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阳光满园——教师心理健康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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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阳光心灵——教师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3)

(二)行为治疗

可分为急性焦虑(惊恐发作)和慢性焦虑(广泛性焦虑、普遍性焦虑)

①急性焦虑,患者常出现无明显原因的、突然发作的强烈紧张、极度恐惧、濒临死亡感,有如坠入万丈深渊,有人会死死抓住身边的人,有的尖叫、呼救或逃离。同时伴有剧烈的心慌、心悸、气急、呼吸困难、胸闷胸痛、失控地发抖,出大汗等。发作时间通常可持续数分钟。当一个人反复出现无预期的惊恐发作,并且开始持续地担心再次发作的可能性时,惊恐障碍的诊断就成立了。

②慢性焦虑,主要表现为长时间、经常感到无明显原因、无固定内容的恐惧和提心吊胆或精神紧张,总预感会发生什么不幸而处于警觉状态。伴躯体反应:坐卧不宁、心惊肉跳、心慌、头痛、背痛、全身颤抖等。患者常因不明原因的惊恐感而意志消沉、忧虑不安,夜间入睡困难。

3.病因

①遗传因素。据研究,同卵双生子的同病率为35%,高于全部其它的神经症。另据认为,某些神经类型的孩子可能更易在后天生活中发展出焦虑的人格特质,这种人格特质成了后来易感焦虑的基础。

②人格因素。焦虑症患者大多都谨小慎微、胆小怕事、害怕困难、患得患失、遇事易紧张、对失败过分自责,摆不脱失败的阴影。

③精神压力因素。当人们长期面临威胁,处于不利环境之中,或遭遇重大生活事件,就更易于发生焦虑症。值得注意的是,儿童时期的创伤性体验常会由于现实生活中某些事件的唤起作用而诱发焦虑症。

4.防治

①自我调节。轻度焦虑可通过自我调节来缓解,常用的方法有:树立信心;适当运动,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在感到焦虑紧张时做一些简便易行的运动,可消除疲劳,减轻压力;充足睡眠;放松活动;调整目标。

②心理治疗:各种形式的放松疗法,如自我松弛训练、生物反馈技术、催眠疗法以及脱敏疗法、音乐疗法、认知疗法等对焦虑症都有良好效果。

对于急性的焦虑发作,以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为主的药物治疗可以显着迅速地改善症状,起到效果。但如果没有心理咨询和治疗从根本上调整患者的心理状态,焦虑症是无法彻底治愈的。

(四)恐怖症

恐怖症是对某些特定事物、特定情景或要从事的特定活动产生强烈的恐惧感。明知不存在真实的危险,却产生持续的异常强烈的恐怖反应或紧张不安的内心体验,伴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心跳、脉搏加快,呼吸急促,头晕,心悸,出汗,颤抖,晕厥)。产生回避行为。

1.临床特征

①某种外在(体外)的客体情境引起强烈的恐怖。

②明知过分、不合理、没必要,却又无法控制。

③发作时往往伴有明显的焦虑不安及植物性神经症状,如出汗、心悸、面红或气短、气促、头晕甚至晕倒、颤栗。

④因尽力回避所恐怖的客体或情境而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或工作,回避行为越明显说明病情越严重。

2.病因

童年经验:从种系发生角度看,恐惧是一种原始情绪。它是动物遭遇危险情境的一种警戒反应,具有适应意义。在人类生命期里,儿童时期发生恐惧体验机会显然多一些,因此对恐惧症原因的探索大多强调童年经验的作用,成人的恐怖症状是儿时恐怖经验在某种情景诱发下的再现;人格因素:恐怖症患者的人格特点多为内向、羞怯、胆小、怕事、依赖性强、遇事易焦虑等。

