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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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该派在制定教法时,主要根据《古兰经》,审慎引用“圣训”,着重运用类比。对类比和公议的运用比较灵活,特别强调执法者的个人意见和判断的价值,故又称“意见派”。该派后经艾布·哈尼法的学生艾卜·优素福、穆罕默德·本·哈桑·沙巴尼等人的充实、发挥而逐步形成了独立的教法学派。该派曾得到阿巴斯王朝和奥斯曼帝国的支持,广为流传,成为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中最大的一派,现盛行于土耳其、伊拉克、阿富汗、埃及、突尼斯、印度、巴基斯坦等国以及中亚细亚等地区。中国穆斯林大多属于此派。

马立克派,创始人是麦地那的马立克·本·艾奈斯,伊斯兰教着名的法学家、圣训学家,主张用《古兰经》律例和麦地那传统习惯来审核伍麦叶王朝的行政、法律及习俗,用伦理道德来规范穆斯林的行为。其法学思想对后世有着广泛的影响,被尊为权威大师。该派以《古兰经》为立法基础,除遵行《古兰经》中的律例明文之外,还依据经文的正面意思及由正面意思反证而得的意思创制新的法例。

同时,该派认为经文具体律例有限;而经文的原则需以“圣训”进行解释和补充,有限制地使用“类比”和“公议”。主张在不违反经训精神的前提下,可根据当事人或集体利益的需要为原则立法断案。该派还被称为“圣训派”或“传说派”。因为该派产生于麦地那,又强调以经训为立法的主要依据,所以受到正统派的推崇和维护。现盛行于沙特阿拉伯的希贾兹、巴林、科威特、利比亚、摩洛哥、苏丹、乍得等地。沙斐仪派,创始人沙斐仪,伊斯兰教着名的法学家,自幼丧父,家境贫困,但却从未放弃求学的道路,他广泛研究麦地那和伊拉克各派学说,最终集多家之长,独创一派。

由于他在教法学方面的突出贡献,被尊称为“伊斯兰教法学之父”。该派坚持以《古兰经》、“圣训”为立法的权威,并注重教法的实践性,兼重“圣训”和“类比”,广泛使用“公议”。现盛行于埃及、叙利亚、巴勒斯坦、阿拉伯半岛西部和南部、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等地。罕百里派,创始人伊本·罕百勒,伊斯兰教逊尼派圣训学家、教法学家,他是一位非常虔诚的教法学伊玛目,尤其擅长圣训学。他成长在巴格达,后游学各地,师从多位名师,学识渊博。该派主张创制教法必须严格遵循《古兰经》和“圣训”,很少用“类比”,

也不常使用“公议”,坚决反对个人意见和“意志自由说”。在四大教法学派中以坚持经典传统着称。现盛行于沙特阿拉伯。四大教法学派的创始人也被尊称为伊斯兰教的“四大伊玛目”。

58.伊斯兰教法与世俗性律法有什么区别?

伊斯兰教法亦称为穆斯林法或教法,伊斯兰教法“菲格海”来自造物主安拉的启示,它是适用于全体穆斯林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称”,是造物主通过人类历史上的众多先知和使者昭示给人类的天启律法,具有人为法律所无法比拟的神圣性和绝对权威性。其与世俗法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上。世俗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而伊斯兰教法则不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规范,其只适用于穆斯林。第二,法律渊源不同。

世俗法的法律渊源大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判例、习惯、政策及国际条约等。而伊斯兰教法的基本渊源为《古兰经》、“圣训”、教学法、政府的行政命令、习惯及外来法律。第三,权力、义务关系设置不同。世俗法在权利义务的设置上是“权利本位”,倡导自由与人权,法无规定则自由。而伊斯兰法由于建立于宗教基础之上,所以它在权利义务的设置上呈现出“义务体系”模式。第四,从与宗教的关系上来看,世俗法是西方在反对君权专制的背景下产生的,其倡导自由与人权,并和宗教逐渐脱离,形成了一个自足的体系。而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多为宗教教义,所以其在与维护宗教利益、法律规范与宗教规范出现融合状态。

59.伊斯兰教有哪些主要教派?

