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沿黄城市带发展的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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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金融支持沿黄城市带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1)

沿黄城市带建设与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便是积极落实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一举两得地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旨的生态移民战略举措。生态移民及移民区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如何实现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效益最大化,是沿黄城市带建设与发展进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第一节 生态移民理论概述

一、生态移民相关理论

(一)人口迁徙理论

人口迁移领域的研究一直是国外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拉文斯坦的人口迁移规律、唐纳德·博格的推拉理论、费景汉和拉尼斯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型等理论或学说的诞生,从多个视角揭示了人口迁移的内在规律,反映了人口迁移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然而,这些理论并没有把环境、生活质量等因素考虑进去。近10~15年来,人口和环境领域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例如,在增加了一些如贫困、发展因素、社会因素及技术要素等新变量后,过去简单的人口增长与环境恶化的线性模型逐渐被拓展。后来,这个领域的研究又被延伸到了迁移与环境领域。

移民是人口迁移的一种表征,是指人们在地理位置上的迁徙,国家没有出现以前,人类的迁徙活动就是普遍意义上的移民活动;国家出现以后,人类的迁徙活动就有了国内移民和国际移民之分。国际移民是指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一个国家的移民,而国内移民是指从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之间迁徙。

移民是人类学、人口学、经济学、生态学、历史学、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共同关注的课题,只是不同的学科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国内外学者在移民现象和理论的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成就,例如人口迁移理论的提出,已形成了古典经济学派、新家庭经济迁移学派等。西方学者主要关注移民对移入国社会的影响,但较少涉及移民对移出国社会的影响,而国内学者主要是对我国海外移民和国内移民的生存状况的研究,较少对国内移民和国外移民的原因,以及移民对社会经济和生态方面影响的异同性进行比较研究。

(二)国际移民特点及类型

传统的国际人口迁徙的流向是,从比较发达的地区向不发达地区及新开发地区移民。如欧洲国家向拉丁美洲各国移民,从旧大陆向新大陆迁移,即欧、亚、非三洲人口向美、拉美、大洋洲迁移。

根据人口的国际流动发生的历史原因分析,可以将国际移民分为下列几种类型:奴隶移民(殖民地移民)。在世界处在旧国际分工的时期,许多非洲人以奴隶身份被强行带到欧洲和美洲,成为社会的最底层。直到1832年和1843年英国和法国分别取消了奴隶制度后,以前的奴隶才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灾荒移民。19世纪中期是移民向美国迁移的高潮时期,爱尔兰遭受自然灾害,作为主要作物的土豆产量连续几年大幅下降,严重饥荒造成100多万人死亡。因此,1845~1850年,100多万爱尔兰人移民海外,全岛总人口减少1/4。

战争移民。1919~192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造成了上千万的“战争移民”。由于局部战争、国内战争的不断发生,这种类型的移民还继续存在,如1979年苏联对阿富汗的入侵就形成了大量战争移民。

政治移民(难民)。这类移民最早出现且不断持续增长。“二战”以后,难民在国际移民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按照联合国1951年《难民地位协议书》的规定,该协议书的签字国承担保护难民的责任,准许他们入境,给予他们临时或永久性居留地位。难民组织,特别是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特别明确区分了难民和移民。

总的来说,随着国际竞争日益转向经济和科技领域,以及国际分工的细化,逐步形成了多样性的移民群体。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以及世界各地人民抗灾能力的提高、世界人口的高速增长等原因,经济移民、技术移民和生态移民等新的移民形式出现,并日益成为国际社会重视的移民类型。

就国际上人口迁移的形式而言,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经济移民。应美国和西欧国家大量的劳动力需求,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通过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对这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从而成为合法移民。比如,欧盟委员会为应对国内老龄化趋势,特提出了发展经济移民的计划。

技术移民。一些高技能人才,在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的内部劳动力市场流动,或是通过国际劳动力市场应对稀缺技术的需求寻找职位。随着国际间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发展,进而也推动了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流动的国际化。

环境移民。环境移民的确切定义目前尚存在争论,较为普遍的认识是,环境移民指因为环境恶化而被迫长期离开原住地的人。目前,因为环境恶化引起的移民问题在非洲一些国家最为严重,亚洲也是环境因素引发移民的主要区域,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

(三)国内移民特点及类型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人口迁移过程中,人口迁移变化和发展的主因是政府的主导,属于计划性的人口迁移。除了计划性人口迁移外,我国历史上还存在另一种人口迁移形式,即自发性人口迁移。例如,1949~1984年间,迁入新疆的自发迁移人口约100万人以上。总的来说,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人口迁移与其他国家的人口迁移相比,受国民经济计划、区域发展政策等因素影响,在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下进行。

根据国家和各地区实施的不同人口迁移措施,我国的国内移民可分为劳动移民、工程移民、生态移民(扶贫移民)等类型。

劳动移民。区域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催生了一个特殊群体,人们给这个群体冠名为“农民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本质是一种劳动移民,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有区域定居的愿望和追求,只是由于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分治的格局人为地阻止了他们自由流动和移民意愿,但他们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工程移民。工程移民是人口迁移和流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以及工程业主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征用土地、房屋及其他土地附着物,使得这些被征用土地和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被迫迁移的一种人口流动,属于典型的非自愿性人口流动。

