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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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13)

1.满足个人需要的人性是腐败行为产生的内在动力

所谓的人性就是指与生俱来的习性,也就是先天所有的东西。从人性的角度分析腐败问题早已不是新鲜事了,西方学者多从“原罪说”和“性恶论”的角度来分析腐败问题。原罪说认为,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在天国偷吃了禁果而闯下了弥天大祸,犯下了人类最初的罪行——原罪。从此,人类就丧失了达到最高善的能力,心灵被贪欲支配,具有了犯罪作恶的内在倾向。近代的启蒙思想家都坚持性恶论的立场,他们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因此,必须对权力加以监督制约,并主张通过制度来遏制腐败的产生。

在这里,我认为满足个人的需要是人之本性;满足个人需要的本性是腐败产生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指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从事各类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必须能够生活;而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及其他东西”。因此,“人们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也就是说,人性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追求个人需要的满足。

马克思的需要人性观与我国古代的“利”、“欲”人性观一致。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逐渐开始思考人的本性问题。我国古代思想家对人性的评价大致可以概括为“利”和“欲”,即“利”和“欲”是人的本性。孟子曾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孟子·尽心下》)孟子把感官欲看成是人的本性。荀子则是这样表述的:“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正名》)这就是说,“性”是天生的本能,“情”是性的本质,“欲”是情的外在表现形式,性、情、欲三者贯通。法家特别注重对人性的研究,其核心就一个“利”字,如“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管子·形势解》)“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在我国古代的人性论中,“利”、“欲”是人之本性,追求利欲的满足是人的本能驱使。这与马克思的“需要”观具有相似性。

而西方“理性经济人”的人性评价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追求利益的满足是人的本性。该理论认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天性,具有成本收益的分析能力并以此决定自己的行为。政治家或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公职的过程中也同样受其“经济人”本性的支配。这种观点事实上强调了经济利益在人类实践中的决定作用。这与马克思的“人们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意思一致。

人的需要多种多样,有物质利益的需要、生理需要以及心理需要等。马斯洛曾把人的需要由低至高分为生理、安全和保障、社交、荣誉尊重、自我实现五个层次。为满足需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始终存在着角色冲突和利益矛盾。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人,公职人员都有其自身需要、自身利益,从政首先是他谋生的手段。不断满足个人需要,争取过一种比较理想的生活是他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正常想法。但作为公职人员,他们却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必须为公众谋利益。当公职人员用公共权力谋私利时,腐败就产生了。

一般说来,在经济比较平稳的时期,国家财政所提供给公职人员的薪酬与公职人员的期望不会太大;但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公职人员的收入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表现比较突出。比如,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导下,社会上某些阶层的经济收入迅速提高;而工薪阶层经济收入偏低、经济地位下降。此时公职人员为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就只有采用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了。这种腐败是一种低度腐败。如果一个人的需要远远超过了正常人的需要而且又不能采取正当手段满足这种需要时,这种需要就成了一种恶性的贪欲,一种让人觉得无法理喻的畸形需要。由于畸形需要促使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则会导致严重的腐败行为。

2.权力主体认知观念的错位是腐败行为产生的思想根源

国家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产生与他们思想观念发生变化有直接联系。由于我国经济文化落后,全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缺乏民主传统的熏陶,因而现代公民的意识不强,相反,封建政治文化的影响,使我国长期存在的官本位观念、特权观念、人治观念、宗法观念没得到彻底的清除。具体说来,有如下一些消极因素影响着我国公职人员的思想:

首先,受传统官文化影响,私权意识严重。我国自西周结束奴隶制以后到清朝灭亡,三千多年的历史上,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其一是封建领主制,其二是集权官僚制。集权官僚制在政治上的表现主要有:中央把全国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划,由皇帝委任官吏治理。各级官吏只是代表皇帝行使权力,行政区划是官吏职务的对象和范围。官僚制是一个集权行政的大系统,它从中央到基层的县,级别分明。上级要求下级绝对的忠诚;下级官吏必须对上级负责,而无需对下级负责。由于这种体制下的官僚在自己所管辖的领域里具有相当大的权力,因此导致我国官员的私权意识特别严重。新中国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代民主与法制的观念很少,受传统官文化的影响很深。因此,很多国家公职人员也具有严重的私权意识。

