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塞上论乐谈艺文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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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论歌曲的品位价值与社会功能(2)

我国古代是一个诗乐结合的国家,在儒学教育的熏陶下,文人大都通音律。因而,由专门的宫廷音乐机构——乐府收集的民歌与文人加工创编的宫廷音乐和上层社会流行的乐舞(包括雅乐、鼓吹乐和宴乐),都是歌、舞、乐三位一体的作品。中国古代的诗歌,都是诗乐结合、可以演唱的艺术歌曲。史籍上有大量文官武将、文人雅士、宫廷乐人歌唱家创作演唱艺术歌曲的记载。遗憾的是除《姜白石自度曲》和散见于后人辑编的《风雅十二诗谱》《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碎金词谱》《太古传宗·琵琶调·弦索时调新谱》《纳书楹曲谱》等琴曲词谱,以及佛、道教音乐中保存有少量曲谱,如《阳关三叠》《关山月》《凤凰台上忆吹箫》等流传至今外,大都变成了有词无谱的文学作品遗存。20世纪20年代新音乐教育在我国推行以来,才涌现出黄自、李惟宁、李叔同、赵元任、冼星海、贺绿汀、聂耳等为代表的一批卓有成就的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他们创作的《玫瑰三愿》《思乡》《我住长江头》《玉门出塞》《教我如何不想她》《渔光曲》《嘉陵江上》《黄河颂》《黄河怨》等大量脍炙人口的艺术歌曲,在国内外广泛传唱,不但成为音乐会和声乐教学的保留曲目,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注意,列入了国外著名歌唱家的节目单。

近现代以来,艺术歌曲在继承传统风格规范的基础上有了很大发展,这首先体现在扩大了艺术歌曲的范畴和界线上。一些通俗性的民歌或民族民间曲调,经过作曲家加工改编或重新创作,如《在那遥远的地方》《东方红》《送我一支玫瑰花》等,都成为雅俗共赏、广泛传唱并公认的艺术歌曲经典名曲。作曲家谷建芬、李海鹰等,歌唱家刘欢、李谷一等在通俗歌曲民族化、艺术化方面都作出了一定贡献,创作演唱了既有流行歌曲特点又有鲜明艺术歌曲风格、雅俗共赏的好歌,让现代艺术歌曲走出了“象牙之塔”,本来属于通俗音乐范畴的民谣民歌、流行歌曲逐渐向艺术歌曲靠拢,雅俗合流共赏已成为世界文化交流融合的一种新的趋势和导向。从这一点说,艺术歌曲应把一切反映各种生活场景和美好情感的、在艺术水平与思想境界方面达到一定高度的抒情歌曲都囊括进来。艺术歌曲作为人类艺术宝库中的珍品之一,愈来愈绚丽多姿、美不胜收,它风靡了几个世纪,陶冶了几代人,不但是世界各国美育教育和社会音乐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倡和普及艺术歌曲,一直是各国音乐艺术界、教育界和传媒界的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它直接关系着民族形象的塑造,大众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精神文明的体现。从这一基点出发,笔者以为歌曲的分类还是以艺术歌曲、通俗歌曲两大类为好,流行歌曲与民歌民谣等也是既定存在的人类的文化遗产,虽同属通俗音乐范畴,但因为是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的产物,虽各有特点风格,一般来说,是良莠并存、好坏杂陈,是在不断衍生变化并需要选择改造的品种。通行的严肃、民族、通俗三足鼎立的分类法是不科学的,含义不确,概念模糊且主次不分。至于唱法上的三种分类就更显得有些荒谬了,歌唱家、歌星、民歌手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歌唱家,应该是能熟练地运用各种声音技巧和艺术修养、演唱各种风格不同的声乐作品(当然并不排斥擅长演唱某种风格流派的歌曲)。各国民族民间世代传衍、源于生活的习惯唱法(包括有流行歌曲的唱法),各有其公认的传统特色,不管是哭的、喊的、呻吟式的、随意哼唱的、喘息的、用鼻音的、用喉音的、用炸音的、用哑噪的、用颤音……“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都是本民族或地区的神圣又珍贵的民俗文化宝藏,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够轻易地用“不科学、原始、粗野、落后”等去否定它们的价值和存在。科学的唱法,也正是在广泛吸收民族民间唱法的基础之上,总结出来并基本定型被公认后加以推广的唱法。两者的共鸣、位置、声音、技巧、风格、特色、艺术含量与价值差异很大。有些被媒体与追星族捧为“天王”“天后”的红歌星,在很窄的音域或一个声区里唱得有滋有味,但有些大都是文化素质较差或很差的音盲或半音盲,必然会产生对这些歌星演唱和素质优劣标准如何评定的困惑,也易于导致盲目的追逐和单纯的模仿,从而更加忽视了“唱法”的艺术水准与技巧含量,以及“艺术贵在创造”的根本原则。