逊尼派、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的主要的教派,在伊斯兰历史上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逊尼派又称为大众派,被认为是伊斯兰教的正统派。人数约占全世界穆斯林的85%以上。此派强调穆斯林社团的历史传统,除《古兰经》外,还重视圣训的宗教权威。他们承认最初的四位哈里发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称为正统哈里发。由穆罕默德建立的穆斯林社团被视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世俗领域,政治领导权不是真主的启示,而是穆斯林世界占优势的政治现实决定的。虽然此派要求哈里发必须是麦加的古莱什部落成员,但主张效忠事实上的政治权威。

只要能实施伊斯兰教法和发展伊斯兰教,即使是外族的哈里发或素丹(国王,首领)也予以承认。此派与其他派别在执掌宗教和政治权力方面的区别,即使在13世纪哈里发制度终结之后仍保持不变。其正统特征在于强调穆斯林社团大多数人的观点和习惯,并能融合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同观点和习俗。逊尼派在坚持基本信仰和义务同一性的同时,允许地方和民族差异的多样性存在。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此派,并遵奉哈乃斐学派教法。什叶派,“什叶”的阿拉伯语意思为“党人”“派别”“教派”。此派以拥护穆罕默德的堂弟、女婿阿里及其后裔担任穆斯林领袖伊玛目为其主要特征。后因内部主张分歧,又相继分化出许多支系。目前,全世界什叶派穆斯林约占穆斯林总人口的15%。

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土耳其、阿富汗、黎巴嫩、沙特阿拉伯、也门、巴林等地区。什叶派崇尚绿色,以表示对阿里家族的纪念。中世纪最有影响的伊斯兰教什叶派国家法蒂玛王朝因崇尚绿色,中国史书上称之为“绿衣大食”。什叶派的基本教义主张:第一,除坚持伊斯兰教的基本主张外,信仰伊玛目是什叶派的基本特点,此派认为伊玛目是继穆罕默德之后穆斯林世界的领袖,其权力应属阿里及其后裔。伊玛目是经穆斯林大众选举而产生的有学问、有德行、有自卫能力的成年男子。具有免罪性,能显示奇迹,是安拉和世人的中介。

并且认为效忠和顺从伊玛目等同于顺从安拉的意志。第二,隐遁伊玛目和马赫迪(救世主)思想。尽管什叶派各支派对谁是隐遁伊玛目和将来的救世主意见不同,但他们一致认为安拉不会让人间一刻没有精神领袖伊玛目。所以,最后的一位伊玛目没有死,只是隐藏在人所不知的地方,将有一天重现人间,铲除暴政与邪恶。使人间充满正义。第三,《古兰经》隐义说。什叶派认为《古兰经》除了字面表义外,还有只有伊玛目知道的隐义,通过伊玛目的秘传,信众才能理解其奥秘,进入宗教的更高境界。第四,敬重伊玛目陵墓。

由于什叶派信仰并尊崇伊玛目,且有几位伊玛目是被杀害或暗害的,因此该派认为这些伊玛目既是超凡领袖,又是以身殉道的先烈,从而十分敬重他们的陵墓,经常前往参谒,缅怀他们的功绩,或哀悼他们的殉难。第五,塔基亚原则。什叶派在长期受压制的情况下,为了保存自己而采取的一种自我掩护手段,即允许该派穆斯林在遇到难以抗拒的压力时,可以隐瞒自己的信仰。而且应在外表上承认流行的宗教,以免遭受迫害而作无谓的牺牲。

60.什么是“苏非派”?

苏非派是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派别。伊斯兰教最初摆在信徒面前的只是一些道德规范和一套宗教仪式。穆斯林认为只要忠心地遵守这一切就足以满足每一个人的信仰需求,并能确保他在乐园里占有一席之地。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苏非”一词来自阿拉伯语,意思是“羊毛”,表示苏非派是穿着羊毛做的衣服的人。苦行者经常穿着用羊毛制成的衣服作为他们特殊生活行为的象征,早期修练苦行的穆斯林也就被称为“苏非派”。

伍麦叶王朝时期,自从伊斯兰教与东方的基督教和其他东方的宗教有直接的接触后,在伊斯兰的领域里就兴起了一场神秘运动。这个运动被称为苏非主义,它的信徒被称为“苏非派”。后来,当伊斯兰的禁欲主义被神秘主义所取代时,这个名字被用来称呼那些通过不同阶段的精神上的自我克制来寻求、认识真主的人。苏非派于7世纪末8世纪初产生于伍麦叶王朝统治时期的库法和巴士拉等地。