其次,受现代环境影响,价值观念扭曲。当代中国正处于体制转型时期,这种转型既包括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也包括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必然会强化利己主义以及拜金主义的价值取向,对思想道德建设产生不利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人们的金钱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金钱在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具有特殊的魅力,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人们的价值尺度。正是在这种拜金主义的驱使下,一些人将人生价值等同于商品价值,把人与人的关系看成是金钱关系,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价值取向发生错位,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大搞权钱交易,把人们赋予的权力当作捞取私利的工具,从而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

二、权力是腐败的载体

腐败是与权力相生相伴,腐败的实质就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力是腐败的载体,没有权力就谈不上腐败。具体说来,权力的特性、权力的配置不当隐含着腐败的可能。

1.权力本身的特点决定着它的腐败隐含

权力之所以成为滋生腐败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与权力本身的特点密不可分。

首先,权力与利益密不可分。权力之所以导致腐败是因为权力背后隐含着各种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恩格斯曾指出,一切政治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政治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权力的产生过程和实现权力的具体状态都充分地证明了权力不过是实现利益的手段和能力。在任何社会,权力的结构和形式、权力设置和分配都取决于一定社会的根本利益需要。而利益关系的基本矛盾则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权力的运作其实质也是为利益而展开的。权力是用来解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当权力被用来捞取公职人员的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权力就成了腐败的工具。另一方面,权力隐含着腐败还因为公职人员掌握着分配利益的权力。美国当代着名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权力具有对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进行权威分配的功能。公职人员实施公共权力的过程实质上是公共利益的分配过程,所以他们有能力给予某个公民或他自己以特殊利益甚至重大利益。尽管公民所得到的利益来自政府,但直接决定谁享有公共利益的却是一个个具体的公职人员。因此,有的人为了获取特殊利益就采取贿赂掌握利益分配权的公职人员。

其次,权力实施过程具有分散具体性。抽象的权力是完整统一、不可分割的。但具体的权力总是成千上万的具体个人承担。这样,拥有权力的人总是权力关系的主角,所以执行权力的人往往成为权力的象征和标志,这也是由于公共权力主体的双重性决定的。当人民把权力赋予某人时,其初衷是希望他们能为人民服务,能作为人民的“公仆”。而权力一旦被赋予给他们,他们就很有可能以“主人”的姿态出现。这种由“主人”到“公仆”的角色转变就是权力异化的开始。另一方面,由于公共权力是由分散的机构和个人来掌握,因此,权力具有相对独立分散的一面。公共权力总是体现在每个职位上,如果这些权力执行者改变公共权力的性质,以权谋私,这就是腐败。尤其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政治体制的改革实质上是一个权力结构的调整和社会利益的再分配过程,也就是权力从集中到分散的过程。这一过程会使权力的公共性减弱和个体性呈强。这种权力分散使得几乎所有的权力职位都具有以权换钱的资格,每一个职业权力部门都可以向社会或其他行业部门进行非法交易,如行业腐败行为。所以,权力意志的公共性和权力实施的分散具体性是权力本身无法克服的矛盾,是权力与腐败相随的潜在原因。

人们常把权力比作一柄双刃剑就是这个原因。由于权力本身隐含着腐败的可能,因此,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这句名言深刻地揭示了权力与腐败之间的内在联系。

2.我国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失范

我国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总体上适应了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需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市场经济的副效应也日益增强。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支配下,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东西都具有转化为商品的内在冲动。利益冲动的膨胀诱使意志薄弱者手中的权力走向异化,成为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权力制约机制在现实形势发展的形势下日益显得疲软。当前我国权力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权力配置过于集中,分工制约不够。我国的权力结构是从战争年代军事集权结构移植到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来的,自上而下建立了一个单向走向的二维权力结构。这个权力结构的特点,从纵向上看,有领导向群众集权,上级向下级集权的倾向;从横向上看,存在党政一体化、政经一体化、政治一体化、政社一体化的问题。同时,对权力的监督也十分乏力。监督机构松散,监督的权力与手段不强。我国的监督机构为数不少,如有同级党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有人大、政协的监督,隶属政府的行政监察与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等。这样一个体系完整、覆盖面宽的权力监督系统却导致了监督工作互相推诿,不能落实;有的监督工作多头出击,难以协调。另外,我国的监督体系不完善。尽管目前监督机关很多,但一些至关重要的权力却没能纳入有效的监督范围之内。