音乐的内涵和表现形式,直接发挥着影响与协调社会成员意志行为的作用,健康高尚的音乐,在演唱与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对社会成员起到陶冶和教化的作用,所以我国历来把音乐的审美教育功能,列为音乐的主要社会功能。音乐也有给社会提供休闲娱乐的功能,它可以通过轻松愉悦的审美享受和有教养与高品位的娱乐休闲,来松弛人们的神经,缓解精神上的紧张疲劳,增强人们新的活力。但低级的娱乐,缺乏教养的休闲,不按照健康审美观念加以规范的演出与传播活动等,又易于滋生萎靡、粗野、淫秽、丑陋的音乐,从而对社会成员行为的塑造产生反面效果,导致人们精神生活的贫乏、空虚和混乱。音乐在社会中的这些功能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厚此薄彼或有所偏废,把音乐的教育功能夸大到绝对化的程度,或否定音乐的审美娱乐功能都会造成不良的后果。“文革”的恶果大家都还记忆犹新,在“唱一首好歌就是上一堂生动的政治课”的错误引导下,不贴政治标签的歌曲就不是好歌,一向作为歌曲主流的经典艺术歌曲“被视为封、资、修的产物而禁唱”,大量优美健康的抒情歌曲“被视做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情调”而打入冷宫,民歌“都是哥呀、妹呀的俗词滥调,会腐蚀革命者的意志”,连20世纪50年代流传很广的电影插曲《小燕子》《十五的月亮》《十八岁的哥哥坐在河边》等通俗性的歌曲,也被视为“黄色小调”而禁唱。传统的审美教育机制被革掉了,“八亿人八个戏几首歌”的过度饥荒状态,造成了全民文化素质衰退、音盲遍地、艺术鉴赏水平低下的后果。本文前面所述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饥不择食”的现象,就是最好的证明。时至今日,这种影响也没有彻底根除。基础教育单纯追求分数和升学率,素质教育是副课,可有可无,大部分学校不按教育部颁发的音乐教材课本教学,仍保持着“老师唱一句,学生学一句”,教会几首歌就行了的应景方式。即便是全国风靡起来的考级活动,也存在着只重技巧锻炼,忽视艺术素质培养的弊病。为了应付高考和取得专科学位,高中以上大部分取消了音乐课,国内综合性的大专院校很少,一科为主兼修多样,同时拿两个以上的学位,精通一门又有丰富文化素养的专家学者太少了。全国声乐大赛增加了素质考核,一些文学艺术基础知识方面的题目,不但难住了大批受过一定专门训练的爱好者,有些音乐院校毕业的“大腕”或“上榜歌星”,文化素质修养也是很差或较差的。门内人尚且如此,业余爱好者和门外人就更不用说了,这和有艺术教育优良传统和五千年历史文明古国这个称号是极不相称的。

两千余年前,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就将礼、乐、射、御、书、数六种知识和技艺,列为学子必修的功课,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除文武之道外,琴、棋、书、画也是开发智力、增强素质修养的重要功课。13世纪以后欧洲的大学已普遍将音乐、数学、几何、天文并列为必修的四门科学,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卢梭提出了美育是为了全面发展人的才能的新概念,认为音乐不但能开发智力,而且具有伦理价值,对儿童性格的形成有良好的影响。德国的社会学家M·韦伯尔和A·西尔伯曼进一步提出:“音乐是构成社会的一个要素”,他们从东西方音乐体系不同的事实出发,探讨音乐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医疗等方面的互相联系,以及其对人类道德风尚与社会生活的广泛影响。20世纪新教育体制在我国实行以来,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并重已作为培养有文化知识、道德风尚、文明素质和健壮体魄的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措施。因而,在科技兴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时代,各种新的思潮乐风不断涌入,音乐作为一种实用性很强的艺术,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音乐文化勃勃发展,音乐传播的迅捷方便,音乐教育的空前普及,音乐市场的流通活跃等等,都迫使我们从音乐社会学和音乐美学的角度,对当前的现象进行一些审视和评估,发现并指出其偏颇、失衡和缺憾来。

各阶层人对音乐的需要有相通之处,也各有不同,就像穿衣吃饭一样,人人都离不开它,但花样色彩款式味道则千差万别,社会的需要为音乐的丰富多彩与流通服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用武之地。高雅的也好,通俗的也好,雅俗共赏的也好,关键在于音乐的形式和内容给社会和各阶层人们以什么样的熏陶和影响。江泽民总书记在1994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通过不断地恢复、调整、推广、普及规范化的美育教育和传统乐教,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艺术鉴赏水平,让健康积极、促人奋发向上、并能发挥审美教育和高品位休闲娱乐功能的各类有益无害的音乐,在我们的生活和推广流通领域占有主导地位,应是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及广大音乐工作者共同的天职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