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问题"与"热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敏感问题"等问题之间的关系
所谓"热点问题",是指公众热切关注的人物、事件及问题,它是公众所思、所虑、所盼、所愿的集中反映点,往往带有一定的时代特征,是某个时期或阶段各种矛盾相互作用而呈现的复杂的社会现象。由此可见,它是领导重视、群众关心且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也有人认为,所谓热点问题,就目前而言,它应该是改革中出现的现实矛盾冲突的理所当然被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问题"与"热点问题"之间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种属关系,是"面"与"点"的问题,"热点问题"可以是"问题"的具体化。"问题"之前的词语是具体问题的限定,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观察相关的问题。由"问题"与"热点问题"之间关系推论"问题"与"焦点问题"、"难点问题"、"敏感问题"之间的关系,由于"焦点"、"难点"、"敏感"这些限定词对"问题"所作的具体的限定,它们与"问题"之间的关系也是种属关系。
四、"问题"的特性
从问题的内在本质上探讨,"问题"有以下一些特性。
1.具有冲突性
有些学者认为问题就是矛盾,问题通常都是事物双方(有时可能是多方)矛盾对立、统一的产物。任何孤立的事物、现象或个人与其他事物、现象或个人之间无所谓矛盾和问题。只有当孤立的事物、现象或个人与其他事物、现象或个人发生联系时,才可能产生"矛盾",出现"问题"。事物、现象或个人的矛盾和冲突,是其内在的双方或多方的利害权衡产生的不协调。它们有时也会产生激烈的冲突。
2.具有失调性
任何问题都是其主体方面在与其相关的社会、自然联系中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失调之后,才出现相应"问题"的。它是正常状态情况变异的结果。
3.具有破坏性
由于"问题"以消极、负面的东西居多,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带来麻烦、困扰甚至破坏。这种影响和破坏,往往是直接的。
4.具有复杂性
一是表现在"问题"的成因上。"问题"的成因,单因单果的情况比较少,大多数情况是多因多果、多因一果、互为因果。问题作为一种过程性的矛盾、失调性的事物,其因果关系的表现往往是多因一果、多因多果或互为因果。也就是说,"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而非单一指向的一因一果。以原因的类型而论,可能有客观性的原因,即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因素;也可能有主观因素,即心理、行为等主观能动性的因素。可能有必然性的原因,即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确定不移、不可避免的因素;也可能有偶然性的原因,即并非确定不移、不可避免的因素。可能有直接性的原因,也可能有间接性的原因。可能有社会历史性的原因,也可能有现实性的原因。可能有宏观环境或层次的原因,也可能有中、微观环境或层次的原因。可能有显性的原因,即展现充分、清晰,已为人们基本认识的因素;也可能有隐性的原因,即展现不充分、不清晰,尚未被人们认识的因素。可能有主要的原因,即引起社会问题占主导地位的因素;也可能有次要的原因,即引起社会问题不占主导地位的因素。既可能有政治经济因素,也可能有文化心理因素,等等。
例如中国的住宅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导致的:人口增长过快,形成了对住宅的超量需求;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且发展相对缓慢,特别是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致使发展住宅建设的速度有限;长期以来发展经济的方针是为了生产而生产,是先生产后生活,由此忽视了作为生活必需品的住宅的生产;将住宅作为一种社会福利的项目,由国家和单位负责安置和解决,加之不以消费需求为依据而以等级为依据的住宅分配原则,不仅限制了多种方式发展建设住宅、多渠道解决住宅的可能性,而且人为加剧了供需矛盾;消费理论乃至经济理论尚未将住宅作为消费品,不按经济规律发展住宅,造成建房资金的困难及恶性循环;还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和制约;等等。其中,人口的过快增长及生产力水平发展的相对缓慢等是客观的原因,人们认识和理论上的误解是主观的原因;人口的增长和住宅建设的发展状况是显性的原因,而理论上的错误及经济体制的缺陷是隐性的原因;人口增长及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是主要的原因,其他则相对为次要的原因。上述这些原因并非是确定不移、不可避免的因素,故均为偶然性的原因。
二是表现在"问题"的本身上,其情况复杂多样。情况的现象与本质之间的扑朔迷离、互相交织,往往使人们难以辨明真相,加上情况受具体原因、环境、时间制约,受主观、社会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其未来的发展与变化又是捉摸不定的,也表现出相当的复杂性。
5.传播的冲击力和副作用大
"问题"在社会上的传播(非大众传播),由于与人们的利益和兴趣有关,传播起来穿透力、冲击力、轰动性都较大,且具有一定的副作用。这种作用是间接的。
五、以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
1.人们看待"问题"具有主观差异性
