)。据此,此一回汉通婚的事例,可能只有穆斯林家庭中认知习惯上的族属合一,在法律上高铭应无法变更其原先族籍(汉族)。

[14]据史料记载,马氏家族祖居山西省洪洞县,系“西洋回教人”,明朝永乐年间迁居山东郓城县境内,后因聚众反抗清廷压迫,犯“抄斩灭族”之罪,为避祸马氏家族大部分逃亡他乡(现居河南商丘,河北朝城,山东菏泽、定陶、曹县等地,外逃者均未改族易教),少数留居原籍者被迫改为汉族隐藏,繁衍至今。参看《回族研究》1999年第2期,第100页。

[15]白寿彝:《关于回族史工作的几点意见》,载《西北伊斯兰教研究》,甘肃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3页。

[16]王日蔚:《回教回族辩》,《禹贡》半月刊,1936年第10期。

[17]依据孙绳武所言,以“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一词来指称回民,系其个人所创,并将之纳入《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实施条例》第52条中。其理由为:“矧在党与政两方面传统的认识上,向不承认内地回教同胞为回族。”(孙绳武《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的释名》,收入孙氏著《回教论丛》(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1963年),第141~144页。

[18]Dru C.Gladney,Muslim Chinese Ethnic Nationalism in thePeople’s Republic.Cambridge HarvardUniversity,1991,P262~265.

[19]Dru C.Gladney,Ethnic Identity in China:The Making of aMuslim Minority Nationality.Fort Worth:Harcourt BraceCollege Publishers.1998,P150~152.

[20]李砚耕,徐立奎:《伊斯兰教在卡力岗:关于卡力岗地区部分群众昔藏今回的调查》,载《伊斯兰教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17~426页;才旦:《只要信奉伊斯兰教就可以说是回族吗?——卡力岗地区部分群众昔藏今回的调查一文质疑》,《青海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

[21]马海云,高桥健太郎:《伊斯兰教在藏区:卡日刚穆斯林研究》,载《第十二届全国回族学讨论会论文集》,北京,1999年,第590~601页。

[22]马维良,李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帕西傣调查》,载《云南回族社会历史调查》(第3册),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1~59页。

[23]王玉霞:《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穆斯林》,《回族研究》,2001年第2期;丁明俊:《对我国穆斯林民族文化特征的几点思考》,载《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与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中国伊斯兰教协会,2001年。

[24]Maris Boyd Gillette,Between Mecca and Beijing:Modern-ization and Consumption A-mong

Urban Chinese Muslim.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25]Maria Jaschok and Shui Jingjun,The History of Women’sMosques in Chinese Islam:A Mosque of Their Own.Rich-mond:Curzon Press,2001.

[26]张中复:《论研究中国伊斯兰门宦制度的民族学内涵与意义》,《回族研究》,199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