早期的苏非派是虔诚的穆斯林以守贫、苦行和禁欲为特征的民间个人宗教修行方式。他们严格遵奉经训,教法和履行宗教功课,效法先知穆罕默德及其门弟子早年的虔诚和简朴的生活。8世纪后期,苏非派由苦行禁欲主义发展为神秘主义,以宗教理论的形式出现。9世纪后期,遵奉逊尼派教法的苏非派学者力图将苏非主义与正统派信仰相协调,逐渐使苏非神秘主义发展成正统教义思想的组成部分。11世纪,伊斯兰教权威教义学家安萨里(1058~1111年)把苏非派的观点经过理论综合,将神秘主义的爱主、直觉的认识论和人主合一论等思想纳入伊斯兰教正统信仰。

61.中国伊斯兰教三大教派是什么?

中国伊斯兰教三大教派是格底目、西道堂、伊赫瓦尼。

“格底目”系阿拉语音译,意为“古老的”“遵古派”等,是中国回族伊斯兰教派别之一,回族群众又称做“老教”“老古”。

格底目源于阿拉伯地区的逊尼派,带有一些古老风格,其历史悠久,从唐代传入中国迄今已经历了1300多年的风雨历程。它遍及全国,信众最多。一般说中国伊斯兰教时,指的就是格底目。格底目在信仰上坚持“六大信条”,在功修上坚持“五大功课”。至于道乘修炼,则认为属于副功。格底目实行互不隶属的单一教坊制。清真寺是他们的宗教活动场所,也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

西道堂是中国伊斯兰教三大教派之一,亦称“道堂派”“汉学派”,清末民初由马启西创建于甘肃临潭。马启西于1880年考取秀才,通儒学。原属北庄门宦,1901年在家设帐讲学,称“凤山金星堂”,主要讲授汉文伊斯兰教译着,特别重视刘智着述,宣扬性命之理,五功之要。不久正式设立道堂,1909年更名“西道堂”,宣称“介廉种子,关川开花,我要结果”,反对道成修炼,以“五件主命”为全功,有教主,建拱北,实行互不隶属教坊制;内务总管由马、敏、丁三大户包任;教众以道堂为家,过集体生活,重品德、讲信义;主张男女均应上学读书,不可强制儿童念经。有“天兴隆”等商号,分店遍及新疆、西藏、四川、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等大城市。

因其教育发达,商业兴隆,以商业为积蓄财富的主要渠道,并且过“公社式”集体生活,故被某些人称之为“一个新型的社会组织”。“伊赫瓦尼”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兄弟”,也被称做“遵经派”(因主张“凭经立教”而得名),因其在中国传播较晚,所以也称其为“新教”“新兴教派”。它是受18世纪中叶阿拉伯半岛兴起的瓦哈比派及该派所进行的伊赫万运动的影响,带有革新色彩。

创传人甘肃马万福(1849~1934年)在朝觐麦加之际接受瓦哈比教义,并带回中国,首先在西北地区传播。伊赫瓦尼主张力行“五功”,不提倡道乘修行;认为行教不应取酬;重视汉语、阿拉伯语兼修的经堂教育;实行互不隶属的单一教坊制。格底目和伊赫瓦尼同属伊斯兰教逊尼派,都承认四大哈里发为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都遵守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教法、教律,其根本信仰大体一致,只是在宗教修持,即具体的宗教仪式上两者才有差别。

62.什么是“四大门宦”?

所谓“门宦”是清代学者对苏非教团的意译,据有些学者研究,这一词语可能由“门阀”“宦门”两词语的第一个字合并而成。现在学术界所谓中国伊斯兰教门宦制度,指的是发展得比较充分、比较典型的苏非教团的组织管理方式。门宦重视道统,一个门宦有一个教主,门宦内称其为“太爷”或“老人家”。中国伊斯兰教有哲合忍耶、虎夫耶、嘎德林耶、库布忍耶等门宦,习惯上被称为“四大门宦”。

“哲合忍耶”(意为“公开的”“响亮的”)因主张高声念诵“齐克尔”,故而有“高念派”之称,其创始人是马明心(1719~1781年)。马明心,经名伊布拉欣,道号维尕耶·屯拉海(意为“维护真主之道的人”)。据说他于清雍正年间曾在也门沙孜耶道堂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