生态移民。生态移民(eco-migration),亦称环境移民(environmental migration),指原住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地区、生态脆弱区以及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基本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区的人口,撤离原来的居住地,在另外的地方定居并重建家园的人口迁移。它通过移民搬迁来缓解生态退化和农牧民生活两难的问题,是非自愿性人口迁移的一种。

(四)生态移民理论

1.生态移民的内涵

生态移民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科学家考尔斯将群落迁移的概念导入生态学而提出的。广义地说,生态移民是指原居住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地区、生态脆弱区,以及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基本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区的人口,撤离原来的居住地,在另外条件较好的地方定居并重建家园的人口迁移。多数学者认为,生态移民是指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目的而实施的移民。只有意识到继续在原地居住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造成严重后果,才会产生生态移民。1982年联合国大会宣言指出:“因人类活动而退化的地区应予恢复,用于能配合其自然潜力并符合受损害居民福利的用途”。同时,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2年里约热内卢宣言中也指出:“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使所有人都享有较高的生活素质,各国应当减少和消除不能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并且推行适当的人口政策。”这些宣言从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为缓解生态压力,缓解人类生存困难而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生态移民的政策选择。

因此,关于生态移民的涵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生态脆弱或生态恶化是引起生态移民的主要原因。生态移民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所以主要依据标准是被迁移者在原住地生产生活是否已经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或者已经构成潜在的威胁。

生态移民不同于生存型移民。生存型移民是自主的,不需要加以强制,政府只要加以引导或帮助。生存型移民一旦产生是无法禁止的,因为移民已经无路可走,在强烈的求生欲望下,他们会冲破一切阻拦。同时,生存移民不太关心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找到赖以生存的居住地或者手段就可以。生态移民世代生活在某些地区,最了解当地生态环境的情况,有独特的生态文化传统。生态移民工程的成功,是迁出地的推力与迁入地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对于生态移民来说,迁出地的推力往往难以起到作用,决定性的因素是迁入地的拉力。因此要想成功移民,必须让移民在迁入地获得更好的生活,使他们成为发展型移民,才能避免移民回迁或盲目外迁。

2.生态移民的类型

生态移民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视角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是否由政府主导,分为自发性生态移民(非计划性生态移民或自主生态移民)和政府主导的生态移民。自发性生态移民是指由于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生产、生活困难而不得不离开原居住地到外地谋求生计,改善自身生活为目的一种自发的迁移活动,投亲靠友是自主搬迁的主要形式。政府主导的生态移民是指政府有组织地把生态恶化地区或自然保护区的人口迁移出来,以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迁移活动。这种生态移民的组织者是政府,政府以直接投入或工程性质投入资金,为移民重新安居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是否对迁移有决定权,分为自愿生态移民(非强制生态移民)与非自愿生态移民(强制生态移民)。自愿与非自愿的分类是一种最常用的移民分类法。这种分类法同样也适用于生态移民的分类。如果一项生态移民工程中,移民自己能选择或决定是否迁移,就是自愿生态移民。如果对迁移没有选择余地,就是非自愿生态移民。

根据迁移的规模分为整体迁移生态移民(集中安置)与部分迁移生态移民(分散安置)。如果原居住地居民整体迁移到新的地方,叫整体迁移生态移民。原居住地只有一部分人口迁移是部分迁移生态移民。整体迁移的优势在于原有社会关系、基层组织,还有大部分原有文化可以保留下来,移民比较容易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对迁出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更为彻底。从理论上来说,这种生态移民类型可以是自愿的,但实际上整体迁移多发生在自然保护区和禁牧区,因此,多为非自愿的生态移民。由于各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各异,无论是整体迁移生态移民,还是部分迁移生态移民,都还有不同的具体形式。

3.生态移民的影响因素

关于生态移民的影响因素,综合学术界的观点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承受能力能否负担迁移成本。由于生态恶化与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生态移民区大部分是贫困人口聚居区。迁移成本和经济承受能力是影响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

信息沟通不畅影响农户决策。贫困地区现代信息交流系统建设滞后,对外界信息的了解有限,绝大部分农牧民对迁入地不了解,信息不畅影响了农户的决策,因此,政府主导的生态移民是生态移民的主要形式。在这种生态移民类型中,参与者包括政府、移民、专家和基层干部等。深入研究和分析这些主体在生态移民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对提高生态移民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生态移民的组织者及组织协调能力。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以及移民区居民生存条件亟须改善的现状,政府成为生态移民的主要推动者和实施者。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政府的大量投入以帮助移民解决迁移中的诸多难题,就没有组织形式完备的生态移民,政府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有力的组织协调、广泛的动员能力直接促成了移民搬迁。

4.生态移民的原则

关于生态移民的原则,我国学者与政府相关部门较一致的认识是:生态移民不仅仅是生态问题、经济问题,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对于广大移民来说,沿袭几代的传统习惯和生活环境受到巨大的冲击,带来了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从而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为避免产生冲突和逆向回归,使移民能搬得出、稳得住,生态移民的实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主要的原则有七点:生态保护原则。首先,要明确迁出地的生态环境确已恶化到了非移民不可的地步;其次,迁出地的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明显的改善。生态移民并非解决生态问题的唯一途径,必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迁出地和迁入地以及相应的迁移方式。

尊重移民意愿的原则。人口的迁移始终与人类发展的历程相伴随,但实施人口迁移必须遵循农户自己的意愿。首批迁移人口的生活状况是否改善往往成为影响后续迁移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移民搬迁需要增加资金投入,实施移民工程,有效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加迁入地的“拉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