3.常见类型

①社交恐怖。社交恐怖症的基本特点是恐惧暴露在可能被他人评价的场合。主要表现为对社交场合和与人接触的持久的强烈恐惧和回避行为。社交恐惧情绪出现时,患者会出现一系列的心理、行为和生理方面的异常反应。心理方面出现焦虑不安、反应迟钝、暂时性遗忘,严重时会产生心力委顿和自我失控感;行为方面出现动作僵化、变形,语言不流畅,甚至会出现口吃现象;生理方面出现脸红、心跳加快或心慌、心悸、气短、发抖、出汗、震颤、眩晕等。这些反应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对患者的人际交往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患者可因恐惧而回避朋友、同学,不愿出门,不愿上学,几乎与社会隔绝,失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②广场恐怖症。主要表现为对公共场所产生恐惧,因而害怕到各种公共场所中去,患者担心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不易离开,害怕自己会晕倒或发生其它意外,而身边却没有亲人或朋友相助,幻想在公众场合下,自己会不能自控地表现出愚昧或过激行为,因而不敢轻易去车站、书店、超市等人多、拥护的场所。

③简单恐怖症。是恐怖症中最常见的一种,也称物体恐怖症,是患者面对定对象或情境所产生的恐惧。根据恐惧对象的不同,简单恐怖症又被分为三类:动物恐怖症、伤害或疾病恐怖症、非生物性恐怖症,如害怕登高、暴风、雷电、黑暗、幽闭等。

4.防治

对恐怖症的最主要的心理治疗方法是行为治疗,以脱敏疗法为主,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也可进行心理分析或认知疗法。

(五)强迫症

强迫症是一种以反复出现的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其突出特点为自我强迫,表现在观念、行为上被迫想自己不愿想、做自己不愿做之事,同时伴有焦虑情绪。教师由于追求完美的倾向,容易诱发强迫。

1.症状表现

①强迫观念:强迫怀疑,患者对已完成的事仍然放心不下,如信已寄出,却总是怀疑是否贴了邮票,门已锁,怀疑是否锁好;强迫联想,对所遇之事,总是立即想到接近、相似或对立的事物,如看到黑即想到白;强迫回忆,对往事、经历不能摆脱地反复回忆;强迫性穷思竭虑,对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想法,无休无止地思索,如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为什么人的眼、耳、鼻孔都成双,偏只长了一张嘴?永远有多远?等等,强迫性穷思竭虑是核心症状,也是最多见的症状。

②强迫意向:患者常有与正常意愿相反的欲望和即将失控并要行动起来的冲动(多为可耻的、残忍的意向),如走在桥上就有往下跳的冲动,看到刀就出现要拿来砍人或砍自己的意向,等等。但从未实际发生过,只是不能控制这些意向的出现。

③强迫行为:强迫观念的需要,行动时可减轻焦虑、恐惧。包括强迫计数、强迫洗涤、强迫性仪式动作等,

2.病因

①与早年生活经历有关,如父母过于严厉,吹毛求疵,追求完美,易导致强迫倾向。

②人格因素。强迫人格的特征可概括为“不完善感”、“不安全感”、“不确定感”。“三不”之中只要有一个非常突出,就是典型的强迫人格。这种人一般具有主观任性、急躁、好强、自制力差或胆小怕事、优柔寡断、遇事过于谨慎、缺乏自信心、墨守成规、生活习惯呆板、喜欢仔细思考问题等特点。

③心理社会因素。常见的有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变换,责任的加重,或处境困难,人际关系紧张,或亲人的丧亡,突受惊吓,担心意外等容易引发强迫症状。

3.治疗

目前使用较多的为森田疗法、行为疗法和认知疗法,一般性的心理治疗措施,如说理、安慰、鼓励、注意转移等以及不良人格特征的调整与改造,也能起一定的作用。必要时可给以抗焦虑药物。

(六)癔症(歇斯底里)

又称转化症,是指由心理问题转化为生理机能障碍的现象。其特点为在没有任何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出现某种机能障碍或失去对此的控制能力。可因暗示而产生,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除。

1.症状

①精神障碍症状:情感爆发,患者在精神因素作用下,突然精神失常,如哭闹、捶胸顿足、打人毁物、与年龄身份不符的幼稚动作或戏剧表情,其说唱谩骂内容多与精神创伤有关。发作呈阵发性,人多时,发作更频繁;意识障碍,意识朦胧状态,意识范围缩小,局限于引起发病的精神紧张因素和不愉快的体验以及与此有关的活动上,此外,患者还可表现为“附体体验”,鬼神附体,有些患者可出现遗忘症、神游症和双重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