人们看待"问题"具有主观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认定的差异。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性是重要的属性之一,对人的社会生活有着较大影响,往往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观念、理想追求,成为制约人们活动动机、目的和手段的一种决定性因素。不同阶级的利益总是要发生冲突,那么对问题新闻信息的判断和认定就会不同。尤其是在阶级的激烈对抗时期,其看法更是大相径庭。北约干涉南联盟内政,进行两个多月的狂轰滥炸,造成无数平民伤亡,"经济倒退了十年"。这一事件显然违反联合国宪章精神,严重地影响了世界和平,遭到以中国为首的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强烈反对。但北约则宣称,这是"制止种族清洗"、"保护人权"。这种"用诽谤、谩骂、人身攻击和诸如此类的东西来搅混人们的头脑,从而避免自己的观点",与爱好和平的人们是截然相反的。可见差异性有时是如此的尖锐对立、水火不容。
二是民族认定的差异。由于民族长期共同的生活条件、历史文化传统所形成的共同心理素质,使同一民族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趣味爱好、思想观念上具有共同性。对适合于本民族的东西认为是正面的,反之则认为是负面的。如东方民族讲究含蓄、温情,对西方人在大街上拥抱、接吻则视为非礼和粗野行为;东方民族注重家庭的和谐、稳定,对西方人的随意同居、离异、婚外恋等则斥之为道德问题。几年前美国一名游客在新加坡违法,遭到新加坡鞭刑的惩处,这在当地看来是合理合法的,但却受到美国公众及传媒的指责,认为那是"野蛮的"和"非人道的"。由此看来,不同的民族对同一事实的认定往往相去甚远。
2.解决"问题"具有艰难性
由于"问题"成因复杂,情况本身复杂,而且新、旧社会因素、矛盾、冲突的根源,作为转型社会的主要特征一时难以消除,因此使解决问题的难度加大。如认识、研究的困难,解决对策的困难,准备和积聚解决条件的困难,不一而足。就社会问题而言,解决问题难度更大。有些社会问题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有能力解决,而有些社会问题则在一定时期内暂无条件和能力解决。比如人口问题,由于人口生长的自然规律,社会经济增长的规律,我国教育、管理、社会政策、国民素质等具体情况,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三五年、七八年内解决人口过剩、素质偏低、劳动力剩余的状况及由此引起的各种失调。当然,阻止人口数量过快增长及各种失调的恶化,是有可能的。还有教育问题、艾滋病问题、内耗问题等等,都是暂无条件和能力解决的社会问题。不过,这并不是说目前我们对这些社会问题无能为力、束手无策,而是说目前这些社会问题只可能逐步缓解和阻止其发展。社会问题不可能因为人们的不能容忍而在一夜之间获得解决。一个社会问题从酝酿、产生、发展到形成严重的后果,有一个生长周期,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在成因上具有复杂性。社会问题的产生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它是各种主客观因素交汇的结果;而一旦成为社会问题,表明形成社会问题的各种因素已经积蓄了相当的能量,我们试图解决它要花费极大的力量。
3."问题"也有积极的作用
"问题"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可回避,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地看待它,如何去积极应对,化消极作用为积极作用。另外要看到有些问题的出现或产生并非是坏事,有时也有积极的作用。
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新旧社会因素的矛盾和冲突、改革的不成熟性甚至某些失误,乃至整个转型时期的社会历史特征,使这一时期中的社会问题所表现出的社会矛盾蕴含着更多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当前我国现存社会问题所蕴含的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至少是对几十年来超稳定的社会结构的空前震荡;对计划经济体制和旧有经济模式的极大冲击和突破;对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规范的破坏;对落后的、不科学的社会管理的冲击;对封闭、保守、腐朽的某些传统社会意识、社会观念的严重挑战;等等。例如,由农村溢出的大量剩余劳动力而产生的"盲流"现象,由于其流动动因的诱导性,流动形式的非组织性,流动过程的无序性,流动目标的不可靠性,流动后果的难以承受性,其对社会造成的矛盾、失衡是显而易见的,已成为我国现存的社会问题之一。但同时,这一现象对我国各项社会改革及现代化进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至少已显现出如下的积极意义:客观上自然和有限地缓解了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矛盾,首开了大规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之先河;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某些地区劳动力的不足,成为目前部分调节和配置社会劳动力的最简单、最方便、最可行的途径;对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加强了区域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农村与城市、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农民实际收入有所增加,经济状况得到一定改善。并且"盲流"现象还潜在着、蕴含着历史进步:对不合理的封闭性二元社会结构的震荡;对旧的经济模式的突破;对人口管理制度的冲击;对用工制度和劳动力配置方式的挑战;对现代化社会意识的促进;等等。
虽然任何社会问题对旧的社会因素可能产生的冲击和震荡作用是有限的,甚至是微弱的或潜在的,但从暴露社会矛盾、弊端,从冲击、破坏旧的不合理的社会状况,从某种角度提出改革的迫切性,从某种意义上引导和推动改革,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而言,我国现存社会问题所蕴含的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是不容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