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武威通志·古浪卷
19072100000024

第24章 文教(1)

第一节教育

一、机构

清雍正二年(1724)古浪始设儒学训导1员。民国成立,训导裁撤,改设文庙奉祀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古浪设立劝学所,设劝学总董1人,宣统元年(1909)改称为劝学员长。民国5年(1916),改劝学员长为劝学所长。14年(1925)改劝学所为教育局,下设第一、二两科,23年(1934)裁局改科,将原教育局所理事务归第三科兼办。25年(1936)设教育科。27年(1938)恢复教育局名称。28年(1939)国民政府规定:县长为县政府负责教育行政的长官,设教育科,教育科内设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两股,另设督学1人。

1949年9月,古浪县人民政府成立,设立第三科为县教育行政机构。1952年5月,第三科更名为文教科。1956年3月,文教科分为文化科和教育科,次年1月,复合并。1961年12月,成立文化教育卫生局。1964年5月,文化教育卫生局分为文教、卫生二局。1966年5月开始,机构陷于瘫痪。1970年9月,成立文化教育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2年3月,文化教育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分设为文化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和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4年2月文化教育革命领导小组更名为文教局。1989年4月,成立古浪县教育委员会。1998年1月,古浪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古浪县教育局,局领导班子增设纪委书记和工会主任两个岗位。

古浪县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在1993年之前有办公室、人事股、政教股、普教股、职教股、成教股、电教室、教研室、招生办、计财股、审计股等11个股室,1993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经县上审批核减为人秘股、教育股、计财股、电教室、督导教研室、招考办、勤工办等7个股室。1998年8月设县政府督导室设县招办专职副主任。

二、体制

清末,古浪的高等小学堂和县城的2所初等小学堂由知县衙门设立。民国初期的高等小学校(其后的高级小学校)和第一区的第一、第二国民学校由县政府设立。县城的幼女学校和分布在5个区的26所国民学校由区公所设立。民国29年(1940)以后,各乡镇的中心学校(后为中心国民学校)和民国末年的县立初级中学,由县政府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学、完全小学、初级小学都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设置,各区设文教助理员协助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各级小学,完全小学对全区公办初小进行业务辅导。1952年小学均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1958年全日制小学改由人民公社直接管理,民办小学由生产大队管理,中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公社双重领导。1963年全日制小学和中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其设置、停办、变更以及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的任免、调动等,由县人民委员会决定。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成立“革命委员会”,小学成立“革命领导小组”,组成由工宣队(或贫宣队、贫管会)代表、军宣队代表和革命师生参加的老、中、青三结合的领导班子领导管理学校工作。

1978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领导体制,恢复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职务设置。1986年开始实行校长负责制。1987年6月,全县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县直属学校和县城幼儿园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管理;初级中学、中心小学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管理;完全小学、初级小学、村学由村民委员会领导管理。人事权县乡(镇)共管,以县为主。

三、学校

明代以前古浪为无学制学校,一种是私师自设学馆(或称设帐),学童入馆就读;一种是地方官吏、望族大户设立的家塾,聘请教师,教授本家族子弟。

到了清代,私塾有了较大发展。乾隆四年(1739)首次立庙建学于“邑之东北郭”(今城关一小)。乾隆九年(1744)大靖、土门、安远、黑松驿、双塔等地创建五所义学,专收无力缴纳学费的孤寒学童入学就读的学校。

嘉庆二十五年(1820),县城创立古浪县第一所书院——龙山书院。之后,土门设振育书院,大靖设瑞泉书院。

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原龙山书院的基础上,创设古浪县第一所高等小学堂,开办2所县城初等小学堂,16所四乡初等小学堂。宣统元至二年(1909—1910),在大靖城内原瑞泉书院基础上,创建古浪县第二高等小学堂,并将城乡初等小学堂增至28所,又有蒙养学堂数处。

民国元年(1912)更定学制。民国5~6年(1916~1917)将原一、二高等小学堂改为一、二高等小学校,并在土门创办第三高等小学校。全县分5个学区,共设29所学校。民国6年(1917)创办了第一所幼女学校。民国中期的教育较为廖落,到民国23年(1934),全县共陆续恢复公立学校29所。同时还创办了4所私立幼稚园。驻守河西的国民党将领马步青,也积极筹办学校,于25年(1936)在县城唐慕陶别墅和大靖、土门等地开办四所私立青云学校。自民国28年(1939)开始,到民国32年(1943),全县学校增至65所。民国36年(1947)古浪县立中学正式成立,填补了古浪县没有中等学校的空白。

此外,民国22年(1933),天主教地方分会在土门办“上智学校”1所,在沿土沟(今黄花滩乡沿土沟)也办起了1所教会学校。民国34年(1945)中国回教协会甘肃分会古浪支会,在县城北关清真寺创办清真国民学校1所。

民国时期是古浪教育相对普及的时期,到民国37年(1948)止,大学毕业的人数增加到23人,高中毕业生48人,初中毕业生173人,高小毕业生415人。

1949年9月,中心国民学校改为完全小学,保国民学校改为普通小学,以后又称初小。将一些私塾或改为民办公助普小,或合并,或撤销。与此同时,取消训导制度,禁止“四书”“五经”及《三字经》等作为教材,对学生进行“五爱”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四、二分段制(初级4年,高级2年)。1952年在全县21所完小、初小实行五年一贯制,收7周岁儿童入学。1956年后,在古浪县城、土门、大靖陆续新建了古浪县第一、二、三中学。

1960年到1962年,由于当时人民生活严重困难,大量学生辍学,且古浪一中的高中一年级合并到天祝中学。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县各个学校先后“停课闹革命”。1973年,中学又宣布“停课闹革命”;紧接着,在1974年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各学校开始清除“左”倾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整顿恢复学校教学秩序,重建规章制度,加强文化课教学。1977年各学校重新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是年冬天,高校、中专恢复招生考试制度,全县25名历届、应届毕业生考入大专院校,54名考入中等专业学校。

1978年12月,全县教育进入全新时期。平反了“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恢复教导处、总务处等机构。从1981年起,小学执行教育部《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计划(修订草案)》,中学逐步实行六年制(初中、高中各3年),采用教育部指定编写的全国统编教材。同年全县小学调整为340所(其中6年制小学93所),将附设初中班的小学缩减为18所,只保留并充实了古浪、土门、泗水、干城、黄羊川5所中学的高中部。1982年1月,人民公社撤销,各公社的初中教育先后发展为乡镇独立初中。

1985年全县高中毕业生647名,其中57名考入大专院校;初中毕业生3232名,其中140名考入中等专业学校,是恢复招生考试制度以来考中人数最多的一年。普及小学教育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点,到1989年全县有小学330所,入学率为95%,巩固率约93%,真正实现了全县初等教育的普及。1988年,古浪县第五中学修建,2000年9月,古浪县顺利通过省、地“普九”验收。义务教育有了新的起点。2003年,改扩建了中学6所,实施了古浪一中初、高中分离办学,创办了古浪六中。

四、教师

明清时,古浪私塾、义学和书院的教师绝大多数是不能入仕的贡生、生员和年老童生,3所书院各设讲席1人,光绪、宣统年间,书院改设为官立高等小学堂,各设正教员1人,副教员1人。

民国初年,学堂改学校,教员数量增加。民国37年(1948),初级中学教职工9人,民国38年(1949),全县小学教职工总数为137人。

1949年9月,古浪解放,教师有125人。1952年,全县有公办教师119人,民办教师28人。1964年,全县教职工为396人,其中大学本科程度的15人,大学专科程度的47人,中师和高中程度的86人,初师和初中程度的201人,高小程度的47人;另有民办教师190人。

1966年至1969年,一批中小学教师因批判斗争而离开教学岗位,且公办教师大量外流,教师严重不足。1970年始,全县大量充实教师队伍,至76年,全县公办教师743人,社请教师(民办教师)1540人,社队义务教师278人,但教师素质严重下降。

1978年全县教职工2927人,其中公办教师815人,民办教师2043人。1981年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统一考试,对合格的930人录用,不合格的436人继续留用。后来通过转正、录用、中师培训、调整等办法增加公办教师,控制民办教师数量,到1990年,全县普通中学(含农职中)专任教师715人,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2026人。

2002年以前,中小学教师补充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补充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2001至2002年共安排483名大中专毕业生。

2003开始,本科毕业生由各高中签约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全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模式分年度招考聘用。2003~2006年共安排55名本科毕业生、招录476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004年在全县各中小学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先后与3581名在职中小学教师鉴订了聘用合同,对暂时不能辞退的666名临时代课教师,也实行合同管理。

五、教研

1985年3月,古浪县设立教学研究室。到2006年,有专职教研员4人。

从1989年起,各学区、校开始设立中心教研室,抽调年富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专门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工作。20世纪90年代起,逐步规范完善基层教研室。1991年县教研室聘请兼职教研员40名,通过课堂教学评优活动、进行课题研究、听评课等形式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1992年年初召开全县教研工作会议,印发了《古浪县教研工作条例》,在19个学区校设立中心教研室,聘请了170名专兼职教研员,并建立教研课题管理制度。编发《教研通讯》6期,发表论文32篇。1993年新建学区、校中心教研室6个,中心教研室增至25个。1994年县教研室重新聘任兼职教研员40名,学区(校)中心教研室聘请兼职教研员242名。县教研室教研员巡回讲座11场,受益教师1400人次。1996年教师在地级以上发表论文39篇,参加了全省基础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1998年有3名教师获得全省课堂教学评比优质奖,5篇论文获全省优秀论文二、三等奖,教师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4项教研成果获全省第二届基础教育科研成果二、三等奖。

2000年在“甘肃省第三届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古浪县有2项成果分获三等奖。在全国、省、市学科教学论文评优中共有39篇论文获奖,在市级以上教学刊物发表论文15篇,53名学生获初中生数理化学科竞赛奖。

2002年在市上组织的“两法”成果评选中,我县43项成果获奖,20项研究课题被省上确定为“十五”科研课题,37篇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1项成果获甘肃省第四届基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2003年16项研究课题被列为省级研究课题,30篇论文、2节录像课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

2004年在全省第五届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全县有2项成果分获二、三等奖,72篇论文在省、市论文评成中获奖,11项课题被省上研定为“校本研究”课题。《古浪教研通讯》创刊。县直各学校,各学区均设立中心教研室,和学校的教研组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校三级教研网络。2005年11项课题被省上确定为2005年专项研究课题。

第二节文化艺术

一、机构

清代,文化管理机构无考。

民国2年(1913)至4年(1915),由县署礼房管理。15年(1926)改县署为政府,把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改为一、二、三科,文化由三科管理。27年(1938)改为一、二、三科为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科,文化由教育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